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附注
附注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主要起到两方面的作用。第一,附注的披露,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示项目含义的补充说明,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准确地把握其含义。例如,通过阅读附注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说明,使用者可以掌握报告企业与其他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上的异同,以便进行更准确的比较。第二,附注提供了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未列示项目的详细或明细说明。例如,通过阅读附注中披露的存货增减变动情况,财务报表使用者可以了解资产负债表中未单列的存货分类信息。
通过附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示项目的相互参照关系,以及附注中对未能在财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财务报表使用者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披露附注的内容。
1.6.1 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或者以签字人及其签字日期为准。
(5)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营业期限的信息。
1.6.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指财务报表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还是非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的。企业一般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清算、破产属于非持续经营基础。
1.6.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
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1.6.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在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企业应当披露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主要是指企业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对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最具影响的判断,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企业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的背景,增加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是指企业计量该项目采用的是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还是公允价值,这直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理解和分析。
在确定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过程中,企业需要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加以估计,如企业预计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的折现率和假设。这类假设的变动对这些资产和负债项目金额的确定影响很大,有可能会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内有重大调整,因此,强调这一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
1.6.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
1.6.6 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对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主要包括以下重要项目: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减值准备、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营业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政府补助、每股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股份支付、债务重组、借款费用、外币折算、企业合并、租赁、终止经营、分部报告、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其他综合收益。
(1)货币资金的披露格式如表1-10所示。
表1-10 货币资金的披露格式
(2)应收款项。
①应收账款按账龄结构披露的格式如表1-11所示。
表1-11 应收账款按账龄结构披露的格式
注:有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比照应收账款进行披露。
②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披露的格式如表1-12所示。
表1-12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披露的格式
注:有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比照应收账款进行披露。
(3)存货。
①存货需要披露确定发出存货成本采用的方法,其披露格式如表1-13所示。
表1-13 存货的披露格式
②说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期末实物数量,并按表1-14的格式披露金额信息。
表1-14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披露格式
续表
③存货跌价准备的披露格式如表1-15所示。
表1-15 存货跌价准备的披露格式
(4)其他流动资产的披露格式如表1-16所示。
表1-16 其他流动资产的披露格式
注:有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比照其他流动资产进行披露。
(5)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应当用表格形式对每一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披露下列信息。
a.执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之前存在的金融工具的原计量类别和账面价值。
b.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的新计量类别和账面价值。
c.资产负债表中之前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再作出这一指定的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分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作出重分类,以及企业选择在首次执行日进行重分类两种情况进行披露,并说明原因。
②其他债权投资的披露格式如表1-17所示。
表1-17 其他债权投资的披露格式
③债权投资的披露格式如表1-18所示。
表1-18 债权投资的披露格式
(6)长期股权投资。
①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格式如表1-19所示。
表1-19 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格式
②被投资单位由于所在国家或地区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应当披露受限制的具体情况。
③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
(7)投资性房地产。
①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应当披露的信息如表1-20所示。
表1-20 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格式
②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应当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公允价值金额的增减变动情况。
③如有房地产转换的,应当说明房地产转换的原因及其影响。
④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
(8)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的披露格式如表1-21所示。
表1-21 固定资产的披露格式
②企业确有准备处置固定资产的,应当说明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9)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①说明各类生物资产的期末实物数量,并按表1-22的格式披露金额信息。
表1-22 生物资产的披露格式
如有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还应披露该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和数量等。
②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③用于担保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④与生物资产相关的风险情况与管理措施。
⑤与生物资产增减变动有关的下列信息。
a.因购买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b.因自行培育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c.因出售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d.因盘亏或死亡、毁损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e.计提的折旧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f.其他变动。
(10)油气资产。
①当期在国内和国外发生的取得矿区权益、油气勘探和油气开发各项支出的总额。
②油气资产的披露格式如表1-23所示。
表1-23 油气资产的披露格式
(11)无形资产。
①各类无形资产的披露格式如表1-24所示。
表1-24 无形资产的披露格式
续表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④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
⑤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⑥当期确认为费用的研究开发支出总额。
(1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披露格式如表1-25所示。
表1-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披露格式
②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等的金额(存在到期日的,还应披露到期日)。
(13)资产减值准备的披露格式如表1-26所示。
表1-26 资产减值准备的披露格式
(14)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①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原因。
②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的披露格式如表1-27所示。
表1-27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的披露格式
续表
(15)职工薪酬。
①应付职工薪酬的披露格式如表1-28所示。
表1-28 应付职工薪酬的披露格式
②短期薪酬的披露格式如表1-29所示。
表1-29 短期薪酬的披露格式
企业本期为职工提供的各项非货币性福利形式、金额及其计算依据。
③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的披露格式如表1-30所示。
表1-30 设定提存计划的披露格式
④企业应当披露与设定受益计划有关的下列信息。
a.设定受益计划的特征及与之相关的风险。
b.设定受益计划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及其变动。
c.设定受益计划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
d.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所依赖的重大精算假设及有关敏感性分析的结果。
⑤企业应当披露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所提供辞退福利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⑥企业应当披露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性质、金额及其计算依据。
(16)应交税费的披露格式如表1-31所示。
表1-31 应交税费的披露格式
(17)其他流动负债的披露格式如表1-32所示。
表1-32 其他流动负债的披露格式
注:有预计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比照其他流动负债进行披露。
(18)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①借款的披露格式如表1-33所示。
表1-33 借款的披露格式短期借款
②对于期末逾期借款,应分别贷款单位、借款金额、逾期时间、年利率、逾期未偿还原因和预期还款期等进行披露。
(19)应付债券的披露格式如表1-34所示。
表1-34 应付债券的披露格式
(20)长期应付款的披露格式如表1-35所示。
表1-35 长期应付款的披露格式
(21)营业收入。
①营业收入的披露格式如表1-36所示。
表1-36 营业收入的披露格式
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七条规定因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而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或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八条规定因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而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应当披露该事实。
②披露建造合同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同时按下列格式披露如表1-37所示。
表1-37 建造合同的披露格式
应披露以下与合同相关的信息。
a.本期确认收入相关的信息,包括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b.与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相关的信息。
c.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d.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2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披露格式如表1-38所示。
表1-3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披露格式
(23)投资收益。
①投资收益的披露格式如表1-39所示。
表1-39 投资收益的披露格式
②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直接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计算确认投资损益的事实及原因。
(24)资产减值损失的披露格式如表1-40所示。
表1-40 资产减值损失的披露格式
续表
(25)营业外收入的披露格式如表1-41所示。
表1-41 营业外收入的披露格式
(26)营业外支出的披露格式如表1-42所示。
表1-42 营业外支出的披露格式
(27)所得税费用。
①所得税费用(收益)的组成,包括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②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28)每股收益。
①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②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③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如股份发行、股份回购、潜在普通股发行、潜在普通股转换或行权等。
(29)企业可以按照费用的性质分类披露利润表。
(30)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②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
③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
④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31)股份支付。
①当期授予、行权和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②期末发行在外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③当期行权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以其行权日价格计算的加权平均价格。
④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企业对性质相似的股份支付信息可以合并披露。
⑤股份支付交易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a.当期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b.当期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c.当期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及其他方服务总额。
(32)债务重组。
①债权人应当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以及该投资占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
②债务人应当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
(33)借款费用。
①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②当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34)外币折算。
①企业及其境外经营选定的记账本位币及选定的原因,记账本位币发生变更的,说明变更理由。
②采用近似汇率的,近似汇率的确定方法。
③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差额。
④处置境外经营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
(35)企业合并。
①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合并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下列信息: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合并日的确定依据;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以及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所支付对价在合并日的账面价值;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及定价原则,以及参与合并各方交换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合并日的账面价值;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净利润、现金流量等情况;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合并方或有负债的情况;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所作调整情况的说明;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价格等。
②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下列信息: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购买日的确定依据;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的情况;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因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价格等。
(36)租赁。
①租赁出租人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a.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信息,包括销售损益、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以及与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以及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b.与经营租赁有关的信息,包括租赁收入,并单独披露与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将经营租赁固定资产与出租人持有自用的固定资产分开,并按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类别提供《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要求披露的信息;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以及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c.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包括租赁活动的性质,如对租赁活动基本情况的描述;对其在租赁资产中保留的权利进行风险管理的情况;其他相关信息。
与融资租赁有关的披露格式如表1-43所示。
表1-43 与融资租赁有关的披露格式
经营租赁出租人各类租出资产的披露格式如表1-44所示。
表1-44 经营租赁出租人各类租出资产的披露格式
②租赁承租人应当披露以下信息。
a.各类使用权资产的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期末余额以及累计折旧额和减值金额;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三十二条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其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当披露的有关租赁负债的信息。
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b.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包括租赁活动的性质,如对租赁活动基本情况的描述;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租赁导致的限制或承诺;其他相关信息。
融资租赁承租人披露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格式如表1-45所示。
表1-45 融资租赁承租人对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披露格式
对于重大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承租人应当披露下列信息,如表1-46所示。
表1-46 经营租赁承租人对于重大经营租赁的披露格式
(37)终止经营的披露格式如表1-47所示。
表1-47 终止经营的披露格式
(38)分部报告。
①主要报告形式是业务分部的披露格式如表1-48所示。
表1-48 主要报告形式是业务分部的披露格式
注:主要报告形式是地区分部的,比照业务分部格式进行披露。
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应当作为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进行披露。
②在主要报告形式的基础上,对于次要报告形式,企业还应披露对外交易收入、分部资产总额、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还要注意分部信息总额与企业信息总额的衔接以及比较信息。
(39)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可将费用分为耗用的原材料、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变动、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和摊销费用等。具体的披露格式如表1-49所示。
表1-49 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的披露格式
续表
(40)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信息,包括:
①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
②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③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上述①和②的具体披露格式如表1-50所示,③的具体披露格式如表1-51所示。
表1-50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披露格式 1
续表
表1-51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披露格式 2
(41)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42)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企业披露的上述数据应当是针对终止经营在整个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
其中,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仅仅是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其中,企业的组成部分,是指企业的一个部分,其经营和现金流量无论从经营上或从财务报告目的上考虑,均能与企业内其他部分清楚划分。企业组成部分在其经营期间是一个现金产出单元或一组现金产出单元,通常可能是一个子公司、一个事业部或事业群,拥有经营的资产,也可能承担负债,由企业高管负责。
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①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②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③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④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上述条件①强调,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企业组成部分必须是在当前状态下可立即出售,因此企业应当具有在当前状态下出售该资产或处置的意图和能力,而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条款不应当包括出售方所提出的条件;上述条件②至④强调,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企业组成部分其出售必须是极可能发生的,实务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