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民事裁定书
(仲裁前证据保全用)
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证保……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担保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如有担保人的应一并写明其基本信息)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仲裁前保全证据,请求……(写明证据保全措施),并以本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财产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证据保全措施)。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
使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申请仲裁前申请保全证据,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用。
举例示范
案情简介:2016年4月,M县的甲公司与C县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水果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B仲裁机构委员会仲裁。甲公司在交货之后,乙公司认为该批水果喷洒农药过多,且正在发生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乙公司为了能够获得仲裁裁决的支持,向该批水果的存放地C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该批水果进行证据保全。
C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6)……证保562号
申请人:乙公司,注册地址:C县某区83号。
法定代表人:詹某,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甲公司,注册地址:M县Y区14号
法定代表人:韦某,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乙公司于2016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仲裁前保全证据,请求对涉案水果进行及时的提取并封存,并以本人名下的一辆本田雅阁黑色轿车(车牌号京G×××××)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申请人乙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并提取甲公司交付的水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长 刘某
审判员 秦某
审判员 熊某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院印)
书记员 张某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