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你死我活
第十七章,你死我活
猪蹄虽然好吃,又滑又嫩又香又辣,但高兴却觉得不能多吃。
最起码不能每天都啃。
一三五七,这四天吃猪蹄,其他的时候就要吃的素一点。
就像今天就只是烧鸡两只,烤肉一斤半,几种凉菜配了一盘,啤酒管够。
完美。
高兴对于自己的安排十分满意。
而在小餐馆另外的一个桌上。
三个男子看着高兴大吃大嚼,不由咽了口水。
再看看自己等人桌上的豆皮莲菜花生米,顿时觉得不香了。
而其中一个与另外两人换了个眼色后,站起身来到高兴这桌。
“嘿嘿,小哥一个人吃那。”
高兴抬头看向男子,其约莫三十许,脸色黝黑,是那种经受风吹日晒才能有的,不过一双眼睛咕噜噜乱转,明显不是安分的家伙。
把一根鸡腿塞到嘴里,咔嚓一声咬的只剩露头那一点骨头,随手丢到桌上。
“嗯,有事?”高兴大口大嚼把一根鸡腿连皮带骨和肉咽下肚。
男子见状不由紧张的咽了口口水,这个吃法一看就是狠人啊。尤其对方坐在那里但也能看得出是个健壮高大的体格。
不过看了看高兴面前满桌的硬菜,男子赔笑道:“不知道小哥认不认识我,我就住在你楼下啊。”
高兴点了点头,他见过男子,但住在他的楼下却未必。
因为男子应该是跟他楼下的一位寡妇有点牵扯,他本人住在哪里,高兴就不知道了。
“见过。”高兴点了点头道。
男子嘿嘿一笑,坐到高兴对面,抬手就想要撕一根鸡腿儿尝尝。
至于面子?
什么面子?面子能有鸡腿儿香?
事实上也不怪男子贪嘴,一般来说普通人一天忙碌下来,能赚个三十块便算是不错了。
而高兴面前这些就差不多要四十、五十块。
花一、两天的收入吃这么一顿饭。如果是物资丰富的环境下,那当然没什么问题。
但每天收入只能顾住一家人吃喝,难免就让人舍不得。
高兴见状也没说话,就是平静的看着男子。
男子讪讪一笑,到底不敢招惹刚才吃相那般凶猛的高兴:“那、那就不打扰你了。”
说完就准备起身离开。
“坐。”高兴淡淡道。
男子一愣,虽然并不想听高兴的,惹不起还躲不起么,但看了看桌上的烧鸡烤肉,最终还是难敌肚中馋虫,又坐了下来。
高兴扭头看向另外两人:“那两个是你朋友?”
男子闻言有些意外,老实的点了点头:“是。”
“让他们一起过来吧,我问些事情。”高兴道,同时让店主再上几个硬菜。
另外两人听到男子招呼,一脸馋样的就准备过来,但想了想后又翻身把他们要的菜端上。
虽然是吃大户,但他们也不是没有出一份嘛。
“不知道小哥想要问些什么?”男子道。
“有个被人叫张老大的,很壮,身高得有三米?他身边跟着个带金丝眼镜的,你们知道他们是谁么?”高兴道。
就算猜测到对方有所图谋,但之前高兴也没有主动打听过对方的讯息。
因为高兴并不确定自己的做法会否给自己引来麻烦。
但今天被对方询问了一番,高兴觉得最少也得知道他们的身份。
“张老大?哦,你说的是检查局的总组长张豪张老大吧?他可是咱们应城的守护神定海针,如果没有这位保护应城,嘿嘿,咱们哪有这样安静的日子可过。”男子似对两头牛很是崇拜。
不过旋即男子疑惑的看向高兴:“你怎么会不知道张老大的?”
高兴并不理会男子的疑惑,前身是知道这位张豪张老大的,但不知道两头牛就是张老大。
现在联系上之后,就多了几分了然。
“那个金丝眼镜哪?”高兴又问道。前身知道张豪张老大,但对于金丝眼镜就不清楚了。
“那位?嘿嘿,那位可是相当厉害。”男子说着,用手撕下一块鸡胸脯大吃一口。
源自灵魂的满足感,让男子一脸的享受。
“你说的跟在张老大身边的金丝眼镜,应该是杨菲,他拥有着读心这种强悍的超能力,以前在周围的几个城市可是让那些有钱有势的人谈之色变的狠角色,据说这位不仅使用自己的能力探听那些有钱人的隐私,进行敲诈勒索,他最喜欢的……”
男子的另外一个同伴不愿意看到男子专美于前,急忙插话道。
不过说着说着,他的神情就猥琐了起来。
“据说这位最喜欢拿那些大人物的把柄去威胁对方,让那些大人物把自己的妻女送给他玩。”这男子也没有太吊胃口,接着小声道。
“哦?是么?”
一个声音响起。
男子看了看面前并没有说话的高兴,听声音好像也不是他的两个好友,扭头看去,顿时浑身一僵体如筛糠的抖了起来。
“杨、杨爷饶命!”
因为说话的,赫然是金丝眼镜。
“滚。”金丝眼镜淡淡道。
但男子三人却如蒙大赦,逃也似的离开小餐馆。
高兴看着金丝眼镜,心下一沉。
此人拥有读心能力,如果之前其所说的无法读取自己想法是谎言,那么自己最大的秘密恐怕已经被对方所知晓。
这让高兴心中杀意凛然。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虽然高兴并没有自私到损人利己的程度,但在自身遭遇大威胁的时候,却还是难免生出杀心。
毕竟对方一旦泄露了自己最大的秘密,那高兴的麻烦估计会永无止尽,后果相当严重。所以在面临你死我活的选择之下,自然是别人去死比较好。
“哦?这么凶?是怕我泄露了你在做崇神教的祭品时,主动折磨杀死了那十多个女孩子的事情么?”金丝眼镜坐下,撕了根鸡腿,悠哉的啃了一口。
高兴闻言不由皱眉。
对方这话是故意扰乱他的猜测,还是说真的没能读取他的想法?
而且金丝眼镜竟然知道前身做的事情?
不科学啊,以前身的记忆判断,知道他的事情的人应该死在献祭过程中,或者献祭的仪式上。
旋即高兴一愣,难道金丝眼镜是崇神教的人??
不然这没法解释对方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情啊。
诈他?
高兴拿起烧鸡,咔嚓~一口咬下鸡头鸡脖,嚼了三下咽进肚里。
拥有近四千斤力量的身体素质是什么情况哪?
别人不知道,但高兴却能大概察觉到自己的情况,漫说鸡骨头,就是牛骨头他也照啃不误。
而且也不会对他的身体造成影响。
就跟一般的蔬菜水果一样,给他提供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