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概况】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91件,解答咨询15000人次,为受害人援助人挽回经济损失1680万元。
【平台建设】 2018年,市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设置咨询、受理6个功能区及法律援助、信访接待5个工作岗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建设镇、村(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室)】 2018年,市司法局在各镇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社区调委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一服务内容、场所设施、服务标准和人员配备。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市22名律师担任105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通过现场咨询、电话解答、微信互动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
【普法宣传】 2018年,市司法局在各镇(街道)和58个部门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四清单一办法”考核评估机制,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组织开展宪法、依法维权、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梳理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关键群体”、农(居)民“关键多数”,开创全民学法用法新局面。全市创建国家级依法治理示范村1个,自治区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6个、吴忠市级69个、青铜峡市级150个。
【法治文化建设】 2018年,市司法局在全市各镇村、城市广场和街道社区,建设宣传教育基地5个,文化广场、长廊114个,政策法律超市105个,文化农家大院18个。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在市电视台开办《与法同行》专栏,扶持11个专业、法治文艺团队进村(居)演出文艺节目、电影百场。抓实“指尖上”普法,通过12348宁夏法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组织开展“德法同行”“最美家庭”“法治人物”等评选活动,打造德法共建融合工程。
【法律援助】 2018年,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拓展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各司法所、相关部门、企业及民革设立23个工作站,实现农村一小时、城区半小时服务圈。加强律师承办法援案件质量监督,开通12348、3910148热线电话,设立咨询、受理、指派、办理、回访等服务岗,确保受理及时、程序合法、案卷规范、群众满意,实现服务零距离、受理零等待、案件零投诉“三零”目标。连续四批被国家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化解纠纷】 2018年,市司法局强化劳动、消费争议、婚姻家庭、医疗纠纷、环境保护、工业商务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抓好规模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检调、警司、诉调、访调、援调对接,所所联调、律师参与调解等联调机制,构筑“大调解”格局,形成镇、村、组,街道、社区、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四张网”全覆盖。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73次,调解处理1295件,成功率达98.4%。
【预防犯罪】 2018年,市司法局安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平台,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帮扶机制,抓好调查评估、入矫报到宣告、手机定位等监管环节,实行人防技防、思想教育与心理矫治相结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针对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组织基层司法所、派出所、调委会、网格员等开展专项排查。全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08人,解除541人,矫正167人,无脱管漏管现象。
【法律保障服务】 2018年,市司法局推进公证体制创新和“放管服”改革,梳理公证事项、办事流程,落实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规范办证流程,审查公证事项,从源头上防控办证风险。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咨询援助、法治宣传、纠纷化解等社会责任。年内,公证处办理案件1968件,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650件,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5件。
(李建功)
黄河金岸(市委宣传部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