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二年十二月,奏:“两京诸馆学生总六百五十员。每馆定额如后:两京学生,五百五十员;国子馆,八十员;太学,七十四员;四门馆,三百员;广文馆,六十员;律馆、算馆,各十员。”又奏:“伏见天宝已前,国学生其数至多,并有员额。至永泰后,西监置五百五十员,东监近置一百员,未定每馆员额。今谨具每馆定额如前。伏请下礼部准格补置。”敕旨:“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