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儿童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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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回顾与评述

(一)国外的相关研究

在西方,许多专家和学者都在探索和研究儿童教育的理论,并付诸实践。从卢梭、裴斯泰洛齐到福禄培尔,都坚决主张遵循自然的儿童教育,把教育的目光指向儿童自身。[8]1900年,致力于儿童教育问题研究的爱伦·凯出版了《儿童的世纪》这本举世闻名的“新教育”经典著作。其指出,教师应尊重儿童的个性,促进儿童个性的发展;教育者应该了解儿童的特点,注意保护儿童天真淳朴的个性。怀特海认为,教育只有一种教材,那就是生活的一切方面。在《教育的目的》一书的前言中,他写道:整个这本书,是对死的知识的一种反抗,即反对无活力的概念。在教学方法上,怀特海反对注入式的教学法,认为学习的过程就是儿童主动地逐渐掌握知识、发展心智、组合概念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全面地阐述了他在芝加哥实验学校进行实验以及当时教育改革理论研讨中基本形成的教育思想。

随着实验心理学的发展,人们对儿童特性的认识走上科学实证的道路。在《儿童的精神》一书中,德国生理学家、心理学家普赖尔(Wilhem Thierry Preyer)系统、翔实地记录了对其儿子从出生到3岁末的观察。这部著作被认为是最早的儿童心理学研究经典之作。[9]此后,格塞尔、皮亚杰等儿童心理学家采用实证的方法研究并揭示了儿童心理产生、发展的机制与规律。现代儿童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儿童对世界的认知与成人有着本质的区别。年幼的儿童对世界的认识主要诉诸无意识,呈现以自我为中心以及主客不分、心物不分的特点,认为万事万物皆有生命、情感与灵性(泛灵论),相信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有其目的与意图(目的论)等。[10]

二战后,西方物质财富的急剧增长和科学技术的大发展,消解了教育思想领域中对人自身的关注。科学功利主义无限膨胀,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对科学“工具理性”的崇拜,知识成为工具,人异化为物的现象日益严重。高度发展的科学技术不仅操纵和控制了社会物质生产的一切过程,而且加强了对人的心理和意识的灌输。科学背后的人文精神在科学发展大势中失去了昔日的光彩。[11]人们普遍面临外部价值标准瓦解的困扰和价值观念丧失的精神危机。因此,当代教育理论研究特别关注人性发展的精神维度。人本化论者马斯洛将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解释为“自我实现的人”,在《人性所能达到的境界》一书中,马斯洛直言不讳地宣称: 追求“自我实现的人”就是人本主义的教育目的观,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完美人性的形成和达到人所能及的境界。[12]

在探索教育的方法论方面,教育现象学为我们提供了极具价值的视角。教育现象学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研究方法,这里包括三个含义:首先,以孩子为本;其次,以教师为本;最后,研究者要关注和认同自己的体验。[13]教育和教育研究本是离不开人、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发生的,教育研究要关注具体的人,即关注人的独特性;力求还教育以本来面目,体现其浓郁的人文色彩,彰显教育中的人文关怀。加拿大著名教育家范梅南的《生活体验研究——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儿童的秘密——秘密、隐私和自我的重新认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现象学。他探索教育的方法论,关注的是孩子的经历和体验,研究目的是获得对我们日常生活体验的本质或意义的深刻理解。[14]

音乐作为入人心之深、移人情之速的艺术,很早就被作为儿童教育的手段,促进儿童的发展。自20世纪以来,伴随着后现代思潮的兴起,多元文化理论的提出,音乐人类学的发展以及音乐教育自身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发展,人们开始深刻地检视现代音乐教育范式,在儿童音乐教育研究中出现了多元的声音,从研究的侧重点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领域。

第一,关于音乐教法方面的研究。以卢梭的“从孩子出发”的理念为思想基础,许多音乐教育家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音乐自身的规律,研究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音乐教育方法,形成各具特色的教学体系。例如柯达伊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达尔克罗兹教学法、综合音乐感教学等,这都是对西方传统科学理性音乐教育教学体系的超越,闪烁着人文的光辉。例如奥尔夫的《学校音乐教材》贯穿了其音乐教育思想,即音乐是为了孩子,并且能唤起孩子的即兴和创造的潜在本能,并为孩子的自发需要而存在。这套教材不仅是为儿童音乐教学所作,也是奥尔夫整个音乐教育思想的结晶。

第二,关于音乐课程的研究。建构主义理论把儿童看成主动的学习者,学习发生在他们从体验构建意义的过程中。该理论极大地影响了音乐教育领域。例如,Hanley和Montgornery提出有必要重新定义音乐课程。[15]传统的课程规划遵循以下顺序:确定需求、界定目标、精选内容、精选学习经验、确定学习评价策略、授课,最后对学习进行评价。在这种模式下,教师和课程设计者在教学开始之前就做出了决策。Barrett把儿童的音乐经历看作课程的中心,其基本的观点是教师不应该授予儿童事先确定的课程,而应该在学习的过程中和学生一起构建课程。由此,儿童拥有课程的主动权,潜能易于激发。[16]Green认为,要缩小儿童校外获得的音乐体验同其在课堂内获得的音乐体验之间的差距,教师应尊重儿童非正式的音乐体验;教师可以在儿童已有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基础之上进行教授。这样,学校的音乐学习对儿童来说就变得重要而有意义了。[17]Dunbar-Hall认为音乐教育应采取文化学习的方式。所有的音乐学习都应该是文化实践,而不应该仅仅集中于音乐观念。文化学习的方法可以帮助人们了解音乐在不同文化中的社会和政治角色。此外,教学方法不应该破坏音乐的独立性和意义。[18]

第三,关于儿童音乐潜能与学习能力的研究。让-罗尔·布约克沃尔德在其著作《本能的缪斯——激活潜在的艺术灵性》中通过对挪威、美国、俄罗斯三个在地理、人口、历史、文化、政治等方面都不同的国家进行考察,分析、发掘人类潜在的艺术能力。他得出“本能的缪斯”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生存性力量和创造性力量,它们以韵律、节奏和运动为表征。此外,一些学者采用解释性研究方法来研究幼儿的自发性音乐演奏行为。他们认为,发现儿童音乐潜能的方法之一就是在自然环境下仔细观察他们自发的活动,其中Littleton是这方面的先行者。她的一系列研究表明,幼儿能够创造出具有创造性的、表达力的音乐,能表现出复杂的音乐行为。儿童天生具有的音乐潜能隐藏在他们自发的演奏行为中。[19]

在儿童音乐学习能力方面,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研究。例如Whiteman研究了儿童对音乐的观察,他给儿童照相机,让他们就音乐题材拍照,然后分析他们所拍的照片。研究结果表明,音乐的概念在学龄前儿童的观念里要比人们一般想象的大得多,除了传统的音乐外,幼儿把环境中的“自然音乐”如由动物或水发出的声音也看成音乐,这意味着教师应该具有一个较大的音乐概念。[20]换句话说,我们可以通过让儿童聆听所处环境中的声音来帮助儿童理解音乐。

第四,关于儿童音乐发展过程中社会文化因素的研究。很多音乐研究者将研究的关注点转向儿童音乐活动的文化因素与社会功能。约翰·布莱金的《文达孩子的歌》,是其运用文化分析的方法对南非的文达地区进行音乐人类学考察而获得的研究成果,它既是一部音乐人类学的儿童音乐教育研究的专著,也是对儿童音乐文化的一种开创性研究。《文达孩子的歌》,不仅促使人们对一直以来在音乐分析中运用音程、调性等技术手段,还对仅仅通过声音进行音乐分析的方法提出了质疑,同时,文达儿童的音乐教育观念也促使人们重新反思在儿童音乐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又如,跨文化歌唱研究在儿童歌唱发展中以及音调和歌唱风格中展现了文化的不同。Gluschankof发现,即使在以色列这同一个国家,属于不同种族的儿童(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在演奏德芮贝克(一种中东鼓)的时候也会展现出截然不同的风格。[21]此外,许多研究者也注意到社会环境对音乐发展的影响,不同环境下长大的儿童对音乐会展现出不同的反应。

第五,有关音乐教育哲学领域的研究。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不管是审美的,还是实践的、功能的,虽然从各自立论出发,对儿童音乐教育提出不同的观点,但是都闪现着生命的、人文的光辉。审美教育的代表人物贝内特·雷默的著作《音乐教育的哲学》的三个版本代表着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发展的三个阶段。雷默认为,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丰富儿童的感觉体验来提升其生活质量。雷默强调儿童审美体验的普遍性,重视儿童音乐文化的多样性,提倡构建综合艺术教育。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代表人物埃里奥特的《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一书,通过将音乐理解为一种多样性的人类实践之广义研究,为表演、聆听、音乐素养、多元文化、创造性活动、自知自觉、课程发展等多方面的自然属性和意义提出了创造性的反思和透析。功能音乐教育是通过音乐的多种功能,影响儿童的价值观和行为,提升学生对多种音乐风格的判断力和抉择力。音乐应真正回归到文化、生活之中,以此承载更多的社会功能,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审美的和非审美的交流,对人的身心以及社会、仪式、环境等全方位的贡献。[22]

(二)国内的相关研究

20世纪80年代,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激发了教育学者对教育本质的关注与讨论,教育价值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从内容上看,其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积极的探讨与研究:教育价值的概念,教育价值分类,教育价值观,教育价值取向,教育价值研究方法论。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人们主要侧重教育的政治、经济、精神等方面的价值研究,偏重对教育工具价值进行分类,对教育与人的价值关系鲜有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后,研究者更为关注教育价值的概念。[23]而且,研究的重心逐步从对教育工具价值的关注,转为把人的需要当作对教育价值的首要认同。[24]21世纪,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实施,研究者在吸取文化学、人类学、美学、哲学等相关理论成果的同时,聚焦点从针对教育价值问题的纯粹思辨和抽象讨论,转向真实教学情境中的学生,以及对实践问题的批判,教育价值规范等研究领域。[25]

同时,笔者在中国学术期刊网搜索以儿童教育与价值为题的论文共152篇。其中,从整体上专门以价值视域论述儿童教育的、较有分量的文章大约只占总数的17%。结果表明,从价值视角探讨儿童教育的研究和论述还比较有限。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笔者以儿童教育与价值为题搜索到相关博士学位论文共38篇,其中不乏对选题具有启发意义的文论。有人从关注儿童当下的生活开始,从“文化变迁中的儿童”到“教育影响中的儿童”,探索儿童生活的意义和本质,提出教育要回归儿童的生活,尊重儿童,尊重儿童的本性,尊重儿童的可能生活和现实生活。儿童首先是自己的教育者,同时,儿童的发展受到社会以及文化的影响,因此,成人特别是父母和教师是儿童成长需要的支持者,而一个符合儿童成长需要的课程将有助于儿童获得更好的发展。[26]有人则从分析不同教育目的表达形式的优缺点入手,探讨如何构建适合我国教育实际的新教育目的,提出教育目的是社会从过程与结果两方面对教育要达到的理想境界的总体设想与规定。教育目的由儿童幸福与全面发展构成,前者描述过程,后者规定结果。两者具有独立的价值,不分主次,却相互补充和渗透。[27]也有人以人类学等跨学科视野探讨童年的本质特性,揭示我国童年危机的发生机制,其根本症结和深层诱因是儿童的“伪成人”和“生存教育”,提出“参与-交融”式教学作为儿童教育向童年回归的可能途径。[28]更有人采用批判性的视角,以“儿童生活”为切入点,分析儿童生活异化的本质、表现、成因,揭示儿童生命的价值、儿童生活的意义与儿童教育之间的内在性和目的性,提出儿童教育应回归儿童生活。[29]

此外,儿童与教育研究方面的专著也相继问世。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了刘晓东的《儿童的精神哲学》。作为儿童教育的基础性理论著作,作者从精神哲学层面系统探讨儿童观;以现代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为背景,将儿童空前地凸显在历史、文化、人群之中;试图在宏阔的精神文化发生史的视野中观照和把握儿童的精神世界。2002年新华出版社出版了刘晓东的一部儿童教育的学术文集《解放儿童》。书中指出,中国儿童教育误区的根源在于,中国尚不存在现代形态的儿童观念和教育观念;儿童具有不同于成人的生活和世界;儿童只有沿着进化历史赋予的路线、节奏和速率来成长,才能避免传统教育的“异化”,才能顺利进入成人世界;发现儿童的世界,尊重儿童的生活,建设儿童本位、儿童中心的教育观念,是走出儿童教育种种误区、实现儿童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006年科学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刘晓东的《儿童文化与儿童教育》,书中对儿童文化、儿童教育与精神发生、儿童教育的近现代观念、中国儿童教育变革的方向等做了论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版的有关音乐教育各种问题研究的文献为数不少,尤其与儿童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相关的文献更是不胜枚举。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其一,介绍国外音乐教育思想和教学法,以及本土化的研究;其二,儿童音乐能力发展的研究;其三,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与功能的研究;其四,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研究转向探索音乐教育活动对儿童全面发展的影响及规律。

自2001年以来,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我国音乐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发展,在历经10年的探索、创新后,2011年《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正式颁布实施。作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它是指导教改持续深入发展的重要文献,体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主要精神。“新课标”对“音乐审美”的内涵进行了深入且明确的阐述:“音乐审美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30] 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确立了“以儿童发展为本”“尊重儿童”的基本理念,明确幼儿艺术领域的学习“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31]近年来,“核心素养”成为基础教育领域关注的热点。2014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首次提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的概念;2015年初,教育部确立了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的课程改革方向。2016年《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的发布,使素质教育的内容产生了新的价值与意义。“核心素养”引发了音乐教育领域的广泛关注与学术探讨。音乐核心素养对我国不同层次的音乐教育领域都具有重要的认识论价值,它不仅是教育思维方式的转型,也是音乐学科教育观、课程观、知识观和教学观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整体性重构。[32]

在音乐教育改革的进程中,有成效和收获,也有迷茫与困惑。面对理念与实践中的问题,研究者积极探讨与研究,产生了大量的文论。笔者以“音乐教育”“价值”为关键词在中国学术期刊网搜索2000年以来的论文共78篇。这些文论主要从音乐教育价值的概念、分类、取向、研究方法论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33]笔者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搜索2000年以来,以“价值”和“音乐教育”为主题的博士学位论文共64篇。其中的一些论文对本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例如,以生态整体论为方法论基础,探讨音乐教育本土化的回归以及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展开;[34]以设定的音乐审美教育的人学理念为理论出发点,探求音乐审美教育对人的生命意义和生命质量提升的独特作用和价值依据,由此恢复其独特的感性情感维度和人文内涵与人文价值,实现音乐审美教育人学内涵的合理回归。[35]

综上所述,音乐教育及其价值是当前学术界关注的一项重要课题。一些研究文献、学术论文以及博士学位论文从教育目的、意义与价值、教学与课程等方面做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其中涉及某些人文取向,蕴含着人文关怀与人文价值。国外的一些研究理论,包括各种教育体系与教学法被翻译介绍到国内,例如奥尔夫教学法等。这些研究成果无疑为我们对相关课题的认识,增添了丰富的、可直接研读的资料,为本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视角和研究基础。

笔者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中,以“儿童”和“音乐教育”为关键词搜索2000年以来的文论331篇,以“儿童”和“音乐教育”为主题搜索论文2731篇,其中涉及音乐教育价值研究领域的文论共16篇。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以“儿童”与“音乐教育”,以及“儿童音乐教育”与“价值”为关键词没有搜索到相关的文论,以“儿童”与“音乐教育”为主题搜索到40篇,以“儿童音乐教育”与“价值”为主题搜索到6篇。结果表明,儿童音乐教育正成为许多研究者关注的焦点。这些文论主要涉及儿童音乐教育的理念与方法、国外音乐教育与教学法、单科音乐教学、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等。[36]其中许多文论为本研究提供了借鉴。但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我国教育学界对儿童音乐教育探讨的广度与深度还不够,专门涉及儿童音乐教育价值领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基于掌握的资料和信息,目前我国儿童音乐教育领域的大多数研究是局部的,处于比较浅显的阶段。从研究之本看,缺少对儿童、价值、音乐三者的深层释义,以及在儿童、教师、音乐的互动生成中整体把握儿童音乐教育。从研究之根看,缺少哲学、教育学、人类学、音乐学等多极思维对现实儿童音乐教育问题的深入探讨,对儿童音乐教育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足;从研究之法看,缺少一种人文视角的方法论的指引,缺乏从理论到实践的贯通,导致停留在理论或学术层面而难以在实践中得到预期的有效执行。这些表明,儿童音乐教育的研究存在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必要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