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故事:规则背后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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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平,是中国人自古的追求。战国时期的荀子更是明确提出“公生明,偏生暗”的观点,指出公平公正和政治清明、百姓幸福有密切关系。后世还有“公平”“中和”“不偏不党”等类似的表述和追求。张释之的名言“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可以理解为两大含义: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要守法;二是法律对以天子为代表的权力所有者的限制要更多一点。权力所有者比普通人强大有力,对他人、对法律的潜在侵害更严重,所以法律更要限制权力所有者。执法当以法律为准绳,而不屈从于君主的旨意,这在君主专制体制下是非常可贵的品质。张释之冒着丢官舍命的巨大风险,捍卫法律的严肃性,规范有序地适用法律,被誉为中国理想循吏典范,为后世效仿。

中国历史上有许多深受爱戴的执法者形象,比如唐朝的魏征、北宋的包拯等,张释之可算是第一个得到官民并尊的司法偶像。我们梳理这些青天的传说,会发现他们都有逆着皇权坚持法律、追求公正的故事。魏征一而再再而三地劝谏唐太宗;包拯在开封府没少惩治亲王和国舅,最后把太后和皇帝也给得罪了,用铡刀铡了驸马爷。而他们之所以功成名就,也离不开当时宽容、接纳他们的皇帝。张释之的成功,其实也有提拔、包容他的汉文帝刘恒的一份功劳。

然而,当汉文帝驾崩、汉景帝刘启继位后,张释之就陷入了不安之中。汉景帝刘启就是当年张释之在司马门硬拦下来,不允许乘车长驱直入的太子。经过此事后,刘启和张释之的关系闹得很僵。如今,两人成了君臣,张释之如何自处?张释之假称生病不上朝,一度想要辞职离去,又担心招致诛杀,最后选择主动去向汉景帝刘启谢罪。这其实是张释之的妥协。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向汉景帝谢罪呢?作为皇帝,汉景帝并没有处罚张释之。但两人的关系,注定不会是汉文帝时期那般的君臣相得。

汉景帝即位一年后,张释之就被免去了廷尉的职位,外放淮南国国相国相:两汉封诸侯为王,其封地为王国,不设太守,而设国相长官民政。。国相之权位,远不如廷尉。张释之实际上是被贬官了。他郁郁寡欢,最后死在了任上。这位后世效仿的理想法官,并没有如魏征、包拯那般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也没有倍及哀荣的待遇。张释之的儿子张挚,曾经出任大夫,也因不善迎合权贵,不容于当世,辞官去职后默默而终。

公平与正义是人类社会的终极追求,更应深植每个法律人的良知。张释之倡导“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同”“法不阿贵、刑无等级”,体现了朴素的独立平等的司法理想。历代将张释之奉为秉公执法的楷模,不仅在于其理念,更在于他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公正、执法独立。张释之刚正不阿,置生死于不顾,多次与汉文帝发生冲突,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张释之典型的树立,离不开汉文帝刘恒。同样,古代铁面无私、公正司法的典型,如董宣、魏征、狄仁杰、包拯、海瑞、汤斌等,之所以能够被后世传颂,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同时期皇帝的包容与自我约束。在君主政体中,皇帝是最高统治者,行政执法往往“取舍在于爱憎、轻重由乎喜怒”。汉文帝能够尊重独立公正的司法,抑制个人好恶和情绪,哪怕侵犯到自身的威严乃至利益,这不是一般皇帝所能做到的。张释之和汉文帝,君臣相得,共同书写了历史上独立公正司法的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