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大都会
明很清楚,他的同伴兼导师对他的评价一点也没错。当明还是一个在自己的故乡打拼的帮派头目时,他的确曾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像灌木丛里的白鼬一样难缠,比阴沟里的老鼠还要刁滑,而且就像变色龙一样懂得应该如何伪装自己。在那时,他无视所有的规则,嘲笑任何原则,对一切理想都抱着鄙夷乃至憎恶的态度——至少,在与某些特定的理想面对面时,他的胸臆间会燃起炽烈的怒火。
当然,像他这样的人在南方大陆的大都会中并不少见:“耗子”这个称呼并非全然是外人的蔑称,事实上,它也是许多大都会人苦涩的自嘲。在许久以前,大都会曾有过光荣的过去,但那一切早在明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时就已经只剩下了一连串缥缈无稽的传说,现在的大都会仅仅是一座承载着光荣的过往的巨大坟墓,古老建筑的废墟从巉岩半岛一直延伸到南方大丛林的北端,在时间之潮的涨落中逐渐归于尘土。它的居民们曾经是这个世界中最富裕、文明且优雅的,现在却已经沦为了一帮在废墟中刨食的食尸鬼,在恐惧中惶惶不可终日,依靠祖先留下的那点东西从周围虎视眈眈的仇人手中换取一丁点儿残羹剩饭。他们分裂成了成百上千的家族和帮派,彼此之间冲突不断,唯一能让他们找到共同点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对诸神的憎恨。
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居民——无论是游荡在极北冰川的诺斯人,还是东南大泽的渔民们——都将每五年一次前往锐声原的旅途视为一生中最神圣的事。但在大都会,有着同样想法的人却只是凤毛麟角。几乎每个大都会的家族都代代相传着一个古老而可怕的故事,而明的父亲也曾经将这个故事一遍遍地讲述给年幼的他,一如他的爷爷将同样的故事讲述给他父亲一样。在那个故事中,大都会人的祖先——当然,也包括这颗行星上其他所有居民,甚至是肮脏发臭的大泽人的祖先,只不过这一点通常会被讲故事的人刻意忽略——曾经也是那些遨游星海的诸神中的一员,但一场惨烈的战争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毁灭殆尽。在那黑暗的一日,巨大的战舰遮蔽了天空,千百万由金属与血肉混合而成的凶暴战兽如同毁灭之雨般洒落大地,将惊狂的防御者们屠戮殆尽。良田与草原被烧焦、毒化,华美的高塔与穹顶分崩离析。任何来不及找到掩护的人都被撕裂、焚烧、吞噬,或者因剧毒的空气而窒息,他们的家园则变成了一座闷烧着的停尸房。当幸存者们重新回到地面时,进攻这里的敌人已经离去,但他们也已经支离破碎,无力重建往昔的文明。
在那次大灾难之后三十个世代,诸神又回到了这个世界:诺斯人,那些好斗的北方蛮族声称,在他们的几个部族在锐声原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冲突中,一群由纯粹的光芒构成的身影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了云端,观看着地面上的人们的血腥搏杀。在不久之后,这些诺斯人的要塞里突然落下了巨大的——仿佛巨型蒲公英种子般的包裹,其中一些装着神奇的——只需吃上一小撮就能消除饥饿感的美妙食物,另一些则装着包治百病的灵药、奇特而简便易用的工具和其他极其有用的东西。欣喜若狂的蛮子们将这些馈赠视为诸神对他们通过战斗献祭的鲜血与灵魂支付的报酬,并立即派出大批使者,将这一福音传给了各个争斗不休的族群与部落。许多人相信了他们的话,并在五年之后应邀前往锐声原,而他们也的确得到了同样的福报。一个部族派出的战士越多,他们获得的福报也就越大,而这一事实又进一步证明,正是他们的鲜血与灵魂取悦了诸神。
在那之后,踏上荣光之旅的武士们越来越多,只有仍然牢记着历史的大都会人一直拒绝用自己的鲜血去娱乐那些毁灭了他们荣光的神。也正因如此,当那个自称为奥德修斯的男人如同幽灵般走进明的帮派据点,并言简意赅地说明了他的来意后,他立即陷入了数十把刀剑与枪械的包围之中。
“这家伙是个疯子!”明的副手伊万用装在他的自动枪顶端的刺刀戳了戳来访者的斗篷。这个消瘦的男人将自己包裹在一件深黑色的斗篷之中,看上去就像是一块行走于阳光下的黑夜残片。“要我们去锐声原参加那该死的朝圣?你他妈的是不是嗑错药了?!”
“要么他就是个破烂王。”灰影帮的三号人物,负责管账的特里斯坦·张一边从来客高举的手中拿走他用于防身的手枪与短刀一边分析道,“上次蛮子们大混战的时候,死人头那帮子人也假装成武士去插了一脚,要是我没记错,他们从战场上捡回来的东西……”他伸出舌头舔了舔肥厚的嘴唇,活像是一只嗅到金丝雀气味的猫。
“也许吧,但就算他是,这种生意咱们可不做。”明从那只权充椅子的塑料桶上跳了下来,冷不丁地将他剑一般的冰冷目光投向了这个在一打枪管面前气定神闲的陌生人。他的这招通常能把大多数不请自来的访客打个措手不及,让他们提前暴露出自个儿的那点花花肠子,但这个清瘦的男子却只是继续面带微笑地与他对视,仿佛明只是用再普通不过的方式和他打了个招呼。“咱们是光荣的战士,不是捡破烂的胆小鬼。更重要的是,我相信你们应该还记得,在那些蛮子发现死人头那伙人到底想干什么之后,他和他手下的那帮破烂小子都是个什么下场——那些家伙总共去了四十六个人,回来的只有七个!”
“在下对此事也略有耳闻。”瘦削的男子点头表示同意,“但请容我再说一遍:我并不需要你们去参与荣光之旅,也不需要各位屈尊去战场上收集那些破烂,我只希望诸位能赏光加入我的队伍,在下一次血祭之战爆发之时与我一同前往天堂山。”
“笑话!”伊万朝着陌生人脚边吐了口痰,“你凭什么认为我们会同意和你一起去送死?”
“不是‘你们’,先生,更不是你。如果愿意,你们大可以不参加这一切,因为我的邀请只针对一个人。”陌生人摆了摆手,径直走过了明身边的护卫们,“我的邀请只针对你,阁下。”
“哦?为什么?”
“因为我对你的名声略有耳闻。自从我进入大都会的卡—索斯大区之后,几乎每一次与那些以贩售信息为生的本地人谈话时都能听闻你的诸多事迹:你曾经三次率领兄弟们保护过通过尖牙湾的商船队,斩下过超过一打黑海盗的首级;你也曾参与过五大家族组织的在半岛城区的防御战,在格斗中接连击败了三名诺斯劫掠者的冠军武士;在五年前,你还伏击过一支打算前往锐声原参加血祭之战的大都会武士团,让他们在上路之前就折损了一半的人手——如果我没记错,他们是你的敌人。”陌生人用一种充满了精准的美感——如同圣咏般的语气陈述道,“你的技巧与勇气令我钦佩,而你的智慧更是足堪此任。因此我诚挚地邀请你加入我的队伍。”
“那你能给我什么好处?从死人身上扒拉下来的破烂?”“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但我保证,你能为自己挣到无数人渴望的一切——拯救世界,将整个文明拉出苦海的伟大荣耀。”陌生人抬起了一只手,“而我可以给你这个获得荣耀的机会。”
“有趣,但如果我这个狼心狗肺、不识抬举的家伙拒绝这伟大的荣耀呢?”
“这不可能,因为你无权拒绝。”陌生人答道,“如果你不同意,我也会让你同意——因为直到目前为止,你是最合适的人选。”
明耸了耸肩,从腰间抽出了两把用从废墟里回收的最优质的钛合金切削锻造的细剑,将其中一把抛给了陌生人。后者以资深剑士特有的熟练动作在空中接住了这件武器。“大都会这里的老规矩。”他迅速挽了个花哨的剑花,“你赢了,我就听你的;我赢了,那就麻烦您把脑袋留下来,我们的墙上还缺点装饰品,明白?”
“简单明了的规矩,而且相当符合人类这种生物的本能。”陌生人端平了手中的剑,“但我是否可以指出,这看似公平的规矩其实不完全公平——我必须在让你失去反抗能力的同时避免杀死你,否则你将对我毫无用处,而你却可以随意地对我使用杀招。”
“的确,因为这都是你自找的。”明朝前跃出一步,迅速地刺向对方的下盘,但陌生人毫不费力地避开了他的第一次刺击,并接连挥剑荡开了随后撩向他藏在兜帽下的面部的两剑,紧接着,他快速的反击迫使明连连后退,同时竭力招架那些虽然不会致命却肯定足以对他造成巨大痛苦的迅猛刺击。在几个回合的较量之后,明放弃了主动攻击,开始竭力试图自保,同时缓慢地沿着堡垒的围墙朝后退去。很快,他就离开了一侧围墙投下的阴影,接着是陌生人……
“嗵!”
随着一声短促的钝响,陌生人突然迎面扑倒在了长满青苔、裂纹遍布的大理石地板上,细剑脱手而出,他斗篷的背部出现了一个冒烟的洞。“干得漂亮,马虎眼儿。”明咧嘴一笑,朝着不远处的一幢坍塌过半的高塔挥了挥手,一个披着伪装斗篷的人影从塔顶的灌木里爬了出来,一支加装了狙击瞄准镜的长管步枪还在他手中冒着青烟,“好了,咱们总算解决掉这个聒噪的家伙了——就像我一直告诉你们的,重要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
“我完全同意。”当一支细剑冰冷的剑锋冷不丁地抵在明的颈动脉上时,那个原本已经“死去”的陌生人用一种略带满意色彩的语气说道,“还有一件事:从现在起,你可以称我为奥德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