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纪检监察工作改革与发展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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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宣传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夯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一、改革发展历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纪检机构恢复重建与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阶段(1978年12月—1982年8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执行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一重要论断,反复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要加强思想教育,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抵抗住腐败。

1978年,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在遭受十年“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后得以逐步恢复。随后,地方和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构也相继建立。4月,自治区四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自治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全区各级党委都恢复组建纪委。5月,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当前的工作安排和纪委机构设置问题。8月,自治区党委同意并批转自治区纪委《关于当前工作和机构设置的请示报告》,要求全区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首先抓好党纪教育,认真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受理党员和党外群众的申诉、控告,同各种违纪行为作斗争。12月,自治区纪委召开全区纪检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一是各级党委都要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检工作的重要性;二是重视纪检工作,加强纪检部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1979年1月,中央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新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全会明确提出:要把“协助各级党委,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作为各级纪委首要任务。3月,自治区党委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设立纪委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要求各市、县、旗党委尽快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委成立纪律检查组。12月,自治区纪委、组织部联合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地委一级改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

《人民日报》刊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是针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又是对党在长期实践中的宝贵经验进行系统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丰富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1980年4月,自治区纪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各级纪委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准则》,严格遵守《准则》的各项规定,协助党委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7月,自治区纪委向全区县以上党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 准则 ,搞好党风党纪的意见》。全区各级纪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普遍进行《准则》教育,有的还结合学习贯彻《准则》纠正不正之风,解决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准则》的贯彻执行。

在中纪委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上,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著名论断,第一次把执政条件下滋生腐败的现象与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提到“生死存亡”的高度认识,这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基本指导思想。1981年2月,中纪委第三次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决议。决议认为,陈云同志提出的执政党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对我们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应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使之深入人心,形成舆论,变为我们搞好党风、严肃党纪的强大精神武器。4月,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精神,汇报总结宁夏纪检工作和贯彻《准则》的情况,讨论1981年工作安排。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

(二)纪检宣教机构成立与加强纪律教育阶段(1982年8月—1992年10月)

党的十二大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逐渐得到加强。1983年,中央纪委成立教育室,绝大多数省、市级纪委和部分县纪委先后成立党纪教育专门机构,为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供了坚实组织保证。

1984年3月,中央纪委工作会议提出,“在全党普遍进行纪律教育”。1985年6月,自治区党委同意并批转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整党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四单位《关于在全区党员中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意见的报告》,指出这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搞好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对纠正新的不正之风,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促进政治、经济形势继续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务必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8月,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在全区深入进行理想和纪律教育的通知》强调要扎扎实实抓上几年理想和纪律教育,切实抓出成效来。

党的十三大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纪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明确。1987年,重新恢复的各级行政监察机构专门设立宣教部门,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宣传工作。1月,中央纪委发出《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要求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自治区纪委发出《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纪委理直气壮地抓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同一切违背党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斗争,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89年4月,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党的纪律的有关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党纪有关决议和决定,提高全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教育党员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为加强纪律教育工作,1990年8月,中央纪委下发《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纲要(试行)》,明确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内容、形式和方法以及纪检机关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工作任务,使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级纪委在试行这个《纲要》的过程中,既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教育,又紧密结合纪检工作实际,突出抓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反腐倡廉的教育。1991年2月,自治区纪委向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党内法规普及教育的通知》,要求在年内集中一段时间,在全体党员中进行一次党内法规普及教育。

(三)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与构建“大宣教”格局阶段(1992年10月—2002年11月)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我国的改革和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93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这是党中央为反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合力而采取的重大措施。按照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合署办公的方案,下发《关于近期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6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经济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的通知》。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1993年8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任务,侧重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一个新的阶段。9月,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分析宁夏反腐败斗争的现状和形势,研究和部署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任务、目标和工作。1994年,根据全国党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纪委制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五年规划。同时,自治区纪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召开了全区党员教育工作会议,把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同党的思想宣传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五大的工作报告强调指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反腐败斗争,既要惩处腐败分子,又要立足教育,在全党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鲜明提出“两道防线”的思想。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治本之策,其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和增强。

1999年12月,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依靠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共同完成。”“要充分依靠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形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要主动与中宣部、中组部取得联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每年全国宣传工作、党员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2000年2月,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党委领导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全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开始形成。

2006年1月,自治区纪委开通了宁夏廉政网

利用互联网和局域网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是进入21世纪以来的一项全新工作。2000年7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各省、区、市纪委领导参加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培训班,开创了纪检监察系统网络宣传教育的新时代。2003年12月,自治区接通中央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网。2005年8月,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开通。自治区纪委建立了第一批网络评论员队伍,初步开展互联网党风廉政宣传评论工作。2006年1月,在自治区纪委全会期间,宁夏廉政网开通。

全区进一步开展互联网反腐倡廉评论工作。互联网评论工作延伸到地市一级。自治区和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步建立了一支以纪检监察干部为主的兼职的互联网评论员队伍,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开展网上评论,引导网上舆论。

(四)反腐惩防体系建设与注重预防治理阶段(2002年11月—2012年11月)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惩治与预防腐败的关系更加明确。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根据这一精神,中央纪委、监察部内部各宣传教育单位建立例会制度,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以及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局级协调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两级三层次”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从2002年开始,自治区建立由纪委牵头,党的组织、宣传、党校,政府的文化、教育、广电,各新闻单位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领导共同组成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反腐倡廉大宣教联席会议。2003年,自治区调整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指导小组,建立自治区纪委同组织、宣传、党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以及各新闻单位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四市也建立相应的组织和制度。自治区纪委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碰头会,加强联系,交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党政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共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

2004年1月,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这标志着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作为一项明确的要求,纳入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之中。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12月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第一次把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向全国宣传思想战线作出部署。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此,中宣部把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列入全年的宣传工作要点,并下发《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宣传报道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宣传报道意见》,对反腐倡廉的宣传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全区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在银川召开

2005年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把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年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部分,牵头抓起来,每年召开各有关部门单位联席会议部署,明确任务,各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真正形成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格局”。2006年,宁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这个基础性工程中,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六进”活动。8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召开全区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现场观摩学习,总结经验,推动全区廉政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开展。结合宁夏实际创造的“塞上清风”系列教育活动形成宁夏党风廉政教育特色。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年5月,党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加强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新的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把贯彻落实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09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汇报会在银川召开

廉政文化建设是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创新举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09年12月, 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进一步强调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2010年3月,自治区纪委、宣传部、监察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把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先进思想和廉政文化内涵,强化道德教化功能,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六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

2011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大会

2011年2月,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系统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方式、方法和保障机制,为反腐倡廉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治区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教育、政治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全面从严治党与坚持标本兼治阶段(2012年11月—至今)

党的十八大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12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对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具体要求。从2013年起,接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党员思想认识大大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大大提高。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自我提高的能力。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的有关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新常态,为全面推进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提供有力保障。8月,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见》,明确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四大任务,筑牢党纪党规意识,阻断从“破纪”到“破法”的演变过程。第一项任务是加强纪律教育,唤醒纪律意识。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要把纪律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参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 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风的重要性,把慢慢淡出世人眼界的家风重新带回大众视野。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200余名县委书记学员座谈时指出:“身边人害我们这些为官者的不在少数,被老婆‘拉下水’、被孩子‘拉下水’、被身边秘书和其他身边人如七大姑八大姨‘拉下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突出强化要用理想信念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指出:“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能有权力上、地位上的优越感。无论公事私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都要加强自我约束,鼓励和欢迎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监督,不折不扣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家规建设的要求,自治区党委把家风宣传工作列入2016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之一。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宁夏社科院等单位成立组委会,从2016年4月起在全区开展宁夏“廉洁齐家好故事”征集和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以“廉洁齐家、塞上清风”为主题,旨在通过挖掘整理宁夏历代清官廉吏以及优秀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家训故事,运用文字、音响、电视纪录片等形式,在全区本地主流媒体以及相关新媒体公众号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

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解决新形势下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12月,自治区党委召开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从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从严治党的硬措施,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向严实硬转变。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发挥各级中心组在理论学习上的示范带头作用,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中心组成员的考核,在“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增加“学”的内容;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积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将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巡视工作安排,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预警处置、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

2017年6月,自治区第十二党代会胜利召开。《报告》对过去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概括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旗帜鲜明反腐倡廉”三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坚定不移管党治党的决心担当,集中展示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共同心声,客观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期盼,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2017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七次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总结了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大会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2018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成就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以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夯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加大新闻宣传的力度,注重加强与媒体的联系,进一步理顺与《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宁夏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工作关系。1999年4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成立了由委厅及自治区宣传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自治区反腐败新闻宣传指导小组,区、地市两级建立宣传报道组,同时聘请包括多家新闻单位记者在内特邀通讯员,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部分厅局纪检组以及部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纪委都确定了一名宣传报道员。2001年,以建党80周年为契机,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2003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都在地方报纸上开辟党风廉政宣传专栏,银川市、石嘴山市还在地方电视台开辟反腐倡廉栏目。2006年,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反腐倡廉稿件1060篇。其中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宣传宁夏反腐倡廉工作的稿件26篇。积极争取资金,配备专职人员,“宁夏廉政网”于2006年1月29日正式开通,使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有了新的平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信息、经验得到更加便捷的交流。2007年,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不断拓宽专题栏目的辐射面,各地各部门开设的“反腐前哨”“观察镜”“党风党纪”“政风行风”以及自治区纪委的“行风在线”“行风播报”等专题栏目深受群众喜欢,使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2009年,紧紧围绕全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重大事件新闻报道暂行办法》,规范重大新闻报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2016年,紧盯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及纪检监察媒体,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中央媒体共刊发各类党风廉政宣传稿件76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稿67篇;在《宁夏日报》刊发各类稿件414篇,在宁夏广播电视台播发新闻报道106条,为深入推进宁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各市、县(区)和派驻机构报送新闻稿件的目标任务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和年终考核,建立全区纪检监察宣教工作QQ群,加强了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部分市、县(区)积极开发、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教育实效和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始终把干部监督教育管理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量体裁衣,分层分类,精准施教。1993年,自治区纪律监察厅编写了《党纪政纪知识问答600题》一书。组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政策法规纪律条规的学习,特别注重对系统内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开展机关内部的学习教育活动。1996年,为了增强各级党政干部遵守纪律的意识和自觉性,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的通知》。全区8万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活动,发行中央纪委编写的《党纪政纪条规手册》8万多册,在全区掀起了学条规、讲条规、用条规的热潮。宁夏在这次活动中被中央纪委监察部评为竞答活动集体组织三等奖,有16名同志分获中央纪委监察部授予的个人学习竞赛一、二、三等奖。1999年,配合全区“三讲”教育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全区共发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电视系列片103套共1030盘,组织观看2514场次,观看人数达12.57万人次。2004年,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的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主题教育活动中融入丰富的文化内涵,思想教育寓于各项生动活泼的学习、文化、艺术活动中。2009年,在全区开展“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活动,举办观看电教片、警示教育、观看展览、文艺演出、廉政歌曲比赛等多种学习活动,6000多名党员干部参与其中,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2011年,制作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阳光下的罪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设工程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和《一个政坛新星的坠落——自治区团委原书记曹刚贪污受贿自白实录》警示教育片,共有100多个单位近3万名干部观看了教育片,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高标准建设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全区1037个部门(单位)、6.79万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坚持编发违纪干部忏悔录、典型案例警示录,拍摄并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每年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利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把领导干部任前、节前、事前等关键时间节点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环节,利用廉政短信平台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发送“过廉节”提醒短信,抓细抓常,教育在前。先后组织摄制了《莫让亲情绑架公权》《官商一身“双面人”》《权力之殇》《蝇贪之害》等警示教育片,组织汇编了《忏悔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录》《基层干部违纪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读本。在自办媒体阵地设置“案例警示”“勤廉楷模”等专栏,正反典型结合,开展廉政教育。

(三)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

创新打造“塞上清风”廉政文化建设品牌,群众性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普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社会公认的成果。2000年,各地、各单位在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中,较多运用报告会、辩论赛、演讲会、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2005年,“塞上清风”系列教育活动形成宁夏党风廉政教育特色,形成一个反腐倡廉教育品牌。2006年8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召开全区廉政文化建设观摩学习,推动了全区廉政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普遍开展。面向全国举办宁夏首届“塞上清风”廉政诗词大赛,在全国范围征集作品。组织各地各单位力量,在大团结广场设置“反腐倡廉警钟长鸣”的大型廉政公益广告。2011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积极协调相关部委,开展家庭助廉、读书思廉、学习促廉等活动,稳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自2012年起,宁夏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编写了小学、初中、高中版《廉洁教育》教材,将廉政文化进校园与教育行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德育教育和课堂教学相结合,进一步促进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各级法院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向审判一线、向社会延伸,邀请社会各界参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成果,组织典型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2013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对22个市、县(区)近80多所中、小学校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提出从2014年起,将《廉洁教育》纳入全区“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即中考范围。2014年,将廉洁与修身教育纳入全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保证《廉洁教育》课程与其他教学课程同步开展,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2015年,共组织563个单位3.7万余人次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其中处级以上1935人,厅级48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共组织1080个单位2万人次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70场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16年以来,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家规建设的要求,宁夏纪委将家风建设融入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区开展“宁夏廉洁齐家好故事”挖掘活动,梳理、发掘100多个清正廉洁、以德治家、群众公认的好家风故事。现正在以这些人物为原型,立足宁夏,辐射全国,拍摄大型电视纪录片《守望家风》。

(四)网络宣传工作逐步规范

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切实抓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网络评论、舆论引导等工作。2000年7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各省、区、市纪委领导参加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培训班,开创了纪检监察系统网络宣传教育的新时代。2003年12月,宁夏接通中央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网。2005年8月,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开通。2006年1月,在自治区纪委全会期间,宁夏廉政网开通。互联网评论工作延伸到地市一级。2009年,宁夏廉政网还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优秀互联网站”。2010年,制定《关于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和网络评论报送实施细则》,成立了委厅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和网络评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市、县三级纪检监察网络评论员和信息员队伍,加强对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舆论引导工作。2012年,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信息员和评论员队伍建设,在自治区党校举办网络信息员和评论员培训班。2013年,通过积极参加中央纪委组织的网络评论、舆论引导、在线微直播、微访谈等活动,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网络舆情信息员和评论员队伍在“实战”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完成对宁夏廉政网的更新改版,并继续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努力把宁夏廉政网建设成为宁夏反腐倡廉网络宣传的权威媒体。2014年,建立“宁夏清风”QQ群,贴发每日要闻近300条,转贴推荐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优秀网络评论近200篇;积极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参与中纪委组织的微访谈、微直播等活动10余次,并及时按要求跟帖和评论;实行分级监看网络制度。抓好涉腐涉纪网络舆情信息和评论报送工作。举办全区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培训班,80余名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参加培训。

(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深化

围绕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区纪检监察队伍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2001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下发《关于落实〈2001年—2005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细则》。全区各地各单位制定进一步落实规划的办法,分级培训干部,各厅局、各市县共举办培训班23期,培训干部400多人次。2005年,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举办了两期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班,对2004年以来自治区党政机关新提拔的32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2007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完成计划内培训12名,委托培训6期,200余人。2008年,委托北戴河培训中心,举办了一期企业纪委书记综合业务培训班,20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参加培训。2010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制订《2010—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市级纪委书记和市辖区纪委书记的参训人员选调和报名工作。委托福建省、海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举办业务培训班,选派人员参加上海市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委托中央纪委杭州培训中心、北戴河培训中心举办两次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同时,充分依托自治区党校的资源,先后举办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宣讲班和区直单位新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培训班,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500多人次。2014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制订了《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充分利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央纪委北戴河、杭州培训中心等资源,切实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共培训干部528人,其中,委托办班6期,培训干部198人;主办网络舆情、廉政教育骨干、新进入纪检岗位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干部330人。承办“全区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对全区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170人进行专题培训。2016年,围绕学习《准则》《条例》等重要法规,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学思践悟”文章,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明确宣传方向、思路和重点,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本领,共组织集体学习30余次。

三、经验启示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基础,同时也是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客观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证。我们党始终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防止和反对腐败的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这是我们党提高自身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坚持拒腐防变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掌握思想领导是掌握一切领导的第一位。”“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他要求全党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江泽民同志指出:“反对腐败,教育是基础。”“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构筑起牢固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不断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构建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途径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给犯严重错误的人打一剂“救心针”, 给犯一般错误的人打一剂“清醒针”,给广大党员干部打一剂“预防针”,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不断提高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和执政能力。思想教育的效果不是立竿见影的,需要一个过程,它具有长期性、持久性的特点。廉政教育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价值取向,既作用于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又影响着整个人生,对人一生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坚持不懈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使他们端正自己的从政行为,自觉抵御和防止腐败。全面的经常性的教育,是促使党员干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保证。注重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特殊功能,将惩治、预防与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政府的廉洁高效。

(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对党员干部廉政行为的养成发挥着导向作用

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动因,而净化人的思想,必须依靠长期的思想教育。廉政教育的导向作用是多方面的,包括理想信念导向、道德规范导向和法律法规导向等。理想信念导向是通过廉政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并通过理想信念来激发动力、指导行为。道德规范导向是通过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习惯,以社会舆论、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方式进行行为导向,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改造主观世界,陶冶道德情操,提高精神境界,做到清正廉洁。法律法规导向则通过廉政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培养和形成法律意识,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行为界限,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使他们远离腐败。但是,党员干部正确理想信念的确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经过一两次教育就能实现,而是需要经过长时间反复的教育才能确立。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才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有助于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一方面,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有利于强化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廉洁意识,促进党员干部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更好地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积极倡导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政文化,使廉洁理念深入机关、社区、家庭,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功能,提高整个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廉政认知水平,形成良好的廉政修养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形成友爱诚信、和睦相处、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从而有力地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监督、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新时期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当前,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当前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合力不强,三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缺乏时代性和多样性,五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不够完善。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求真务实,勇于实践,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提高认识,厘清责任,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主动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只有解决了思想认识,才能提高行动的执行力。一是党委要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党章》明确规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要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党委,必须打破现有的凡是党风廉政和反腐败都是纪委的工作的错误理念,让宣传教育的主业回归党委。因此,各级各单位党委要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把宣传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来抓,做到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纪委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监督责任,积极监督各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当好宣传平台,及时褒奖履行宣传教育主责好的单位和公开曝光落实宣传教育主责不力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宣传教育工作当成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考虑,安排部署、优先保障,优先奖惩。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消除误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要把党纪国法当作“护身符”而不是“紧箍咒”,自觉学习党纪国法,做清正廉洁的楷模,自觉宣传反腐倡廉相关知识,做党纪国法的义务宣讲人。

(二)拓展“大宣教”工作格局,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反腐倡廉“大宣教”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必须树立综合的思想,运用综合的力量,使用综合的手段,才能取得综合的效果”。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就要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从目标任务的确立、分解、检查、考核到奖惩,整个宣传教育工作都进入党委、政府的“总盘子”,纳入总体部署,成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的组成部分。二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形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序运行。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资源有效整合,社会积极参与的局面。三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加大力度整体推进。推进主体要实现由纪检监察机关向党委、政府的根本性转变,排除困难和阻力,提高合力,增强执行力和落实力。四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宣传教育覆盖面广,舆论声势强大,社会反响强烈,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拒腐防变能力增强,违纪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反腐倡廉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坚持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的有效性,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既要针对全体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来开展全员教育,又要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个性问题来开展重点教育,既要区分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对一般干部职工的教育,又要区分对领导干部之间、一般干部职工之间的教育。其一,必须认真研究不断变化的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党员干部思想脉搏,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主题和内容,及时开展教育,进行思想引导,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其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教育对象的职级、岗位职责、工作特点、思想状况等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区分层次,因人施教。其三,必须抓住重点时机,适时开展教育。针对领导干部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剑财的问题,一般集中发生在节假日和家庭出现婚丧喜庆、子女升学、过生日、岗位交流、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时机,适时开展廉政提醒教育,提前告诫提醒领导干部不要为亲情所累,不要被“人之常情”所迷,“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要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在典型案件查处后不久,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效果。

(四)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研究教育规律,注意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灌输和启发式教育、理论教育和形象化教育、树立正面典型和剖析反面案例结合起来,做到灵活多样、丰富多彩。一是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使机关干部在文化熏陶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积极推行廉政承诺制度。大力宣传、表彰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结合创建文明家庭,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倡导清廉家风。二是大力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优秀文化传统,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为增强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抵御腐败的能力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建立家庭监督互助机制,构筑家庭廉政防线。三是结合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加强窗口行业廉洁教育,树立廉洁新风,把打造廉洁行业纳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之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向社会全面覆盖。深入推进以“进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四是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品位,体现特色,打造健康向上、富有声势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品牌。充分发挥职工阅览室、活动室、廉政园地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规范长效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坚持“常”“长”二字,要经常抓、长期抓,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一是要准确客观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势,积极协助党委制订详细合理的工作规划,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措施、目标和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并抓好落实。二是要抓好工作任务部署。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适时召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对提出的宣传教育工作项目进行部署,搞好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切实负起抓落实的责任,努力取得党风廉政教育的整体效果。三是要完善责任机制、督察机制、激励机制等抓落实工作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好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明确分工,做到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人。抓好任务的内分解和外分解,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发挥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的作用,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评比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宣教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