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防“野蛮人”的七大招数
在万科之争后,市场上盛传防“野蛮人”的七大招数。传说的这些招数都是通俗说法,并无法律规定的标准含义,所以下面只做简单介绍。
1.毒丸计划
大概意思是,通过低价增发新股,稀释“野蛮人”的股权。
可是,增发新股需要股东大会同意。比如为了对付宝能,万科想给深圳地铁增发新股,但宝能是大股东,宝能不同意,万科就无法增发新股。
所以,这个招数虽然看起来很美好,但真正需要时未必有用。
2.寻找白衣骑士
大概意思是,当公司遇到恶意收购时,去寻找一家“友好”公司帮助,这家“友好”公司被称为“白衣骑士”。比如万科之争时,万科找到了深圳地铁。
可是,万科想给深圳地铁增发新股的方案被宝能和华润否决了,深圳地铁又不愿意花大价钱去股市上买万科的股票,所以就算找到了深圳地铁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3.牛卡计划
牛卡计划类似于AB股。
还以万科为例,假设A股上市公司能实行AB股,但万宝之争之前万科没有采用AB股,后来为了对付宝能想改为AB股,可以吗?
中途改为AB股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宝能是第一大股东,华润是第二大股东,这两家都不同意,还能改公司章程吗?
有一家中途成功改为AB股的公司是唯品会,当时唯品会突然来了个二股东T.Rowe,持股比例高达11.4%,成为仅次于创始人沈亚的第二大股东。2014年9月唯品会召开股东大会,从非AB股改为AB股,设立了有10倍投票权的B股,B股全部由创始人沈亚持有。幸好当时改AB股时创始人沈亚还是第一大股东,与其他原始股东的持股加起来约有50%。如果再晚两个月,原始股东减持后持股更少了,新来的二股东持股更多了,可能就无法成功改AB股了。
AB股并不是想改就能改的,把握时机很重要,等出了问题再想办法可能就晚了。
4.帕克曼防御术
大概意思是,当遇到恶意收购时,对收购者进行反收购。
比如宝能买万科的股票买成了第一大股东,万科也去买宝能的股票买成第一大股东,通过控制宝能而逆转局面。
可是,万科是上市公司,谁都可以买万科的股票;但宝能不是上市公司,宝能的股东不同意将股权卖给万科,万科就没办法进行收购。
所以这种招数只是理论上可行,但实操的可能性很低。
5.金色降落伞
大概意思是,如果公司被收购而导致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被解雇,公司将提供丰厚的补偿,以此增加收购方的成本,作为抵御恶意收购的一种防御措施。
假设宝能提议罢免万科的全体董事,需要给被罢免的董事支付10倍补偿金。
可是,如果要求支付10倍补偿金的规则没有提前写入公司章程,到发生问题时才想起来也是没用的。因为宝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后,它可以不同意把这样的规则写入公司章程。
而且就算支付10倍补偿金,这笔钱也是万科出的,并不是宝能出的,分摊到宝能头上有多少钱呢?宝能能花几百亿买股票,会在乎这么点小钱吗?
再者说,如果董事、高管们能拿到10倍补偿金,他们会不会很乐意被解雇呢?
6.驱鲨剂
大概意思是,在公司章程中设计一些条款,以增加收购方拿到公司控制权的难度,比如设计董事的任职资格、限制更换董事的数量等,以阻止收购方清洗董事会。
还以万科为例,假设为了对付宝能,万科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增设各种反收购的规则。一旦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就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如果作为第一、第二大股东的宝能和华润都不同意,将无法获得通过。
所以再好的招数也需要提前设计,到发生问题时再想办法就晚了。
7.焦土战术
大概意思是,遇到被收购时,通过出售有价值的资产或购买垃圾资产以降低公司的价值,让对方没有收购欲望。
假设某块地本来值100亿元,万科以1亿元卖掉,直接损失了99亿元。或者,某项目一堆烂账,顶多值2000万元,万科花10亿元买回来,损失9亿多元。通过这样一轮操作,万科从很有价值的公司变成垃圾公司了,宝能也就没有兴趣了。
可这是杀敌一千自损两万的做法,有什么意义呢?
上面这些五花八门的招数当时并没能解决万科的问题。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广为流传的东西与宣传和广告有关,未必真的有效,而真正有效的东西不一定被外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