二、马克思和他的学术研究
实践出真知。马克思在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前,学的专业是法律,在为维护人民利益而斗争的过程中,他以严谨的态度系统研究了法律和国家的关系,又进而研究了经济和政治的关系,意识和存在的关系,深刻透彻地研究了政治经济学,解剖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理论体系。
(一)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形成
人的思想、观点的形成,多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对现实问题思考的结果。马克思在对摩泽尔地区为穷苦人辩护时,在深度思考法律与国家、法律与个人的关系时,采用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从而形成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
1.马克思为穷苦人辩护受到了冷嘲热讽。德国的摩泽尔地区是个林木区,林中有很多枯树枝是很正常的,当地穷苦人捡枯树枝当柴烧也合情合理。其所在的省议会在立法时对林木盗窃进行了辩论。在辩论中,有议会代表说,应该把捡枯树枝也算作盗窃,因为“常常有人先把幼树砍伤,等它枯死后,就把它当作枯树”[1]。这本来是一种歪理,砍伤幼树的行为与捡枯树枝的行为不能等同。但是,省议会竟然把捡枯树枝的行为看成是砍伤幼树的行为,并制定法律惩罚这些捡枯树枝的穷苦人。这说明,任何坏人、恶人、剥削者和剥削阶级如果掌握了国家权力,都会根据他们的歪理制定法律,以压迫穷苦人。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由于资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权力,所以资本主义国家制定的是对资产阶级有利而对广大劳动群众实施压榨的法律。有的人看不清这个问题的实质,常常被资产阶级的歪理所迷惑。马克思为摩泽尔地区的穷苦人辩护,与官方进行辩论。马克思虽然这时还只是一个对穷苦人有同情心的民主主义者,但是,有些投机者和看客,对马克思冷嘲热讽。比如有一家报纸叫奥格斯堡《总汇报》,讽刺马克思和《莱茵报》“虽然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者,但毕竟是一位向共产主义虚幻地卖弄风情和柏拉图式地频送秋波的人物”[2]。有的人虽然认识到维护穷苦人的利益是正当的,但他们只有美好的愿望而无解决问题的办法,成为空谈的好人。比如,当时的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者,对马克思与官方的论战只有“前进”的愿望,由于知识匮乏,理论不足,回声肤浅而微弱。对于无依无靠流浪人的增多,河流枯竭,航运衰落,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每天在15~16个小时,大量的童工死亡等现实问题,一些空谈家根本不去寻求解决的途径。奥格斯堡《总汇报》的一名记者甚至异想天开,认为君主政体应当把共产主义思想放在自己的控制之下。有一些社会主义的领袖们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主张,但都是就事论事的实用主义,或者是想当然的主观主义。在1842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召开的有德国、瑞士、英国、比利时、俄国学者参加的学术会议上,学者们讨论了由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学派提出的关于改善无产者社会地位的建议。他们希望资产阶级发发善心,做做慈善事业,以改变无产者的地位。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则论证资本主义制度是合理的、美好的、永存的。他们说,资本家开办工厂,让工人就业,是资本家在养活工人,不是在剥削工人。
马克思深刻体会到,只有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并不能把劳动者从受压迫受剥削的大山下解放出来。要为劳动者谋利益,必须从理论上驳倒资产阶级辩护士们的歪理邪说。要使劳动者获得解放,必须要寻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需要理论的支撑。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虽然是解决人们遇到的现实问题的一个较好方案,但从理论上论证共产主义能否实现和找到实现共产主义依靠力量的问题,比盲目实验更重要。马克思不仅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而且也是一个治学严谨的人,他决不会为革命而编造理论,而是以科学的研究得出科学的理论,这样的研究比进行自然科学研究还要艰难。从此,马克思走上了为多数人谋利益的理论探索的漫漫之旅。
2.马克思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在学术研究中的第一个伟大功绩是他在哲学领域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抛弃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采用了他的辩证法,抛弃了费尔巴哈的机械唯心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采用了他的唯物主义,创立了能动的辩证唯物主义,并且把辩证唯物主义运用到历史领域,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写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说:“从黑格尔学派的解体过程中还产生了另一个派别,唯一的真正结出果实的派别。这个派别主要是同马克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1]恩格斯特别作注说:“请允许我在这里作一点个人的说明。近来人们不止一次地提到我参加了制定这一理论的工作,因此,我在这里不得不说几句话,把这个问题澄清。我不能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够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至于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2]
(1)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辩证法一词最初的意思,是从希腊早期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前469—前399年)采用辩论的方法,揭露对方的矛盾,以获得正确认识的方法。苏格拉底主要是从特殊、具体经过辩论,得出一般、普遍的概念,他的学生柏拉图(前427—前347年)认为,辩证法是以概念进行思维的方法。因为感觉不能揭示事物的真相,人们为了追求真理,需要使用辩证法,从个别到一般,先用一个理性概念囊括零散的个别事物,再把这种理性概念进行概括和分类,以达到清晰的、前后一致的认识。黑格尔(1770—1831年)是德国第一个系统阐述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哲学大师。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揭示了整个世界如何运动、发展和联系。黑格尔认为,包括自然的、历史的、精神的整个世界均处于不断运动、变化、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发展的原则,发展是通过量变到质变的转变过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2版跋中说:“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因此,在一些平庸的学者批判黑格尔的时候,马克思公然宣称:“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1]
但是,黑格尔的整个体系是唯心主义的。他认为,世界的一切是由一种神秘的“绝对精神”创造的。当精神和思维离开了自然界以后,自然界就只能进行周而复始的无变化的循环,再不能产生新的东西了。黑格尔说他的辩证法只适用于过去的发展,不适用于现在。因而,他认为,普鲁士的现存制度是最好的社会制度,是历史的终结。在黑格尔死后,信仰他的学说的人分成两派:老年黑格尔派坚持他的唯心主义,认为普鲁士制度是最好的制度;青年黑格尔派则坚持他的辩证法,认为现存的普鲁士制度必然要被新的制度所替代。马克思、恩格斯都是青年黑格尔派。虽然马克思宣称他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但马克思师于他人而不拘泥于他人,对黑格尔的哲学是批判地吸收——批判他的唯心主义,吸收他的辩证法。马克思说:“将近30年以前,当黑格尔辩证法还很流行的时候,我就批判过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方面。”[2]黑格尔认为,观念决定一切,世界依人们观念的不同而不同。而马克思则认为,存在决定观念。马克思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3]
(2)费尔巴哈的机械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费尔巴哈(1804—1872年),原来也是青年黑格尔派,由于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残酷剥削导致工人阶级的反抗,使费尔巴哈这样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派勇敢地站出来支持工人的斗争。当时的神学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已经沦为保护封建专制制度的强大思想工具,所以费尔巴哈就把矛头指向了神学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费尔巴哈原是大学讲师,由于发表了批判宗教和神学的文章而被当局驱逐出大学。他离开大学后,于1836年到乡村过清贫和平淡的生活并从事学术研究。他出版了多部批判唯心主义的哲学著作。1841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质》对青年黑格尔派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影响很大。恩格斯后来曾说:“这部书的解放作用,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想象得到。那时大家都很兴奋:我们一时都成费尔巴哈派了。马克思曾经怎样热烈地欢迎这种新观点,而这种新观点又是如何强烈地影响了他(尽管还有种种批判性地保留意见),这可以从《神圣家族》中看出来。”[1]费尔巴哈认为黑格尔把精神看成是一种脱离人脑的存在十分荒谬,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精神”实质上就是上帝。黑格尔关于绝对精神可以外化为自然,实质上就是上帝创造世界的另一种说法。费尔巴哈认为,自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不是自然以外的什么东西创造的。人的存在决定人的思维,而不是思维决定存在。
虽然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但他对自然只是从直观的感性方面去理解,不了解自然与社会发展以及与人的实践活动的辩证关系。他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同时,也抛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他同在他之前的机械唯物主义者一样,不是把世界理解为一种处于不断变化中的物质。他认为人只能适应自然、认识自然,而不能改造自然。他所说的人,是不食人间烟火、与他人没有联系的抽象的人。他不了解人的实践活动的意义。此外,他在历史领域还是唯心主义,他与当时的多数学者一样,用唯心主义来解释历史,按宗教的变化来划分历史时期,主张用“爱的宗教”使人们摆脱苦难。恩格斯评价费尔巴哈说,虽然他是一个杰出的哲学家,但他停在半路上,“他下半截是唯物主义者,上半截是唯心主义者。”[2]费尔巴哈本人也知道他的唯物主义不彻底,他说:“向后退时,我同唯物主义者完全一致,但是往前进时就不一致了。”[3]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也就是说,只从直观的感性的方面去理解唯物主义,是机械唯物主义。只有既从直观的感性方面去观察事物,又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和认识事物,并把这种认识付诸实践,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在观察理解事物时,要避免片面性,需要用辩证的方法。
马克思采用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研究的科学部分,创建了辩证唯物主义。概括地说,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客观存在决定意识。客观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人类社会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二是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结合。现实世界依据辩证法揭示的规律发展变化。现存的世界有其合理性,但也必然随着发展的进程而灭亡。三是人们在客观面前不是消极被动的,而应依据客观存在着的事物经过积极思考,得出正确反映客观存在的科学认识,以指导人们的行动。四是人们依据科学认识进行实践活动的目的,是改造客观世界,以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因而,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是“能动的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创立
马克思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研究国家、民众、法律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发现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当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从而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
1.物质生活关系是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锁钥。马克思曾在1859年6月于柏林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序言中说:“我学的专业本来是法律,但我只是把它排在哲学和历史之次当作辅助学科来研究。1842—1843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和地产析分的讨论,当时的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先生就摩泽尔农民状况同《莱茵报》展开了官方论战,最后,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的辩论,是促使我去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1]从1895年4月15日恩格斯写给理查·费舍的信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不仅使他认清了政治和经济的关系,弄清了劳动人民陷入贫困的根源,找到了一条使劳动人民解放的道路,也使自己的思想发生了质变。恩格斯说曾不止一次听到马克思说,正是对林木盗窃法和摩泽尔河地区农民处境的研究,使马克思由研究政治转向研究经济关系,从而走向社会主义。
马克思刚开始的研究,是想回答他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遇到的问题,即他在摩泽尔与官方论战时的国家和法律的关系问题,所以,他开始研究国家哲学和法哲学。
马克思谙熟法律,又对哲学有深入的研究,他在离开《莱茵报》后思考法律、国家、个人和现实的关系时所写的第一部著作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书稿是马克思于1843年3月17日离开《莱茵报》后坐下来静心研究问题的第一部著作。马克思曾说:“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 2 ]
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社会现象太复杂,涉及的学科太多,不仅需要哲学、法学的知识,还需要了解有关国家的理论,需要研究德国的、英国的、法国的和其他国家的历史,更需要经济学知识。马克思在这种综合研究中,在形成了他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后,使他对问题的研究有了一种锐利武器,逐步理出了错综复杂社会现象中的主线。
马克思经过研究后认为,黑格尔关于国家是从私人利益中无意识地偶然产生出来并由理念产生的思想是错误的。国家不能脱离广大群众而存在。马克思说:“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而在思辨的思维中这一切却是颠倒的。”[1]马克思认为:“家庭和市民社会使自身成为国家。它们是动力。”[2]而法律则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既然人们的一切构成了国家,那么,国家就不应该只由少数人所掌握,而应由人民群众所掌握。依少数人的意志所制定的法律如果不为多数人服务,就应该废除。正是从马克思开始,广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决定者才被学者们所认真思考,由人类社会所实践。
后来,马克思谈到他这段时间的研究时说:“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3]这个见解,被恩格斯称为获得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锁钥。马克思对市民社会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他认为,决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物质关系的总和构成市民社会。在社会变革中,一方面,必须依靠群众的大多数来实现;另一方面,要实现社会的变革,必须要有正确的理论说服群众。如果理论是科学的,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就能说服人,被说服的人只要行动起来,就会变成无坚不摧的物质力量,一切反动势力都会被一扫而光。20世纪世界发生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摧毁了资本主义殖民体系就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也正是在这部没写完的但极其重要的著作中,马克思找到了埋葬资本主义的力量——无产阶级。他说:“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4]
2.马克思涉足政治经济学领域。马克思在研究中发现了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经济决定政治而不是相反。研究政治,必须研究经济。于是,他对经济问题进行了艰苦卓绝的研究。
研究是清苦的、乏味的。在马克思所处的那个年代,以马克思的话说,十分之九有教养的青年都为了自己的前途向国家乞食,有独立人格的人很少。像马克思这样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放弃富裕生活、甘愿为多数人的幸福而付出毕生精力的人,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支撑,绝对坚持不下去。研究也是艰难的,不仅需要丰富的知识,而且也要有正确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如果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可能会导致劳而无功,研究的理论不能正确反映客观实际,对群众运动也没有指导作用。如果经过研究,得出的理论对群众有害,对社会发展也只能起反动作用。马克思的立场坚定,方法正确,知识丰富,态度认真,能力超众,又有坚忍不拔的毅力,所以才能够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作出独特的贡献。
马克思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过程中,研究了法学、哲学、国家、地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市民社会,得出了一些重要结论,比如辩证法需要与唯物主义相结合,国家决定于人民,所有制决定国家和法的内容,解剖市民社会要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等等。这说明,马克思开始用辩证唯物主义观察社会、解剖社会,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开始形成。因为要在巴黎出版德国和法国民主主义的机关刊物《德法年鉴》,马克思来到巴黎。马克思说:“我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后来因基佐先生下令驱逐移居布鲁塞尔,在那里继续进行研究。”[1]
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第一步,是搜集材料。当时有少数几个抱着科学态度进行研究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比如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人,在他们的著作中,既有科学的成分,也有非科学的成分。而大多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多是从个人或集团利益出发进行研究的,是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是非科学的和庸俗的。1844年1月至8月,马克思对有些材料进行了详细研究并作了笔记。比如,马克思对詹姆斯·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作了近10万字的摘要。当时,研究关于社会主义如何实现的经济学著作,少之又少。马克思对恩格斯发表于《德法年鉴》上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作了摘要,评价很高,称之为“批判经济学范畴的天才大纲”[2]。由于两人的观点相近,开始了学术交往与合作,写作了标志马克思主义成熟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从此,两人建立起了几十年的深厚友谊。
在马克思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时,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经济学著作和恩格斯以唯物主义观点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文章外,还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经济理论著作。当时名气很大的法国经济学家蒲鲁东(1809—1865年)曾出版了一部著作——《经济矛盾的体系,或贫困的哲学》(简称《贫困的哲学》)。蒲鲁东在这部著作里,从探讨财富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出发,得出了既要消灭资本主义的弊端,又要保留私有制与雇佣劳动的观点。蒲鲁东的著作不但充满了错误,而且他还以粗暴的谩骂抨击现代社会主义的先驱——空想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马克思在为摩泽尔贫苦农民辩护时就说过:“人们在研究国家状况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3]马克思认为,蒲鲁东的理论就是这样的理论,他没有把国家生活现象作为客观存在来考察,仅凭主观想象,用他的想当然来解释一切。蒲鲁东的理论,既没有指出实现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向,也没有指出实现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虽然马克思与蒲鲁东是朋友,但为了社会主义的前途和人民的利益,马克思于1847年7月出版了批判蒲鲁东的著作——《哲学的贫困》。这虽然是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初步研究,但已经得出了一个很重要的结论,这就是:研究政治经济学,必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
批判了蒲鲁东之后,马克思开始夜以继日地工作,把他在《哲学的贫困》中的政治经济学处于萌芽状态的东西加以扩展。1857年12月8日,马克思写信给恩格斯说:“我现在发狂似的通宵总结我的经济学研究,为的是在洪水之前至少把一些基本问题搞清楚。”[1]是什么原因导致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到了发狂的地步?那就是人民革命风暴即将来临。1848年2月,《共产党宣言》发表后,欧洲大陆曾暴发了大规模的革命运动,法国、德国、意大利、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等国都暴发了革命,那时马克思已经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得相当深入了,否则也写不出千古不朽的《共产党宣言》。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后,一方面,马克思与恩格斯一起总结欧洲革命经验,马克思于1850年写了《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1851年至1852年写了《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一系列文章,恩格斯也于1851年至1852年写了《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另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导工人运动的组织工作。马克思预感到工人运动还会刮起更大的风暴,他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深度还不够,还不能适应工人运动的革命需要。事实证明,马克思的预见是准确的。在1857年资本主义爆发了经济危机后,各国的工人运动风起云涌,他们开始建立自己的组织,进行有组织的斗争。马克思在批判了蒲鲁东的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之后,于1857年至1858年撰写了《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59年出版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完整地阐述了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1861年至1863年写了23本政治经济学笔记,1863年至1865年完成了200多万字的《资本论》三卷草稿,1867年出版了经过马克思精心修改的《资本论》第1卷。此时,马克思的理论已经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马克思的研究,使共产主义运动有了一个科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于1880年应《平等报》的请求为重版《哲学的贫困》一书写的引言中说:“我们决定重新发表《哲学的贫困》(初版已售完),是因为该书包含了经过20年的研究之后,在《资本论》中阐发的理论的萌芽。所以,阅读《哲学的贫困》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可以作为研究《资本论》和现代其他社会主义者的著作的入门,因为像拉萨尔那样的现代社会主义者的思想,是从上述著作中吸取来的。”[2]
在马克思恩格斯指导下,1864年成立了国际工人协会,即第一国际。可见,马克思不是在书斋里脱离实践研究理论,而是结合革命实践研究理论,又以理论指导革命实践。
像蒲鲁东这样的为多数人的利益而奋斗的先驱者,虽然他们的理论是空想的,有很多错误,但批判归批判,马克思对他们还是极其尊重的。在蒲鲁东死后,马克思对这位战士的伟大品格、对他在1848年6月以后的英勇行为以及他的政治作家的才华,给予了应有的评价。
马克思从捍卫人民利益的善良愿望出发,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不仅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升华,使自己成为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者,而且发现了人们探讨了几千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价值是什么。像自然科学家研究自然科学一样,他为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作出了至今仍无人超越的贡献。马克思科学研究的精神和毅力,永远给我们以激励。
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只要触动一些人的利益,他们就会拼死反对。比如,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论虽然是自然科学理论,但是因为它动摇了欧洲基督教会上帝中心论的基础,教会就把宣传哥白尼学说的科学家布鲁诺烧死。不过,自然科学的研究与经济科学的研究相比较,受到的干扰还是相对少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观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1]但是,“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内,自由的科学研究遇到的敌人,不只是它在一切其他领域内遇到的敌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质,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2]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受到资产阶级的攻击不足为奇,因为资产阶级要捍卫资本的利益,而资本从来都是用血和剑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资本的灵魂和躯体是肮脏的,为了利润,它无恶不作,杀人、掠夺、盗窃、欺骗、发动战争……资本的罪恶罄竹难书,为资本主义辩护的人是可鄙可憎可悲可叹的。
(三)马克思在对政治和经济关系的研究中逐步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在巴黎考察了法国工人阶级的生活和斗争,研究了诸多经济学家的著作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著作后,从现实残酷的斗争中认识到,革命运动如果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人阶级就不能形成强大的无坚不摧的力量,错误的理论更会使革命运动遭受巨大损失。马克思把在理论研究中逐步形成的辩证唯物主义运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发现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贡献,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1.人民创造历史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观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有多种概括。比如,有的人把历史唯物主义简略概括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或经济决定政治;有的人将之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社会的发展;有的人将其概括为社会发展有规律,由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是,其中蕴含的一个前提人们无论如何不能忽略: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们要生存,必须进行生产劳动,在劳动有了空闲之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在生产中,人们用什么工具生产、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分工关系和分配方式,构成为一定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随生产力的发展而转化,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与宗教观念等一切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也都随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生产力的变化虽然是不间断的,但当一种生产方式占据统治地位并基本稳定时,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国家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观念和文化,也都基本稳定,人类社会便从一种形态过渡到另一种形态。由于人类社会的形态变化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的,是在后人对前人劳动生产力的继承和创新中发展的,因此,劳动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因。作为劳动主体的人民大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是英雄创造历史还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是历史唯心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争论的核心问题。当时很多著名的学者和思想家都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认为由于优秀人物的一时之念,导致了重大事件的发生,这些重大事件构成为历史。人民群众特别是辛苦劳作创造财富的劳动阶级都是群氓,是一群目光短浅的人,他们在历史中不起什么作用。而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正是人民群众特别是人数众多的普通劳动者,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因而才可能使有的人从事精神财富的生产与科学研究等。这些从事物质财富生产的劳动者为从事精神生产的劳动者提供生活所需,从事精神财富生产的劳动者为从事物质财富生产的劳动者提供科技所需和精神所需,他们都是劳动者,都是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的力量。即使是资本家的劳动,也是一种剥削的劳动,是一种与普通劳动者一样的劳动。如果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剥削劳动失去了存在的条件,他们也就成为普通劳动者。如果一个人顺应了人民的愿望,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他就会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显赫人物。不同的历史时期,总会有那个时期的不同阶级的代表人物出现。不否定天才人物的作用,但天才人物只有代表了一个阶级在斗争中的利益和成败得失才能显现。这种斗争,不能成为否定劳动是社会发展根本动因的理由,因而也不能否定人民创造历史的结论。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马克思在艰苦地研究政治经济学和在写作《资本论》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这可以从他写的多部著作和多个未完成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看出端倪。
马克思研究了前人大量的经济学著作,于1844年4月至8月,写了三个经济学哲学手稿(未完成)。从这些手稿对斯密、李嘉图、萨伊、蒲鲁东、穆勒等人的经济学著作进行的评价,对资本、地租、工人与商品的关系、私有财产、共产主义等的新见解中可以看出,其时马克思已经用唯物主义来观察社会、分析社会、解剖社会,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形成。
1844年8月,马克思与恩格斯见面后观点的交流,加速了马克思的理论研究进程。在1845年2月马克思与恩格斯合写的《神圣家族》里,批判了社会主义者布鲁诺·鲍威尔等人对群众的轻蔑,指出,群众不是“冥顽不灵的”和“不知足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不是英雄人物创造历史,而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如果说这场革命(指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本书作者注)是不合时宜的,那么,并不是因为群众对革命‘怀有热情’和表示‘关注’,而是因为人数众多的、与资产阶级不同的那部分群众认为,在革命的原则中并没有体现他们的现实利益,并没有体现他们自己的革命原则,而仅仅包含一种‘思想’,也就是仅仅包含一个激起暂时热情和掀起表面风潮的对象罢了。”[2]“因此,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3]
1845年春,马克思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虽然费尔巴哈在自然观上是唯物主义,但在历史观上还是唯心主义,他不理解革命实践的作用。马克思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4]马克思认为,环境改变人,人也改变环境。“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5]马克思认为历史发展有规律,但人在规律面前不应是消极的,而应用积极的态度在不违背规律的前提下促进历史的发展。以此观点来理解和建设社会主义,就能更好地理解改革开放为什么是中国共产党的创举。
马克思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现阶段,即政党政治阶段,人民通过自己的政党——共产党——掌握国家政权,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让人民群众感到建设好社会主义是自己的事业,以增强人民大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
2.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形成的标志。1846年6月,马克思与恩格斯合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大厦基本构建起来。一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现实世界是观念的产物”的绝对精神和用幻想、观念、教条、臆想来反对唯心主义的所谓革命哲学。在序言中他们说:“有一个好汉忽然想到,人们之所以溺死,是因为他们被重力思想迷住了。如果他们从头脑中抛掉这个观念,比方说,宣称它是迷信观念、是宗教观念,他们就会避免任何溺死的危险。他一生都在同重力的幻想作斗争,各种统计给他提供大量有关这种幻想的有害后果的新证据。这位好汉就是现代德国革命哲学家们的标本。”[1]马克思恩格斯说明了人由于劳动而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二是马克思恩格斯说明了生产力决定了人们的交往形式,即后来马克思所表述的生产关系。他们说:“一个民族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2]“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3]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他们的理论说明了历史上的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所有制产生的原因和特征,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依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由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所以,人类社会必然向更高级的形态发展。也就是说,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规律决定的,不是个人所能阻挠得了的。三是马克思恩格斯说明了国家是私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矛盾的产物,国家是以共同利益的姿态出现的,所以,国家内部的斗争,都是不同阶级的特殊利益之争。“这些始终真正地同共同利益和虚幻的共同利益相对抗的特殊利益所进行的实际斗争,使得通过国家这种虚幻的‘普遍’利益来进行实际的干涉和约束成为必要。”[4]因而,占人口大多数的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是消灭旧的社会形态和一切统治。他们说明了实现共产主义的依靠力量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动力是阶级斗争。四是马克思恩格斯阐述了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使无产阶级革命有了一个明晰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部著作里,说明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扩大,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这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因为苏联的解体,确实与资本主义世界性扩张和世界市场的扩大有关;中国的改革开放,也是为了适应世界市场的存在。在这部著作里,他们说,共产主义就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可见,资本主义的灭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革命实践活动是理论研究的基础,理论成果是革命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指导。马克思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也积极参加革命实践活动,他和恩格斯于1847年参加了“共产主义者同盟”,受同盟代表大会的委托,起草并发表了《共产党宣言》。在宣言中,他们把革命的目标、理由、条件、依靠力量、道路、动力等都讲得很清楚了。
后来,马克思以他的著名的劳动二重性学说为依据,撰写了政治经济学长篇巨著《资本论》,构建了他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论证体系。
3.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经典表述。1859年,马克思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如下经典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1]
对马克思这个著名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表述,学者们的解释不尽相同。恩格斯曾作过一个简略的概括性解释:“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2]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几个概念的含义及相互关系:
(1)生产力。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能力即生产力。生产力有三要素,即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其中,劳动者是生产过程的主体,劳动者用什么工具劳动很重要。
(2)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结成的一定的关系。生产关系包括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形式、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分工关系、分配关系等。人的劳动是在社会中进行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相互关联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随生产力的变化而改变;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时,改变生产关系就成为必然。
(3)生产方式。包括劳动者用什么工具生产、分工关系(即劳动者在社会中的地位)、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形式、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生产资料的配置方式以及分配方式。
(4)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为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包括为经济基础服务的组织如军队、政府部门、法院、监狱等物质形态以及政治、思想、观点、艺术、宗教、哲学、法律等意识形态两个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当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时,上层建筑也必然或快或慢地发生变化。
(5)社会经济形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构成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依次发生的有各自特征的社会经济形态。
(6)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经济形态之间的关系。在社会发展中,生产力起根本的决定作用。由于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经济基础,所以,生产关系处于生产力和上层建筑之间,起承上启下作用。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关系的变化引起上层建筑的变化,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共同变化构成一定特征的社会经济形态。虽然说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起根本作用,但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对生产力的发展有促进或阻碍作用。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
我们可以对马克思上述的原理作一通俗的概括:人类社会的经济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阶级状况、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意识形态,由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以生产力为前提,以生产关系为依据的人们的生活方式构成一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构成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如果生产力发展了,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也会发生变革。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意识形态也将随之发生或快或慢的变革。
因为生产力是在积累继承和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发展的,过程不可逆,所以,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停滞,也不可逆。例如,有人发现了火,用火烤制食物,用火冶炼金属,后人必然要在利用火的基础上生产与生活,而不可能弃火不用。人类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不可能再回到低级阶段。不过,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生产力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化,生产方式就不可能发生大的变化,如果此时人们推翻一个旧政权,再建立一个新政权,那只是原有生产关系的再调整,社会不会出现一个新形态。
根据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任何人都阻挠不了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进。但是,这绝不是说,人们可以坐等社会演变而不需主观努力去改变现状。或者说,被压迫阶级不经过斗争可以坐等资本主义自动进入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被压迫阶级如果不斗争而坐等社会的自然演进,则其命运的改变可能需要数千年或者数万年。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关系必然变革。但变革时间的长短则与生产力发展的速度、人们对生产力发展的认识、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向和方法、阶级力量的博弈等因素有关。生产力发展的速度越快,人们对事物规律的认识越透彻,代表社会进步的力量越强大,社会的变革过程也越快,时间也越短。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说,社会可以“自生秩序”,人们不要企图改变现存状态,应该让历史自然演进。这种主张无非是企图延长资本主义不平等制度的寿命而已。
4.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与历史唯物主义。人类历史上大致的几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可以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予以说明。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为保证生存,人们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结成氏族,共同行动,协作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没有人剥削人的情况。这种社会形态,被称为原始共产主义。随着知识的积累和劳动工具的发展,先是发生了农业和畜牧业大分工,后来又发生了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大分工,生产力提高,劳动产品有了剩余。生产力的发展,在四个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在战争中的俘虏,不再被杀死,氏族把他们留下来做奴隶,为他们生产剩余产品。二是一方面农业、手工业、商业等行业发生生产性具体分工,另一方面军事、管理、科技、文化、艺术等领域发生固化性社会分工。三是贸易发展起来。四是因个人能力的增强使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由于长期与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文化水平的低下,人们认识不到剩余财物增加是因生产力发展和人的社会化程度提高所致,反而放任人的动物性发展。一方面,他们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占有贸易盈余,个人与家庭私有制出现了。另一方面,他们奴役奴隶劳动,氏族首领利用职权把剩余产品占为己有,剥夺性私有制出现了。当为解决利益冲突和防止奴隶反抗的军队、监狱、法庭等暴力机构等政治上层建筑建立起来,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天命、神权、宗教等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形成后,阶级形成了,奴隶制国家出现了。奴隶社会既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也是对人的本性的践踏。直到马克思主义的出现,人们才知道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工具从自然工具到青铜器再到铁器的不断改进,使劳动剩余不断增多。但是,由于奴隶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使奴隶们生活不下去,于是奴隶们就反抗,就起义。在大规模的阶级斗争中,奴隶主阶级为了避免灭亡的命运,只好改变原来的生产关系,给奴隶以相对自由,租给奴隶土地,让他们交纳地租,人类社会便发展到封建社会。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的不断增加,分工不断细化,人们交换财富的品种和范围扩大,货币的作用凸显,专门从事交换的商人把货币转化为生产资料投入生产,通过劳动力的劳动,使货币增殖,成为资本,于是,资产阶级诞生了。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把工人变成为一无所有的无产者,实施以货币增殖为目的生产,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但是,私有制与生产力的社会化矛盾终究要解决,人类社会必然要过渡到社会化程度更高的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共产党人的奋斗加速了社会发展的进程。
[1]施晓慧:《鲜花献给马克思》, 《人民日报》2006年6月29日第7版。
[2]穆方顺:《意大利思想界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 《光明日报》2005年7月20日第12版。
[3]施晓慧:《鲜花献给马克思》, 《人民日报》2006年6月29日第7版。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42-243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1页。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48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48页。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页。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页。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页。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28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48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34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7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1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2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1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2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14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2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3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3页。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0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25页。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页。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页。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6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7页。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7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7-138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8页。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0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47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48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64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2-41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