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  建设清廉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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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对政府创新的新要求

政府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上层建筑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服务、责任、法治、清廉、民主、高效的政府,是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关键一环。

社会主义现代化客观要求政府转型。现代化条件下的政府转型,主要在于适应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变革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现代化条件下的政府转型更具有深刻性和复杂性,以新时代的政府转型为主线,系统地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服务、责任、法治、清廉、民主、高效的政府。

第一,政府清廉从改革中来。改革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聚合改革协调推进强大正能量。国家经济发展,人民才能幸福,国家政治稳定,人民生活才能安康。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色,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时代旗帜,是中国人民最为自信和自豪的伟大创举。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要按照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人民群众的期盼,持续推进改革,特别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政府清廉建设。

第二,政府清廉从良好政治生态中来。从古今中外来看,政府确实有较清廉与不清廉之分。观察两类政府的形成原因,国民观念与政治体制,是其中最主要的两大影响因素。如果在国民的观念中,既畏惧又崇拜官员和权力,不珍重、不伸张自身的权利,因而办事喜欢托人求情,寻门子找官员帮忙,那么,即使政治体制再好,贪官污吏也不会少。贪官逐渐多起来,以致拉帮结伙,原本多么好的体制,也将慢慢变坏,以适应贪官的滋生。但话还得说回来,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进行分析,我国民众喜欢求官办事的社会风气,并非天生而来,更不是内心所愿。千百年来,我国形成了“官本位”,严酷的社会现实是:不求官,难办事。正是这种社会现实,产生了上述的国民意识,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为滋生贪腐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官员的贪腐行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毒害了国民意识;不良的国民意识,反过来又加剧了官员腐败。由此形成一个自我强化、令人头痛的怪圈。如何走出这个怪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提供了成功的范例。未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清廉浙江建设,应一体化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即在苦药治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治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第三,政府清廉从降低成本中来。政府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到公共投资的决策,从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到经济制度的完善,每一项都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因此,政府的执政水平与能力就显得格外重要。其中政府的清廉程度决定着政府的执政能力、行政效率,进而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国家整体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也不从事精神资料的生产,它们所从事的是社会管理活动,所履行的是社会管理职能。由于政府系统既有公职人员的存在也有相关组织机构的存在,这些行政人员和组织机构是从广大社会成员中产生出来的,一旦形成组织体系就必然会有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消耗,当然政府的消耗是通过它们所提供的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予以补偿的,如果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组织体系超过了必要的成本限度,就有可能与社会发展所期求于它的功能不是按正比例发展。因此,现代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强调,政府应当以比较小的社会消耗,包括经济的、政治的,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服务。这实际上就是要求政府是低成本的。清廉政府中的清廉从深层次来讲就有着政府最低成本的含义。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时候曾经提到巴黎公社是一种廉价政府,“公社能使农民免除血税,能给他们一个廉价政府,能把现今吸吮着他们鲜血的公证人、律师、法警和其他法庭吸血鬼,换成由他们自己选出并对他们负责的领工资的公社勤务员。公社能使他们免除乡警、宪兵和省长的残暴压迫,能用启发他们智慧的学校教师去代替麻痹他们头脑的教士”[1]。而这个廉价政府实际上就是针对政府的成本而言的,所以世界银行认为腐败所造成的成本与后果是:“腐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后果是不利的,它会抑制投资,阻碍经济增长。腐败酝酿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和腐蚀宏观经济与财政上的稳定;它降低发展援助的影响,提供剥削自然资源的原因,更进一步地消耗环境资源;它降低政府行政的效率,扭曲公共支出决策,使资源从需求更急迫的部门移转到易于腐败的部门;它破坏法规,危害国家信誉。简而言之,腐败是以社会整体作为代价,增加少数人的财富,留下社会承受严酷的后果。”[2]

第四,政府清廉从制度规范中来。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没有制度必然混乱无序,没有好的制度必然问题频出。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也强调,“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4]。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趋势。政府的行为必须用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在政府行为规范的众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上来,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推动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与此同时,政府应该实施公正严明的立法和执法,规范社会各种角色活动的行为,惩治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彻底抛弃过去传统的人治思想,加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真正从传统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现代法治管理思想转变,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五,政府清廉从节俭高效中来。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一方面为社会的经济活动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另一方面又要消耗一定的社会资源,需要公共财政的支撑。必须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最优化的政府管理,以最低的成本追求效用的最大化。因此,政府运行的节俭、快速和高效是建设清廉政府的关键。必须强化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成本意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防止奢侈浪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必须创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精简机构和人员,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必须建立行政成本监督和问责制度,以廉洁的行政管理建成行政成本相对最低、经济和社会效果相对最高的节俭高效政府。

第六,政府清廉从廉明服务中来。廉明的政务服务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落脚点,是建设清廉政府的核心。推进清廉政府建设必须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决策、定政策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必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政务服务网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的需求,使广大群众满意。

第七,政府清廉从亲清政商关系中来。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处理,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为国家战略进行考量,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是寻求政府行为和企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在统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未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清廉政府建设,要进一步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优点与局限性,充分发挥二者的作用,既要高度重视政府的作用,也要高度重视市场的作用;政府为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结构优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八,政府清廉从清廉主体中来。政府工作人员是政府公务活动的主体,政府机关干部队伍是否清廉直接决定政府的行政活动是否廉洁。打造清廉干部队伍是清廉政府建设的保障,其基本要求是政府机关干部在出政策、定决策时要立足群众利益,在行使权力时要体现公平公正,做到廉洁自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推进清廉政府必须制定严格的政府公务行为规范准则,切实规范公务人员特别是权力部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完善问责追责制度和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完善公职人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公职人员廉洁从业。必须强化对公职人员公务行为的有效监督和科学评议,把干部队伍建设置于群众和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促进政府机关干部队伍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