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法治中国”是人类法治文明的继承版
从改革开放以后重提“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到“依法行政”,再到“依法治国”、“法治政府”等,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在不断取得新成就。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将“法治”提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赋予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法治中国”概念。中央政法委员会据此明确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任务。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法治中国”是执政党在治国理政方面认识上的升华和跨越。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我们应对各种转型期挑战的必然选择。“法治中国”开启了一个新阶段,它比“依法治国”具有更丰富的内涵:“法治中国”既是人类法治文明的继承版,又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版。
法治中国不是要另起炉灶,重新发明一种治国理政的新方式,而是对人类法治文明的批判性继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29]建设法治中国也是如此。我们需要借鉴古今中外的法治经验,批判性继承东西方法治传统的优秀资源,来促进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