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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阴谋诡计
“阴谋诡计”指背地里策划干坏事。
此典出自《宋史·余深传》:“京(蔡京)奸谋诡计得助多者,深(余深)为首,摅次之。”
北宋末年,蔡京、朱勔、王黼、李彦、童贯、梁师六人,贿赂公行,党羽满朝,当时称为六贼。六贼中,罪不容诛的是蔡京。蔡京,字元长,兴化仙游(今属福建)人。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他任开封知府。当时,司马光恢复旧法,限五天内恢复差役制,蔡京如期完成,受到称赞。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章执政,蔡京任户都尚书,又帮助章颁布新法。宋徽宗即位后,蔡京被罢免,乃勾结宦官童贯,图谋东山再起。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蔡京为右仆射,后为太师。他以恢复新法为理由,加重对百姓的剥削,排除异己,并大兴土木,工役异常繁重。蔡京阴险奸诈,诡计多端,是当时的大奸臣。金兵攻打宋国时,他率全家南逃,被宋钦宗放逐到岭南,途中病死。
由于蔡京权重势大,有些阿谀逢迎之徒经常拍他的马屁。当时,有一件案子牵连到蔡京,审理案件的御史中丞余深,伙同开封府尹林摅,暗中替蔡京开脱。凡涉及蔡京的供词,余深等便全部销毁。后来,这两个人也凭借着蔡京的势力升官发财了。蔡京死后,余深也被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