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卦象(下)
屋内,什么都没变,杨清琼的闺房内,她静静躺在床上,如熟睡的精灵。
她平时喜欢漂漂亮亮,喜欢穿好看的衣服,杨母给她梳着发,一寸一寸,二老显然都很珍惜这最后时光。
原来生死便是最远的地方,他来至床前,伸手就能触碰到她,可又那般遥不可及。
生死却又那么近,仿佛闭眼能到,只是……再也回不来罢了。
为什么,你说你下午一起吃烧烤,下午夕阳下漫步还好好的,怎么说走就走,说没就没了。
后来,据杨父说,她三个月前就得了心病,正所谓心病还须心药医,可是没人知道她得的心病是什么。
离开医院,路过天桥,一个云游僧人用一块古镜照出了病因,道出实情。
原来她的心病是一场因果,前世因,今世果,来世还。
而杨清琼的前世,仅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书灵,唤名——柳如烟。
接连三天,他与杨父喝的酩酊大醉,三天已过,入土为安。
只是他终究无法释怀,夜夜辗转反侧,心撕心裂肺的痛,经常一个人在她坟前潸然泪下,哭久了,就呆呆的望着石碑上的照片怔怔出神,想起与杨清琼经历的快乐时光一阵愣神,只觉得心里瞬间空落落的,说不出的难受。
风儿带走了相思,却带不走下雨天的阴沉。
这般浑浑噩噩的过了三天,他路过天桥碰到一个道人,想见杨清琼最后一面。
道人无奈,告诉他,明日午夜,是为头七,让他去平时二人经常去的地方。
烧烤摊路口与经过校园后门那条昏黄路灯下的长街便成了首选之地。
次日午夜,他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准备,昏黄的路灯下,他西装革履,胸口别着一朵小白花。
杨清琼不喜欢红色的花,因为太过妖艳。她就喜欢素白,淡雅一点,就跟她的名字一样。
昏黄的路灯下,已经接近午夜,白天热闹的长街,这时候一片寂静,就连卖夜宵的小摊也在半个小时之前离去,更不用说远处霓虹灯闪烁的网咖也过了包夜的时间。
唯有昏黄的路灯下,王根基在此来回踱步。
不知何时起,一双冰凉的手与他相握,王根基刚刚升起的睡意陡然消散一空。
他急忙回头,却吓了一跳,入眼的她披头散发,瞪着一双只剩下眼白的眼睛,她的脸苍白的如同纸扎的一样。那个身着白衣的女孩,真的是杨清琼?她那么爱漂亮,这个怎么可能是她。
王根基慌忙甩开那如冰棍一般的小手,头也不回的跑向远处。
看着他渐渐远去的狼狈身影,女孩却是噗嗤一乐,仿佛恶作剧得逞一般,哼哼一笑。
“傻瓜,以后不要再想我了,也……不要再去看我了,哼!哭的真难听……”
远处,昏黄路灯照不到的阴影,王根基苦笑一声,“傻瓜,只有这样你才能放心的走啊,明明表现的那样不在乎,却比任何人都在乎我。”
世人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可读书之人的念力才是最令人捉摸不透的。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念力通达身临其境。
说书之人的念力可以带着你进入书中世界,身临其境。
写书之人的念力却能创造或毁灭一个世界,甚至诞生书灵。
杨清琼,这一世,你还愿意做我的书灵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