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有件事我一直在逃避,但不能拖太久。步行会把人累死;但路上坡度很陡,我在马背上被颠得全身散架。我让斯提里科找匹马给我,而他很有效率地完成了任务。我讨厌骑马。
我从没见过这么荒凉的都城。街上空无一人,窗户和门紧闭着,一片死寂。往日,即使是深夜宵禁期间,也总会听到醉汉唱歌、女人大喊大叫,要不就是卫兵殴打流浪汉的动静。其实城市的夜间非常繁忙,所有大货车都会在这个时候从乡下轰隆隆地开进城。这些货车本来白天也可以通行,但后来发现车祸发生得太过频繁,一不小心踩进齐膝深的车辙里,你就完了。从日落到第三班卫兵换岗期间,只有疯子才会横穿马路。到了四更的时候,货车车夫们陆续从集市上的酒馆里走出来,周身散发着快乐气息。谋杀和帮会械斗一般发生在五更天,蓝帮和绿帮白天压抑着打架的欲望,也在此时释放自我。六更过后,你会看到进城摆摊的乡下人、点燃烤炉的面包师,粪便巡逻队,还有在特殊场所过夜后偷偷溜回家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完全空旷、完全安静的街道真的很可怕,尤其是在午后。
我路过一群工程兵,他们正在推着什么东西,大概是水车的传动轴吧。我向他们招招手,他们也冲我招着手。他们是我走到城墙之前见到的唯一的人。城墙下,一个醉醺醺的卫兵要逮捕我,我从马镫里抽出一只脚,朝他的嘴踢了过去。我一直想这么做。
要登上城墙,得通过哨塔里陡峭的螺旋形楼梯。楼梯外侧本来有一根绳子作为扶手,但现在绳子没了,台阶也被磨得像玻璃一样光滑。走出塔楼的时候,我在明亮的日光下累得双脚打颤,一个白痴把锄头抵在我鼻子底下,问我:“你他妈的是谁?”
“别激动,”我用阿劳塞特语对他说——从他头发的颜色可以看出,他祖上来自古老的阿劳塞特,“我是工程兵团的奥尔罕上校。小心点,你这东西能把人眼珠子挖出来。”
他嘿嘿一笑,放下了武器。他当然听说过我,我很有名,是唯一一个在都城干出一番事业的阿劳赛特人。他们通常称我为“叛徒”,但我相信他们没有恶意,“你可以通过。”他说。
我一手扶着栏杆从他身边走过。我不喜欢爬高,作为一名工程师,这个缺点很麻烦。我向平原望去,看见了敌人。
一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任何问题。我看到的是一支帝国军,队形整齐发亮,像玉米秆一样根根笔挺。在任何战场上,看到这样的军容都令人安心——前提是他们站在你这一边。然后我想起了问题所在,感到呼吸困难,膝盖发软。他们人数太多了,而且看起来正是一支军队该有的样子:吓人。
好在他们没什么动作。一共五排士兵拿着武器,盾牌放在地上,长矛指向天空。这里太热了,如果再穿上一整套帝国金属防具,那就只能站着不动。在他们身后,许多穿着外衣但没穿铠甲的人来回走动,忙着搭帐篷、搬东西、挖厕所、磨玉米粒,另有一些人围在篝火旁。我能听到远处叮叮当当的锤打声,应该是蹄铁匠在钉马蹄铁,或铁匠在敲铆钉。一切井井有条,显得耐心十足。我又四下扫了一眼,寻找我的同行们加工木材的身影。如果我是他们,我肯定会制造梯子、攻城塔或攻城槌。但我没看到类似的器械。或者,我会把灌木一捆捆绑起来——称为干柴捆——或者向工兵们分发镐和铁锹,让他们挖土,挖出一条能破坏城墙根基的地道。另外,还应该有装满地道支架的平板车、分发战利品的手推车和牵役畜的人。这些不是想藏就藏得住的。但我什么都没看见。
他们在等待什么,我想。
但我无法确定。我知道下一步必须做什么,这件事其实不归我管。但我有一种糟糕的预感:到最后还是得我上。然而,希望总是像泉水一样源源不断地冒出来。也许我可以推给别人?也许——
还是算了。下一步要做的是,面见皇帝。
克莱门斯四世,无敌骄阳的兄弟,天上和地上的统治者,不败者,帝国之父,万王之王……他在位有十七年了,还不错。历代皇帝的平均在位时间是十二年。但其中有十几位只当了几个月的皇帝,脑袋就被插在矛尖上,变成了希尔街的街头一景。他们拉低了平均值。克莱门斯四世血统纯正,罗珀人很看重这个。因为血统无须猜测,而另一方面,你很可能有生之年都不会知道统治你的皇帝会在后世获得“伟大”“明智”“残忍”“酒糟鼻”还是“疯癫”的头衔。官府的宣传让你相信他一生从来没犯过错,我们生活在黄金年代。集市上或者二狗酒馆里的朋友会告诉你他是个变态的醉醺醺的二傻子,会把帝国推向深渊。而你的亲身见闻(金灿灿的神庙,新年和扬升节游行中强大的军队,硕果累累的田野,街上饥饿的孩子,等等)几乎肯定是孤立的事件,什么也证明不了。我个人觉得克莱门斯这个皇帝应该还不错,只不过选择顾问时出了些偏差。我真心希望如此。不过,他是什么样的人其实不关我的事。
某些事实吧,只要你识字,甚至只要你能听懂人话,就可以搞明白。克莱门斯今年46岁,有19岁的奥达克斯和15岁的罗珀提纳斯这两个儿子,所以不用担心继承人问题。他的妻子佛鲁尼娅·摩罗索斯——大家都说她是个孤僻的女人,大部分时间都埋头阅读祷文——十年前死了。有传言说(皇家当然少不了传言),帝国要和艾克门人联姻。艾克门有两位公主,一位56岁,一位12岁。所以联姻对象可能是克莱门斯陛下,也有可能是奥达克斯。不过他们的圈子也不太在乎年龄,当皇帝一定很有趣。
我需要见他,我对福提努斯说,才能搞清楚一些基本情况。如果我是这个城市仅剩的高级军官,事情就很可怕了,我需要一张凭证或者任命书。如果还有军衔比我高的人,那我急需见到他,向他请求下一步指示。所以,你平时是怎么见皇帝的?
福提努斯呆呆地看着我。“我哪儿知道?”他酒醒了,但酒劲还在,他状态不太好,“我又没见过。”
“你没见过?”
“当然没有,你想多了。我都是托人给皇帝递话的。”
我点头,“什么人?”
“内政大臣。”
“好吧,那带我去见内政大臣。”
他又开始大笑,就像我在码头见到他时一样。“他是第一个坐船逃走的。和他同船的还有大书记、内务官、衣帽官、参议长和御马监伯爵。能帮忙递话的人都走了。”
我开始头痛,“不会吧,”我说,“总有——”
“没有。”他提高了声音,他平时不这么说话的,“你也知道这座城市的规矩,有等级,有系统,有规矩。但现在破了个洞,这个洞大到可以跑马。所有通道都被切断,我们被困住了。皇帝现在和待在荒岛上差不多。我们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
可怜的家伙。多年的浸淫让他真的相信,指挥链断了就只能原地干瞪眼。我用手托住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别放弃,”我建议道,“喂,御马监伯爵下面是谁?”
他看着我,仿佛我疯了。“我,”他说,“应该是吧。”
“好吧,”我说,“那就你吧,我们一起去。”
于是我们动身前往皇宫。你疯了,福提努斯说,我们过不了卫兵那一关的。但宫门根本没有守卫。我们从一扇半开的门走进了一个宽阔空旷的门厅,就这么进宫了。
福斯蒂努斯想离开。我懒得再费口舌,把他胳膊反扣在背上,押着他走进另一间又大又空的房间。这个房间的顶部彩绘让我大开眼界,墙边立着有真人两倍尺寸的雕像。房间尽头是绿色大理石楼梯,两旁各坐着一只牛一样高大的镀金铜狮。我们走上去,发出刺耳的脚步声——好吧,主要是我。没办法,我穿的是平头钉靴。在楼梯尽头,我们看见一个披着白色外袍的光头男人。他坐在最上面的台阶上,双手抱头。
“我们想见皇帝。”我说。
光头男人呆呆盯着我们。福提努斯重复了一遍我的话,他翻了个白眼。
于是我给了他一拳。
他终于有了反应。“他在哪儿?”我问。他朝右边指了指。那是一条长长的、高高的走廊,铺着马赛克瓷砖,走廊尽头有一扇十二尺高的青铜门。我推了一下,门开了。
“正规流程不是这样的,”福提努斯说,“我们这么做会被砍头。”
我笑了,“谁来行刑?”
“我们不能直接进去,这是紫殿,任何人都不能进。”
我用实际行动反驳了他。紫殿是一间巨大的正方形房间,四面墙、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抛光的斑岩,我猜这是一间更衣室,只不过周围一件家具都没有。下一扇门看着像纯金的,这让我有些担心:旧花市有些人可以在五分钟内把这样的金饰撬下来,干净得连点儿渣都不留。
“那是卧室,”福提努斯说,“不能——”
我不想理他了,“待在这儿,”我说,“我去去就来。”
我轻轻推了一下金门,门开了。
这间屋子很黑,我能看到一张巨大的床,周围挂着床帘。床前矮凳上坐着一个老人。
他转头看我,我猜这光线对他来说不算差,能看清我的脸。他表情悲伤,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是奥尔罕工程兵上校,”我说,“我要见皇帝。”
他说,“请便。”
他指了指床,我有不好的预感,但也没别的办法了。我尽量轻手轻脚地走到床边,撩起床帘。
床上躺着个男人,相貌普通、光头,只有几撮毛搭在脑门上。他穿着一件纯白的睡衣,眼睛睁着,还在喘气,但一动不动。
“他已经这样躺了九个月了,”老人走到我身后,说,“得知儿子们丢了命的那天,他得了严重的中风。从那以后就没有再动过。对了,我是御医。”
有一次我骑马打滑,虽然没有摔到地上,但屁股已经完全脱离马鞍。御医的话让我想起这种感觉。“皇帝……”我嘟囔着,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嗯,皇帝。”医生重复道,“不用说,我们得保密。这事不能传出这间屋子,从他被手下送到这儿开始,我一直没离开过。”
“他会不——”
“不会。”医生说,“一点可能都没有。他到死都会保持这副样子。”
这说不通啊。“两个皇子……”
御医深深吸了一口气,“奥达克斯和罗珀提纳斯坐船去了海湾。”他说,“可能他们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吧,他们当时喝醉了。奥达克斯掉进了水里;他不会游泳,他弟弟也不会,但弟弟还是尝试着救他。老皇帝真心喜爱这两个儿子,天可怜见。反正吧,皇帝就在这儿,想问什么就问吧。”
我一出来,福提努斯就像一只猫一样蹦到了我面前。“怎么样?”
“搞定了。”我说。
“哈?”
我往前走,福提努斯小跑着跟上。
“我请他批准我监国。”
“不是吧!他怎么说?”
“批准了。现在我说了算。”我突然感到头晕难受,停下来歇了一会儿,“你是我的副官,也是皇帝批准的。现在我们俩得负责整个帝国了。”
他的表情活似刚被我砍下了一只耳朵,我有些同情他。“有什么证明?”我打开手掌,给他看御玺。这东西放在床边的一张桌子上,不知怎么跑到了我手里。肯定是它自己不小心跌落,而我不假思索地接住了。“走吧,”我说,“干活去。”
紫殿和我们来时一样空着,能制造回声的大理石长廊和前院同样如此。我们走出大开的前门,走上金色大道。“我们去哪儿?”福提努斯问。
“旧花市。”我说,“你没去过吧?”
他抓住我的袖子。“奥尔罕,”他说,“现在去那种地方不合适吧?”
我挣开他,“合适。”我说,“不想去就走开。”
旧花市上一个人都没有。福提努斯浑身不自在,不停念叨着过去六个月里,这地方发生了多少尚未侦破的谋杀、持刀行凶和抢劫案。这让我很吃惊,我没想过真有人去数。放松点,我告诉他,跟着我不会有事的。但他好像不相信我的话。
二狗酒馆关门了,所有窗户都关着。我用力敲门,但没人来开门。“看来没人。”福提努斯说。我没理他。总有人在家的,否则都城早就陷落了。所以,一定有人在家。我周围望了一圈,没找到能当撬棍使的东西,这地方若是有这样的东西,肯定早就被人拿走了。我试了试用肩膀撞门,但在弄伤自己之前停了下来。帝国的最高执行官居然打不开一扇门,太蠢了。还好在我急得快哭出来的时候,一扇窗户打开了。“你他妈的在干什么?”
我抬头,惊喜地笑了出来,“快帮我开一下这该死的门。”
“走开,奥尔罕。”她说,“我没时间应付你。”
“求求你开门。”
她冲我骂了一句脏话,肯定是跟她爸学的。百叶窗重新关上,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抽门闩的声音,接着门打开了。“抱歉,”她说,“我不欢迎军方人员。原因你懂的。”
我推开她,她想还手,但被我躲开了。“我要见帮会老大,马上。”
“他是谁?”
“哈?哦,这是福提努斯市长。绿帮的高层在哪儿?我有急事需要立刻找他们。”
她看着我,“是真的吗?野蛮人真的——”
“是的,所以我才要找帮会老大。”
“但军队——”
“全死了。”我说,她睁大了眼睛,“步兵没了,舰队没了,只剩下我。所以找到帮会老大至关重要。你到底知不知道他们在哪儿?”
“不可能啊,”她说,“全没了?”
“艾科玛!”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小到可以躺在我的手掌上。她的父亲艾科玛洛图斯说,她是全世界有史以来上最美的东西。我的孩子,奥尔罕。说这话的时候,艾科玛在他眼中仿佛是什么奇迹。在那之前,你根本无法把他的形象和慈父联系起来。有些人在有了孩子之后会瞬间变样。另外,艾科玛洛图斯并不是他的真名。在埃利亚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囚犯”。那个征兵中士不会念他的真名,所以他被人叫了一辈子艾科玛洛图斯。“艾科玛”是“矛”的意思。他之所以选择这个名字,是因为她是他的另一半,而且像钉子一样聪敏。她长得很像她妈妈。
“你见他们干吗?”
“艾科玛,”不能跟她急。让她按你的想法做事就像把一头猪牵上货车。如果缺乏耐心,它会用尽全力跟你对着干。得让它自愿上车,这是唯一的办法。“你想想看,我们没有军队,城墙外有差不多一百万个野蛮人。所以我见帮会老大是为什么呢?”
她看着我,“他们不会——”
“也许吧,但不妨一问。只要你告诉我上哪儿找他们。”
“我不能告诉你,”她说,“但我可以把他们请来。”
“好极了,”我说,“就现在吧。”
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把披肩裹在头上,径直从我身边走过,穿过院子,走去了街上。“她什么意思?”福提努斯问。
我差点忘了他在这儿。“这种事是大忌,”我说,“把别人的信息透露给我们这样的人,这个人还是绿帮老大。你懂为什么吧?”
他火气又上来了。“哦,当然,”他说,“我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在这个当口去跟黑帮通气。”
作为市长,他的工作是管理帝国的首都,对他来说,这些人就是犯罪分子。“你回市政厅去吧。”我对他说,“我想知道我们还剩多少钱。银行账户不算,信用证不算,就看金币有多少。做完了直接来找我,别告诉别人。如果你有见到波泽思上尉,让他给我的工程兵团提供全套装备,他们要负责守卫城墙。”
“谁是——”
“算了。你先去数钱吧,好吗?”
二狗酒馆门口只剩下我一个人。是时候独断专行一把了。我走进酒馆,叫了一瓶白兰地。我现在有权索要任何东西,但我还是在桌上放了三十特拉齐。
你发现了吧,我一直称他们为“帮会高层”而非他们的真名,这是因为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鲜有人知,成为蓝帮或绿帮领袖并不是为了出名。在帮会中担任职位意味着死刑,这是逃不掉的。事实上,如果有人真的想知道,也不难猜。帮会从现役角斗士中挑选领袖,如果不是冠军,那至少也是十强之一。幸运的是,官府一直认为,基于工作性质,有资格成为帮会领袖的人活不长。这样一来,没必要费那个力气去逮捕、审判并安排绞刑,因为他们迟早会被同行做掉,还可以买票观赏过程。我几乎能完全肯定地指出谁是蓝帮领袖,也差不多能猜到谁是绿帮领袖——但我全弄错了。现在,我已经习惯了各种出乎意料的事。
蓝帮领袖是希尔拉斯库斯——他一直拒绝用这个名字,称自己为阿拉萨克,毫不照顾蓝皮肤们的发音习惯。他在蓝帮内排名第四,打了47场,胜44场,平3场。他父亲是赛克-费依人。从他的外表来看,母亲应该是罗珀人。人们说罗珀人不可能跟蛮子生孩子,但这种事确实有过。我在竞技场上见过他好几次,对他的步伐和稳健的力道控制佩服万分。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他身材颀长,大约三十五岁,在竞技场上算年纪很大的。和所有角斗士一样,他也是个大块头,只不过眼神精明而忧伤。
他的对家是朗基努斯,在绿帮中排名第二。危急关头遇到老熟人非常快乐。我和他很早就认识,那时,他是史上最会偷奸耍滑的军需官。有一次他卖给我两千把标准鹤嘴锄,但这些鹤嘴锄本来就是我申请的,拿到手的时候还盖着帝国的印戳。见面时,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微笑,让我心情好了很多。他长得很壮,胳膊和腿一样粗。他的过去有两个版本:一种说法是,他母亲从事特殊娱乐业,而他在旧花市长大,有点像你在墙缝里看到的高高的树;另一个种说法是,他母亲是一个女仆,住在富丽堂皇的房子里。他的开朗性格来自她,而体格和智力则来自他的父亲。他唱歌很好听。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当过演员,但在一场打斗戏中忘乎所以,打断了男主角的下巴,那之后就没人愿意和他合作了。他感觉比尼卡还高一英寸,肩宽跟尼卡差不多。之所以没在绿帮打上第一位,是因为比赛场次不够。他一共打了三十场,也赢了三十场,成为绿帮领袖时他才二十八岁。
两人面对面站着,艾科玛隔在中间,就像角斗场上的栅栏,仿佛两人一旦接触就会爆炸。老实说我有点不自在。角斗士让人紧张,这种感觉和面对凶猛的狗差不多——你不知道它会不会突然发狂咬人。我不断提醒自己,我也是战士。“先生们,”我说,“感谢拨冗前来,坐下喝一杯吧。”
他们在桌子的两边面对面坐下,一个跟我一起坐在北面,一个跟艾科玛坐在南面。我没叫她留下来陪我,也没叫她回避。等人的当口,我翻出了她的私藏:两瓶陈酿和四个角杯。我念出竞技场通用祝酒词:望上天怜悯输家。这酒有些年头,一杯下去我眼泪就出来了。我喝酒向来不怎么样。
“你们肯定听说了。”我说,他们点点头,“大家都知道这座城市通常情况下谁是老大。但城墙外那群野蛮人刚刚干掉了我们所有的军队。你们俩都是战士,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
“我们完蛋了。”阿拉萨克低声嘟哝。
“不,”我回答,“还没有。我不知道这些小丑是谁,但他们很聪明。这对我们来说是有利的。因为聪明,他们知道城墙很坚固,不能硬攻,还知道要待在投石车的射程之外。私下说一句,我们的投石车数量有限,但他们不知道这点。之前观察时我发现,他们安心扎营,一点也不着急,可能是在等待重型武器从什么地方运来,不知道会不会在城门下进行组装。无论怎样,都给我们提供了一定的反应时间。我们不会立刻完蛋,先生们,还有机会。”
朗基努斯给自己重新倒了一杯,优雅地小口啜饮。“我看到你的一群手下用推车运一些奇怪的垃圾,”他说,“那是在干什么?”
我告诉他实情,他笑了。“只要搞到几桶钉子,再给他们几天时间,它们就能变成真正的城防利器,而不是假装的。”我继续说道,“而我们只有四千人,外加六百名守卫。可我信不过守卫,如果不缺人,我会像放屁一样甩掉他们——”他们俩都笑了“——还有一群公园和花园的维护员,这就是全部人力。先生们,我需要帮手,需要强力的友军。这两个条件你们都符合。我们来谈谈协议吧。”
全体沉默。艾科玛坐立不安,她开始紧张了。而我感觉自己和两头公牛待在同一个牛圈。要是艾科玛洛图斯还在就好了。他是帮会领袖,还是我的朋友。
“对你们来说,好处有以下几点,”我说,“第一,保住都城,不会像羊一样被屠杀。不用指望从海上跑路,没有船。只有几艘驳船和一艘货船,远远不够装下所有帮会人员。如果想活命,就得守住这座城市。我认为可以做到——给不了什么承诺或保证,但我认为这是可能的。”
我从兜里拿出御玺,放在桌子中央。朗基努斯抬起眉毛,什么都没说。阿拉萨克说道:“那是……? ”我点点头。
“现在是我的。”我说,“所以我想做什么都可以。而我想让帮会合法化。入帮、穿本帮颜色的衣服、在帮会中谋取职位都是合法的。你们会各自获得一份特许状,成为医院或埃勒克图斯骑士团那样的组织。你们可以购买土地、募捐集资。如果有债务纠纷,可以在法庭上解决,不用打生打死。在座的都知道,这座城市的实际管理者其实是你们。现在你们可以光明正大获得市长的协助,不用再担心被官府打压。如果愿意,你们甚至可以参加市民晚宴和扬升日庆祝游行。”最后这句话又把朗基努斯逗笑了。“这就是我的想法。”我说,“问问艾科玛吧,我很多年前就跟她聊过这个愿望了。是时候让这座城市承认帮会的角色,认可它的意义。只要几张纸、一点热蜡,这一切我都做得到。”
他们看着我。角斗士看人的眼神很特别,会全神贯注地死盯,把你从里到外看个透彻。这是斗剑训练的结果。一开始你们吓得灵魂出窍,然后慢慢会习惯——习惯了可不是好事。不管什么时候,在竞技场讨生活的人都是危险分子。
“你想要什么?”阿拉萨克问。
“男人,越多越好,”我说,“女人和孩子也要。我需要能够守城的战士,跑腿运货的搬运工,挖战壕、挖地道、修补城墙、拆房子的劳力,以及能帮我找到各种东西,送到指定地方的送货员。我需要信得过的人收集城里的食物并严格按照配给分发出去,不中饱私囊。这事如果交给市长来办,你们俩会立刻开一个黑市,他可远不及你们聪明。所以不如直接你们负责,谁作弊就打断谁的腿。希望你们——”我想寻找合适的词,但只能想到——“合作。这座城市属于皇帝,也同样属于你们,这一点我们应该能达成共识吧?很好。要保住它,就得为它出力。如果我们赢了,我保证,你们会得到应得的回报。而如果我们输了——嗯,那结果也不会比现在更差,是吧?那么,你们怎么想?”
又是长久的沉默。我有些担心,但朗基努斯开了口:“做这些,有人给我们报酬吗?”
“有。”我说,“标准食物配给和现金。不跟你绕弯子,城里的钱币有限,如果用完了,要从帝国其他地方再搞到一笔是很难的。所以如果局面久持不下,我迟早得以纸币代替金币。但钱是会有的,不会少付给你们。我保证。”
他们看了看艾科玛,后者点了点头。她这样做担了很大风险,但她没有犹豫。阿拉萨克伸出他巨大的爪子,“成交。”
我伸手跟他握了握,被他握住手就像被狗叼着一样。我转头看向朗基努斯,他还在思索。我突然想起自己忽略了一个关键因素:蓝帮和绿帮是敌人,他们互相憎恨。唉,管他呢。
“对了,”我说,“没人指望蓝帮和绿帮手拉手肩并肩。没这种事,没必要。我们可以分工,各自负责不同的领域,蓝帮项目和绿帮项目可以分开。”
“然后蓝帮把所有容易的活计抢走,把脏活烂活留给我们。”朗基努斯瞪了阿拉萨克一眼,想激怒他,“你当我傻吗?”
如果你砍过树,你就能听出那一声轻微的“咔嚓”,意味着树要倒下了。不赶紧躲开就等着被压扁吧。此时我仿佛听到了咔嚓声。但是这个问题我没料到,也没想过该怎么应对。“好吧,”我说,“如果绿帮拒绝而蓝帮选择合作,那也不是我能决定的。虽然我更希望你们两个都来帮我。”
朗基努斯看我的眼神能吓尿一头老虎。但一想到城墙外遮天蔽日的野蛮人,就觉得他不那么可怕了,“你觉得呢?”我问。
朗基努斯犹豫了一下,“不接烂活。”
“烂活有很多,”我说,“但我会等额分配。”
这让他重新笑起来。“成交。”他伸出手。
“你干了啥?”
福提努斯长相英俊,是那种帅到让你觉得他肯定没脑子的类型。他还比我矮,以帝国官员的标准来说,矮得过了头。他大概四十五岁,但我无法准确估计,因为就算到了七十岁,他的模样肯定也和现在差不多。他的妻子在都城被围之前一年去世了。他对她很专情。
“别激动,”我说,“我们用很低的代价获得了人力。”
阿拉萨克和朗基努斯离开时,每人都带着一长串任务。我留在了二狗,因为之前告诉了福提努斯在那里等我。他花的时间比预期的要长,而且天快黑了。艾科玛给我泡了一大壶茶,陪我聊过去的事。
福提努斯气疯了。“你给两个犯罪团伙发特许证,又承诺给他们两倍于帝国卫兵的报酬,你以为我——”
“福提努斯,”我说,“别说了,你在添乱。”
他仿佛刚刚被我扇了一耳光。他移开目光,冷静了一会儿,接着看向我。“你玩得太大了,”他说,“议院不会通过的。然后你就得通知你的角斗士朋友,交易取消,然后是全城暴动。你到底是哪根筋不对?”
我没打岔,让他一口气说完。同时我在心里做起了算术。据福提努斯说,我们还有三十七万六千金斯塔隆。现有的金块和银块大约值一百万。换句话说,不多。
“福提努斯,”我打断他,“铸币厂现在的老大是谁?”
他停下来看着我。“瑟吉美诺斯,”他说,“你认识他?”
“不认识。”我说,“找一个干活可靠的人,我们要熔掉价值三百万的金斯塔隆。”
“什么?”
“增发金币,”我说,“我们钱不多,得在金子里加铜,原料可以用水管,我们水管多的是。”
“奥尔罕,你在说什么梦话?金斯塔隆一直是900金,几个世纪没变过。”
我摇头。“说到这个,”我说,“我们还得铸一些小面值钱币,用来支付帮会成员,要挣到一整个金斯塔隆就得努力干活。铸币厂得发行一种新货币,价值为现有斯塔隆的四分之一。这种钱币现在用途很广,含金量的变化也更不容易被察觉。”
他摇摇头,“太离谱了,”他说,“我觉得你会玩脱,抱歉,这事我不能参与。”
我打了个哈欠,这一天太累了。“咱们来算算,一个金斯塔隆等于一百六十银托尼丝,所以四分之一个斯塔隆就是四十个。对了,银币也不能足量铸造。别担心,技术是现成的。我有朋友是这方面的专家。”
他心领神会地盯着我。“我知道。”
“但这事不急,可以明早再说。现在得清点一下武器库存,你应该没清点过吧?”
他露出难过的表情。“奥尔罕,你怎么了?如果不是知道你不喝酒,我会觉得你醉了。你今天很奇怪。”
“去清点武器吧,好吗?”
他走了,一直在一旁转悠的艾科玛走过来,坐在我对面。“他没说错,”她说,“你这是怎么了?”
这个问题我不想谈,于是反问她:“你想不想当供应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