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东嘎镇的发展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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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二个时期:1959~1983年的东嘎区政治和社会

1959~1983年集体化时期,国家成功地实现了对西藏农村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改造,同时把新的理念引入农村政治生活中,推动了制度改革。这一时期,国家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模式进行了探索,在改造农区社会、统一各种农村社会组织的基础上,通过塑造新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赢得了基层对国家的认同。在农牧区,百姓的政治和社会生活表现为人民公社体制。

(一)革命与运动:政治和社会背景

经过民主改革,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被取缔。

1.“三反双减”运动

“三反双减”运动指反叛乱、反奴役、反乌拉差役和减租、减息运动。运动首先在拉萨、山南、昌都地区的农业区展开,其中包括东嘎区。

1959年3月,堆龙德庆县发动广大农奴开展“三反”运动,对参叛领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等生产资料予以没收。将没收、赎买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按人口进行平均分配,并废除一切乌拉差役和人身依附;废除1958年前农奴所欠的一切债务,所有契约文书一律销毁。同时,在农区实行“谁种谁收”、不交公粮的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960年2月,堆龙德庆县在牧区和寺庙开展“三反”运动。对参叛领主、牧主的牲畜实行“谁放牧畜产品归谁所有”的政策。在寺庙,严格区分宗教信仰和封建特权的界限,成立以贫苦僧人为主的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同时,对农区民主改革工作进行复查,为农奴颁发土地证,为朗生发放安家费,解决住房,为分得土地的农奴发放无息农业贷款、贷粮、贷种子以及无偿发放农具和救济粮款,以帮助农奴尽快发展生产。

新政府对境内未参叛的领主及其代理人采取柔和政策,赎买其资产。农奴耕种未叛领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一律实行“二八减租”(农民缴纳的地租额,应在扣除种子之后,交给地主二分,自己得八分)。在牧区,对未叛领主、牧主不斗不分,不公开划阶级成分,实行“牧主牧工两利”政策。

“三反双减”运动开始时,东嘎宗进行了访贫问苦、交代政策、发动群众、从苦主中培养积极分子,在运动中斗争了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在实际斗争中,大部分群众提高了阶级觉悟,出现了一批积极分子。在建政、处理查封财产及土地改革中均注意发动群众诉苦、算账、斗争,因此群众受到了深刻的阶级教育,逐步划清了与寺院集团之间的界限。

2.划分阶级

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的阶级路线是:依靠贫苦农奴,团结中等农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打击参与叛乱的和最反动的封建农奴主及其代理人,实行民主改革,消灭封建农奴制度。在东嘎区划分阶级时,基本划分为农奴主(包括农奴主代理人)和农奴两大阶级。农奴主是指贵族、活佛和官员。农奴主代理人是指管家、谿堆(庄园代理)、根布、佐扎和少数大差巴。这两部分人合计在一起占不到农村总人口的5%,而90%以上的则被划为农奴阶级。

阶级的划分,是倾向于底层贫苦人群的,首先得到了贫困农奴和僧人的欢迎。同时,兼顾了上层合作人士的利益,赢得了他们的支持,保证了西藏民主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1959年3月,中共拉萨市委、市军管会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赴堆龙德庆宗发动广大农奴开展以“三反双减”为主的民主改革运动。几乎同时,拉萨市建立西郊区政府,管辖包括东嘎区在内的3个区,东嘎区驻地设于羊达村。8月,以工作队为基础,建立中共堆龙德庆县委。9月,建立堆龙德庆县人民政府。1960年2月,拉萨市人民政府撤销西郊区,将东嘎区并入堆龙德庆县。

在东嘎区建立的新型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贫苦阶级为基础的政权。这个依靠底层的强大政权担负着民主改革过渡时期的各项任务。

(三)政府的职责

1.教育事业

1959年7月,东嘎的桑木平叛生产委员会与其所辖的11个谿卡,合办了一所民办小学,此为东嘎的第一所新式小学,也是堆龙德庆县的第一所新式小学。此后,在东嘎片区内相继创办了一批民办小学和堆龙德庆县中心小学,这是教育现代性方案在东嘎区的初步规划。在农牧区社会中确立的现代学校,以一种新的面貌冲击着旧的地方知识体系,培养着新型的下一代。

为了扩大义务教育,东嘎区提倡集资办学,动员社会支持教育。但是,囿于当时各方的财力,所兴办的学校,条件大都简陋。兴办现代教育,任重道远,教育工作备受政府重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立以县教育行政部门为主、教育行政部门与乡(镇)党委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常抓“普六”,开展“变朗生为书生”运动。

2.卫生事业

民主改革后,堆龙德庆县在县驻地开始建立医疗机构。20世纪60年代中期,建立县人民医院,同时各区公所卫生院(所)、乡(村)卫生室也陆续建立。1961年,堆龙德庆县成立县医务室,时有卫生医务人员5人,工作条件简陋,只能做个别的小手术及诊治一些常见疾病。1963年,县医务室改为县卫生院。1964年,县卫生院更名为县人民医院。堆龙德庆县卫生部门和县医务室、县卫生院举办“赤脚医生”培训班,为东嘎区培养了一批藏族乡村医生和接生员,并为其配发新法接生包、卫生箱,在东嘎区开展妇女卫生宣传和新法接生培训工作。

20世纪60年代中期,东嘎区设有区卫生所一所。东嘎区各乡建立一个医务点。民主改革后,全县有藏医5人,分散在顶嘎、巴热、邱桑和达东等地。

3.文化事业

民主改革后,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东嘎区周围干部群众的收音机也逐步增多,可以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和拉萨人民广播电台的节目。1953年3月,中共拉萨工委流动放映队为东嘎宗附近的群众放映了首场电影。1953年10月1日,拉萨市有线广播站正式播音,东嘎宗附近的干部群众都能收听到有线广播。1958年底,拉萨有线广播站用31.61米、9490千周的频率,以“拉萨人民广播电台”的呼号正式播音,东嘎宗附近干部群众可以正常收听。1972年后,东嘎区的人民公社、生产队建成有线广播站(点),安装大、中型喇叭,使干部群众能经常听到县内外重要新闻和文艺节目。1973年,堆龙德庆县有线广播站[2]正式成立后,县机关全天早中晚播音3次,每次2小时,除转播中央台新闻和西藏藏语新闻、拉萨市新闻节目外,还自办了“堆龙德庆县新闻”“会议信息”等专题节目,县城附近的东嘎居民可以收听到。1973年,东嘎区建立区公所二级放映队。1976年3月,堆龙德庆县举办了广播培训班,东嘎各社队派一人参加,东嘎区开通了广播和电话,收音机在群众中也开始普及。

1960年后,东嘎区成立了业余文艺宣传队,并自筹资金购买六弦琴、笛子、扬琴等乐器,队员们白天参加生产劳动,晚上排练节目,为乡、村农牧民演出自编自演的节目,活跃了农牧区文化生活。1965年后,人民公社在东嘎区成立,集体经济的力量,为藏戏的排演提供了条件。作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广大农牧民喜欢看、喜欢演。藏戏演员来自群众,不需要特殊待遇,只要能记上一般的劳动工分,就乐意排练和演出,公社提供相关的行头和道具就可以了。1968年,东嘎区和下辖公社业余文艺宣传队更名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

4.救助

1952年,西藏工委向包括东嘎宗在内的郊区农牧民发放无息贷款30万银圆,以扶助生产。当时农牧民严重缺乏铁制农具,西藏工委无偿发放农牧生产工具给全区农牧民,平均每家1.5件。1959年4月初拉萨市委派往东嘎宗的军管会表示,要做到市委要求的“不荒一亩地,不饿死一个人”。东嘎宗能做到农牧民有饭吃,不讨饭,不饿死人,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代是不容易的。民主改革后,为帮助困难户发展生产,每年又发放无息农贷,解决了缺耕牛家庭的耕地困难,同年还贷出种子、口粮、犁铧等。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吸收贫困人口修公路、机场。东嘎部分农牧民是受益人群之一。1963年,东嘎区贫苦农民户数为908户,当年已扶贫114户,占总户数的12.6%;1964年计划扶贫110户,1965年计划扶贫8户;1963~1965年,共扶贫232户,占总贫困户的25.6%。

和平解放以前的东嘎宗,没有现代的医疗卫生机构,严重缺医少药是普遍的情况。和平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为联系群众,派部队医疗队到东嘎宗等周边各宗,为各阶层群众免费看病治疗。

在人民公社时期,五保户由生产队包吃、包穿、包用,从提留中解决。对丧失劳动力的五保户,生产队一般不予划分土地,适当增加自留地、自留畜;没有丧失劳动力的,如本人同意,可划分土地、牲畜,由自己耕种或亲戚协作组代耕。

堆龙德庆县海拔高低不同,高原经常发生的自然灾害在该县都存在,局部的灾害频率很高,农牧民承受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经常性救灾是该县民政工作的一个重点。堆龙德庆县常常把救灾工作与救济、扶贫等工作结合在一起进行。

(四)制度因素

1959年以来,政教合一的乡村社会秩序被摧毁后,基层与国家之间建立了新的联系。这种联系集中体现在国家对于西藏农村基层体制的改造和制度安排的过程之中。到目前为止,这个历史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51~1959年的中共西藏工委和西藏地方政府两种政权共存8年期间,基本维持原有体制不变;1959~1983年实行的是人民公社体制;1984年以后实行的是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乡政村治体制。其中,在实行人民公社时期,国家行政权力颠覆了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在这种公社体制超经济的强制下,村民变成了社员。如果从乡村政治结构及其绩效来分析人民公社,有如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互助组到生产队的政社合一体制建立

1959~1983年,东嘎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959年西藏实行“谁种谁得”的政策,生产进行得比较顺利。同时也在积极准备办社。1960年10月,公有的集体经济计划被中央制止,中央明确规定4年之内西藏不办社,只搞互助组。对这一政策村民们极为欢迎。1965年7月,中共西藏工委在东嘎区试办了全区第一个人民公社。

生产队管理了本辖区的生产建设、财政、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武装等一切事宜。它既是农村基层政权机关,又是农村经济单位。所有劳力归公社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指挥;收益由公社统一核算,实行工资制与伙食医药费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办法。生产管理的责任,以及为了收入分配而进行的劳动核算,都下放到了由自然村落组成的生产队。村落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属于集体中的社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集体劳动,同时也将这种集体劳动形式作为谋生的唯一手段。事实上,生产队体制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已使农村集体经济转化为一种为维持农民生存、组织农民按上级指令进行生产活动的国家计划组织系统中的一个基本组织单元。

2.集体经济是经济基础

民主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但是,由于农民土地所有制不能改变两极分化的产生,为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各级党政部门积极引导农民成立互助合作组织。这种生产互助组织开始完全是以个体经营为基础,互通有无,互相帮助,共同使用某些牲畜农具,生产资料与收入全归个人所有,在劳动管理上采取以工换工或评工计分办法,秋收后统一算账,多退少补,生产关系仍属私有制范畴。自1960年起,各级党政部门在继续发展互助组的同时,开始引导农民将常年互助组转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60年,领主和领主代理人是不准参加互助组的。不过领主子女根据表现好坏可以加入互助组。从行政上级来说,一直要培养的是公有经济,所以扩大互助组、逐步消灭单干户是既定的目标。1959年后,新的贫富分化在1959年前贫富分化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着。1963年,拉萨市对互助组进行调查以后,提出要在三年内继续整顿好互助组,解决好贫富分化的问题,使翻身的农民永远脱离贫困。1969年,经过长时期的酝酿,成立了生产队,全称为翻身人民公社生产队。

从互助组组员、单干户到生产队,入队有一个过程。1969年,最先入队的是阶级出身好的贫农、中农和大部分富农。成分不好的次年才让入队。生产队建立起完整的工分评定、生产队收支、积肥等劳作的记载制度。年终有严格的决算、产品分配制度。乡政府从1959年开始就一直要求互助组做而实际上没有做到的事,终于通过生产队得到实现。

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农村的经济组织在事实上已具备了一定的政治参与功能。到了高级农业社,集体经济组织已基本掌握了农村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实行更为严格和系统的集体经济体制的条件已经成熟。

3.人民公社的政治组织基础——基层党组织的建立

在基层建立党的组织,是共产党领导革命和夺取政权的重要法宝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一方面通过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另一方面则通过大力发展农村党员,建立完整的党组织,实现乡村社会的党政合一,从组织上确保了党对农牧民的领导。

1959年以后,东嘎区贫苦人都分到了财产和房子,出现了很多积极分子,有些担任了治保委员和村主任。1959年以后,随着根布体制的消失,在新的村委会、三级会议中,他们担任要职,在一定意义上替代了原来乡村公会的职能,打破原来的等级序列,建立新的等级序列,为巩固政权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由于成分好,他们逐步成为社会和历史的新主流、新主人,并对旧有的反动上层实行政治上的专政,对他们实行监督、防范,强迫劳动改造。

在整个公社时期,农村基层党支部实际上控制了乡村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党政合一为人民公社的制度实践提供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