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全区财税工作概况
2018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迈进“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全区财政工作综述全区财政工作综述
一、狠抓增收节支,确保平稳运行
一是财政收入平衡增长。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减税降费政策集中释放的严峻形势,全区各级财税部门克服困难,全力确保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呈现L形走势,一季度高开低走,收入增幅从年初的25.5%急剧下降至5.0%;二季度上行走稳,增幅从6.8%上升至7.8%;三、四季度大体平稳,略微波动,增幅基本保持在6%~8%,四季度末小幅上升至8.2%。分税种看,2018年增值税完成133.7亿元,增长7.5%;企业所得税32.5亿元,增长24.4%;个人所得税13.4亿元,下降11.0%;资源税25亿元,增长34.7%;城市维护建设税20亿元,增长14.4%;契税17.6亿元,增长30.2%;房产税12.6亿元,增长3.7%;城镇土地使用税12.5亿元,增长1.5%。
二是税收收入支撑明显,非税收入持续下降。2018年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增值税留底退税等政策,在全区税收收入至少减收20亿元的形势下,各级财税部门奋力拼搏,税收收入完成298.3亿元,同比增收28亿元,增长10.4%,拉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7个百分点。其中,自治区本级税收收入完成113.9亿元,增长13.3%;市县税收收入完成184.4亿元,增长8.6%。地方财政收入税收占比67.1%,高于去年同期2.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2018年,全区非税收入下降0.8%,为近五年来同期最低。分级次看,区本级非税收入增长较快,完成51亿元,增长18.1%;市县非税收入完成95.2亿元,下降8.6%。分项目看,专项收入40.7亿元,增长28.5%,主要是教育资金收入、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分别增长114.9%、30.7%、17.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3亿元,增长14.8%。罚没收入9.9亿元,增长14.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长107.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下降76.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下降22.0%。
三是地区间收入增幅差异较大。2018年,区本级收入领跑全区,保持较快增长,完成年度预算的107.3%,超收11.3亿元。市县间收入差异较大,全区市、县(区)中,盐池县、宁东、同心县、彭阳县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海原县、灵武市在内的13个市县持续低位运行,增幅在0.4%~9.9%之间;永宁县、中宁县、青铜峡市3个市县财政收入负增长。全区19个市、县(区)中,14个市、县(区)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目标。
二、积极财政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13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首次设立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科创投资基金,扩大工业担保基金规模,撬动贷款80多亿元,缓解企业融资压力。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政策性纾困基金,并在全国率先投入使用,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发展困境。推进开发区低成本化改造,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立科技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排全区财政科技支出34亿元,增长33%,其中自治区本级R&D投入9.5亿元,增长82%,有效带动社会R&D投入,全区R&D投入强度达到1.3%。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做好银川都市圈建设投资基金设立工作,完成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固原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首次发行土地、交通专项债券13亿元,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有力支持银西高铁、城际铁路、银百和京藏高速公路改扩建、自治区六十大庆等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争取包银高铁建设债券资金36亿元,确保包银高铁宁夏段顺利开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开展120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支持建成20个美丽小城镇、10个特色小城镇和100个美丽乡村,完成3万户农村改厕。
三、支持自治区重大战略,攻坚成效显著
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研究制定支持“三大攻坚战”和自治区“三大战略”的一整套财政政策体系,各项政策深度融合、高效衔接、协同发力。积极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加大投入、整合资金、突出绩效、强化监管“组合拳”,充分赋予贫困地区使用扶贫资金的自主权,集聚扶贫资金向“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做到保障有力、靶向精准、监管到位。2018年,全区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09.22亿元,比2017年增长14.64%,投入增幅超过中央考核标准,人均投入高于周边省份。支持盐池县高质量脱贫“摘帽”,隆德、泾源、彭阳三个贫困县初步具备“摘帽”条件。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发使用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得到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的充分肯定。积极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创新建立财政环保支出稳定增长、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两项机制”,确保资金保障和责任落实“两个到位”。全区各级财政安排生态环保和污染治理资金80.09亿元,比2017年增长49.1%,是历年来投入力度最大的一年。支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实施、大型河泊生态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引黄灌区盐碱地治理等重大项目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支持打赢风险防范攻坚战。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在全国率先出台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制定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全面完成全区隐性债务数据统计,发行新增债券202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20亿元、再融资债券84亿元,缓解市县还债压力,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积极防控财政金融风险,将入库的148个PPP项目清理为51个,对自治区本级的15支政府投资基金实施绩效评价,有效防范风险,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重要作用。着力防范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加大市县财力补助,高效调度国库资金,及时下达阶段性财力,2018年自治区财政共下达市县各类补助资金736亿元,较上年增长6.5%,市县基本财力得到有效保障,缓解困难市县“三保”压力。
四、保障推进民生福祉,人民生活明显改善2018年,全区各级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1090.8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其中,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支出分别增长27.8%、10.2%、8.1%、3.7%。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投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6年占GDP的4%以上,宁夏成为西部第一个全省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的省份,成功获批国家级“互联网+教育”示范区。推进医疗健康事业发展。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自治区级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足额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宁夏被列为国家首个“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城乡低保标准,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在全国率先建立病残津贴制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棚户区和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力度,优先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窑危房改造。争取中央提前下达补助资金5.3亿元,为全区全面完成危窑危房改造任务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支持创业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7000个,新增“三支一扶”计划3000个。支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万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支持完成《闽宁镇》等一批文艺精品创作,继续实施文化扶贫惠民工程,率先在全国实现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强社区、学校、公园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五、推进财税改革,财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稳步推进税制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改革,实现全区水资源“费改税”全覆盖。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地方税体系更加健全。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领域明确自治区与市县政府间的事权范围和分担比例,进一步完善宁东基地收入划分和财政支持政策。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2018年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70.3亿元,增长14.7%。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建立预算支出考核、约谈、通报机制,促进预算约束有力、执行均衡、效益提升,部门预算追加较2017年又减少近30%,追加资金仅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3%。探索资金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大专项+支出用途+具体项目”的预算编制模式,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面向社会公开竞争分配,并实行绩效目标审核,科技研发经费、产业发展、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一体化等资金分配改革率先突破。推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先行建成科技、环保、扶贫、教育四大类专项指标体系,开展全区38个重大项目和“三大战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石嘴山市、盐池县和民政厅、教育厅绩效管理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全力服务保障机构改革。在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上优先服务部门机构改革,确保自治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首次代表自治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考核通报中宁夏位列第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不见面,马上办”,宁夏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电子账户管理等工作得到财政部充分肯定。
六、着力健全制度,财政管理更加规范
自治区财政厅全面梳理政策规定,建立财政政策、资金投入“数据库”,修订完善一系列制度办法,构建一整套涵盖党建、人事、业务、行政管理的制度体系。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也相继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加强监督检查,从流程管理、关键环节、风险控制入手,对市县财政、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制度建设、资金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全国29家法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宁夏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提升宁夏财政法治影响力。全区非税收入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等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宁夏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社保基金预决算、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库款管理工作在财政部考评中先后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