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腌鱼大王”华盛顿的意外死亡
《第一夏》
The First Summer
第一夏的游历落幕了,
告别路上听过的歌,告别抚摸过的野驴,告别那些可爱的路人,
我忽然希望,时光就此停滞。
恺撒大帝临死的时候说:“请把我的双手放在棺材外面,让世人看看,伟大如我恺撒者,死后也是两手空空。”
那条凶横的大狼狗龇着牙,突然,把头转向了我。
它竖着它的尖耳朵,黑棕色的鼻尖凑近我的大箱子,悄无声息地嗅着。
我的心一阵紧张地抽搐。
突然想起了那包康师傅海鲜方便面,还有一包臭咸菜,是不是它们出了问题?
嗅了一阵子,警犬没有咆哮的迹象,而是把一米多高的头滴溜溜转向我,不知为何,在我的胯下嗅了嗅。这时,我看见了一对黑漆漆的、泛着“狼光”的小眼珠子,我警惕地向后一缩,任何警犬在嗅你的时候,你都会不自觉地产生犯罪感,似乎它随时会嚎叫着把我扑倒在地,对我的要害部位一通撕咬。好在,今天的它似乎没有什么收获,尾巴一摇跟着主人轻快地走了。
我长舒一口气,拉着箱子,以警犬鉴定过的“良民”身份过了华盛顿入境前的最后一道检查。
2016年7月8日,进入美国。
从北京到华盛顿,长达14个小时的痛苦飞行,轻微缺氧的经济舱空气中,混合着刺鼻的咖啡味、啤酒味、饭菜味,个别脚丫子的汗味,某些大肠尾部发出的可疑气味,以及邻座大哥吃完牛腩饭飞机餐后“嗷”的一声对天打嗝的膻味,所以,推开机场的大门,迎面而来的是一片妙不可言的蓝天,以及微风轻送的幽香空气,心情立即就像冰激凌融化在口中一样舒坦。
我坐穿梭巴士去了安飞士,取我预订的一辆福特,这辆黑色的越野车高头大马,有一个网状的车头、浑圆的臀部,公里数显示它正值壮年。它将陪伴我从大西洋畔的华盛顿出发,41天绕道北线,跑6600多公里横贯美国。我暗暗乞求它和堂吉诃德的那匹瘦骨嶙峋的老马“驽骍难得”一样忠贞不渝,或者退一步,能够像他的仆人桑丘·潘沙的小毛驴一样也可以,半路偷个懒、拉个稀啥的都没问题,只要带我走完全程,把我拉到洛杉矶的圣莫尼卡的海滩,在那儿,面对太平洋,按喇叭“驴吼”两下。
于是,我把这辆车叫“毛驴”。
1
我开着“毛驴”出游的第一站是拜访一座坟墓。
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的墓。
他葬在弗农山庄,从华盛顿市区开车大约20分钟就到。这里曾是他和妻子玛莎住过的家。停好“毛驴”,走上甬道,远远望见小坡上矗立着一栋红顶的佐治亚式乡间别墅,坡下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荫,在夏季的骄阳下,蒸腾着大地的热气。
1799年12月14日,身体“貌似”健康的乔治·华盛顿,在眼前这座山庄,仅仅21个小时,就经历了从患病到死亡,一天都不到,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人居然就这样神速而离奇地死去了。而且他死的时候,身上被放了1/3的血,在21个小时中,华盛顿到底染上了什么疾病?他遭遇了什么事情?是什么直接导致了年仅67岁的伟人的突然死亡?这成为医学界长期争议的疑团。
现在二百多年过去了,好奇心把我带到这座举世闻名的山庄。
游客如织。
一个金发女郎在这栋别墅朝南的门廊上自拍,她捋了两次头发,还做了一个瞪大眼睛的惊讶表情。我不由得看了一会儿,心想,不观察,都不知道女人在自拍时有多努力。门廊外的景色十分开阔,俯瞰宽广的波托马克河缓缓流淌,对面马里兰5英里以内的满目墨绿,盛夏太阳直射下的氤氲景色都尽收眼底。那些高大的橡树,站在山坡上一动不动,注视着天上卷舒的云朵。
凝目山庄的外墙,已有些开裂,几只蚂蚁从裂缝里兴高采烈地探出头来。
“你好!”我大声用中文和马圈里的一匹母马打了个招呼,它愣愣地盯着我,鼻子呼哧出一口热气,吧嗒吧嗒甩了两下尾巴,几只马蝇嗡嗡嗡冲我迎面飞了起来,我慌忙逃走。
绕过马圈、牲口栅栏一二百米,就看见一个简单的院门,几根石柱寥落地立在那里,红色砖墙的尖拱状墓室,最多也就是一个乡村汽车小站规模的建筑,这就是国父乔治·华盛顿的墓地?
他和他的夫人玛莎并肩睡在小小的墓室里,墓室入口安装了一道防盗铁栅栏和两扇额外的铁栅栏门。
你不可想象,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人葬得居然如此简易,如此市井。
华盛顿最早落葬在我所处位置的山坡下——家族墓地,有一年,波托马克河夏季泛滥,再加一场豪雨,差点把华盛顿的棺材冲烂;当年墓地大门是用较薄的木板搭建,农庄的几头大黑母猪吃饱了出来晃悠,到了这儿,用鼻子奋力一拱,就哼哼唧唧地闯进墓地,尽情地“拱”“蹭”“耍”,大搞破坏!
华盛顿死了31年后,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一个被弗农山庄“炒鱿鱼”的花匠悄悄地翻进陵墓的矮墙,打算用锋利的斧头砍下华盛顿的头颅,好在拍卖市场上卖出一个高价。他轻松地进入地下室,撬开了棺材,由于视线不好,也可能是太紧张,呼的一刀劈下去,还好——砍错了头,他砍下华盛顿一个亲戚的头颅……次日白天,山庄农工四处惊呼:“头没有了!头没了!”后来发现是虚惊一场。
盗窃国父华盛顿的头引起了当时舆论的一片哗然。华盛顿的侄子约翰·华盛顿(当时弗农山庄的主人)终于出面,为叔叔做了一个新的宾夕法尼亚大理石棺材。1837年,国父的老棺材被第一次打开,也是最后一次,约翰后来带有某种猎奇心理描述:尸体没有受到时间的影响,保存完好,并且以其“大尺寸”而闻名。华盛顿大约有1.8米高,在18世纪算是很高大的了,而且有一个“硕大的头”和“巨大的手”。
当年,很多人希望把他葬在国家庙堂之侧,“建一个带玻璃穹顶的地棺”,供万人瞻仰。而华盛顿生前就反对把自己“偶像化”,临终,他希望自己葬在弗农山庄,睡在自己耕耘劳作的这片农场上。
我来美国“骑驴”旅行之前,读了《华盛顿传》,理解他终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没有个人崇拜和独裁,没有帝王的国家。记得有一段写到他目睹了部下是如何庆祝北美独立的:他们把英王乔治三世的雕像当街推倒,用铁榔头砸下巨大的脑袋,像拖着一个石头轱辘一样“咕噜咕噜”在全城游行,尽情羞辱那个“偶像”。我认为,他或许想到,很多政治偶像往往是这个结果,所以,乖乖隆地咚,还是不要变成偶像的好。
这位“杰出的凡人”就这样静静地躺在了波托马克河边上。
简朴的农庄墓地,并没有阻止每年近百万人来探望他的步伐。
我眼前的墓地树木长得还算茂盛,可是,在从前可不是这样。很多人长途跋涉到此,通常在墓地捡点小东西带回去,有一阶段全国流行“薅树叶”,游客跳起来或者像猴子一样爬到树上去摘他们的纪念品,墓地的树和花都被拔成了瘌痢头和秃头——这一幕在中国的旅游景点曾经是多么熟悉。
当年,“薅树叶”最厉害的老兄是俄罗斯驻美国大使,他亲自挥舞砍刀,呼的一声砍下墓地旁边一棵树的树枝,拍马屁送给了沙皇亚历山大一世。
2
我再从墓地溜达三四百米,回弗农山庄。
听导游介绍,这里的一切还保留着1799年华盛顿去世时的样子。
但是,1799年的12月14日21个小时里,这座房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是一栋红墙白瓦的二层楼,客厅被漆成浅绿色。墙上挂着肖像画、风景油画以及巨大的镜子,我看到,白色卷曲的窗帘有一道墨绿的花边。据说,每一处建筑、每一件家具,甚至每一处油漆都由乔治·华盛顿亲自确认。
这位总统偏爱数学、测量和记账,工作作风一丝不苟。
站在他家门口,我仿佛感受到1799年12月12日那天,天气冷得让人骨头生痛,10时左右,天气冷冽。华盛顿跨上马,像往常一样,到庄园各处巡视。大约下午1时开始下雪,很快就下起冰雹来,然后又变成一阵稳定的寒雨。有过艰苦军旅生涯的华盛顿毫不在意这点雨雪,我估计他仅仅瞥了一眼门外的雪。那些鹅毛雪有没有让他想起当年福吉谷的冬季营地,饥饿的、衣衫褴褛的大陆军?
他穿上外衣,不顾零下的气温,继续策马到各处巡视,下午3点才返回家里。到了13日夜里,他叫醒妻子玛莎,说自己病了,呼吸不畅,说不出话来。玛莎立即把管家叫了过来,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给他采取放血疗法。这是欧洲流行了上千年的“万能治疗法”,中世纪最早只有僧侣会此术,后来普及到连理发师都会了,像风一样从欧洲传遍北美大地。管家用刀切开华盛顿手臂上的静脉,放了一些血,但是,情况并没有好转。一小时后,他的私人医生赶到,华盛顿坚持说:“放血!”接着又给他放了两次血,盆子里一大堆黑红色的血,仍然无效,华盛顿的呼吸更加困难了。
华盛顿得重病的消息迅速传播出去,他极好的人缘和名望,令该地区的其他医生也陆续骑马赶到了庄园,参加会诊。但是令人吃惊的事情是,他们的到来并没有改变什么,在华盛顿和老医生的坚持下,再次开始放血。8小时,前后4次放血,约有2500毫升的血被哗哗地放掉,即使华盛顿人高马大,血液量比常人多,但估计他身体里1/3的血被稀里糊涂地放掉了。到了14日下午,华盛顿脸色宛如一张白纸,已经彻底不行了,弥留之际留了遗嘱。
从得病到死亡,仅仅21个小时。
我估计华盛顿酷爱绿色,他曾经长眠的那张床,床幔都是米色大格子布纹,而背景全是凝重而沉稳的绿色。但是,绿色并没有带来长寿。
医学界关于华盛顿的去世一直有争议。一些人认为,华盛顿死于急性咽炎导致的呼吸道梗阻。有人认为当时的医生胆小而没有勇气进行气管切开术,其实,更多的是技术不成熟。因为气管切开术需要麻醉和硅胶气管放入,这在当时的农庄是不现实的。另外,“放血放到死”的古老治疗法,不但毫无作用,还导致严重失血和休克,加速了他的死亡。
我另外瞎想,他会不会也是死于某种急性肺炎?因为,从人类死亡概率上说,死于急性肺炎的概率比死于急性咽炎的概率要大太多了。
最伟大的人也逃不出生老病死,从这点看,上帝待每个人都很公平。另外,他的肺炎、他的放血致死,印证了那句话:“死,实在是件很私密的事情。”
3
我从弗农山庄出来,缓坡下就是开阔的波托马克河,这条蓝色的缎带从阿巴拉契亚山脉上飘下来,把五角大楼、林肯纪念堂、弗农山庄像一串冰糖葫芦一样穿起来。波托马克河自上游冲撞而下,进入华盛顿特区后变得十分壮观,到了大瀑布处,更是刹不住车的感觉,奔腾下泻百里。
这里盛产美味的鲈鱼。假如把手伸进河水中,似乎能够闻到河水中的一股鱼腥味。
华盛顿特别爱腌鲈鱼,他简直就是个“腌鱼大王”。
他在弗农山庄开了三个腌鱼厂。翻阅账本可见,仅1770年,他就腌制了48万尾鱼,收入可观,是个标准的谋生有方的大财主。
我可以想象,春天河里鱼欢腾,“腌鱼大王”华盛顿身着考究的工装,指挥农庄的奴隶、监工、用人们全部到河边抓鱼,10英里的河岸线上,他自己冲在一线,除了指挥,他有时候甚至跳进河里去拉网,然后大家一起掏内脏、清洗和腌制……
让我这个东方人无法理解的是,他为何那么爱腌鱼、爱农活,爱做一个“土”财主,却不爱大好江山?不爱千年社稷?
这么一位叱咤南北的将军,名望所归之时,他为何不趁战争胜利的东风,军权在握,垄断北美,接着黄袍加身?在战争结束后,他的很多老部下纷纷建议他称帝,在北美建立帝制,他似乎也完全有机会这么干,一如比他小37岁的法国皇帝拿破仑那样,成为一名军政大权一揽的独裁者。但他好像一点点这样的想法也没有,他是不是有点缺心眼,有点愚蠢呢?
他甚至放弃全部的权力,骑着马沿着波托马克河,傻乎乎地、急匆匆地赶回家,过他种树养猪放马的“腌鱼大王”式的乡绅生活。
难道,男人的最大志趣不应该是征服天下,指点江山,让人唯其马首是瞻,“受命于天”吗?
天下都是你的,几条腌鱼又算什么呢?——至少有不少东方人通常是这么看的。
我查了一下,差不多是在同一个世纪里,中国的康熙皇帝要死了,他的九个儿子为了当皇帝,展开了疯狂的阴谋角逐,亲人间无情地互相迫害、杀戮。
相比之下,华盛顿则在独立战争结束后,于1783年12月23日那一天做了件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位掌握军政大权的开国者,美国人心中的救世主,走进“国会大厦”,在议员的对面他仅获得了一个普通座位。议长发完言,华盛顿站起来,鞠躬向议员们表示尊敬,他说:“现在,我已经完成战争所赋予的使命,我将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谨在此交出委任并辞去所有的公职。”这就是那场影响历史进程的“交权”。
仪式一结束,这位国父就迫不及待地打道回府,他的全部想法仅仅是赶在那一年的圣诞前,回到他施肥养花、杀猪喂马的乡间,回到我眼前的这座乡土庄园,回到他的爱人玛莎——那个给他爱和力量的寡妇身边。
他最关心的问题是,农地何时可以除草、除虫、翻耕?哪里需要加宽排水沟?酿酒厂的朗姆酒口感如何?葡萄藤和无花果树今年长得还算丰茂吗?
他喜欢的事情和当今社会的人几乎一样:穿着精致,挽着他老婆的手,在这座庄园里散步。
他为何如此钟爱这座庄园,爱农庄不爱江山?
我在农庄里逛得无趣了,就坐在弗农山庄的后门廊上,给我远在得克萨斯州的同学老孟打了个电话。老孟是个天才,他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硕士毕业,喜欢死磕文史哲,今天突然有人找他探讨历史问题而不是休斯敦的房价和房产税问题,我可以想象他从座位上慢慢弹起来、推着他高度近视眼镜的样子。他还是略带上海青浦口音,说:“侬晓得吧?华盛顿有两个隐秘剧情影响了美国的进程!”
我一下子也有了兴奋点。
“快说说看,哪两个隐秘剧情?”
他说,历史学家埃利斯曾用电影《月亮上的男人》来概括华盛顿,埃利斯说,华盛顿总是游离在尘世之外,不怎么说话,宛如来自遥远朦胧的月亮。
老孟说:“华盛顿的第一隐秘剧情是童年。”
他说:“弗洛伊德认为童年决定人的一生。”
“那么,在华盛顿的童年发生了什么吗?”
他说:“你还记得在中国流传的一个段子吗?话说乔治·华盛顿小时候,他的父亲是一个农庄主,有一次,父亲送给他一个礼物,是把小斧头,希望他去砍杂枝乱草。他拿着斧头在花园里东看看西看看,一斧头下去,砍倒了父亲最喜欢的一棵樱桃树。父亲知道后把华盛顿叫了过来,大发雷霆,怒问道:是你砍倒了我的樱桃树吗?小华盛顿犹豫了片刻说:爸爸!我不能说谎!樱桃树是我砍倒的!他父亲笑着说:砍就砍了吧,那个什么,咱能先把斧子放一边吗?”
我说:“这个段子的最后一句不知是哪位大神窜改的,变成了笑话,到处乱飞。”
他开始掉书袋,说:“这个故事是假的,是华盛顿的第一位传记作者威姆斯编的。但是,威姆斯与华盛顿是同时代的人,他编的故事也透露了重要的信息:华盛顿的爸爸就非常喜欢农庄生活,他可能也希望孩子继承这种生活的乐趣。传记作者设计爸爸送孩子斧子做礼物,而不是木马之类的其他玩具,这是十分耐人寻味的。因为,他爸爸奥古斯丁不但是个拥有上万英亩[1]土地的庄园主,而且还喜欢亲自上阵,指挥田园作业。爹死得早,华盛顿的母亲又带着小华盛顿学养马、种花、植树、捕鱼,农活中有许多童年的乐趣。”
他说:“童年的经历对人生来说如同空气一样重要。”
“等华盛顿长大了,那连绵起伏的森林、牧场和农田就是他的心灵之家,他的名言是:我宁愿跟一两个朋友走在弗农山庄的家里,而不是周旋于政府高官和欧洲各国的外交官之间。——你不能不说这个偏好影响了整个美国历史。”
我说:“我对这一点很认同,因为看看雍正皇帝的童年就知道了!他从小就是在冷漠的宫廷,围绕着皇权,在亲人相互倾轧之中长大。”
我的手机发烫了,但是老孟话匣子没有停,他说:“影响华盛顿的第二个隐秘剧情是夫人。”
“那个红砖拱门的华盛顿墓室里,还睡着另一个人,是他的妻子。”
他说:“这个倒霉的玛莎,一辈子做了两次寡妇。我相信第一次死了老公已经给了她沉重的心灵创伤,第二次更是惊心动魄地过早来临了,命运好像在捉弄她。”
“华盛顿天生爱寡妇!他喜欢听年长寡妇的话。因为他的父亲去世很早,他的母亲就是一个老寡妇,守寡多年。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寡妇——玛莎,是弗吉尼亚最有钱的寡妇,显然,是华盛顿主动向她求婚的,其实,华盛顿当时是心有所属的。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他们二人婚后的情感非常之好,颇有鱼水之欢。”
“华盛顿可能小时候发高烧导致睾丸受损,无法生育,他的寡妇老婆带来的两个‘拖油瓶’——玛莎的两个孩子,他始终待如亲生孩子,这给他带来了天伦之乐。”
“我估计,玛莎一度成了一个寡妇大赢家!她的家庭话语权非常之大,她对华盛顿当选总统这件事情相当失望,她总是碎碎念地对华盛顿说,她只想在弗农山庄过平静的生活。”
“这种想法奇怪吗?我们从共情的角度来思考一下,对一个寡妇来说,一个曾经失去丈夫,遭受过沉重精神打击的人,一个在‘丈夫离开’这个问题上可能有应激性心理障碍的女子,她最关心的是什么?她认为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说:“对于寡妇心理,我倒是很有体会的。我家以前有一位姓何的钟点工阿姨,河南人,她20多岁的时候,第一任丈夫在工地上搬砖头的时候,不慎从楼顶跌落,脑血管破裂当场死亡,给她造成了应激性障碍。此后,再婚,尽管嫁给了村子里最不起眼的老光棍,但是,她最大的心愿还是祈求他能够平安无恙。每年春节,全家人团聚,是她最大的乐事。但是,前两年,老光棍在一个工地上摔伤,腰椎断了,成了半植物人,她再次受到打击,精神也渐渐失常了,常常跪在地上对人说:‘我克夫,但是,你们不要杀我!’看来,对寡妇来说,能够和后一任丈夫厮守在一起,平静地度完余生,应该是最大的心理诉求。”
老孟说:“是这样的。华盛顿在对外作战时,她唯恐听到不好的消息,访问美军冬季的营地时,偶尔传来一声枪响,也令她惊恐不已。你可以想象,在独立战争期间,这位寡妇日夜担惊受怕,害怕噩耗传到弗农山庄,害怕她的第二任丈夫突然殒命于战场,这对一个寡妇来说,不啻把她永远地绑在‘克夫’的命运十字架上。她也一万个不愿意当总统夫人,她给友人的信中,把自己描述为‘囚徒’。所以,她渴望华盛顿平安归来,与她厮守于山庄,永不离开。了解了这种深深的情感影响,就真正理解了华盛顿为何不爱江山,为何急急忙忙回家了。”
4
弗农山庄旁有几栋砖土的农舍,那是奴隶干活的公棚和宿舍。有一间房子里面,上下铺八张床,我目测了一下,和我睡的床大小差不多。
我没有找到宰猪的地方,因为华盛顿曾经在打仗的时候,还写信回来指示:哪几头猪应该屠宰掉。他是个极其亲力亲为的人,何时抓鱼,何时除虫,不同的劳工有何不同的劳动习惯和性格,收获季节如何配给他们食物和朗姆酒,这个勤勉的乡绅都会一一指示。
想起我来美国前一直看的那本《清教徒的礼物》,尽管华盛顿本人不是清教徒,但是,早期殖民北美的欧洲人中,清教徒观念影响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华盛顿应该也深受其影响。
清教徒思想有两个特点,第一是像华盛顿这样的亲力亲为的工匠型人生。
记得6年前我去旧金山拜访全美最贵橱柜——STUDIOBECKER(斯第贝克)——的老板,他是个60多岁的亿万富翁,令我吃惊的是,他居然亲自开着一辆车接我去看他的样板橱柜,带着我一间一间地参观,并亲自给我泡茶,亲自向我解说了两个多小时的产品。要知道我可只是一个小小的潜在的合作伙伴而已。这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老板通常都有司机、秘书、助理等一大堆人围绕着。
不少北美人都有工匠精神,比如,政治家富兰克林就喜欢自己动手发明东西,一个电闪雷鸣的暴雨天,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冒着生命危险去体验雷电,他把一个带金属铁丝的风筝放上天空,闪电掠过,富兰克林用手靠近铁丝,触摸到一种恐怖的麻木感,他激动地大声呼喊:我被电击了!我捉住“天电”了!后来另外一个叫利赫曼的也亲自动手,重复实验,很不幸,他被雷电咔嚓一下劈死了。
华盛顿也是这样亲力亲为的匠人。
据说他非常重视个人仪表,为了弄出英国绅士的银色头发的效果,他会给自己戴上一个锥形的纸盒子,把脸包住,然后向头发上猛烈地撒白色的滑石粉,这样,银发效果就形成了。
他是干农活的行家。他常常亲自带着人们去抓鱼,站在一艘小艇上,像指挥一场战斗一样,让两个手下把高12英尺、宽几百英尺的鱼网以弧线状投下,形成河上的一道屏障,然后,他还和捕鱼队一起跳入靠岸的水中拉网,有时候上千条青鱼“噼里啪啦”地被困在网中,蔚为壮观;他选择晴朗的一天,带着人们去剪羊毛,他亲自动手把羊固定在草地上,用剪刀剪得一箩筐一箩筐的,被剃了毛的羊看上去光溜溜的,特有精神。此外,他还会嫁接果树,种地,打麦子,维修一些农具。
他还亲自对庄园进行设计和装修。他没有雇用任何像样的建筑师,仅仅依靠几本参考书,像当代家庭主妇参考《安邸AD》杂志一样,装修房子,建造屋舍。
通常而言,像华盛顿这种工匠型的人往往对帝王权力没有太大兴趣,如明朝的木匠皇帝朱由校,因为他和华盛顿一样是工匠爱好者。这位“木匠皇帝”每日流连于刀、锯、斧、凿、油漆之中,在皇宫里整天嘎吱嘎吱拉大锯,做榫头,上油漆,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只是阴错阳差当了皇帝。
因为,在他们内心世界已经有了人生志趣的路径。
我认为受清教徒思想影响,华盛顿这类人会比较“重视他人福祉”。
清教徒们为自己谋取幸福的同时,他们也信奉另一句话:“尽我们所要用的,加恩降惠,使我们一方面利及别人,一方面提高自己的心灵。”——造福他人。
于是,你会看到比尔·盖茨,曾经的世界首富,没有人能够否认他是追求利益的,然而他成立比尔·盖茨基金会,裸捐了他的全部财产——至少500亿美元。股神巴菲特,追随盖茨的步伐,将全部380亿美元的财产捐给了盖茨基金会。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在女儿出生之际,宣布此生将捐出其持有的99%的脸书股份(2015年时价值450亿美元),目的是“让女儿长大后的世界变得比现在更好”。
华盛顿8年总统任期结束,人们清理他的个人开支账目时发现——由于总统年薪不够日常开支,他每年都卖掉自己庄园的一部分土地,来补贴日常政务接待开支的缺口。
华盛顿生活在18世纪,盖茨和巴菲特属于20世纪,而扎克伯格代表着21世纪,这种考虑他人福祉的思想,其文化根源是一致的。
我想,对比如今的特朗普和眼下的民粹主义思潮,我们还可以看到华盛顿的利他主义精神吗?“美国至上”思路,从本质上说,是不是和华盛顿的立国精神背道而驰呢?这个国家,是不是正走向“腌鱼大王”华盛顿希望看到的那个国度的反面?
坐在走廊上休息,我望着日夜奔腾的波托马克河,雨后河水混浊,落叶和碎木一并流淌。
5
临别时,我又去华盛顿的墓地转了转。
我想,做皇帝,做“腌鱼大王”,从人性上说,哪一个更幸福呢?
据说,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干活的时候,很多吃瓜群众慕名前来看他,大家一起吃吃茶,聊聊天,高高兴兴地住几天蹭几顿饭才走。
恺撒大帝临死的时候说:“请把我的双手放在棺材外面,让世人看看,伟大如我恺撒者,死后也是两手空空。”但是,华盛顿走后,他没有两手空空,他的去政治偶像思想、利他主义思想,至今仍然是那些政客的照妖镜。
打算离开弗农山庄时,天色变暗了,闷热的弗吉尼亚憋闷得马上要下雨。
入口进来的地方,一个18世纪打扮的黑人大叔,嘴巴嘟嘟地翘着,长衫麻裤,扛着锄头,昂然在我前面走着;大草坪上,游荡着几个18世纪打扮的“奴隶”,一个黑人老妇挎着篮子,篮子里放着针线和纺锤,还有几位扛着老式的霰弹枪——这是纪念馆用角色扮演的方法在还原历史。
但我觉得他们根本没有入戏,因为怎么看怎么觉得,“奴隶们”全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们远渡重洋而来的祖辈,哪里会是这种样子?!
上了“毛驴”,我猛踩油门,冲着黑云笼罩的华盛顿市区,大力驶去。
雨并没有落下来。
注释
[1]英美制地积单位,1英亩合4046.8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