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命名?语言制造的道德距离
我们对待动物的方式自然也受到该种动物的命名或是我们用以形容它们的字眼的影响。动物词汇早已渗入人类语言。有些词汇令人愉悦,比如,像“蜜蜂般忙碌”,像“狐狸般妩媚的女人”;有些则带有诋损意味,例如“你这个婊子”(bitch,原称母狗);有些则隐含性别权力,比如公鸡(cock)和小猫(pussy)两者分别代称两性生殖器官。将他人形容为动物,也凸显了人类身处大自然中的矛盾:在某些语境中,此种称呼为恭维,而在其他语境中,也可能成为污辱他者的伎俩。心理语言学家不时争论,究竟语言是在为人类反映现实,还是在为人类诠释现实。我的看法趋近后者。就以我们平常吃的动物之名称作为例子吧。生长在南极深海海域的巴塔哥尼亚齿鱼(Patagonian toothfish)是种有着怪异长相的鱼,拥有尖针般的利齿与黄澄澄的眼珠,一直以来都未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直到洛杉矶进口商将其重新取名为“智利圆鳕”(Chilean sea bass)后,才让它听起来较宜食用。
我们用以指称食物的名词,多少帮助我们规避了道德上的疑虑。和肉贩要求买一斤牛肉(beef)显然比买一斤牛(cow)来得容易许多。然而当我们指称较为低等的动物时,我们也不再那么需要用语义学上的修饰来掩饰内心的惶恐:人类无须使用语言学上的变异来代称鸡、鸭或鱼。然而,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人们全然避免了肉类的委婉说法。对德国人而言,猪肉、牛肉与小牛肉各自称为 Schweinefleisch (猪的肉)、 Rindfleisch(牛的肉)和 Kalbfleisch(小牛的肉);在中国,“牛肉”(beef)是牛(cow)与肉(meat)的合称,“猪肉”(pork)是猪(pig)和肉(meat)的合称,而羊肉(mutton)则是羊(sheep)和肉(meat)的合称。
动物权议题的正反两派人马的激战更可见得语言背后所赋予的重量。针对猎捕海豹活动,负责监管的加拿大政府使用较为中立的字眼:“收获”(harvest)、“采集”(cull)与“管理计划”(management plan),而反对海豹猎捕的行动者则使用“猎杀”(slaughter)、“屠杀”(massacre)与“暴行”(atrocity)等辛辣字眼。野生动物监督者所说的“死亡动物的泅泳反射”(swimming reflex of dead animals),或许和行动者所说的“海豹被活生生地剥皮”(being skinned alive)是同一件事。
动物权利团体“善待动物组织”(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让上百万的美国人注意到养殖工厂、狩猎、动物实验、动物园和马戏团等动物虐待议题,但是却无法让大众重视因人类贪得无厌的食欲而遭殃的寿司用黑鲔鱼,或因错将十四号干燥假虫饵当作活蚯蚓而受伤的棕鳟。我的好友凯西说自己无法吃有脸的动物,但对她来说,鱼是可以接受的盘中餐。近来,善待动物组织开始通过重新命名的手法,让人们注意到没有毛茸茸外形的有鳍动物,他们最新的反钓活动口号为:“拯救海底小猫!”
琼·迪亚尔(Joan Dunayer)应该相当认同上述行动者的做法。她在著作《动物平等:语言和解放》(Animal Equality: Language and Liberation)一书中指出,某些字词确实让我们更轻而易举地行使剥削其他动物的举动。她建议我们应该展开语言学改革,以“水牢”取代“水族箱”,称动物园的动物为“囚犯”,而“牛仔”则应该改为“虐牛者”。迪亚尔希望我们可以称自己的宠物为“我的狗朋友”和“我的猫朋友”。本人确实很乐意称堤莉为我的猫朋友,但我不确定我的牙医是否愿意在更换休息室的水族箱时说:“现在我得帮我的鱼朋友清理水牢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