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典故(第二卷)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22章 至死不悟

“至死不悟”指的是到死都不醒悟。

此典出自唐代柳宗元《河东先生集·临江之麋(mí米)》:“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公元805年~815年,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在永州(辖境相当今湖南零陵、东安、祁阳和广西全州、灌阳等县地)任司马期间,根据民间传说,写过三篇寓言故事——《三戒》:《临江之麋》、《黔之驴》、《永某氏之鼠》。这三篇寓言故事,以麋、驴、鼠这些艺术形象,讽刺了那些为非作歹的藩镇、宦官和贵族大官僚以及他们的爪牙。其中的《临江之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临江(今江西清江县)有个人,有一次打猎时捉到一只小驼鹿,就把它带回家来喂养。他家里的几只狗见了小鹿,都想吃掉它。主人十分生气,就把狗赶跑了。为了使狗鹿能和睦相处,他还把这只小鹿抱到几只狗的旁边,让狗亲近它。时间长了,狗和小鹿逐渐混熟了。小鹿忘记了自己是只鹿,以为狗是它的好朋友,便经常和狗一起玩。这几只狗虽然同鹿一块玩,但总是想吃掉它,只是害怕主人,便忍住了。三年过去了,这只受到主人宠爱的小鹿有一天自己出门去玩,遇见了别人家的几只狗。它还以为同自己家里的狗一样,便跑上去和它们玩。这些狗见了这只小鹿,既兴奋又生气,一拥而上吃掉了鹿,皮毛、骨头到处都是。可怜这只小鹿,一直到死,还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