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灯具是人们日常生活、生产劳动中广泛使用的器具。中国古代的灯具肇始于何时尚无定论,孙机认为它“大约出现于春秋”①,熊传薪根据文献记载认为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和使用了灯。”②从考古发现情况看,可能早在新石器时代,灯具的雏形便已产生。比如据陈星灿考察,河南三门峡市博物馆陈列一件仰韶时代的陶灯,出土于卢氏县祁家湾。红陶,浅盘,直口,盘下正中有一个直筒状中空的座(把),通高15厘米上下,形似陶豆。另外,中国历史博物馆陈列过一件浙江吴兴邱城出土地史前陶盂,这是我国目前仅有的被标示为灯具的史前陶器③。再如在宁夏海原县莱园新石器时代遗址的13号房址窑壁上,共有50处火苗状烧土,其分布高度在居住面5—130厘米处,被认为是目前发现最早的“壁灯”。经实验考古和林木技术人员验证,这些“壁灯”的材料应为含松脂很高的红松木条④。这些考古发现,将灯具产生时间的上限不断向前推移。
在考证灯具起源的过程中,也有学者将它与火的起源联系在一起,认为人对照明的需求是与生俱来的,除了安全防卫和食物加工之外,照明是人类学会取火的第三个原因。因此,灯起源于火,并且曾经有一段时间,人类处于灯火不分的阶段⑤。不可否认,自从有了火作为照明光源,人们作息的时间和空间都得以延展,从而使生活、生产更加便利,各类活动更加丰富。
然而,以火为光源虽然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的照明需求,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使用上的不足,如光线不够稳定,经不起风吹雨打;光源不够持久,不便于长时间使用,需要不断添加燃料;不便携带等,正是火的这些局限性促使人们去寻找或者说创造一种能够控制和调节光线的亮度、高度,能够保持光线的稳定性的器具,以营造更加舒适的照明环境,这才有了灯具的产生。可以说,灯具是人类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产物,它的产生除了使当时的物质形态改变外,还凝结了人类的智慧和技术。
灯具产生之后,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滋长、发展,形成了各个时期不同的特色,曾经掀起过的艺术、技术高峰,至今仍被铭记:战国秦汉时期的灯,不论在技术上还是造型上仍使今人叹为观止;唐宋时期的省油灯,已成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典范,载入史册;明清时期的宫灯至今为宫殿等高档仿古建筑纷纷效仿运用。
今天,我们作为受古代文化滋养的后人,当我们回望祖先为我们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灯具,我们不得不感慨,灯具的制作、使用、废弃过程,既是一件物体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物质反应,又凝聚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成为人们观念形态的反映,深深地烙印着人类的精神文化。毋庸讳言,灯具是一种文化载体和文化现象,承载着古代文化的重要内涵,成为人类物质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