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2018年,市公安局落实“两个责任”,整治“四风”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实名通报批评单位16次、民警10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标准,腾退清理办公用房84平方米。实施“锋领工程”,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涌现“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女法医王志琴、“全区优秀政法干警”周凤礼、全国公安国保荣誉奖章获得者李正江等先进典型代表。坚持弘扬警营正能量,利用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体,宣传先进典型,讲好警察故事。
(周学军)
【概况】 2018年,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内设侦查监督部、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控告申诉检察部、业务管理部、综合保障部等职能科室。参与2018年吴忠市基层检察院考核,总分位列各县市第一名,被评为“先进基层院”。
【犯罪受理】 2018年,市检察院依法正确行使逮捕、起诉职权,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4件119人,提起公诉168件247人。其中,批捕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7人,起诉14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多发性犯罪30人,起诉54人;批捕涉毒犯罪16人,起诉7人。审查逮捕监察委移送案件2件2人,审查起诉3件4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年内批捕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等犯罪嫌疑人59人,提起公诉48人。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21人。
【扫黑除恶】 2018年,市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社会危害性较大犯罪案件。强化线索举报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专项斗争积极性,营造强大扫黑除恶声势。
【公益诉讼】 2018年,市检察院围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草地林地资源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43件,监督相关部门恢复平整河堤6.5公里,清除违法堆放污染环境建筑垃圾、固体废物300余吨,收回生态恢复保证金80万元,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盗伐林木等犯罪7人。
【诉讼监督】 2018年,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21人,撤案25件36人,追加起诉5人。严格证据审查,依法纠正漏捕17人,追诉遗漏罪行15人,排除非法证据8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件;向市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97件,采纳172件;办理抗诉案件2件3人。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2018年,市检察院坚持专项检查和法院检察官监督办公室电子卷宗评查相结合,强化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及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3件,向市人民法院和行政执法单位提出检察建议92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件286人,讨回农民工工资2万余元,75万余元欠款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控告申诉检察】 2018年,市检察院落实检察长接待制、首办责任制,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确保控告申诉“案结事了”,全年妥善办理信访70件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4名生活困难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5.5万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升级服务热线,拓展司法为民渠道。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8年,市检察院设立“向日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市职教中心及社区建立“检察官工作室”和“未成年人观护站”,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推进检校共育工作,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受教育人数300余人。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选派12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30余场次,教育引导学校开展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开展校车管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儿童疫苗使用等监督检查,针对存在发现问题印发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撑起“保护伞”。
【刑事执行监督】 2018年,市检察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开展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全市9个司法所17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2份、检察建议2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办案单位对14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发出检察建议16份。马某某寻衅滋事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司法体制改革】 2018年,市检察院落实领导直接办案规定,院班子成员参与司法办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证据不足不起诉9件10人,防止案件“带病”公诉。实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繁简分流、轻型快办、类案办理及分案轮案机制建设,减少人为因素对办案影响,提升办案效率。组织“四类人员”出庭3次,听庭评议12次。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压实办案责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检务公开】 2018年,市检察院推行公开听证、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制度,及时发布涉及民生民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案件,全年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72条、法律文书184份、重要案件信息63条。升级12309公共平台,畅通检察服务大厅、12309网站、服务热线、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五种渠道,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通过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服务,传播检察好声音。
【队伍建设】 2018年,市检察院开展“机关党建推进年”“四学四增”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强化政治思维和党员意识。坚持统筹融合,将党建与业务、改革、扶贫工作相结合,实现机关党建倍增效应。建设规范化党员活动阵地和文化长廊,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五项制度”等党纪党规。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检察人员监督管理,紧盯执法办案环节和“八小时以外”,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优化办案组织设置,健全教、学、研、练、励教育培训机制,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30余次。2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优秀公诉人”称号。筛选论文参加第五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征文,获二等奖并作会议交流发言。4篇论文在陕甘宁蒙检察业务论坛书面交流。
【执法能力建设】 2018年,市检察院出台《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从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办案内部监督等方面强化案件管理工作,通过精准化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严把案件入出口关,规范检察文书审批流程,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纠正办案部门不规范情形59件,接待律师阅卷46人次,受理案件信息查询111人次。坚持案件质量每月评查制度,发现问题记入办案人员司法档案,纳入检察官办案业绩考核。引进检务语音识别、远程提审及“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以“智慧检务”助推办案工作提档升级。
【检察文化建设】 2018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开展“金牌检察官”选树及宣传活动,组织参观吴忠市国防教育中心、青铜峡市引黄古灌区及水利博物馆,增强干警爱国主义情怀和职业荣誉感。开展读书交流、知识讲座、健步走等活动,陶冶干警情操,提升身心素能。4名干警参与检察官文联、女检察官协会“精品美文”朗诵比赛获三等奖。自编自导自演公益诉讼题材情景剧《河边风波》在宁夏检察机关文艺汇演中获三等奖。
(赵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