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变不足畏:王安石变法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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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青苗有法孰为殃

关于农业的新法叫“青苗法”,它是王安石变法的核心之法。要解释它的内容,必须得跟另一个名词联系起来,那就是隋唐两代的“常平仓法”。这个法令可以说是一项百分之百为黎民百姓造福的仁政,从哪一点上说,都没有半点的害处。它是杆朝廷特设的天平。当丰收时,朝廷出钱以稳定的市价收购粮食,防止谷贱伤农;当歉收时,朝廷以低廉的价格卖出,让人民能吃上饭。它的性质完全是非营利性的,是一种官办的公益事业。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这样好,为什么王安石还要变法呢?

因为常平仓法被底下的官员们给败坏了。这帮人里比较有良知的,私吞了仓里粮;比较有经济头脑的,把仓里的粮拿出来,和奸商们勾结,在灾年时以囤积、提价等手段卖出,发的不是国难财,是人命财。

同时对于农民来说,他们的口粮都成了问题,种子粮怎么会剩下?于是开春之后,只能去借贷。向谁借,怎么贷呢?

向富户借,借高利贷。借时容易还时难,不是卖儿卖女,就是倾家荡产。有句俗话说得好,不怕欠债的精穷,就怕讨债的英雄。讨来讨去的,兼并就形成了,富者恒富,穷者恒穷,穷到一无所有,沦为佃户,变成了奴隶。而那些富户财主们,通常都很有关系,不是子孙中有人考中了科举,就是挂名到了一家庙宇上。有功名的、出家的、当官的,都可以不交租、不纳粮、不服役。这就是读书人那么多、出家人那么帅、当官的那么牛的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王安石想出了青苗法。首先,这个法令也和钱挂钩,朝廷要拿出本钱来,本钱从何而来呢?就是全国各地的常平仓、广惠仓里的粮。贪官们不是拿这个生财吗?现在朝廷收回来,给皇帝生财。具体做法是把这些粮食兑换成现钱,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分夏、秋两个季节,夏指每年正月三日以前,秋指五月三十日以前,把钱贷款给青黄不接的农民。不白贷,两季庄稼收成以后,加两成的利钱,即加百分之二十归还。考虑到是分两季操作,实际上,每年收回的是百分之四十的利息。

其他的还有很多细节上的规定,比如城乡居民都可以贷,除了游手好闲没有不动产的人;为了防止借了不还甚至逃跑躲债,规定得有保人等很多细则,我们不必都一一了解,那与整体构思无关。只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规定了不许硬性摊派。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把青苗法和常平仓法做一个比较,结果很清楚,青苗法不是去救农民,因为百分之四十的利息非常高了,俗话说利过三分就是贼,四分是什么我就不说了。可是只有比较才会出真知,当时宋朝民间的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呢?

不要震惊,请淡定地看下面的数字,那不是五分或者翻番,而是月息六分,即年息七十二分!这是什么概念,我实在没法形容……

青苗法的本质不是救农民,而是杀富户。出钱,夺利。利率的对比,国库的空虚,都让宋神宗和王安石拿定了主意,要实行这个法令。可是,农业对朝廷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不小心,就会弄出大乱子。

为此,王安石真正做到了虚心地向有关人士请教,谁有不同意见都可以提出来,而且绝对认真思考。以苏辙为例,他是制置三司条例司里的人,变法派当时的内部人员。青苗法刚一出炉,他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

他说,这个法本意是救民,可是有二分利,这就有了大麻烦。要知道,见了钱谁都眼红,都会借,还的时候就难了,就算绳捆索绑拿鞭子抽,都很难抠得出来。那时天下大乱,怎么收场?何况常平仓法尽善尽美,根本没必要改动,只是下边办事的人不力,我们只要加强吏治,就一切都解决了。何必兴师动众,没事找事?

可以说他根本就没体会出变法的目的,不知道变法的大宗旨。现在还提常平仓,朝廷都没钱给皇帝送葬了,居然还要白白拿出钱来给农民救急度命,白救,当朝廷是无底洞吗?

当务之急是抓钱,能在抓钱的同时把从宋朝初年就开始的兼并之风刹住,把富户财主们的不义之财掐死,都变成朝廷的收入,何乐而不为?

从事变法的内部人员思想都不通,都不能站在政府的角度领悟变法的实质,王安石不敢轻举妄动。他对苏辙说,你说得有道理,我会从长考虑。之后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再没见过“青苗法”三个字。

只是变化永远都比计划快,改革的车轮一旦转动起来,连最初推动它的人都没法控制。就在王安石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件偶然的事情突然发生了。

河北转运司有一个干部,具体职务是干当公事,名叫王广廉。他上了一封奏章,建议在河北方面卖几千个“度僧牒”。以这个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实行青苗法。

仔细想了想,这个提议至少包含了两个内幕。第一,青苗法已经广为人知了。不管在制置三司条例司内部存在着怎样的争议,王安石本人的意向怎样,这条法令和它的内容已经走漏出去了。这有点失职。用富弼的话讲,就是当权者的好恶让下边人知道了,难免会有迎合。

第二,“度僧牒”这个办法想得妙。这三个字代表着巨大的短期收入和无穷的后患。收入,先看怎样巨大。几千个“度僧牒”,就能聚敛到五十万贯钱。基本上是宋朝每年给辽国和西夏岁币的总和了。说后患,可真是后患无穷。

此外,还有两点值得一提。

第一,钱的来路不正。未来的圣人程颢说,这不是王道之正,没有持久性。对此王安石不屑一顾,他说所谓的王道有正也有“权”。权,就是变化。几千个度僧牒,能买四十五万石米,在荒年时,能救活十五万人,这样的事还要反对,根本就是拘泥不化。

第二,王广廉是怎么知道有青苗法这回事的,并且迎合得这样及时。处身在这样纷乱复杂的局势里,只要稍微有点政治斗争经验的人都会冒出来个问号——王广廉和王安石什么关系,是不是王安石在上层推不开,发动下面的群众造势,把法令推上去?说到这里,似乎我在说王安石的不是,但改革的本质是一场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这个概念,就和战争同级别。所以采取一些所谓“不正”“不清”之类的手段根本就无可厚非。

想反驳吗?那么请问,这世上有没有不流血而成功的变法?有没有不死人造就的新世界?所以,王广廉就算是被王安石暗中鼓动的,也没什么大不了,就算用的是卖“度僧牒”的钱,也没什么不对。

至少没动用常平仓里的粮食储备。

只是在真正实施时,变法派犯了新法里一贯的、最严重的错误——言行不一致。说是只在陕西试行,结果扩大到了河北、京东、淮南三路;说是用“度僧牒”的钱,结果动用了一千五百万石的常平仓、广惠仓的粮食;说是“青苗法”,立足于农业,结果城镇居民也可以借贷;说是不许硬性摊派,结果为了政绩、升官、腐败、搞垮王安石等杂七杂八的原因,胡乱摊派,层层加码。

为何这样急于求成,在青苗法到底有没有漏洞,官场上的思想还没有统一的情况下,就这样大张旗鼓地干了起来。这实在让人没法理解,毕竟王安石不久前才刚刚说过“变法易缓不易急”的话。

描绘的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田园风光。

描绘的是宋代和尚形象。

他到底是过于自信,认为只要青苗法一实行,就可迅速见利,堵住保守党的嘴?还是预先判断到和司马光等人永远水火不相容,根本就不存在统一思想的可能,才强行通过,让青苗法成为现实,让变法大面积铺开?

我们无法得知。能做出结论的是,随着青苗法的出台,变法本身、变法与守旧的对抗,骤然上升到水深火热、你死我活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