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政财务
一、积极推进创新驱动战略
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要求,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助力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实施。
(一)财政投入稳定增长
2018年,安排创新驱动战略资金29.58亿元(其中企业处资金20.8亿元,占70.3%),比2017年增加8.48亿元,增长40%。自治区本级R&D投入安排9.5亿元,比2017年增长82%,超额完成各级财政R&D投入年均增速30%以上的任务,2017年 R&D 投入增长强度达到1.13%,2018年预计达到1.3%。
(二)整体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加强研究,积极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沟通,2018年,对10余项相关制度进行制定和完善。创新分配方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政资金二次分配,逐步推行因素分配法和竞争性分配模式。采取因素分配和竞争性分配模式的专项资金达到8.3亿元,占创新驱动资金总量的28%。强化宣传督导。制定并向各市县政府、区直相关部门印发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实施战略措施安排的通知》(宁财(企)发〔2018〕229号),对财政支持创新驱动的政策、资金和措施办法广而告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有助于广泛接受监督。
二、集中力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一)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1号), 2018年,企业处多措并举,降低民营企业成本,一是安排5亿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其中, 3亿元采用贴息方式下达,2亿元综合奖补资金采用因素竞争法分配至市县,由市县统筹安排。对86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2.44亿元。2018年,全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完成增长11.8%,高于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工业投资增速。二是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对企业直接融资给予补贴。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发债额度给予2%的贴息。2018年对5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补贴资金1050万元。三是设立总规模为10亿元的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首期4.3亿元已拨付到位。截至2018年底已撬动银行贷款88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二)支持“双创”工作取得实效
2018年,自治区财政安排7120万元,支持双创载体建设,比上年增长50%。一是安排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奖励资金2000万元,对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的双创示范基地4家单位每家给予500万元奖励。二是安排企业双创示范项目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双创”平台建设项目。三是安排1120万元,对自治区科技9个企业孵化器、37个众创空间予以奖励。
同时,积极支持自治区“双创”特色载体建设。组织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申报国家“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争取到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银川经开区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推动担保体系建设上新台阶
一是修订《宁夏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了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二是安排2.1亿元担保体系建设专项,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按2%比例给予补贴,2018年共为43亿元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资金8700余万元。三是安排3000万元将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规模由2017年的6000万元扩大至9000万元,加快推进政府、银行、担保合作模式,建立完善“5221”多层次损失风险分担机制。三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支持。2018年共争取到中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37万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进行业务补贴支持,对自治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转型资金形成有力的补充。
三、支持开发区整合优化和创新发展
(一)安排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专项3亿元引导工业园区积极参股企业低成本化项目建设,提高园区服务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其中,上半年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效能考核结果拨付工业园区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2亿元。下半年首次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对全区10个评选优秀的开发区项目下达奖励资金1.8亿元,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
(二)制定《关于支持开发区整合优化和创新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82号)和石泰锋书记关于开发区建设的讲话精神,制定了《开发区财政政策》,通过完善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和独立核算机制、实行开发区税收增量全额奖补政策、建立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倾斜机制、整合资金支持潜力大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开发区建设发展、建立跨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利益分享机制等方式,支持开发区整合优化和创新发展,推动全区开发区形成集聚效应和新的增长点,引领全区经济转型升级。
四、助力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为更好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亿元,精准发力,为自治区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短板、强弱项,一是充分发挥自治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带动投资、拉动服务业增长的重要作用,聚焦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文化服务等服务业重点领域,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后补助等方式,共支持重点项目53个,撬动社会总投资16亿元;支持品牌化、标准化建设项目30个,引导区内服务企业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二是首次将培育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作为重要抓手,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6个集聚区建设现代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壮大集聚区内服务业龙头企业等,充分发挥集聚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将服务业集聚区打造成为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五、.促进商贸服务业和招商引资提质增效
(一)安排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
自治区财政共安排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各地举办大型消费促进活动百余场,支持开展“宁夏优质农产品2018网购品鉴体验节”电商促销活动。加强特色品牌推介。持续支持外销窗口建设,有效提升了宁夏特色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
(二)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25亿元
重点对进口企业内陆运输物流成本、进口贴息、出口信用保险及保单融资等有利于外经贸发展的项目进行支持。2018年自治区特色农产品进出口增长5.5%,其中马铃薯增长72倍。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2018年自治区加工贸易占比13.1%,提高2.1个百分点。
(三)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2500万元
重点用于政府兑现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奖励资金;支持自治区组织参加全国性综合展会,开展招商引资、合作交流活动,围绕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六大重点产业,开展“走出去”招商引资活动20多场;组织苏商、浙商、闽商宁夏行等“请进来”招商引资活动10多场,实施合同项目中,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137个,到位资金572.3亿元。
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初见成效
(一)加大区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力度
2018年共计安排5亿元,分别向宁国运注资2亿元、宁夏交投8000万元、宁夏旅投3000万元、宁夏电投5000万元以及宁夏国投3000万元,壮大区属国有企业的实力,助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稳步推进
2018年,安排财政预算资金21104万元,拨付项目维修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4046万元,有力推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顺利实施。截至目前,自治区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完成率达到93.7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进展顺利
2018年,修改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建立与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相一致的“二上二下”预算编制流程;建立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范运作和提质增效,确保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国有资本收益应交尽交。
(马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