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条文注释
本条规定的是刑法适用溯及力问题——“从旧兼从轻”原则:(1)一般情况下,新法不溯及既往,即首先要考虑适用旧法(行为时的法律规定);(2)刑法溯及力适用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对于已决犯则不适用(本条第二款);(3)新旧法规定不同时,如果按新法处刑较轻或不认为是犯罪则适用新法。
“处刑较轻”是指新法对某种犯罪行为规定的法定最高刑较轻;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刑较轻。只有新法处刑较轻或不认为是犯罪时,才能溯及既往。
另外,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实施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先后颁发了一个“单行刑法”和九个《刑法修正案》(详见本书“刑法概论”部分),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根据其生效日期,修改和补充的规定同样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