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TRANSLATOR'S PREFACE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英国近代以来最具影响力的启蒙思想家、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而经验主义则是人类走向现代唯物论至关重要的一步。同时,洛克还是欧洲先进政治学术的开拓者与主要代表,他的著作影响了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从而造就了完整的自由主义体系。他一生笔耕不辍,留下多部重要著作,其中最著名的是《论宗教宽容》《人类理解论》与《政府论》。
作为一个迄今仍光辉四射的思想家,洛克最重要的成就集中在政治思想方面,而他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系则主要体现在他1689到1690年写成的《政府论》中。在《政府论》上篇中,洛克基于自然理性和《圣经》解释,抽丝剥茧般地分析并驳斥了罗伯特·菲尔默在《先祖论》中提出的君权神授和绝对君权理论。伏尔泰读完约翰·洛克的著作后,不禁感叹:“从来没有一个人比洛克的头脑更明智、更有条理,在逻辑上更为谨严。”在《政府论》下篇中,洛克又以深刻的笔触对自然状态、战争状态、奴役、财产、父权、政治社会的起源与目的、国家形式、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特权、征服、篡夺、暴政和政府解体等进行了详尽的阐释。该书出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范围内流传甚广。书中所包含的政治法律思想不仅在当时的英国发挥过重大作用,直至19世纪末,英国的宪法制定还以其中的学说为基础。可以说,该书对于资产阶级法律思想体系的形成,起了十分显著的作用,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此外,它还给世界资产阶级革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托马斯·杰弗逊在起草《独立宣言》时,曾把《政府论》作为重要的参考文献;《政府论》中的分权理论,在经过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改造以后,发展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相对独立并相互制约的政治理论,对法国大革命产生了重要影响,法国在大革命后,也曾遵循这一理论制定了宪法。
傅雷先生曾言,译书要认清自己的所短所长,不善于说理的人不必勉强译理论书,不会做诗的人千万不要译诗⋯⋯而洛克的《政府论》上篇为辩驳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保王党理论经典而著,下篇则系统阐述其自由主义思想,上下两篇都重在说理,且洛克心思细密敏锐,逻辑推论周密严谨,而说理并非笔者所长,所以内心多有忐忑。但翻阅原作及多版本译本后发现,各家翻译优劣不一,各有各的特色,也各有各的缺陷,后遂重拾信心,潜心翻译,志在传神达意。此次重译历时数月,译毕又几经修改、润色,总算差强人意。心余力绌,望读者批评指正!
雪也
2019年8月于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