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做好HR你得有两把刷子:如何搞定人力管理难题和防范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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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新员工入职企业要求担保是否合理?

【问题提出】

很多企业招聘比较敏感的岗位例如司机、财务等涉及公司钱财的岗位,担心员工身份背景等因素可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要求这种职位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才可办理入职手续,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和合法?

【问题诊断】

《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企业不能将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转嫁到担保人身上,因此,即使被担保人违反企业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也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担保是无效的。

【典型案例】

孙先生是一名外地的司机,通过了所在城市某企业的面试并收到了该企业的录取Offer,在Offer中该企业要求孙先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必须提供担保人并签署《担保函》。《担保函》中明确规定“如果孙先生在该企业工作期间给企业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如果孙先生无法按时赔偿,担保人需承担企业的经济损失。担保函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企业表示孙先生如果不提供合适的担保人将不会录用他。孙先生在找担保人时却犯了难,怕自己的朋友会受到经济上的牵连对不起自己的朋友。

案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即使孙先生和企业签订了担保函,也没有法定效力来保护企业的利益。

风险防范小贴士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各种证件(如学历和学位证)、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都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不支持。同样入职时需要新员工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例如司机入职需要本地户口人员担保),或者需要资金担保等各种方式的担保,法律是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