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利行政奖励、确认、征用、裁决实例
一、对节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
(一)评选过程
2013年度,徐州市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万元GDP取水量降至88.48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4%,节水主要指标均达到国家先进水平。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徐州市决定对全社会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予以表彰奖励。
1.发布评选条件。
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是:
(1)认真贯彻执行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经常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在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节水风气;
(2)单位领导重视工作,将节水纳入了生产管理议程,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
(3)有完善的计量手段,一、二、三级计量率分别达到100%、90%、85%以上,并有原始查表记录;
(4)按照国家标准及时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全面实施水平衡测试中的措施,制定了本单位先进合理的用水定额;
(5)全面实行了用水计划管理,对本单位所属基层部门下达用水计划并能严格按照计划考核,同时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经济手段,实行节奖超罚;
(6)根据本单位情况,组织开展节水技术攻关和节水科研,并积极参与节水管理部门的节水科研活动。积极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节水型器具,认真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按时完成节水技改工程项目,加强运行管理,节水效果显著。用水单耗和用水重复利用率居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
(7)自建供水的单位加强供水设施的维修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按期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8)建立了用水统计制度,有准确完整的台账和节水管理档案,统计报表按规定,及时无误;
(9)定期组织节水管理人员培训,按期完成节水管理部门交办的任务;
(10)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
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
(1)热心节水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国家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及各项用水管理制度;
(2)在节水科研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在节水管理工作中认真,做出了突出贡献。
2.在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进行了申报,市水务局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条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二)奖励内容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等29家节约用水先进单位和黄成等81名节约用水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
二、对节水型学校建设的奖励
(一)评选过程
江苏省各级学校在校生总数达1250万人,年用水总量近4亿立方米,节水潜力很大。通过开展学校节水工作,不仅可以减少学校的用水量和废污水排放量,降低办学成本,减轻废污水排放造成的环境压力,而且可以培养学生的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消费方式,树立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并通过学生节水行为和意识的形成,辐射家庭及全社会,从而带动全民节水意识和自觉节水行为的形成,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江苏省水利厅决定奖励表现突出的节水型学校。
1.江苏省水利厅会同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明确奖励办法,并提出了在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节水设施、节水绩效等方面具体的要求。
2.由各学校按照《江苏省节水型学校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和申报,填写申报表。申报省级节水型学校的条件是:(1)获得地市级“节水型学校”称号一年以上;(2)地市级节水型学校管理机构初审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3)近3年内无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求申报时提供《江苏省节水型学校申报表》、节水型学校建设自评估报告、反映节水型学校建设的文字图片等材料。
3.由各市水利局、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江苏省节水型学校考评标准》组织初审,成绩达90分以上者,按照确定的名额向省水利厅申报验收。
(二)奖励内容
经省水利厅会同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严格评选,全省共有80所学校被授予“江苏省节水型学校”称号,并对获此殊荣的学校给予6~8万元的资金奖励。
三、对全省防汛抗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一)评选过程
1998年江苏省长江遭受了特大洪水的袭击,长江上游相继形成8次较大洪峰,大通流量最大达82100立方米每秒,南京、镇江河段超警戒水位分别达92.95天,南京站最高潮位达10.14米,共发生险情205处之多。其水位之高、流量之大、来势之猛、历时之长、汛情之险,史上少有。全省广大军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抗洪精神,与肆虐的洪水展开了长达两个多月的搏斗,出色地完成了防汛抗洪任务。为保表彰在防汛抗洪斗争的胜利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省政府批准,省水利厅会同省人事厅联合开展表彰奖励工作。
1.评选范围:在1998年长江防汛抗洪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其中先进个人的评选以参加抗洪抢险的基层干部、群众为主。
2.评选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全省长江防汛抗洪进单位和个人:(1)在执行防汛抗洪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2)认真进行巡堤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抢险,成绩显著者;(3)坚决贯彻上级决策意见,在危急关头能牺牲小局,顾全大局,团结抗洪有功者;(4)深入抗洪一线,调查研究,为抗洪抢险积极献计献策,科学指导,效益显著者;(5)气象、雨情、水情测报和预报准确及时,工程险情及时掌握,信息传递迅速,为抗洪抢险创造有利条件,有效减轻灾害损失者;(6)及时组织、调度、供应防汛抗洪资金、抢险救灾器材、物资和药品,工作成绩显著者;(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开展防洪工作,措施有力,成绩显著者;(8)认真贯彻执行防汛工作方针,汛前各项准备充分,加大防洪工程建设力度,堤防达标建设成绩突者:(9)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3.申报材料:要求规范、整齐,字迹工整;事迹要有真实性、典型性。“先进单位”的事迹材料为1500字左右,“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为1000宇左右,《申报审批表》经各级组织加盖印章后,各一式六份,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评选办法: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首先由各基层单位按照所分配的名额推荐,各市水利局会同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初评把关,择优等额推荐候选单位及个人,加盖印章后报经省水利厅会同省人事厅审定批准。
(二)奖励内容
经过省水利厅会同省人事厅认真审核,共授予10个单位“1998年全省长江防汛抗洪先进单位”、52名干部群众“1998年全省长江防汛抗洪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四、对先进质量监督站和优秀质量监督员的表彰
(一)评选过程
2006年2月20日,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江苏省水利工程先进质量监督站和优秀质量监督员”评选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先进质量监督请和优秀质量监督员评选表彰工作。
1.评选范围。各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均可申请参加评选“水利工程先进质量监督站”;省内从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成绩突出的在岗质监员均可申请参加评选“水利工程优秀质量监督员”。
2.评选条件。(1)水利工程先进质量监督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部、省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全面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有能保证开展质监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完善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近两年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责任单位承担质量监督的工程未发生过质量事故;能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公正地评定工程质量等级;认真监督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及时做好质量举报的查处工作: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完备,积极开展质量监督信息报送工作。(2)水利工程优秀质量监督员:持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受证”;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熟悉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的标准,工作规范;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研究,并注意总结、提高,近两年撰写过一定水平的质量管理方面的文章或技术总结;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单位推荐。
3.申报。(1)水利工程先进质量监督站:按规定填写《江苏省水利工程先进质量监督站申报表》,报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水利厅。同时附近两年来主要受监工程情况说明、反映工程质量及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的照片。(2)水利工程优秀质量监督员:由各市质量监督站推荐申报,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填写《江苏省水利工程优秀质量监督员申报表》。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省水利厅;申报材料应有被推荐人员的主要事迹和工作业绩,并附证明材料及论文(总结)复印件。
4.考核。逐一对照评选条件,经过审查,拟定合适对象,提交厅领导研究确定。
(二)奖励内容
江苏省水利厅于2006年7月26日授予盐城、淮安、常州、连云港等4市水利工程质监站“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先进质量监督站”称号;授予金雪林等10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监督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六合区玉带船闸引航道隔堤决口抢险行政征用
(一)基本情况
六合区玉带船闸2009年初开工建设,2010年尚在建设中。2010年7月16日15点40分,在建的玉带船闸与划子口河闸之间的隔堤发生决口。河水从决口冲进船闸引航道,冲击引航道河堤,下游面临被洪水淹没的威胁。现场抢险工程技术人员迅速制定抢险方案,重点是全力堵口,必须在破口处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流速,减少流量,再填筑块石和土方以恢复堤防。省市区防汛指挥部相关领导也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堵口抢险工作。
16时30分,现场抢险指挥部果断采用了工程技术组建议,紧急从划子河内征用一条水泥船,在破口处沉入,以减缓水流流速。但因江水水位较高,内外水差较大,破口处水流依然湍急,现场抢险指挥部果断决策,又征用大货车5辆,装满块石从破口堤防两侧先后沉入堵口,对水流起到了有效的阻挡作用,水流流速、流量迅速减小。随后,在破口处倒入大量块石和土方,以封堵水流。至23时10分,堵口合拢,险情得到有效控制。
(二)征用过程
因当时抢险形势紧急,由区防汛指挥部立即派员找到停泊在附近的一艘水泥船,向船主说明必须征用其水泥船抢险封堵口门,请船主给予配合和支持,并明确事后给予补偿。该船主也深知防汛抢险紧迫性,服从抢险需要,采取口头协议、手续后补的方式,迅速征用了该水泥船,调至现场进行堵口作业。
沉船堵口后,因水流仍然较急,决口难以合拢,现场指挥部决定沉车截流,征用划子口船闸建设施工单位的5辆大货车。同样采取了先征用、后补办手续的方式,迅速将5辆大货车沉入缺口处,有力地消解了水势,堵口最终取得成功。
(三)善后处理
对征用的水泥船,区防汛指挥部按照与船主口头约定补偿价格,由区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到划子口闸管理所,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向该船主履行了补偿协议。向划子口船闸施工单位征用的车辆,由于决口与船闸建设施工有一定的关系,事后由建设处向施工单位补偿。
六、谏壁闸抢险物资征用
(一)基本情况
镇江市谏壁闸建于1958年,共15孔,闸孔宽3.8米,高6.0米,设计最大流量为980m3/s。位于长江与江南大运河交汇处,是灌排两用水闸。1996年8月1日晨1时左右,受9608号台风的袭击,镇江长江高潮位达8.59米(吴淞基面,下同),超历史最高水位8.38米达0.21米。由于谏壁闸钢闸门年久失修,受高潮位影响,发生8号闸门溃漏险情。险情发生后,在省、市政府和防指领导亲自指挥下,成立了现场抢险指挥部,险情初期,采取沉钢栅栏、填麻包、块石等措施封堵,但由于水急流大,险情依旧。
(二)征用过程
现场抢险指挥部紧急磋商,必须采取有效的封堵措施。经研究,提出征用运输船堵漏的方案。市防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在紧急防汛期,为了防汛抢险需要,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的规定,下达行政征用令。征用谏壁闸附近长江侧准备装运黄砂、石子的100吨级钢驳船四艘,在快速办理了征用手续后,紧急装满块石,人力拖运至8号闸门前,由消防战士向船舱灌水,使之下沉到底。然后再下沉钢栅栏。至8月2日凌晨4时左右,8号闸门溃漏基本得到控制。
(三)善后处理
市防汛指挥部按照“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的规定,凭征用时出具的收据清单,经确认后,由被征用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取得补偿。补偿费每条5万元,共计20万元,在谏壁闸加固指挥部的打捞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