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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酷刑:带你见识地狱级痛苦
我闲着无事看书的时候,发现有一个叫来俊臣的人,写了一本叫《罗织经》的书,看得我非常感慨。这来俊臣,是武则天时期的一个惨无人道的大奸臣,他是一个酷吏。来俊臣的能力就是告密,通过告密获得了武则天的宠幸。在武则天时期,有上千家王公贵族大臣全家被无辜杀害,都是他干的。
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怎么会成为武则天的心腹呢?
说来话长,来俊臣少年时代就是个地痞流氓,每天作奸犯科,一点正事不干,最终因盗窃被捕入狱。这个人到了监狱里头,仍然不安分,经常向狱卒告密,揭发其他犯人隐瞒了某某罪行。但他告密毫无根据,压根就是捕风捉影,狱卒知道他喜欢无中生有,也不把他的告密当回事。但来俊臣这人吧,还挺持之以恒的,这一级官员不搭理他,他就向上一级官员告密,告来告去,竟然告到了刺史东平王李续那里。李续很重视,立刻派人调查,结果发现根本是子虚乌有,李续受够了他的胡言乱语,便让手下将他痛打了一顿——“杖之百”。
这一百杖让来俊臣怀恨在心,恰逢不久之后李续犯案被朝廷诛杀,来俊臣立刻向上告密,揭发李续的罪行,并移花接木,把自己被李续痛打一事说出来,以证明自己的忠诚。武则天见到这封举报信,十分高兴,认为此人对自己忠心耿耿,是个可造之才,便破例接见了来俊臣,还提携他做官,把好多案件交给他审理。
来俊臣审理犯人的手段残忍至极,他发明了种种骇人听闻的刑具。经受审讯的囚犯,无论贵贱,只要不按照来俊臣的意思招供,便要大刑伺候,轻则身体伤残,重则性命不保。
来俊臣尤其喜欢对犯人家族实行株连,一个案子有时可以株连千余人。满朝文武大臣噤若寒蝉,尤其是皇室宗亲和李唐旧臣,慑于武则天的淫威,更是敢怒而不敢言。
为了方便构陷政敌,来俊臣在全国各地豢养了数百名流氓无赖,这批人专门给人罗织罪名,每当来俊臣决定要诬陷某人,便派出各地豢养的爪牙同时上告此人,罗织的罪状也都大同小异。不论什么案子,只要到了来俊臣手中,必定可以得出令当权者满意的结果,来俊臣因此成了皇帝面前的红人。武则天在丽景门内设置了一个推事院,让来俊臣负责刑讯逼供。丽景门又叫新开门,犯人只要进入新开门,几乎难以存活。
来俊臣审案的时候,绝不会按照传统的流程审问犯人,犯人一进门,先用醋灌鼻子,或者给犯人搁到地牢里头,又或是泡在粪便里。要不然就是找一个水瓮,把犯人放进去,在瓮外面架上柴炭,点火,大煮活人。犯人不按他的心意招供,就不给饭吃,有的犯人饿极了,死前把衣服里的棉花都掏出来吃了,十分凄惨。
当时有两大酷吏,一个是来俊臣,一个是索元礼。这两个家伙天性残忍,来俊臣、索元礼两人当时被合称为“来索”,就是来了就给你捆上的意思。
这两人臭味相投,一块儿发明了十种枷刑,其中有一种叫“突地吼”,凡是上了这种突地吼的,都要在原地不住地转圈,人很快就会上吐下泻,晕厥倒地。还有一种称为“铁圈笼头”,审讯时,就将铁圈套在犯人的头上,如果犯人老老实实地供认自己的罪行还好,否则,来俊臣就指示手下往铁圈里加木楔,很多人因此脑浆迸裂而死。来俊臣审讯犯人时,先在囚犯面前摆上满地的刑具,不管囚犯身份多么高贵,品行多么坚毅,见到这一屋子奇形怪状的刑具,也会当场吓得魂飞魄散,什么罪行都愿意承认。
武则天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用高官厚禄养着这些酷吏。酷吏们便更卖力地发明出种种刑罚,酷吏彼此之间还会比较谁更残酷,谁拉下水的官员职位更高,谁立下的功劳更大。因为告密的人满大街都是,日子久了,人跟人之间不敢互相说话,大臣们在路上碰见了,就互相拿眼神示意一下,唯恐话说出口会惹来祸事。
来俊臣最引以为豪的功绩,就是灭族。囚犯送到他手里,来俊臣会千方百计让对方招认自己犯了谋反之罪。他先奏请武则天下令,再拿着女皇的敕书审问犯人,为了保住自己家族成员的性命,犯人们往往会痛快认罪。如意元年(692年),来俊臣构陷宰相狄仁傑谋反,狄仁傑心知自己已经失去女皇的信任,便承认自己身为李唐旧臣,对武周确实有不臣之心,甘愿听从诛杀。来俊臣又想要通过狄仁傑一案,牵连杨执柔,示意狄仁傑在供词中把杨执柔也拉下水。狄仁傑长叹:“竟让我做这种事!”随即一头撞在柱子上,血流满面,负责审讯狄仁傑的是来俊臣的心腹王德寿,看到这番情景,也不禁咋舌,不敢继续逼供,匆忙退下。最后狄仁傑的儿子通过种种渠道,将狱中的情形上报给武则天,女皇亲自审理狄仁傑一案,才算保住了狄仁傑的性命。
来俊臣不仅残忍,还十分好色。只要看到官民妻妾中有漂亮的女子,必定千方百计夺取;有时指使人罗织罪名告发某人,然后假传武则天的命令夺取他的妻妾,前后罗织罪名,杀人不计其数。
他连外宾都敢算计,西突厥酋长阿史那斛瑟罗的家中有个能歌善舞的俏丽婢女,被来俊臣看上了,便让党羽诬告斛瑟罗谋反,好趁机谋算他家的婢女。结果西域的几十位酋长一起来到金殿上,当面向武则天诉冤,为了保住斛瑟罗,酋长们用刀割耳破面,几十个人血流满面地向天子保证,这个人是冤枉的,他绝没有谋反之心,斛瑟罗这才没有获灭族罪。
李氏皇子皇孙都害得差不多了,唐朝旧臣也没有敢说话的人了,为了窃取更大的权势,来俊臣竟然将手伸向了武氏王族,开始罗织罪名诬告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谋反。武氏诸王恐惧极了,与太平公主商议对策,决定共同揭发他的罪行。武则天最初还用“来俊臣有功于国家”的借口来为他开脱,后来看到来俊臣实在是天怨人怒,便决定丢卒保车,用来俊臣的性命去收买人心。武皇重用来俊臣,主要是用他来监督舆论,铲除异己,现在这个目的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便顺水推舟将来俊臣判了死罪,他的族人也受到了牵连,被全部诛杀。
来俊臣死时四十七岁,被斩于闹市并陈尸示众。憎恨来俊臣的人非常多,尸首上的肉都被剐干净了。老百姓开心得不行了,当年有这么一句话,说来俊臣一死,咱们老百姓可以放心把脊背贴着床睡觉了。由此可见,这个人可怕到了什么程度。
酷吏要害人,也得有手段。除了罗织罪名,酷刑也是他们最重要的一个技术手段。
从古至今,人类发明了很多酷刑——大家都说人比鬼还可怕,可怕就可怕在这儿了,人害人,害死人啊。今天我们查阅这方面的资料,还可以看到很多相关记录。有一种酷刑是剥皮,刽子手从犯人的脊椎处下刀,把背部的皮肤分成两半,这一刀要割得准不容易,需要熟手慢慢地分离皮肤与身体,像蝴蝶展翅一样将皮撕下来。有一些有经验的老手说,最难剥的是胖子,为什么呢?胖子的皮肤跟肌肉之间有一层油,不好处理。
民间还有一种传说,讲了一种独特的剥皮方法,但是可信度不高。传说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脑袋,在人头顶上拿刀割一个“十”字,把头皮划开,往里面灌水银。由于水银比重大,就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人在里边疼,然后“噌”一下就蹦出来了,就剩一张皮留在土里边。电视剧电影里有讲过这个方法的,我也想象过这个画面,觉得不太可能。皮剥下来之后,还要做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让老百姓看。你看,这是犯了大罪的人。最早的剥皮是死了之后才剥,后来就发展成活剥,太残忍了。
还有一种酷刑,叫作腰斩。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各位想想,人体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犯人不会当即就死。当间咔嚓一声切开了,犯人仍然神志清醒,得过好长时间才能死。朱棣杀方孝孺,就是用了腰斩之刑。据说一刀下去,方孝孺下半身没了,他以肘撑地爬行,拿手蘸着血写篡位的“篡”字,写了十二个半“篡”字,人才咽气。所以说,腰斩真的很残忍。
还有一种刑罚:五马分尸。咱们平时听书,评书里老说这个。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脑袋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奔去,把人撕成几块。当年那个在秦国变法的商鞅,最后的下场就是五马分尸,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还有一种刑罚,叫“具五刑”。所谓具五刑就是指对犯人先后施以黥、劓、斩趾、笞杀、枭首等刑罚,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这个方法与五马分尸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
还有一种酷刑,就是凌迟。凌迟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剁成肉酱,据说孔子的弟子子路、周文王的大儿子伯邑考都是受此刑而死。读过《封神演义》的朋友应该对伯邑考这个名字不陌生。传说伯邑考去朝歌面见纣王,给自己被囚禁的父亲讲情。妲己见伯邑考容颜俊美,琴艺绝伦,就坐在他怀中要他教自己弹琴,谁料伯邑考坐怀不乱,妲己气愤之下,便诬告伯邑考调戏自己,还暗骂纣王无德。纣王于是将伯邑考割去四肢,万刃剁尸,做成肉饼,又送给他的父亲周文王姬昌。为什么要送给姬昌呢?据说周文王姬昌善演周易,懂八卦,能推断。纣王心说,这次把你儿子做成肉饼送去,你要是吃了,就说明你根本不懂周易,什么推算卜卦都是浪得虚名,可以把你给放了。周文王在狱中,一瞧狱卒送来的肉,就知道是自己的儿子。吃,内心实在痛苦;不吃,就永远被关在牢里,没法报仇。万般无奈之下,周文王强打精神吃了肉,纣王就把他放了。姬昌刚回到西周,就觉得胸口难受,张口一吐,吐出三个肉团来,肉团一到地上,顺着风就跑了。大伙说,这肉团是什么呀?得起个名字。姬昌一合计,得了,这是我吐出来的儿子,这东西叫“吐子”吧,打从这儿起,人世间才有“兔子”这种动物。
当然,这都是民间传说,不怎么靠谱。我们只是借这个故事讲凌迟这种刑罚,最初它只要求把人弄碎了,后来发展得就更细致了,要让犯人受更大的痛苦。割多少刀,数目上面都有要求,历朝历代要求不一样,有必须割上1000刀的,也有800刀就可以的。受过这种刑罚的人里,最有名的是明朝的大太监刘瑾,正德五年(1510年)被抄家,明武宗发现他家里私藏了伪玺、玉带等物品,这都是天子用的东西,可见刘瑾早有谋反之心,一怒之下将刘瑾凌迟处死,剐了好几千刀。据说是给刽子手下了死命令,要整整剐三天。史书记载,说头一天剐了一部分,晚上刘瑾被送回监狱,他居然还喝了两碗稀饭,您说这场面多恐怖?凌迟是一个很残忍的刑罚。
还有一个酷刑,是缢首。缢首就是把人勒死。国外也有类似的刑罚,就是绞刑。中国人的缢首是用弓弦把人勒死: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到最后就断气了。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了风波亭。因为他们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明末流亡到缅甸的南明的桂王,也是这样被吴三桂给勒死的。
前文咱们还说起来俊臣,喜欢把人放到大水瓮里,再架上火煮。还由此出现了一个成语:请君入瓮。这个刑罚叫“烹煮”。没有犯人能经历烹煮之刑而不招供的。
还有一个酷刑,就是宫刑。这是一种破坏人体生殖机能的刑罚。司马迁触怒汉武帝,被处以宫刑之后,他在写给朋友的信中便说:“故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可以说,宫刑是一种侮辱性的刑罚,它给人带来的耻辱,比死亡还要令人痛苦。
咱们都听过“孙庞斗智”的故事。魏国大将庞涓与齐国人孙膑都是鬼谷子的学生,孙膑是著名军事家孙武的后人,家传十三篇兵法,才智过人。庞涓妒忌孙膑的才华,又想得到孙膑家传的兵书,便挖空心思陷害孙膑。他先是向魏王举荐孙膑,然后又诬陷孙膑谋反,魏王大怒,将孙膑施以膑刑。孙膑双腿的膝盖骨都被剜掉,成了残疾人,庞涓还花言巧语,骗他把祖传的兵书写出来。仆人同情孙膑的遭遇,告以实情,孙膑才知道自己被同学算计了。他忍辱装疯,逃回齐国。齐国国君敬重孙膑的才能,想拜他为大将,孙膑极力推辞:“我是个受过刑的残废,如果当了大将,众人会笑话的。”齐威王就让他做军师,行军时坐在有篷帐的车里,协助大将田忌作战。后来魏王命庞涓率兵攻打赵国,田忌采纳了孙膑的“围魏救赵”“增兵减灶”等计谋,诱敌深入,将庞涓骗入埋伏圈,大败魏军。庞涓走投无路,拔剑自刎了。这便是一个关于膑刑的故事。
还有一种专门用在女犯人身上的刑罚——用钢针、竹签扎手指甲缝,别看这小玩意不起眼,它是一种很厉害的刑具。汉朝部员薛安奉命去扬州清查仓库账目,把管理仓库的小吏戴就逮捕,逼他揭发郡太守成公浮。戴就不从,薛安就把针钉入戴就的指甲缝里,然后逼他扒地上的硬土。想想这得有多痛苦?十指连心啊!唐朝开元初年,有一个著名的酷吏,名叫王旭,他经常把竹签削尖了,钉在犯人的指甲缝里,受刑的人疼得死去活来,问什么招什么。
在战争年代,还有一种常见的酷刑,就是活埋!活埋省事,速度也快,而且打仗的时候,军队经常一逮就逮个三五百人的,那就让战俘自个儿挖坑,然后杀掉战俘,再把尸首推下去,但有的时候时间不够,来不及杀了,怎么办呢?就直接把活人推进去,然后一盖土,活埋!
经过前面这些铺垫,再听到“鸩毒”这个刑罚,感觉就比较人道一点。有个成语叫“饮鸩止渴”,就来源于这个刑罚。“鸩”是一种毒鸟,相传以鸩毛或鸩粪泡酒,酒便带有剧毒。随着时间的发展,“鸩酒”成为所有毒酒的泛称,凡是毒性强烈的毒药,都可以被称作“鸩毒”,比如砒霜、乌头等。毒死南唐后主李煜的鸩酒就是用马钱子做成的。从李后主的例子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一般而言,被赐鸩毒的人身份都比较高。
还有锯割,就是弄一个大锯,把人活活锯死!咱也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这都多大能耐?
还有一种酷刑就是断椎。断椎,顾名思义,打断脊椎骨。听着挺解气,是不是?脊椎骨很重要,椎骨一断,这人也就完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是一个很重要的酷刑。春秋时姬重耳打算重新把刑律再归置归置,得让国内的百姓人人守法,就召集大臣商量怎么修改刑律,商量的过程当中,有一个大臣开会迟到了。姬重耳一瞧,好机会,就命人把这个迟到的大臣的脊椎骨打断处死。这么一来所有人都害怕了,这死鬼跟着姬重耳流亡列国19年,功劳那么大,现在开会迟到,说打死就打死了,其他人可得好好守法呀。所以对统治阶段来说,这个东西还是挺有用处的。
还有一种酷刑叫“梳洗”,是一种极其惨烈的酷刑:拿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全抓梳下来,直到肉都刷干净,露出骨头来,人也咽了气。据说这个梳洗之刑的发明者是朱元璋,行刑时,刽子手先把犯人的衣服剥光了,一丝不挂地放在铁床上,然后拿滚开的水在身上浇几遍,最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身上的皮肉,直到肉尽露骨。一般而言,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一步就会死亡,这梳洗之刑真是残忍至极!
梳洗之刑就是最狠的刑罚了吗?您太小瞧朱元璋了。他还研究过一个酷刑——抽肠。找一条横木杆,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刽子手将一端的铁钩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然后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钩上,最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钩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儿就会气绝身亡。明末张献忠对抓到的明朝官吏,也会使用“抽肠”这一刑罚: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着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蹄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还有很多刑罚,比如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用的酷刑——骑木驴,在《水浒传》里也有描写。咱们就不细说了。
还是那句话,人心似铁非似铁,官法如炉真如炉。人得奉公守法,但上述这些酷刑,实在惨无人道。万幸咱们生活在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年代,今天的刑罚制度中,已经没有类似的酷刑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