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区域历史地理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一 历史与空间
(一)历史的地理基础
人类社会存在于地球表面这一基本事实,决定了地理环境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毫无疑问,历史的发展变化都是在具体的地理环境中进行的,每一历史事件都发生在一定的地点。大多数的学者认为,如果将人类历史看作一出戏的话,地理环境就是演出的舞台。但事实不尽如此,地理环境常常并不甘于仅仅充当舞台,而是不时参与演出,成为演员,甚至设计或改变剧情的发展。所以在很多时候,地理既是历史这出戏的编剧,又是导演和演员,还是剧情的组成部分。正因为如此,19世纪的法国历史学家朱尔斯·米什莱(Jules Michelet)认为,历史就是地理本身:
没有地理基础,创造历史的人,就像有些山水画中的人物,好像在半空中走路。地方不能只视为演戏的舞台,地理在各方面影响历史,例如气候、粮食等。人们与国土,就像鸟与鸟巢的关系。[1]
受他的影响,法国历史学者习惯上都在著作中先介绍地理,例如E.拉维斯(E.Lavisse)主编的《法国通史》(Histoire de France),第1 卷便是由维达尔·德·拉·白兰士(Vidal de La Blache)撰写的《法国地理》(Tableau de la Geographie de la France)。而法国年鉴学派(Annals School)史学的思想方法更是深受所谓“维达尔传统”(Vidalian tradition)的影响。年鉴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吕西安·费弗尔(Lucien Febver)十分重视地理环境对人文氛围的影响。他在《土地与人类的演变:历史学的地理学阐释》(La Terre et l’évolution:introduction géographique à l’histoire)一书中对地理决定论的观点加以抨击,用“或然论”的观点分析人类发展与“土地”之间的关系。他的博士论文《菲利普二世与法朗什——孔泰地区:政治、宗教和社会史研究》(“PhilippeⅡet la Franche-Comte”)是法国地方史研究的楷模,其特点是把一个省的地理因素融合到前工业化时代的社会演变中去。[2]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在其代表作《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The Mediterranean and the Mediterranean World in the Age of Philip Ⅱ)的第一部分,首先生动具体地描述了地中海地区的山脉、平原、海岸、岛屿、气候、城市与交通等地理环境方面的情况,其主题是说明地理与历史、空间与时间的辩证关系,他声称自己所要论述的是“一种几乎静止的历史——人同他周围环境的关系史。这是一种缓慢流逝、缓慢演变,经常出现反复和不断重新开始的周期性历史”。[3]在第一版“序言”中,布罗代尔把历史时间区分为地理时间、社会时间和个人时间,分别表示三种层次不同的历史运动。后来,他更明确地把这三种时间称为“长时段”“中时段”“短时段”,并提出与这三种时段相适应的概念:“结构”、“局势”和“事件”。所谓“结构”,是指长期不变或者变化缓慢的但在历史上起经常、深刻作用的一些因素,如地理、气候、生态环境、社会组织、思想传统等;“局势”是指在较短时期内起伏兴衰、形成周期和节奏的一些对历史起重要作用的现象,如人口消长、物价升降、生产增减、工资变化等;所谓“事件”则是指一些突发的事变,如革命、条约、地震等。其中,起长期、决定性作用的是自然、经济、社会的结构。这样,布罗代尔实际上就把地理环境放到了决定历史发展之基本构架与方向的重要因素的地位,并将地理分析贯彻到对具体历史问题的认识中。[4]他晚年撰写的《法兰西的特性》(L’identité de la France)之第一部即以“空间和历史”(Espace et Histoire)为名,显示出他全面探讨地理环境与人类历史关系的努力,而其思想的根基毫无疑问是或然论。他认为法兰西的特性只能从长时段的深层历史中去寻找,诸如地理、人口、经济生活、国家、文化等变化缓慢的结构,对这个特性的逐步形成起着根本性的作用。他强调,自己“力图解释的乃是法国的历史与领土之间多种多样、错综复杂、难以把握的关系;领土容纳着和承载着历史,并且以一定的方式解释历史,尽管还远不能对历史作出完美的解释”。[5]
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在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影响下,许多学者完全或部分地采用地理的观点解释历史现象。乔治·史密斯(George Smith)的《圣地的历史地理》(Historical Geography of the Holy Land)试图“从地理的状况去了解,为什么历史事件的发生,会有不同的方向”。[6]爱伦·森普尔(Ellen Semple)于1903年出版的《美国历史与其地理环境》(American History and Its Geographic Conditions),从地理的角度解释美国历史的各个不同时期。在她的另一部巨著《地理环境的影响》(Influences of Geographic Environment)中,她用文学化的笔调写道:
人是地球表面的产物。这不仅意味着人是地球的孩子,十分渺小,并且也意味着,地球哺育了他,养活了他,给予他工作,引导他的思想,让他经受苦难,以便强壮其身体,敏锐其智慧,让他去面对航海或灌溉等问题,同时又暗示解决的办法——在高山上,它给人以铁打的腿肌去攀登陡坡;在海岸边,它给人留下了弱软的腿,但却给人以发达、有力的胸膛和手臂去掌握舵桨。在河谷中,它让他接触肥沃的土壤,但单调、平静而按时作息的生活限制了他的思想和雄心,农庄的狭小天地封闭了他的胸襟。在风尘飞扬的高原上,在一望无际的草原和干燥的荒漠中,人们放牧牛羊,逐水草而居,生活虽然艰苦,却避免了起居单调的折磨,与牛羊为伴时,可以闲情逸致地思索,而天地广阔,生活多样,他的思想博大而单纯;宗教是一神教,上帝只有一个,就像一片无垠的荒沙、草地一样地独一无二。他反复咀嚼他的单一信仰,作为一种空虚心灵上的食粮,他崇拜偶像;在不断定期游牧生活中所形成的广大空间思想,使他远离乡土,在广泛的征服中获得合法的果实。[7]
这样的思想方法,是19世纪到20世纪初期学术界的代表。对于中国学者来说,E.亨廷顿(E. Huntington)的《亚洲的脉动》(The Pulse of Asia)和《文明与气候》(Civilization and Climate)曾经带来巨大的冲击。这些著作中的观点显然不尽正确,有些谬误在今天看来更是显而易见的,但它却启示我们:在考察历史发展规律与分析具体历史现象时,地理学的观点与方法是不可缺少的。
地理环境及其变化,与中国文明起源、中国历史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已引起学术界的广泛注意。陆巍、邓辉等关于旧、新石器时代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特点的考察,[8]王铮、张丕远等关于历史气候变化对中国社会发展影响的分析,[9]以及侯仁之先生所领导的北京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关于西北干旱与沙漠地区历史地理的研究,[10]都是在这方面做出的有益努力。
K.A.魏特夫(K.A.Wittfogel)在他1931年出版的名著《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对亚洲农业社会的一种科学分析》(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 Chinas:Versuchder Wissenschaftlichen Analyse einer Grossen Asiatischen Agrar-gesellschaft)中提出了“中国经济—政治核心区”的概念,他认为“在中国处于农业国时”,这些核心区从西北到东北,到长江流域,曾有过三次变动;根据这些变动,他得出了中国文化发展三阶段论的观点。[11]冀朝鼎于1935年完成的学位论文《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Key Economic Areas in Chinese History as Reveal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Works for Water-control”)则从中国历史上基本经济区的形成及转移入手,阐释了中国历史上交替出现的统一与分裂现象的经济地理基础。“基本经济区”和“经济重心”等概念与研究思路为中国史学界引进并继承发展,[12]而将其与中国社会发展乃至政治变动联系起来的思想方法却因为有“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嫌疑而遭到摈弃。因此(当然还有其他原因),迄今为止,尚无系统论述地理环境及其变迁与中国历史发展之间关系的论著出现。而魏特夫与冀朝鼎的思想方法却给我们一个重要启发,使我们认识到:从地理学的角度,由中国地理区域的多样性以及历史时期区域开发层次的巨大差异入手,探讨中国经济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区域特征和区域差异,将有助于加深对中国历史的全面认识。
(二)区域多样性与历史发展
即使是完全非专业的普通人,在其生活经验中,也常常强烈地感受到不同区域之间在自然环境、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生产方式、文化形态(特别是方言和习俗)等各方面所存在的巨大差异,而这些差异显然与长期以来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换言之,这些差异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法国年鉴学派大师费尔南·布罗代尔曾用抒情的笔调写到法兰西的多样性:
它的地域“斑驳陆离为世所罕见”,顽强地显示其令人惊叹的“乡土特性”,犹如一幅“风景镶嵌画,其复杂多变竟是绝无仅有”。“远行人足迹所至……景色始终在变化”。每座村庄,每个山谷,每个“地区”,莫不如此。……每座城市、每个区域、每个省份更各有其鲜明的特征:不仅是别具一格的自然风光,不仅是人打下的各种烙印,而且也是一种文化习俗,“一种生活方式,以及确定基本人际关系的一整套准则: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男女之间的关系,朋友之间和邻居之间的关系。”
而最为重要的是,这些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过去的延续,它们“在昨天比在今天更加明显”[13]。
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且不说在中国辽阔的国土上较大距离的区域差异,如区际、省际差异,即便是在乡村旅行,我们也会发现,每隔二三十公里,自然条件、聚落形态乃至人们的衣着、村庄和田野的色彩全都会发生变化。山坡上的林木,竹林掩映的宅院,田野种植的庄稼,村庄的大小,都显现出不同地方的人们在生产生活以及社会习俗与文化上的特性。无须做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区域差异与地方特性都会扑面而来,并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有些区域差异和地方特性并不容易被外来者观察到。在外来者看来,也许某些区域的特性不明确,或者地区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分界。然而,对于当地民众来说,这些地区特性却是清晰地存在着的,本地区与相邻地区的边界也非常清楚。布罗代尔曾描述说:“就小型地区而言,边界概念对我们已然(变得)陌生,并且这一概念看来似乎十分牵强……可是,在乡下人的心目中,概念不但依然存在,而且毫不含糊。农夫们终日劳作在田野上,正是依据周围的景物变化,他们能够确定不同地区的分界线:例如,在小河的对岸,穿过小树林,到了山坡下方,就是另一个地区了。”[14]在我们的田野经验中,亦曾多次认识到这种潜在的、深层的地方特性早已渗透到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成为其地方意识的一部分。
随着日新月异的现代化进程,传统的地区特性正在逐渐消失,但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每一个地区发生的变化,都有别于邻近的其他地区,或者变化的方式各具特点,从而造成了界线分明的新差异。
不同区域之间的差异不仅表现在地理景观(自然与人文的景观)上,还表现在区域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过程与特点方面:不同区域经济开发的进程与开发模式、生产生活方式的演进乃至政治模式、文化形态诸方面都会有很大差异。在汉代,当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农业文明已达到相当的高度时,长江中下游的所谓楚越之地,还是“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15]基本上处于原始农业状态。而自然条件与开发起步都比较相近的长江中游江汉—洞庭湖平原和下游的太湖平原在后来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却走过了差异相当大的道路,并形成了风格迥异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就政治形态而言,中原地区较早从奴隶制过渡到封建制,建立了中央集权政权,实行统一的行政区划;而在游牧民族地区,则长期盛行军事奴隶制或部落联盟制度,人民随季节迁移。山区和边疆地区人口稀少,居住分散,长期游离于中原王朝的统治之外。西北沙漠中的绿洲范围有限,相互间以及与外界的联系困难,所以形成“列国林立”的局面,其统治模式也与中原王朝有很大不同。[16]凡此,都是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及其具体表现的差异,我们将这种差异称为“历史发展的地区差异”。也就是说,地区多样性包含两重含义:一是景观多样性,二是历史发展道路与模式多样性。
地区景观与历史发展的多样性根源于自然环境特别是气候与地形的多样性,[17]而距离和辽阔地域则是其形成发育的前提,正是由于地域的辽阔,经年累月形成的地方特性才得以保存。需要说明的是,每当我们试图讨论区域问题时,第一个印象往往认为区域是为了管理、描述或研究的方便而设定的,事实并不尽然。实际上,区域是先于统一国家的客观存在,正是在统一的过程中,村庄和集镇、集镇和城市、地区(郡、州、府)和行省,才终于被缝合成一个整体。同时,也正是因为统一国家与中央集权政治的存在和高度发展,使多样性的地区经济成为可能,并进而保证了社会与文化之地区多样性的存在。很难想象一个自给自足的寡民小国会有风采多样的地区。一定规模的商品经济是多样性的地区经济得以发育的基础,而大一统中央集权制下政府与土地所有者的赋役关系以及对城市和经济活动的统制政策,在客观上打破了区域间货物流通的障碍,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的较早发展,从而提供了这种基础。卢云在讨论文化区域问题时,认为自然环境、行政区划、经济类型、移民以及城市发展是影响中国历史文化区域之生成、演变的重要导因,[18]这几方面与地区景观和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也同样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补充,笔者还注意到地方特权和方言、风俗等文化因素在多样性区域之生成与演变中的重要作用。这里的“地方特权”,主要是指地方政治与军事地位的特殊性,如京畿地区和边疆地区,就常因其特殊地位而形成独特的地理景观以及历史发展轨迹。至于方言、风俗等文化因素,则既是地区多样性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促进地区多样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19]
地区景观和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与中国历史发展的总体构架和走向有怎样的关系?布罗代尔在《法兰西的特性——空间和历史》中提出了一个看似很突兀的问题:“地理是否创造了法兰西?”这一提问是立基于法兰西客观上是一种地理存在的认识之上的。我们不妨提出一个类似的问题:地理是否创造了中国?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地理环境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中国历史的发展?
这是一个非常有诱惑力的问题。问题不仅在于在中国历史上,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怎样的范围内影响乃至改造了中国这片土地的地理面貌,还在于中国这块土地,这片广阔无垠的、自然与资源条件各异的、被人们不断改造利用着的土地,对于世世代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她不仅向人们提供安身之所、衣食所需,让人们在这片土地出生、受苦、死亡,而且为人们提供交往的空间,让人们在这里组成社会,建立国家,还让人们得以仰望天空,思索宇宙以及未来。这片广袤的土地,与中国历史的发展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关系?
我们最初的思考,是受到石泉先生关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性”之认识的启发后开始的。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与中国古史分期,特别是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之间的时限如何划分有关。西周封建说(一般认为始于公元前12世纪)为时最长,下至鸦片战争,共达3000年之久;春秋战国之际(一般认为始于公元前5世纪)封建说,有2400多年;魏晋封建说也有1700多年。而西欧各国的封建社会一般是始于公元5世纪,结束于17、18世纪;沙俄则始于9世纪,结束于19世纪;日本也大致始于9世纪,结束于19世纪末期。对比之下,中国最短的魏晋说也要长几百年,其他二说则长到超过一千年。所以,对比欧洲与日本来说,中国封建社会的确是长期的。因为长期,自然而然也就有“停滞”之说。表面看来,这在逻辑上是顺理成章的。但如果我们仔细地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其中的问题:从宏观上看,中国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是否还有发展?生产关系是否在大部分地区均已经基本上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使之不能继续上升?石泉先生注意到:黄河中下游地区大约从唐代中后期开始,之后的一千多年间,大致可以说是已趋“停滞”。但南方地区,特别是长江流域以及闽、广与云贵各省,就都不然。正是在封建社会后期,这些地区经济上才有较显著的发展。只有到18世纪中后期,也就是乾隆中期以后,才看出南方在经济上也已趋于停滞。因此,石先生认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之说,最多也只能符合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情况,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就显然不是如此。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各有特点,其发展状况也很不平衡。少数民族地区自不待言,汉族地区,南北之间在历史时期也很不相同。因此,不宜简单地谈论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性,而应区别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特别是从南宋以后,全国经济重心已经南移,就更不宜以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为代表,作为衡量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尺度。[20]
石先生的这一看法,启发我们从地理的角度来思考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内涵及其原因。正由于中国地域广大,所以当中心地带的封建生产关系发展到了顶点、已成为束缚生产力的因素之后,人们就可以到其他地区寻找发展的机会,封建生产关系也就因之而转移到一个新的地区,在这个新的地区,封建生产关系往往还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不仅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还能起到促进作用,从而表现出某种生命力。中国封建社会经济中心不断迁移的过程,也就是封建的生产关系的重心不断迁移的过程;同样,边疆地区、山区的不断开发,也是封建的生产关系不断扩展的过程。此其一。其二,由于中国地域广大,不同的地区的封建生产关系也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形态是多种多样的。生产关系的多样性给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调整提供了更大的选择余地,当一种生产关系形态已表现出僵化、落后时,就可以选择另一种形态。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自身的包容性与自调节机制与中国的地理状况有很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