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艺术萌芽与文化启示
一、建筑与造型
正是农业的发展和定居方式的出现,促使人们不断创造出多种居住形式(横穴、竖穴、半穴居与地面建筑)和多种类型的建筑(居住房屋、公共建筑、祭祀建筑、生产作坊、窑藏与畜圈等),以适应不同的功能需求,由此导致了居住房屋向多样性的方向发展。在聚居方式上,为抵御自然灾害和野兽侵袭,同时与氏族社会的组织结构相适应,原始人类选择了群居的居住方式,由此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并相应形成由多种类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组合的聚落,在这些聚落中可以发现人们已经对居住、生产与墓葬等建筑有了较为明确的功能区分,反映出人类聚居观念的进步。随着社会的发展,原始聚落逐渐演化出早期的人类城市,由此揭开了人类城市文明的序幕。
建筑布局、建筑类型的细划,以及建筑形式的变化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着社会生活的演变与进步,如供生活起居的有一般住房,供公众活动的有大房子、窑穴和灰坑,供生产的有陶窑、手工作坊、水井和畜栏等,供交往与交通的设施有广场、道路、桥梁、码头等,供防御的有寨垣、壕沟和栅栏等,供祭祀的有祭坛、祭坑、祭室等,供丧葬的有公墓和各种墓葬等。后期社会中所必需的一些建筑类型,在原始社会时期已然有了雏形,并折射出原始社会的建筑思想和建筑文化。
(1)原始建筑虽然布局简陋,功能简单,但也已经有所区分,一般穴居建筑的门前设置防雨门道,同时可以兼作相对独立的门厅,这是后世传统建筑空间“堂”的前身和雏形,是后世普遍流行的“一明两暗”和“前堂后室”格局的滥觞。
(2)圆形穴居建筑内的门厅两侧,常会形成隐奥空间,用以满足居寝的实用要求。这种空间功能的划分,标志原始建筑空间组织观念的启蒙。与空间的功能相应,空间的性格也有了明暗、开阖的属性。
(3)聚落中的大房子呈“前堂后室”的布局,分室空间是早期门前缓冲空间(门内两侧隔墙)的进一步发展,说明原始居住建筑的隐奥概念已经形成。《周礼·考工记》所记载的“夏后氏世室”,其寓于一栋建筑之中的“前朝后寝”布局在空间观念上正是脱胎于原始社会的“大房子”。
(4)南方建筑的屋顶形式与原始社会时期的鸟图腾有着某种联系。由一些原始图案可知,原始建筑屋脊上多用鸟作装饰,如云南沧源岩画和云南铜鼓图案中的干栏建筑屋顶上就有鸟饰,表现了传说中干栏式建筑起源于对鸟巢模仿的集体记忆。《诗经》中将建筑的屋顶形容为“如翚斯飞”,也表示其象征性与远古鸟图腾不无关系。在仰韶文化庙底沟型凤鸟图案中,太阳与踆乌合纹,是早期人类鸟图腾的一个例证。该凤鸟图形似一个大屋顶的断面,有学者认为,图像中的鸟头与大屋顶的屋脊相对应,鸟翼与屋顶断面中的屋檐相对应,鸟爪则象征建筑的柱子。这不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中国建筑大屋顶造型缘起的线索。
二、聚落与空间
从考古勘察得知,原始人类大多选择河流两岸的阶地或河流交汇处的高地营建聚落,如黄河流域的人类聚落遗址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少部分分布于秦岭山地和华北平原一带,其中以关中渭河流域为多。例如西安附近沣河中游一段,长不过二十里的两岸,已发现十多处聚落遗址。靠近西安半坡的浐河及灞河流域,聚落遗址的分布也非常密集,这种选址做法与利用河流灌溉的农业生产和依靠天然河流水源以便于日常生活的要求是密切相关的。对聚落环境和基址的选择同时反映出人们对自然界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条件已有所了解,人们初步掌握了获取建造居所的材料及加工方法,也体察到建筑布局是满足社会功能的一种运营方式。遗址的布局显示,史前的聚落已经就居住区的分区、主从、边界、方位等有所考虑和构思,这与当时人们关于“天下”具有分区、主从、中心、边界、方位的观念是相一致的。这些聚落的选址和布局一定程度上折射着人类对自身与宇宙、自身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理解,原始人类所认同的宇宙形式和宇宙运行规则成为人们营建聚落和住所时参考的一种依据。聚落选址中的这些理性要素,同时隐含了景观美学的因子,是后世风水美学的经验基础。
从早期聚落遗址可以看到,聚落在解决聚居功能本身的需要外,还担负着社会组织、族群内部划分等级和标识的作用,比如活人与死人的分区、休息与劳作的分区,以及身份的标识、族群的标识等。实际上这些事项已成为人类营造聚落时需要同时考虑的问题。这种分区或差异的形成,最初是靠强化空间的远近和疏密,或直接采用物质元素加以区别来完成,而后随着经验的积累,人们逐渐地开始利用空间形态的对比、建筑方位的变化、建筑形式的差别,甚至采用建筑材料和建造方式的异同等来达到标识和辨异的目的。这不啻强化了人们对场域感的认知及环境与人互动关系的理解。这些认知与理解的成果,潜移默化地沉淀为以后建筑营造活动的思想背景。
[1] [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