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怎样跟好一个师傅
康 辉[1]
实习律师能跟好一个律师师傅,就可以让自己快速成长。就如何跟好师傅,我从自己亲身经历总结出六个要点,希望给有志从事律师职业的实习律师一点启示。
先做人:尊重律师前辈,遵守律所纪律制度
律师的工作实质上就处理关系,实习律师除了要处理师徒关系外,还要处理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处理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实习律师对律所内人际关系,首先要诚实守信,切不可虚与委蛇。对于师傅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前辈,保持尊重之心、谦卑之意。何况自己是初入门者,零起点,本就没有可炫耀的资本。如果其他律师要自己办点小事,只要能够做到的,就爽快答应,及时完成。尽管律师的业务案件相对独立,但是还是要遵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不要随心所欲我行我素,否则就无法融入群体,毕竟律师是依法办事之人,更应有守规则意识。
对于委托人,因为实习阶段不能独立办案,对于委托人所述所言,认真记录,若无肯定把握,不要对案件法律定性走向发表态度。对于当事人的询问,因为实习律师不是案件主办者,应引导其向案件主办者询问,不要代替师傅回答,更不要对当事人回答案件胜诉率问题。因为委托人不一定都能正确理解你想表达的意思,如果案件判决结果走向并非所述,后面不容易收场。
角色定位:学徒与律师助理
角色定位,直接影响到自己的思考和做事倾向。从开始实习的第一天,我给自己的角色定位就是一个学徒和律师助理,站在零起点,从最基础工作做起。
在毕业之前就立志把律师职业当作我一生的事业,因此刚实习时我就充满着好奇、冲动、热爱、激情。每天早晨上班时间没到,我就来到律所打扫师傅办公室卫生、整理文件,之后就开始一天的工作。因为刚刚接触律师业,对法律实务操作和处理当事人、法院、对方律师等方面关系还只是停留在听闻阶段,并未亲身经历。因此,在实习律师阶段,主要是做律师的辅助工作,在跟随师傅学习过程中,逐步摸索如何进行实务操作和处理人际关系。
作为徒弟,要养成记日志的习惯。师傅每天的排期开庭、会晤通知,我都标注在师傅的工作台历和我自己的日志上,以便及时提示。律师工作任务繁多,做日志可以避免遗忘重要事项。有次师傅一个案件因为是电话通知开庭,时间久了差点遗忘,要不是有日志提示几乎误了大事。
那个案件是我师傅和另一个律师合办的某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我师傅已在开庭前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主要问题上策划把关,其他的事情就由另一个律师处理。在案件开庭当日,我看自己日志上有开庭排期,恰巧这天师傅出差在外,当时也不清楚另一个律师是否知道今天要开庭。在距离开庭不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我看到合办案件的那名律师还坐在办公室里,就试探地问他,结果他说不知道。听到此话,我简单说明原委,就一起赶往法院。当时委托人的家属就在法院门口焦急地盼望着律师,正要打电话催,毕竟这是一个可能要坐几年牢的刑事案件。还好,在法院开庭前律师在辩护席坐了下来。由于之前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整个庭审过程正如当初预期方向发展,最终判决结果还是令委托人满意的。
这个事情我没有向师傅提及,不过事后反思真有些后怕,如果当天开庭辩护人缺席,被告人的权益保护和律师自己的口碑声望,真的要丢了。
做事:态度积极,多做事,做好事
做事的过程,就是学习过程,实习律师只有多做事,才有机会接触到多种多样的案件,才会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实现快速成长。
实习律师要摒弃“等、靠、要”的思想(“等待”师傅交办任务、“依靠”师傅解决问题、“要求”遇到问题就要师傅给自己提供策略指导),而是要积极去“找事”做,先尝试着自己解决处理,若自己真的无法推进完成时,才去求教师傅和其他律师前辈。
做事也要有重点。对于师傅交办的事务,我都重点解决、快速处理。例如,我参与师傅承接的新案件时,从委托代理手续草拟签署,到检索法律规范,再到案件大事记(按时间顺序整理事实)、提交诉讼方案报告、对案件进行预演,都快速完成,这样就可以为师傅节省大量时间,他将案件提交律所管理人会议讨论时也轻便,也有助于关键问题和诉讼方案的快速定夺。
师傅不可能安排徒弟每时每刻的工作任务,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指导自己如何做事,毕竟他有自己的工作。在没有师傅叮嘱安排的时间内,我都自己找事做。例如,把师傅在办案件拿过来研究,尝试对现有解决方案提供补充举措,或提供其他有助于案件解决的建议;或利用空余时间拟制标准式合同范本、为顾问单位法律培训提供素材制作课件,或者对业务中碰到的问题当作一个论文课题研究,等等。通过这样的方式,既可以协助解决案件,更有助于自己提升业务能力,自己也就不会闲着。
做事要有效率。在实习期内,我给自己定的效率标准是“24小时”,即简单问题24小时内处理完,复杂问题24小时内找出问题解决方案或突破口。当然,这就意味着律师不是8小时工作制。快速完成任务就意味着要加班,多做事就意味着需要大量的时间,如果思维还停留在一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五天,就没有进入律师工作模式。除了白天正常8小时工作时间外,晚上还要加班、学习,在路上、在排队过程甚至闭目养神时,都是思考案件的时间。倘若据此判定工作时间,律师时时刻刻都在工作。实习律师要进入律师执业角色中,就要慢慢适应这样的生活节奏。
不要怕出错。多做事必然增加做错事的概率,但不能因为怕错就避讳做事,实习律师只要自己尽心尽力,勤勉尽职,还是应当放手大胆地去做。经历过的事情,自己再次去做,就会得心应手,法律工作尤其如此。
做事:有恒心,有深挖到底的决心
事情的成败,有时就差一步之距。实习律师做事要有韧性,敢想敢做,并坚持到底。
在我实习的第四个月,师傅的顾问单位发生一起财产侵权案件,他已经交代一个律师办理,因为一直没有进展就让我研究一下怎么回复委托人,给个合理的交代。
我拿到这个案件时,也是一头雾水。委托人的仓库被拆已逾五年,却不知被何人所拆,现在原址上是一片野草废墟;委托人有仓库的房产证,但没有土地证。
当时推定,这个事情跟另一个纺织厂有关,因为仓库和这个纺织厂同在一个大厂区,可能是纺织厂搬迁拆除时,将委托人的仓库也给拆了。顺着这个思路调查发现,并没有找到根据,此时这个纺织厂已被合并到一个资产管理公司。
案件到此该如何往下走,我也很棘手,经过一周时间的调查研究,仍无进展。但无论是否将此事办成,都要给委托人一个交代。我打起精神,重新梳理思路,将自己调查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都做成有据可查的备忘录,准备交给委托人,证明我们的确做事了,勤勉尽职。
在整理本案资料过程中,我又通过实地走访,从当年委托人与纺织厂共用一个大厂区土地,想到该案涉及土地共用,与土地有关,于是将攻克方向从房屋转移到土地方面。后来,历时半个月,从社区、街道、房管局、土地管理部门,从房屋位置查询到土地位置,从土地上原有权利人名称继而逆向追踪,终于有了新发现——原来当年这个纺织厂因拖欠银行巨额贷款,恰好周围土地拆迁收储,这个纺织厂就将整个厂区的房屋全部拆了,其中就包括委托人的仓库在内。
至此,案件有了进展,下一阶段的操作也有了明确的方向。最后,委托人通过合法途径,依法获得了应有的补偿。这个结果,超过了我的预期。
做事:潜心研究业务案件
实习律师比师傅有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在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正好可以投入大量时间研究,提供自己的见解意见。
在师傅处理一个涉外疑难商事案件时,我有幸参与。因案件涉及两个离岸公司,牵涉到五个法律主体、四种法律制度,且适用不同地域法律,案件的结果将大为不同。又因委托人是一家境外大集团公司,这个案件处理得当,今后跟这个公司合作将更加频繁。另外这个案件与委托人在境外正在处理的一个诉讼案直接关联,此案进展状况将影响到境外诉讼案件的结果。此前该公司一直跟上海律师合作,这次委托我们所代理这样一个大标的案件,对我们的能力有怀疑。这个案件,师傅很慎重。
该案件在我们所的管理人会议上讨论后,师傅组织三个律师加我这个助理,组团应对此案。面对委托人邮寄过来的七八斤重的书面文件及光盘资料,分工后,我负责收集整理法律。我将委托人的资料翻阅几遍后,结合收集整理的法律,把自己对这个案件的处理思路绘制成图,从法律关系、适用法律规范、每阶段重点难点都精简标注,看图后案件宏观解决思路一目了然。经过与师傅及团队沟通,我的想法基本上与他们的思路吻合。最后,大家的工作重点放在第一阶段,即从程序方面司法管辖权入手。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将委托人的资料筛选整理,又让委托人补充了新资料,最后呈交给审理法院。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最后都支持了我们的诉讼主张,结果本案不仅让我们积累了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也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薪酬待遇:先付出,后收获,正确看待薪资待遇
实习律师希望薪酬高待遇高,同时又能学到律师真本领。这种双目标期望值有时候并非能够兼得。如果不能正确看待和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会折断自己的律师梦。
实习律师作为律师助理、准律师,每天要处理大量的事务,有时会认为工作量与待遇不成正比,将自己收入和师傅对比后,失落感暴增。但实习律师没有看到师傅作为执业多年的老律师,工作经验丰富、每天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更大,他们的辛苦付出并非是自己在办公室能看到的。从实习开始我就发现,师傅无论在办公室内外,电话总是不断响起,他经常开车奔走于顾问单位之间、加班出差、周末到南京开会已成为常态,另外还要业务学习。他们的实际付出,实习律师远远不及,又怎能比较收入?
作为实习律师,最主要的目标是快速提升法律实务技能,积累经验,薪酬待遇固然重要,但不是第一目标。倘若实习律师总是将报酬看得很重,难免会有心理失落感,认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可是收入就那么一点,久而久之就会工作懈怠反感,甚至是抵触。
其实,实习律师的“付出”和“收获”类似一种“先合同义务”,即实习律师有义务先做事,只有做事的数量和效果被师傅肯定后,才有机会加薪。我相信绝大多数师傅心里面都有杆秤,如果实习律师认为自己的待遇不好,就应该自己思考一下,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不够完善,而非埋怨他人,从别人身上找借口。我实习的时候遇到一个实习律师对我抱怨,“我师傅就给我那么点工资,凭什么要我做那么多事,加班又没有加班工资,早去晚走都是一个样”,结果,这位实习律师没有坚持多久就转行了;而实际上这位实习律师的师傅在我们当地律师界相当有威望,待人也诚恳,很多人都渴望成为他的徒弟。
总之,实习律师能够做个好徒弟,就能跟好师傅。如果实习律师能够给师傅减轻工作压力、排忧解难,那么师傅带给徒弟的培养和待遇将会超乎想象。况且,在实习阶段养成的好习惯,对于今后长期的律师执业生涯而言,大有裨益,正所谓“有其始之,则已之也难”。
[1]康辉,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民商法学硕士,业务专长:公司法、合同法。电话:18952731341,邮箱:18952731341@189.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