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新办法精神扎实践行新规定要求
宁夏财政厅副巡视员 何天文
公务用车管理是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和内部治理的重要领域,不仅关系到机关职责履行,更关系到党风政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提出“约法三章”,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控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不久,2017年12月5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始终高度重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对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时做出批示部署,并将公务用车管理纳入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内容。按照相关分工,由财政厅牵头负责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充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在2012年印发的《宁夏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宁党办〔2012〕31号)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4月18日正式出台印发。自治区印发新修订的《办法》,再一次表明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坚定决心。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办法》的印发,表明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办法》作为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顶层制度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办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抓好《办法》贯彻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在要求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监督,严肃查处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公务用车领域“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在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中,涉及公务用车的仍然占有相当比例,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规范管理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部署,中央政治局重新修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公务用车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办法》着眼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出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通过严格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监督问责,从制度上构筑防范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问题的防线,着力防治“车轮上的腐败”。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就是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到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中,是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必然要求。
(二)抓好《办法》贯彻实施,是巩固公车改革成果、规范保留车辆管理的现实需要
2015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执法执勤等必要的定向化保障车辆,逐步建立起以社会化出行为主的公务出行方式,获得较好的社会反响。随着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公务用车管理、公务出行保障等方面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保留的车辆该如何管,怎么用,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总结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在改革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做出相应制度安排,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公车改革后规范和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高效保障公务活动指明方向、明确要求。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对于巩固公车改革成果、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实现规范管车、节约用车、有力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三)抓好《办法》贯彻实施,是财政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
各级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设置在各地财政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各级小汽车定编管理部门要展现新作为、发挥新作用。当前,自治区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已完成,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将要展开,全面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有效解决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以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以强化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为指引,体系比较严密,规定比较科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符合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和要求。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既为各级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夯实自身履职尽责基础提供难得机遇,通过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有效助推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一)坚持节约主线,做到规范管理与保障公务并行
规范管理、保障公务、厉行节约是《办法》修订的主旨和目标,《办法》通篇贯彻节约的精神和理念。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实质是提高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效益,用最少的成本和投入办最多的事,取得最大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这个意义来说,在公务用车领域讲求节约,目的就是要实现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公务出行保障更加到位,不是为了节约而节约,单纯追求经济上的节约。各级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紧围绕厉行节约这条主线,将节约的总要求贯穿于公务用车管理的全流程,一方面依靠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和规范各类公务用车管理,杜绝超编超标、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另一方面要在保障公务出行上下功夫、想办法,进一步统筹保障资源、规范保障标准、提高保障质量,为党政机关公务出行提供合规适度、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保障和服务。
(二)坚持集中统一,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
多头管理、分散管理造成的责任主体不清、管理合力缺失是公务用车违规问题屡禁不绝、公务用车管理低效的重要原因。《办法》在健全完善管理体制上前进一大步,赋予公务用车上级部门指导下级的职责,明确要求对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四统一”管理。要统一编制管理,将各类车辆全部纳入编制管理,形成编制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公务用车数量总控。要统一标准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和排气量标准,杜绝配备豪华车、高档车和违规超出规定标准配车等问题。要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由小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本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经费,杜绝违规购车,实现均衡保障。各级小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从源头上解决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坚特从严从紧,强化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
编制和标准是公务用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各级小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研究细化编制、标准管理相关政策,夯实公务用车管理基础。要注意与公车改革政策的衔接,公车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是大前提,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必须坚持定向保障的原则。要强化问题导向,根据车改后公务出行保障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单位车辆编制结构进行统筹调整和优化完善,确保车辆配备向基层、一线和偏远地区倾斜。要处理好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在严格执行《办法》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对于确需超出规定标准配车、配备越野车的,各级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程序、权限、严格审核,从严从紧确定配备范围和配车标准,既要实事求是,切实保障公务需要,又必须形成刚性约束,不能把特殊变成一般,随意开口子、搞变通。
(四)坚持务实创新,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质量和效益
公务用车管理涉及的环节多,专业性强,想要真正管住管好,有赖于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进一步增强专业素养,培养专业技能,以务实的精神和创新的理念,不断提升管理的质量和效益。《办法》在吸收借鉴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引入一些创新举措,比如,推进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实行标识化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又比如,加强信息公示和政务公开,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等。这些措施、手段经过实践检验,是行之有效的,对于规范车辆管理、提高保障效率,特别是对于防范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具有积极作用。各级小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上下功夫,逐步形成一套符合本地特点和现实需要的公务用车管理模式。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办法》落地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落实的主动性和协调性。各级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主体意识,从管住管好公务用车的大局出发,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交通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办法》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各级小汽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办法》确定的原则要求,针对本地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办法》中有具体、明确要求的要贯彻落实到位,只有原则性要求的要因地制宜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没有作出规定的要按照《办法》提出的原则、精神从严从紧制定政策标准。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特别要重视基层普遍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兼顾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调整细化配套措施,打通《办法》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各级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考评、信息公示、统计报告等制度,强化日常使用监管;要将督导检查作为抓好落实的重要手段,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检查推动,确保《办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交流,利用各种载体和平台、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系统内形成相互学习借鉴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