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局外人(一)
《局外人·西绪福斯神话》
一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养老院在马朗戈,离阿尔及尔八十公里。我乘两点钟的公共汽车,下午到,还赶得上守灵,明天晚上就能回来。我向老板请了两天假,有这样的理由,他不能拒绝。不过,他似乎不大高兴。我甚至跟他说:“这可不是我的错儿。”他没有理我。我想我不该跟他说这句话。反正,我没有什么可请求原谅的,倒是他应该向我表示哀悼。不过,后天他看见我戴孝的时候,一定会安慰我的。现在有点像是妈妈还没有死似的,不过一下葬,那可就是一桩已经了结的事了,一切又该公事公办了。
我乘的是两点钟的汽车。天气很热。跟平时一样,我还是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的饭。他们都为我难受,赛莱斯特还说:“人只有一个母亲啊。”我走的时候,他们一直送我到门口。我有点儿烦,因为我还得到艾玛努埃尔那里去借黑领带和黑纱。他几个月前刚死了叔叔。
为了及时上路,我是跑着去的。这番急,这番跑,加上汽车颠簸,汽油味儿,还有道路和天空亮得晃眼,把我弄得昏昏沉沉的。我几乎睡了一路。我醒来的时候,正歪在一个军人身上,他朝我笑笑,问我是不是从远地方来。我不想说话,只应了声“是”。
养老院离村子还有两公里,我走去了。我真想立刻见到妈妈,但门房说我得先见见院长。他正忙着,我等了一会儿。这当儿,门房说个不停,后来,我见了院长。他是在办公室里接待我的。那是个小老头,佩戴着荣誉团勋章。他那双浅色的眼睛盯着我。随后,他握着我的手,老也不松开,我真不知道如何抽出来。他看了看档案,对我说:“默而索太太是三年前来此的,您是她唯一的赡养者。”我以为他是在责备我什么,就赶紧向他解释。但是他打断了我:“您无须解释,亲爱的孩子。我看过您母亲的档案。您无力负担她。她需要有人照料,您的薪水又很菲薄。总之,她在这里更快活些。”我说:“是的,院长先生。”他又说:“您知道,她有年纪相仿的人做朋友。他们对过去的一些事有共同的兴趣。您年轻,跟您在一起,她还会闷得慌呢。”
这是真的。妈妈在家的时候,一天到晚总是看着我,不说话。她刚进养老院时,常常哭。那是因为不习惯。几个月之后,如果再让她出来,她还会哭的。这又是因为不习惯。差不多为此,近一年来我就几乎没来看过她。当然,也是因为来看她就得占用星期天,还不算赶汽车、买车票、坐两小时的车所费的力气。
院长还在跟我说,可是我几乎不听了。最后,他说:“我想您愿意再看看您的母亲吧。”我站了起来,没说话,他领着我出去了。在楼梯上,他向我解释说:“我们把她抬到小停尸间里了,因为怕别的老人害怕。这里每逢有人死了,其他人总要有两三天工夫才能安定下来。这给服务带来很多困难。”我们穿过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不少老人,正三五成群地闲谈。我们经过的时候,他们都不作声了;我们一过去,他们就又说开了。真像一群鹦鹉在嘁嘁喳喳低声乱叫。走到一座小房子门前,院长与我告别:“请自便吧,默而索先生。有事到办公室找我。原则上,下葬定于明早十点钟。我们是想让您能够守灵。还有,您的母亲似乎常向同伴们表示,希望按宗教的仪式安葬。这事我已经安排好了,只不过想告诉您一声。”我谢了他。妈妈并不是无神论者,可活着的时候也从未想到过宗教。
我进去了。屋子里很亮,玻璃天棚,四壁刷着白灰。有几把椅子,几个叉形的架子。正中两个架子上,停着一口棺材,盖着盖。一些发亮的螺丝钉,刚拧进去个头儿,在刷成褐色的木板上看得清清楚楚。棺材旁边,有一个阿拉伯女护士,穿着白大褂,头上一方颜色鲜亮的围巾。
这时,门房来到我的身后。他大概是跑着来的,说话有点儿结巴:“他们给盖上了,我得再打开,好让您看看她。”他走近棺材,我叫住了他。他问我:“您不想?”我回答说:“不想。”他站住了,我很难为情,因为我觉得我不该那样说。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我,问道:“为什么?”他并没有责备的意思,好像只是想问问。我说:“不知道。”于是,他捻着发白的小胡子,也不看我,说道:“我明白。”他的眼睛很漂亮,淡蓝色,脸上有些发红。他给我搬来一把椅子,自己坐在我后面。女护士站起来,朝门口走去。这时,门房对我说:“她长的是恶疮。”因为我不明白,就看了看那女护士,只见她眼睛下面绕头缠了一条绷带。在鼻子的那个地方,绷带是平的。在她的脸上,人们所能见到的,就是一条雪白的绷带。
她出去以后,门房说:“我不陪您了。”我不知道我做了个什么表示,他没有走,站在我后面。背后有一个人,使我很不自在。傍晚时分,屋子里仍然很亮。两只大胡蜂在玻璃天棚上嗡嗡地飞。我感到困劲儿上来了。我头也没回,对门房说:“您在这里很久了吗?”他立即回答道:“五年了。”好像就等着我问他似的。
接着,他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如果有人对他说他会在马朗戈养老院当一辈子门房,他一定会惊讶不已。他六十四岁,是巴黎人。说到这儿,我打断了他:“噢,您不是本地人?”我这才想起来,他在带我去见院长之前,跟我谈起过妈妈。他说要赶快下葬,因为平原天气热,特别是这个地方。就是那个时候,他告诉我他在巴黎住过,而且怎么也忘不了巴黎。在巴黎,死人在家里停放三天,有时四天。这里不行,时间太短,怎么也习惯不了才过这么短时间就要跟着柩车去下葬。这时,他老婆对他说:“别说了,这些事是不能对先生说的。”老头子脸红了,连连道歉。我就说:“没关系,没关系。”我觉得他说得对,很有意思。
在小停尸间里,他告诉我,他进养老院是因为穷。他觉得自己身体还结实,就自荐当了门房。我向他指出,无论如何,他还是养老院收留的人。他说不是。我先就觉得奇怪,他说到住养老院的人时(其中有几个并不比他大),总是说“他们”“那些人”,有时也说“老人们”。当然,那不是一码事。他是门房,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还管着他们呢。
这时,那个女护士进来了。天一下子就黑了。浓重的夜色很快就压在玻璃天棚上。门房打开灯,突然的光亮使我眼花目眩。他请我到食堂去吃饭。但是我不饿。他于是建议端杯牛奶咖啡来。我喜欢牛奶咖啡,就接受了。过了一会儿,他端着一个托盘回来了。我喝了咖啡,想抽烟。可是我犹豫了,我不知道能不能在妈妈面前这样做。我想了想,认为这不要紧。我给了门房一支烟,我们抽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您知道,令堂的朋友们也要来守灵。这是习惯。我得去找些椅子,端点咖啡来。”我问他能不能关掉一盏灯。照在白墙上的灯光使我很难受。他说不行。灯就是那样装的:要么全开,要么全关。我后来没有怎么再注意他。他出去,进来,摆好椅子,在一把椅子上围着咖啡壶放了一些杯子。然后,他隔着妈妈的棺木在我对面坐下。女护士也坐在里边,背对着我。我看不见她在干什么。但从她胳膊的动作看,我认为她是在织毛线。屋子里暖洋洋的,咖啡使我发热,从开着的门中,飘进来一股夜晚和鲜花的气味。我觉得我打了个盹儿。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把我弄醒了。乍一睁开眼睛,屋子更显得白了。在我面前,没有一点儿阴影,每一样东西、每一个角落、每一条曲线,都清清楚楚、轮廓分明、很显眼。妈妈的朋友们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的。一共有十来个,静悄悄地在这耀眼的灯光中挪动。他们坐下了,没有一把椅子响一声。我看见了他们,我看人从来没有这样清楚过,他们的面孔和衣着的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有逃过我的眼睛。然而,我听不见他们的声音,我真难相信他们是真的在那里。几乎所有的女人都系着围裙,束腰的带子使她们的大肚子更突出了。我还从没有注意过老太太会有这样大的肚子。男人几乎都很瘦,拄着手杖。使我惊奇的是,我在他们的脸上看不见眼睛,只看见一堆皱纹中间闪动着一缕混浊的亮光。他们坐下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看了看我,不自然地点了点头,嘴唇都陷进了没有牙的嘴里,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向我打招呼,还是脸上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我还是相信他们是在跟我打招呼。这时我才发觉他们都面对着我,摇晃着脑袋坐在门房的左右。有一阵,我有一种可笑的印象,觉得他们是审判我来了。
不多会儿,一个女人哭起来了。她坐在第二排,躲在一个同伴的后面,我看不清楚。她抽抽搭搭地哭着,我觉得她大概不会停的。其他人好像都没有听见。他们神情沮丧,满面愁容,一声不吭。他们看看棺材,看看手杖,或随便东张西望,他们只看这些东西。那个女人一直在哭。我很奇怪,因为我并不认识她。我真希望她别再哭了,可我不敢对她说。门房朝她弯下身,说了句话,可她摇摇头,嘟囔了句什么,依旧抽抽搭搭地哭着。于是,门房朝我走来,在我身边坐下。过了好一阵,他才眼睛望着别处告诉我:“她跟令堂很要好。她说令堂是她在这儿唯一的朋友,现在她什么人也没有了。”
我们就这样坐了很久。那个女人的叹息声和呜咽声少了,但抽泣得很厉害,最后总算无声无息了。我不困了,但很累,腰酸背疼。现在,是这些人的沉默使我难受。我只是偶尔听见一种奇怪的声响,不知道是什么。时间长了,我终于猜出,原来是有几个老头子嘬腮帮子,发出了这种怪响。他们沉浸在冥想中,自己并不觉得。我甚至觉得,在他们眼里,躺在他们中间的死者算不了什么。但是现在我认为,那是一个错误的印象。
我们都喝了门房端来的咖啡。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一夜过去了。我现在还记得,有时我睁开眼,看见老头们一个个缩成一团睡着了,只有一位,下巴颏压在拄着手杖的手背上,在盯着我看,好像他就等着我醒似的。随后,我又睡了。因为腰越来越疼,我又醒了。晨曦已经悄悄爬上玻璃窗。一会儿,一个老头儿醒了,使劲地咳嗽。他掏出一块方格大手帕,往里面吐痰,每一口痰都像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其他人都被吵醒了,门房说他们该走了。他们站了起来。这样不舒服的一夜使他们个个面如死灰。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出去时竟都同我握了手,好像过了彼此不说一句话的黑夜,我们的亲切感倒增加了。
我累了。门房把我带到他那里,我洗了把脸,又喝了一杯牛奶咖啡,好极了。我出去时,天已大亮。马朗戈和大海之间的山岭上空,一片红光。从山上吹过的风带来了一股盐味。看来是一个好天。我很久没到乡下来了,要不是因为妈妈,这会儿去散散步该多好啊。
我在院子里一棵梧桐树下等着。我闻着湿润的泥土味儿,不想再睡了。我想到了办公室里的同事们。这个时辰,他们该起床上班去了,对我来说,这总是最难熬的时刻。我又想了一会儿,被房子里传来的铃声打断了。窗户后面一阵忙乱声,随后又安静下来。太阳在天上又升高了一些,开始晒得我两脚发热。门房穿过院子,说院长要见我。我到他办公室去。他让我在几张纸上签了字。我见他穿着黑衣服和带条纹的裤子。他拿起电话,问我:“殡仪馆的人已来了一会儿了,我要让他们来盖棺。您想最后再见见您的母亲吗?”我说不。他对着电话低声命令说:“费雅克,告诉那些人,他们可以去了。”
然后,他说他也要去送葬,我谢了他。他在写字台后面坐下,叉起两条小腿。他告诉我,送葬的只有我和他,还有值勤的女护士。原则上,院里的老人不许去送殡,只许参加守灵。他指出:“这是个人道问题。”不过这一次,他允许妈妈的一个老朋友多玛·贝莱兹参加送葬。说到这儿,院长笑了笑。他对我说:“您知道,这种感情有点孩子气。他和您的母亲几乎是形影不离。在院里,大家都拿他们打趣,他们对贝莱兹说:‘她是您的未婚妻。’他只是笑。他们觉得开心。问题是默而索太太的死使他十分难过,我认为不应该拒绝他。但是,根据医生的建议,我昨天没有让他守灵。”
我们默默地坐了好一会儿。院长站起来,往窗外观望。他看了一会儿,说:“马朗戈的神甫来了。他倒是提前了。”他告诉我至少要走三刻钟才能到教堂,教堂在村子里。我们下了楼。神甫和两个唱诗童子等在门前。其中一个手拿香炉,神甫弯下腰,调好香炉上银链子的长短。我们走到时,神甫已直起腰来。他叫我“儿子”,对我说了几句话。他走进屋里,我随他进去。
我一眼就看见螺钉已经旋进去了,屋子里站着四个穿黑衣服的人。同时,我听见院长说车子已经等在路上,神甫也开始祈祷了。从这时起,一切都进行得很快。那四个人走向棺材,把一条毯子蒙在上面。神甫、唱诗童子、院长和我,一齐走出去。门口,有一位太太,我不认识。“默而索先生。”院长介绍说。我没听见这位太太的姓名,只知道她是护士代表。她没有一丝笑容,向我低了低瘦骨嶙峋的长脸。然后,我们站成一排,让棺材过去。我们跟在抬棺材的人后面,走出养老院。送葬的车停在大门口,长方形,漆得发亮,像个铅笔盒。旁边站着葬礼司仪,他身材矮小,衣着滑稽,还有一个态度做作的老人,我明白了,他就是贝莱兹先生。他戴着一顶圆顶宽檐软毡帽(棺材经过的时候,他摘掉了帽子),裤脚堆在鞋上,大白领的衬衫太大,而黑领花又太小。鼻子上布满了黑点儿,嘴唇不住地抖动。满头的白发相当细软,两只耷拉耳,耳轮胡乱卷着,血红的颜色衬着苍白的面孔,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司仪安排了我们的位置。神甫走在前面,然后是车子。旁边是四个抬棺材的。再后面,是院长和我,护士代表和贝莱兹先生断后。
天空中阳光灿烂,地上开始感到压力,气温迅速增高。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等这么久才走。我穿着一身深色衣服,觉得很热。小老头本来已戴上帽子,这时又摘下来了。院长跟我谈到他的时候,我歪过头,望着他。他对我说,我母亲和贝莱兹先生傍晚常由一个女护士陪着散步,有时一直走到村里。我望着周围的田野。一排排通往天边山岭的柏树,一片红绿相杂的土地,房子不多却错落有致,我理解母亲的心理。在这个地方,傍晚该是一段令人伤感的时刻啊。今天,火辣辣的太阳晒得这片地方直打战,既冷酷无情,又令人疲惫不堪。
我们终于上路了。这时我才发觉贝莱兹有点儿瘸。车子渐渐走快了,老人落在后面。车子旁边也有一个人跟不上了,这时和我并排走着。我真奇怪,太阳怎么在天上升得那么快。我发现田野上早就充满了嗡嗡的虫鸣和簌簌的草响。我脸上流下汗来。我没戴帽子,只好拿手帕扇风。殡仪馆的那个伙计跟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见。同时,他用右手掀了掀鸭舌帽檐,左手拿手帕擦着额头。我问他:“怎么样?”他指了指天,连声说:“晒得够呛。”我说:“对。”过了一会儿,他问我:“里边是您的母亲吗?”我又回了个“对”。“她年纪大吗?”我答道:“还好。”因为我也不知道她究竟多少岁。然后,他就不说话了。我回了回头,看见老贝莱兹已经落下五十多米远了。他一个人急忙往前赶,手上摇晃着帽子。我也看了看院长。他庄严地走着,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他的额上渗出了汗珠,他也不擦。
我觉得一行人走得更快了。我周围仍然是一片被阳光照得发亮的田野。天空亮得让人受不了。有一阵,我们走过一段新修的公路。太阳晒得柏油爆裂,脚一踩就陷进去,留下一道亮晶晶的裂口。车顶上,车夫的熟皮帽子就像在这黑油泥里浸过似的。我有点迷迷糊糊,头上是青天白云,周围是单调的颜色,开裂的柏油是黏糊糊的黑,人们穿的衣服是死气沉沉的黑,车子是漆得发亮的黑。这一切,阳光、皮革味、马粪味、漆味、香炉味、一夜没睡觉的疲倦,使我两眼模糊,神志不清。我又回了回头,贝莱兹已远远地落在后面,被裹在一片蒸腾的水汽中,后来干脆看不见了。我仔细寻找,才见他已经离开大路,从野地里斜穿过来。我注意到前面大路转了个弯。原来贝莱兹熟悉路径,正抄近路追我们呢。在大路拐弯的地方,他追上了我们。后来,我们又把他拉下了。他仍然斜穿田野,这样一共好几次。而我,我感到血直往太阳穴上涌。
以后的一切都进行得如此迅速、准确、自然,我现在什么也记不得了。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在村口,护士代表跟我说了话。她的声音很怪,与她的面孔不协调,那是一种抑扬的、颤抖的声音。她对我说:“走得慢,会中暑;走得太快,又要出汗,到了教堂就会着凉。”她说得对。进退两难,出路是没有的。我还保留着这一天的几个印象,比方说,贝莱兹最后在村口追上我们时的那张面孔。他又激动又难过,大滴的泪水流上面颊。但是,由于皱纹的关系,泪水竟流不动,散而复聚,在那张形容大变的脸上铺了一层水。还有教堂,路旁的村民,墓地坟上红色的天竺葵,贝莱兹的昏厥(真像一个散架的木偶),撒在妈妈棺材上血红色的土,杂在土中的雪白的树根,又是人群,说话声,村子,在一家咖啡馆门前的等待,马达不停的轰鸣声,以及当汽车开进万家灯火的阿尔及尔,我想到我要上床睡他十二个钟头时我所感到的喜悦。
二
醒来的时候,我明白了为什么我向老板请那两天假时他的脸色那么不高兴,因为今天是星期六。我可以说是忘了,起床的时候才想起来。老板自然是想到了,加上星期天我就等于有了四天假期,而这是不会叫他高兴的。但一方面,安葬妈妈是在昨天而不是在今天,这并不是我的错;另一方面,无论如何,星期六和星期天总还是我的。当然,这并不妨碍我理解老板的心情。
昨天一天我累得够呛,简直起不来。刮脸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今天干什么,我决定去游泳。我乘电车去了海滨浴场。一到那儿,我就扎进水里。年轻人很多。我在水里看见了玛丽·卡多娜,我们从前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她是打字员,我那时曾想把她弄到手。我现在认为她也是这样想的。但她很快就走了,我们没来得及呀。我帮她爬上一个水鼓。在扶她的时候,我轻轻地碰着了她的乳房。她趴在水鼓上,我还在水里。她朝我转过身来,头发遮住了眼睛,她笑了。我也上了水鼓,挨在她身边。天气很好,我开玩笑似的仰起头,枕在她的肚子上。她没说什么,我就这样待着。我两眼望着天空,天空是蓝的,泛着金色。我感到头底下玛丽的肚子在轻轻地起伏。我们半睡半醒地在水鼓上待了很久。太阳变得太强烈了,她下了水,我也跟着下了水。我追上她,伸手抱住她的腰,我们一起游。她一直在笑。在岸上晒干的时候,她对我说:“我晒得比您还黑。”我问她晚上愿不愿意去看电影。她还是笑,说她想看一部费南代尔[1]的片子。穿好衣服以后,她看见我系了一条黑领带,显出很奇怪的样子,问我是不是在戴孝。我跟她说妈妈死了。她想知道是什么时候,我说:“昨天。”她吓得倒退了一步,但没表示什么。我想对她说这不是我的错,但是我收住了口,因为我想起来我已经跟老板说过了。这是毫无意义的。反正,人总是有点什么过错。
晚上,玛丽把什么都忘了。片子有的地方挺滑稽,不过实在是很蠢。她的腿挨着我的腿。我抚摸她的乳房。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吻了她,但吻得很笨。出来以后,她跟我到我的住处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玛丽已经走了。她跟我说过她得到她婶婶家去。我想起来了,今天是星期天,这真烦人,因为我不喜欢星期天。于是,我翻了个身,在枕头上寻找玛丽的头发留下的盐味儿,一直睡到十点钟。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一直躺着,直到中午。我不想跟平时那样去赛莱斯特的饭馆吃饭,因为他们肯定要问我,我可不喜欢这样。我煮了几个鸡蛋,就着盘子吃了,没吃面包,没有了,也不愿意下楼去买。
吃过午饭,我有点闷得慌,就在房子里瞎转悠。妈妈在的时候,这套房子还挺合适,现在我一个人住就太大了,我不得不把饭厅的桌子搬到卧室里来。我只住这一间,屋里有几把当中的草垫已经有点塌陷的椅子,一个镜子发黄的柜子,一个梳妆台,一张铜床。其余的都不管了。后来,没事找事,我拿起一张旧报,读了起来。我把克鲁申盐业公司的广告剪下来,贴在一本旧簿子里。凡是报上让我开心的东西,我都剪下贴在里面。我洗了洗手,最后,上了阳台。
我的卧室外面是通往郊区的大街。午后天气晴朗。但是,马路很脏,行人稀少,却都很匆忙。首先是全家出来散步的人,两个穿海军服的小男孩,短裤长得过膝盖,笔挺的衣服使他们手足无措;一个小女孩,头上扎着一个粉红色的大花结,脚上穿着黑漆皮鞋。他们后面,是一位高大的母亲,穿着栗色的绸连衣裙;父亲是个相当瘦弱的矮个儿,我见过。他戴着一顶平顶窄檐的草帽,扎着蝴蝶结,手上一根手杖。看到他和他老婆在一起,我明白了为什么这一带的人都说他仪态不凡。过了一会儿,过来一群郊区的年轻人,头发油光光的,系着红领带,衣服腰身收得很紧,衣袋上绣着花儿,穿着方头皮鞋。我想他们是去城里看电影的,所以走得这样早,而且一边赶电车,一边高声说笑。
他们过去之后,路上渐渐没有人了。我想,各处的热闹都开始了。街上只剩下了一些店主和猫。从街道两旁的无花果树上空望去,天是晴的,但是不亮。对面人行道上,卖烟的搬出一把椅子,倒放在门前,双腿骑上,两只胳膊放在椅背上。刚才还是拥挤不堪的电车现在几乎全空了。烟店旁边那家叫“彼埃罗之家”的小咖啡馆里空无一人,侍者正在扫地。这的确是个星期天的样子。
我也把椅子倒转过来,像卖烟的那样放着,我觉得那样更舒服。我抽了两支烟,又进去拿了块巧克力,回到窗前吃起来。很快,天阴了。我以为要下暴雨,可是,天又渐渐放晴了。不过,刚才飘过一片乌云,像是要下雨,使街上更加阴暗了。我待在那儿望天,望了好久。
五点钟,电车轰隆隆地开过来了,车里挤满了从郊外体育场看比赛的人,有的就站在踏板上,有的扶着栏杆。后面几辆车里拉着的,我从他们的小手提箱认出是运动员。他们扯着嗓子喊叫、唱歌,说他们的倶乐部万古长青。好几个人跟我打招呼。其中有一个甚至对我喊:“我们赢了他们。”我点点头,大声说:“对。”从这时起,小汽车就多起来了。
天有点暗了。屋顶上空,天色发红,一入黄昏,街上也热闹起来。散步的人也渐渐往回走了。我在人群中认出了那位仪态不凡的先生。孩子在哭,让大人拖着走。这一带的电影院几乎也在这时把大批看客抛向街头。其中,年轻人的举动比平时更坚决,我想他们刚才看的是一部冒险片子。从城里电影院回来的人到得稍微晚些。他们显得更庄重些。他们还在笑,却不时地显出疲倦和出神的样子。他们待在街上,在对面的人行道上走来走去。附近的姑娘们没戴帽子,挽着胳膊在街上走。小伙子们设法迎上她们,说句笑话,她们一边大笑,一边回过头来。其中我认识好几个,她们向我打了招呼。
这时,街灯一下子亮了,使夜晚空中初现的星星黯然失色。我望着满是行人和灯光的人行道,感到眼睛很累。电灯把潮湿的路面照得闪闪发光,间隔均匀的电车反射着灯光,照在发亮的头发、人的笑容或银手镯上。不一会儿,电车少了,树木和电灯上空变得漆黑一片,不知不觉中路上的人也走光了,直到第一只猫慢悠悠地穿过重新变得空无一人的马路。这时,我想该吃晚饭了。我在椅背上趴得太久了,脖子有点儿酸。我下楼买了面包和面片,自己做了做,站着吃了。我想在窗前抽支烟,可是空气凉了,我有点儿冷。我关上窗户,回来的时候,在镜子里看见桌子的一角上摆着酒精灯和面包块。我想星期天总是忙忙碌碌的,妈妈已经安葬了,我又该上班了,总之,没有任何变化。
三
今天,我在办公室干了很多活儿。老板很和气。他问我是不是太累了,他也想知道妈妈的年纪。为了不弄错,我说了个“六十来岁”,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松了口气,认为这是了结了一桩大事。
我的桌子上堆了一大堆提单,我都得处理。在离开办公室去吃午饭之前,我洗了手。中午是我最喜欢的时刻。晚上,我就不那么高兴了,因为公用的转动毛巾用了一天,都湿透了。一天,我向老板提出了这件事。他回答说他对此感到遗憾,不过这毕竟是小事一桩。我下班晚了些,十二点半我才跟艾玛努埃尔一起出来,他在发货部门工作。办公室外面就是海,我们看了一会儿大太阳底下停在港里的船。这时,一辆卡车开过来,带着哗啦哗啦的铁链声和噼噼啪啪的爆炸声。艾玛努埃尔问我“去看看怎么样”,我就跑了起来。卡车超过了我们,我们追上去。我被包围在一片嘈杂声和灰尘之中,什么也看不见了,只感到这种混乱的冲动,拼命在绞车、机器、半空中晃动的桅杆和我们身边的轮船之间奔跑。我第一个抓住车,跳了上去。然后,我帮着艾玛努埃尔坐好。我们喘不过气来,汽车在尘土和阳光中,在码头上高低不平的路上颠簸着。艾玛努埃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来到赛莱斯特的饭馆,浑身是汗。他还是那样子,挺着大肚子,系着围裙,留着雪白的小胡子。他问我“总还好吧”,我说好,现在肚子饿了。我吃得很快,喝了咖啡,然后回家,睡了一会儿,因为我酒喝多了。醒来的时候,我想抽烟。时候不早了,我跑去赶电车。我干了一下午。办公室里很热,晚上下了班,我沿着码头慢步走回去,感到很快活。天是绿色的,我感到心满意足。尽管如此,我还是径直回家了,因为我想自己煮土豆。
楼梯黑乎乎的。我上楼时碰在老萨拉玛诺的身上,他是我同层的邻居。他牵着狗。八年来,人们看见他们总是厮守在一起。这条西班牙种猎犬生了一种皮肤病,我想是丹毒,毛都快掉光了,浑身是硬皮和褐色的痂。他们俩挤在一间小屋子里,久而久之,老萨拉玛诺都像它了。他的脸上长了些发红的硬痂,头上是稀疏的黄毛。那狗呢,也跟它的主人学了一种弯腰驼背的走相,噘着嘴,伸着脖子。他们好像是同类,却相互憎恨。每天两次,十一点和六点,老头儿带着狗散步。八年来,他们没有改变过路线。他们总是沿着里昂路走,狗拖着人,直到老萨拉玛诺打个趔趄,他于是就又打又骂。狗吓得趴在地上,让人拖着走。这时,该老头儿拽了。要是狗忘了,又拖起主人来,就又会挨打挨骂。于是,他们两个双双待在人行道上,你瞅着我,我瞪着你,狗是怕,人是恨。天天如此。碰到狗要撒尿,老头儿偏不给它时间,使劲拽它,狗就沥沥拉拉尿一道儿。如果狗偶尔尿在屋里,更要遭到毒打。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八年。赛莱斯特总是说“这真不幸”,实际上,谁也不知道。我在楼梯上碰见萨拉玛诺的时候,他正在骂狗。他对它说:“混蛋!脏货!”狗直哼哼。我跟他说“您好”,但老头儿还在骂。于是,我问狗怎么惹他了,他不搭腔。他只是说:“混蛋!脏货!”我模模糊糊地看见他正弯着腰在狗的颈圈上摆弄什么。我提高了嗓门儿。他头也不回,憋着火儿回答我:“它老是那样。”说完,便拖着那条哼哼唧唧、不肯痛痛快快往前走的狗出去了。
正在这时,我那层的第二个邻居进来了。这一带的人都说他靠女人生活。但是,人要问他职业,他就说是“仓库管理员”。一般地说,大家都不大喜欢他。但是他常跟我说话,有时还到我那儿坐坐,因为我听他说话。再说,我没有任何理由不跟他说话。他叫莱蒙·散泰斯。他长得相当矮,肩膀却很宽,长着一个拳击手的鼻子[2]。他总是穿得衣冠楚楚。说到萨拉玛诺,他也说:“真是不幸!”他问我对此是否感到讨厌,我回答说不。
我们上了楼,正要分手的时候,他对我说:“我那里有猪血香肠和葡萄酒,一块儿吃点怎么样?……”我想这样我不用做饭了,就接受了。他也只有一间房子,外带一间没有窗户的厨房。床的上方摆着一个白色和粉红色的仿大理石天使像,几张体育冠军的相片和两三张裸体女人画片。屋里很脏,床上乱七八糟。他先点上煤油灯,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卷肮脏的纱布,把右手缠了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和一个跟他找碴儿的家伙打了一架。
“您知道,默而索先生,”他对我说,“并不是我坏,可我是火性子。那小子呢,他说:‘你要是个男子汉,从电车上下来。’我对他说:‘滚蛋,别找事儿。’他说我不是男子汉。于是,我下了电车,对他说:‘够了,到此为止吧,不然我就教训教训你。’他说:‘你敢怎么样?’我就揍了他一顿。他倒在地上。我呢,我正要把他扶起来,他却躺在地上用脚踢我。我给了他一脚,又打了他两耳光。他满脸流血。我问他够不够。他说够了。”说话的工夫,散泰斯已缠好了绷带。我坐在床上。他说:“您看,不是我找他,是他对我不尊重。”的确如此,我承认。这时,他说,他正要就这件事跟我讨个主意,而我呢,是个男子汉,有生活经验,能帮助他,这样的话,他就是我的朋友了。我什么也没说,他又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朋友。我说怎么都行,他好像很满意。他拿出香肠,在锅里煮熟,又拿出酒杯、盘子、刀叉、两瓶酒。拿这些东西时,他没说话。我们坐下。一边吃,他一边讲他的故事。他先还迟疑了一下。“我认识一位太太……这么说吧,她是我的情妇。”跟他打架的那个人是这女人的兄弟。他对我说他供养着她。我没说话,但是他立刻补充说他知道这地方的人说他什么,不过他问心无愧,他是仓库管理员。
“至于我这件事,”他说,“我是发觉了她在欺骗我。”他给她的钱刚够维持生活。他为她付房租,每天给她二十法郎饭钱。“房租三百法郎,饭钱六百法郎,不时地送双袜子,一共一千法郎。人家还不工作。可她说那是合理的,我给的钱不够她生活。我跟她说:‘你为什么不找个半天的工作干干呢?这样就省得我再为这些零星花费操心了。这个月我给你买了一套衣服,每天给你二十法郎,替你付房租,可你呢,下午和你的女友们喝咖啡。你拿咖啡和糖请她们,出钱的却是我。我待你不薄,你却忘恩负义。’可她就是不工作,总是说钱不够。所以我才发觉其中一定有欺骗。”
于是,他告诉我他在她的手提包里发现了一张彩票,她不能解释是怎么买的。不久,他又在她那里发现了一张当票,证明她当了两只镯子。他可一直不知道她有两只镯子。“我看得清清楚楚,她在欺骗我。我就不要她了。不过,我先揍了她一顿,然后才揭了她的老底。我对她说,她就是想拿我寻开心。您知道,默而索先生,我是这样说的:‘你看不到人家在嫉妒我给你带来的幸福。你以后就知道自己是有福不会享了。’”
他把她打得见血方休。以前,他不打她。“打是打,不过是轻轻碰碰而已。她叫唤。我就关上窗子,也就完了。这一回,我可是来真的了。依我看,惩罚得还不够呢。”
他解释说,就是为此,他才需要听听我的主意。他停下话头,调了调结了灯花的灯芯。我一直在听他说。我喝了将近一升的酒,觉得太阳穴发烫。我抽着莱蒙的烟,因为我的已经没有了。末班电车开过,把已很遥远的郊区的嘈杂声带走了。莱蒙在继续说话。使他烦恼的是,他对跟他睡觉的女人“还有感情”。但他还是想惩罚她。最初,他想把她带到一家旅馆去,叫来“风化警察”,造成一桩丑闻,让她在警察局备个案。后来,他又找过几个流氓帮里的朋友。他们也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正如莱蒙跟我说的那样,参加流氓帮还是值得的。他对他们说了,他们建议“破她的相”。不过,这不是他的意思。他要考虑考虑。在这之前,他想问问我的意见。在得到我的指点之前,他想知道我对这件事是怎么想的。我说我什么也没想,但是我觉得这很有意思。他问我是不是认为其中有欺骗,我觉得是有欺骗。他又问我是不是认为应该惩罚她,假使是我的话,我将怎么做,我说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我理解他想惩罚她的心情。我又喝了点酒。他点了一支烟,说出了他的主意。他想给她写一封信,“信里狠狠地羞辱她一番,再给她点儿甜头让她后悔”。然后,等她来的时候,他就跟她睡觉,“正在要完事的时候”,他就吐她一脸唾沫,把她赶出去。我觉得这样的话,的确,她也就受到了惩罚。但是,莱蒙说他觉得自己写不好这封信,他想让我替他写。由于我没说什么,他就问我是不是马上写不方便,我说不。
他喝了一杯酒,站起来,把盘子和我们吃剩的冷香肠推开。他仔细地擦了擦铺在桌上的漆布。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张方格纸,一个黄信封,一支红木杆的蘸水钢笔和一小方瓶紫墨水。他告诉我那女人的名字,我看出来是个摩尔人。我写好信。信写得有点儿随便,不过,我还是尽力让莱蒙满意,因为我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然后,我高声念给他听。他一边抽烟一边听,连连点头。他请我再念一遍。他非常满意。他对我说:“我就知道你有生活经验。”起初,我还没发觉他已经用“你”来称呼我了。只是当他说“你现在是我真正的朋友了”,这时我才感到惊奇。他又说了一遍,我说:“对。”做不做他的朋友,怎么都行,他可是好像真有这个意思。他封上信,我们把酒喝完。我们默默地抽了会儿烟。外面很安静,我们听见一辆小汽车开过去了。我说:“时候不早了。”莱蒙也这样想。他说时间过得很快。这从某种意义上说,的确是真的。我困了,可又站不起来。我的样子一定很疲倦,因为莱蒙对我说不该灰心丧气。开始,我没明白。他就解释说,他听说我妈妈死了,但这是早晚要有的事情。这也是我的看法。
我站起身来,莱蒙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男人之间总是彼此理解的。我从他那里出来,关上门,在漆黑的楼梯口待了一会儿。楼里寂静无声,从楼梯洞的深处升上来一股隐约的、潮湿的气息。我只听见耳朵里血液一阵阵流动声。我站着不动。老萨拉玛诺的屋子里,狗还在低声哼哼。
四
这一星期,我工作得很好。莱蒙来过,说他把信寄走了。我跟艾玛努埃尔去了两次电影院。银幕上演的什么,他不是常能看懂,我得给他解释。昨天是星期六,玛丽来了,这是我们约好的。我见了她心里直痒痒,她穿了件红白条纹的漂亮连衣裙,脚上是皮凉鞋。一对结实的乳房隐约可见,阳光把她的脸晒成了棕色,好像朵花。我们坐上公共汽车,到了离阿尔及尔几公里外的一处海滩,那儿两面夹山,岸上一溜芦苇。四点钟的太阳不太热了,但水还很温暖,层层细浪懒洋洋的。玛丽教给我一种游戏,就是游泳的时候,迎着浪峰,喝一口水花含在嘴里,然后翻过身来,把水朝天上吐出去。这样,水就像一条泡沫的花边散在空中,或像一阵温雨落回到脸上。可是玩了一会儿,我的嘴就被盐水烧得发烫。玛丽这时游到我身边,贴在我身上。她把嘴对着我的嘴,伸出舌头舔我的嘴唇。我们就这样在水里滚了一阵。
我们在海滩穿好衣服,玛丽望着我,两眼闪闪发光。我吻了她。从这时起,我们再没有说话。我搂着她,急忙找到公共汽车,回到我那里就跳上了床。我没关窗户,我们感到夏夜在我们棕色的身体上流动,真舒服。
早晨,玛丽没有走,我跟她说我们一道吃午饭。我下楼去买肉。上楼的时候,我听见莱蒙的屋子里有女人的声音。过了一会儿,老萨拉玛诺骂起狗来,我们听见木头楼梯上响起了鞋底和爪子的声音,接着,在“混蛋!脏货!”的骂声中,他们上街了。我向玛丽讲了老头儿的故事,她大笑。她穿着我的睡衣,卷起了袖子。她笑的时候,我的心里又痒痒了。过了一会儿,她问我爱不爱她。我回答说这种话毫无意义,我好像不爱她。她好像很难过。可是在做饭的时候,她又无缘无故地笑了起来,笑得我又吻了她。就在这时,我们听见莱蒙屋里打起来了。
先是听见女人的尖嗓门儿,接着是莱蒙说:“你不尊重我,你不尊重我。我要教你怎么尊重我。”扑通扑通几声,那女人叫了起来,叫得那么凶,楼梯口立刻站满了人。玛丽和我也出去了。那女人一直在叫,莱蒙一直在打。玛丽说这真可怕,我没搭腔。她要我去叫警察,我说我不喜欢警察。不过,住在三层的一个管子工叫来了一个。他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声音了。他又用力敲了敲,过了一会儿,女人哭起来,莱蒙开了门。他嘴上叼着一支烟,样子笑眯眯的。那女人从门里冲出来,对警察说莱蒙打了她。警察问:“你的名字?”莱蒙回答了。警察说:“跟我说话的时候,把烟从嘴上拿掉。”莱蒙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我,又抽了一口。说时迟,那时快,警察照准莱蒙的脸,重重地、结结实实地来了个耳光。香烟飞出去几米远。莱蒙变了脸,但他当时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声下气地问警察他能不能拾起他的烟头。警察说可以,但是告诉他:“下一次,你要知道警察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那女人一直在哭,不住地说:“他打了我。他是个乌龟。”莱蒙问:“警察先生,说一个男人是乌龟,这是合法的吗?”但警察命令他“闭嘴”。莱蒙于是转向那女人,对她说:“等着吧,小娘儿们,咱们还会见面的。”警察让他闭上嘴,叫那女人走,叫莱蒙待在屋里等着局里传讯。他还说,莱蒙醉了,哆嗦成这副样子,应该感到脸红。这时,莱蒙向他解释说:“警察先生,我没醉。只是我在这儿,在您面前,打哆嗦,我也没办法。”他关上门,人也都走了。玛丽和我做好午饭。但她不饿,几乎全让我吃了。她一点钟时走了,我又睡了一会儿。
快到三点钟的时候,有人敲门,进来的是莱蒙。我仍旧躺着。他坐在床沿上。他没说话,我问他事情的经过如何。他说他如愿以偿,但是她打了他一个耳光,他就打了她。剩下的,我都看到了。我对他说,我觉得她已受到惩罚,他该满意了。他也是这样想的。他还指出,警察帮忙也没用,反正是她挨揍了。他说他很了解警察,知道该如何对付他们。他还问我当时是不是等着我回敬警察一下子,我说我什么也不等,再说我不喜欢警察。莱蒙好像很满意。他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块儿出去。我下了床,梳了梳头。他说我得做他的证人。怎么都行,但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照莱蒙的意思,只要说那女人对他不尊重就够了。我答应为他做证。
我们出去了,莱蒙请我喝了一杯白兰地。后来,他想打一盘弹子,我差点赢了。他还想逛妓院,我说不,因为我不喜欢那玩意儿。于是我们慢慢走回去,他说他惩罚了他的情妇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我觉得他对我挺好,我想这个时候真舒服。
远远地,我看见老萨拉玛诺站在门口,神色不安。我们走近了,我看到他没牵着狗。他四下张望,左右乱转,使劲朝黑洞洞的走廊里看,嘴里念念有词,又睁着一双小红眼,仔细地在街上找。莱蒙问他怎么了,他没有立刻回答。我模模糊糊地听他嘟囔着:“混蛋!脏货!”心情仍旧不安。我问他狗哪儿去了。他生硬地回答说它走了。然后,他突然滔滔不绝地说起来:“我像平常一样,带它去练兵场。做买卖的棚子周围人很多。我停下来看《国王散心》。等我再走的时候,它不在那儿了。当然,我早想给它买一个小点儿的项圈。可是我从来也没想到这个脏货能这样就走了。”
莱蒙跟他说狗可能迷了路,它就会回来的。他举了好几个例子,说狗能跑几十公里找到主人。尽管如此,老头儿的神色反而更不安了。“可您知道,他们会把它弄走的。要是还有人收养它就好了。但这不可能,它一身疮,谁见了谁恶心。警察会抓走它的,肯定。”我于是跟他说,应该去待领处看看,付点钱就可领回来。他问我钱是不是要很多。我不知道。于是,他发起火来:“为这个脏货花钱!啊,它还是死了吧!”他又开始骂起它来。莱蒙大笑,钻进楼里。我跟了上去,我们在楼梯口分了手。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老头儿的脚步声,他敲敲我的门。我开开门,他在门槛上站了会儿,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请他进来,但他不肯。他望着他的鞋尖儿,长满硬痂的手哆嗦着。他没有看我,问道:“默而索先生,您说,他们不会把它抓走吧。他们会把它还给我的。不然的话,我可怎么活下去呢?”我对他说,送到待领处的狗保留三天,等待物主去领,然后就随意处置了。他默默地望着我。然后,他对我说:“晚安。”他关上门,我听见他在屋里走来走去。他的床咯吱咯吱响。我听见透过墙壁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声,原来他在哭呢。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了妈妈。可是第二天早上我得早起。我不饿,没吃晚饭就上了床。
五
莱蒙往办公室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说他的一个朋友(他跟他说起过我)请我到他离阿尔及尔不远的海滨木屋去过星期天。我说我很愿意去,不过我已答应和一个女友一块儿过了。莱蒙立刻说他也请她。他朋友的妻子因为在一堆男人中间有了做伴的一定会很高兴。
我本想立刻挂掉电话,因为老板不喜欢人家从城里给我们打电话。但莱蒙要我等一等,他说他本来可以晚上转达这个邀请,但是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告诉我。一帮阿拉伯人盯了他整整一天,里面有他过去的情妇的兄弟。“如果你晚上回去看见他们在我们的房子附近,你就告诉我一声。”我说一言为定。
过了一会儿,老板派人来叫我,我立刻不安起来,因为我想他一定又要说少打电话多干活儿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说他要跟我谈一个还很模糊的计划。他只是想听听我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他想在巴黎设一个办事处,直接在当地与一些大公司做买卖,他想知道我能否去那儿工作。这样,我就能在巴黎生活,一年中还可旅行旅行。“您年轻,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您会喜欢的。”我说对,但实际上怎么样都行。他于是问我是否对于改变生活不感兴趣。我回答说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我在这儿的生活并不使我不高兴。他好像不满意,说我答非所问,没有雄心大志,这对做买卖是很糟糕的。他说完,我就回去工作了。我并不愿意使他不快,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改变我的生活。仔细想想,我并非不幸。我上大学的时候,有过不少这一类的雄心大志。但是当我不得不辍学的时候,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一切实际上并不重要。
晚上,玛丽来找我,问我愿不愿意跟她结婚。我说怎么样都行,如果她愿意,我们可以结。于是,她想知道我是否爱她。我说我已经说过一次了,这种话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我大概是不爱她。她说:“那为什么又娶我呢?”我跟她说这无关紧要,如果她想,我们可以结婚。再说,是她要跟我结婚的,我只要说行就完了。她说结婚是件大事。我回答说:“不。”她沉默了一阵,一声不响地望着我。后来她说话了。她只是想知道,如果这个建议出自另外一个女人,我和她的关系跟我和玛丽的关系一样,我会不会接受。我说:“当然。”于是她心里想她是不是爱我,而我,关于这一点是一无所知。又沉默了一会儿,她低声说我是个怪人,她就是因为这一点才爱我,也许有一天她会出于同样的理由讨厌我。我一声不吭,没什么可说的。她微笑着挽起我的胳膊,说她愿意跟我结婚。我说她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办。这时我跟她谈起老板的建议,玛丽说她很愿意认识认识巴黎。我告诉她我在那儿住过一阵,她问我巴黎怎么样。我说:“很脏。有鸽子,有黑乎乎的院子。人的皮肤是白的。”
后来,我们出去走了走,逛了城里的几条大街。女人们很漂亮,我问玛丽她是否注意到了。她说她注意到了,还说她对我了解了。有一会儿,我们没有说话。但我还是希望她和我在一起,我跟她说我们可以一块儿去赛莱斯特那儿吃晚饭。她很想去,不过她有事。我们已经走近了我住的地方,我跟她说再见。她看了看我说:“你不想知道我有什么事吗?”我很想知道,但我没想到要问她,而就是为了这她有着那种要责备我的神气,看到我尴尬的样子,她又笑了,身子一挺把嘴唇凑上来。
我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晚饭。我已开始吃起来,这时进来一个奇怪的小女人,她问我她是否可以坐在我的桌子旁边。当然可以。她的动作僵硬,两眼闪闪发光,一张小脸像苹果一样圆。她脱下短外套,坐下,匆匆看了看菜谱。她招呼赛莱斯特,立刻点完她要的菜,语气准确而急迫。在等凉菜的时候,她打开手提包,拿出一小张纸和一支铅笔,事先算好钱,从小钱包里掏出来,外加小费,算得准确无误,摆在眼前。这时凉菜来了,她飞快地一扫而光。在等下一道菜时,她又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支蓝铅笔和一份本星期的广播节目杂志。她仔仔细细地把几乎所有的节目一个个勾出来。由于杂志有十几页,整整一顿饭的工夫,她都在细心地做这件事。我已经吃完,她还在专心致志地做这件事。她吃完站起来,用刚才自动机械一样准确的动作穿上外套,走了。我无事可干,也出去了,跟了她一阵子。她在人行道的边石上走,迅速而平稳,令人无法想象。她一往直前,头也不回。最后,我看不见她了,也就回去了。我想她是个怪人,但是我很快就把她忘了。
在门口,我看见了老萨拉玛诺。我让他进屋,他说他的狗丢了,因为它不在待领处。那里的人对他说,它也可能被轧死了。他问到警察局去搞清这件事是不是办不到,人家跟他说这类事是没有记录的,因为每天都会发生。我对老萨拉玛诺说他可以再弄一条狗,可是他请我注意他已经习惯和这条狗在一起,这一点他说得对。
我蹲在床上,萨拉玛诺坐在桌前的一把椅子上。他面对着我,双手放在膝盖上。他还戴着他的旧毡帽。在发黄的小胡子下面,他嘴里含含糊糊不知在说什么。我有点讨厌他了,不过我无事可干,也没有一点睡意。没话找话,我就问起他的狗来。他说他是在他老婆死后有了那条狗的。他结婚相当晚。年轻的时候,他曾经想演戏,所以当兵时,他在军队歌舞剧团里演戏。但最后,他进了铁路部门,他并不后悔,因为他现在有一小笔退休金。他和他老婆在一起并不幸福,但总的来说,他也习惯了。她死后,他感到十分孤独。于是他便跟一个工友要了一条狗,那时它还很小。他得拿奶瓶喂它。因为狗比人活的时间短,他们就一块儿老了。“它脾气很坏,”萨拉玛诺说,“我们俩常常吵架。不过,它总算还是一条好狗。”我说它是良种,萨拉玛诺好像很高兴。他说:“您还没在它生病以前见过它呢。它最漂亮的是那一身毛。”自从这狗得了这种皮肤病,萨拉玛诺每天早晚两次给它抹药。但是据他看,它真正的病是衰老,而衰老是治不好的。
这时,我打了个哈欠,老头儿说他要走了。我跟他说他可以再待一会儿,对他狗的事我很难过,他谢谢我。他说妈妈很喜欢他的狗。说到她,他称她作“您那可怜的母亲”。他猜想妈妈死后我该是很痛苦,我没有说话。这时,他很快地、不大自然地对我说,他知道这一带的人对我看法不好,因为我把母亲送进了养老院,但他了解我,他知道我很爱妈妈。我回答说,我还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在这方面他们对我看法不好,但是我认为把母亲送进养老院是件很自然的事,因为我雇不起人照顾她。“再说,”我补充说,“很久以来她就和我无话可说,她一个人待着闷得慌。”他说:“是啊,在养老院里,她至少还有伴儿。”然后,他告辞了。他想睡觉。现在他的生活变了,他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他不好意思地伸过手来,这是自我认识他以来的第一次,我感到他手上有一块块硬皮。他微微一笑,在走出去之前又说:“我希望今天夜里狗不要叫。我老以为那是我的狗。”
六
今天是星期天,我总也睡不醒,玛丽叫我,推我,才把我弄起来。我们没吃饭,因为我们想早早去游泳。我感到腹内空空,头也有点儿疼。我的香烟有一股苦味。玛丽取笑我,说我“愁眉苦脸”。她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披散着头发。我说她很美,她高兴得直笑。
下楼时,我们敲了敲莱蒙的门。他说他就下去。由于我很疲倦,也因为我们没有打开百叶窗,不知道街上已是一片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像是打了一记耳光。玛丽高兴得直跳,不住地说天气真好。我感觉好了些,觉得肚子饿了。我跟玛丽说了,她给我看看她的漆布手提包,里面放着我们的游泳衣和一条浴巾。我们就等莱蒙了,我们听见他关上了门。他穿一条蓝裤子,短袖白衬衫,但是戴了一顶平顶草帽,引得玛丽大笑。袖子外的胳膊很白,长着黑毛。我看了有点不舒服。他吹着口哨下了楼,看样子很高兴。他朝着我说:“你好,伙计。”而对玛丽则称“小姐”。
前一天我们去警察局了,我证明那女人“不尊重”莱蒙。他只受到警告就没事了。他们没有调查我的证词。在门前,我们跟莱蒙说了说,然后我们决定去乘公共汽车。海滩并不很远,但乘车去更快些。莱蒙认为他的朋友看见我们去得早,一定很高兴。我们正要动身,莱蒙突然示意我看看对面。我看见一帮阿拉伯人正靠着烟店的橱窗站着。他们默默地望着我们,不过他们总是这样看我们的,就好像我们是些石头或枯树一样。莱蒙对我说,左边第二个就是他说的那小子。他好像心事重重,不过,他又说现在这件事已经了结。玛丽不大清楚,问我们是怎么回事。我跟她说这些阿拉伯人恨莱蒙。玛丽要我们立刻就走。莱蒙身子一挺,笑着说是该赶紧走了。
我们朝汽车站走去,汽车站还挺远,莱蒙对我说阿拉伯人没有跟着我们。我回头看了看,他们还在老地方,还是那么冷漠地望着我们刚刚离开的那地方。我们上了汽车。莱蒙似乎完全放了心,不断地跟玛丽开玩笑。我感到他喜欢她,可是她几乎不搭理他。她不时望着他笑笑。
我们在阿尔及尔郊区下了车。海滩离公共汽车站不远。但是要走过一个俯临大海的小高地,然后就可下坡直到海滩。高地上满是发黄的石头和雪白的阿福花,衬着已经变得耀眼的蓝天。玛丽一边走,一边抡起她的漆布手提包打着花瓣玩儿。我们在一排排小别墅中间穿过,这些别墅的栅栏有的是绿色的,有的是白色的,其中有几幢有阳台,一起隐没在柽柳丛中,有几幢光秃秃的,周围一片石头。走到高地边上,就已能看见平静的大海了,更远些,还能看到一个岬角,睡意蒙眬地雄踞在清冽的海水中。一阵轻微的马达声在宁静的空气中传到我们耳边。远远地,我们看见一条小拖网渔船在耀眼的海面上驶来,慢得像不动似的。玛丽采了几朵蝴蝶花。从通往海边的斜坡上,我们看见有几个人已经在游泳了。
莱蒙的朋友住在海滩尽头的一座小木屋里,房子背靠峭壁,前面的木桩已经泡在水里。莱蒙给我们做了介绍。他的朋友叫马松。他高大、魁梧、肩膀很宽,而他的妻子却又矮又胖、和蔼可亲、一口巴黎腔。他立刻跟我们说不要客气,他做了炸鱼,鱼是他早上刚打的。我跟他说他的房子真漂亮。他告诉我他在这儿过星期六、星期天和所有的假日。他又说:“跟我的妻子,大家会合得来的。”的确,他的妻子已经和玛丽又说又笑了。也许是第一次,我真想到我要结婚了。
马松想去游泳,可他妻子和莱蒙不想去。我们三个人出了木屋,玛丽立刻就跳进水里了。马松和我稍等了一会儿。他说话慢悠悠的,而且不管说什么,总要加一句“我甚至还要说”,其实,对他说的话,他根本没有进一步加以说明。谈到玛丽,他对我说:“她真不错,我甚至还要说,真可爱。”后来,我就不再注意他这口头语,一心只去享受太阳晒在身上的舒服劲儿了。沙子开始烫脚了。我真想下水,可我又拖了一会儿,最后我跟马松说:“下水吧?”就扎进水里。他慢慢走进水里,直到站不住了,才钻进去。他游蛙泳,游得相当坏,我只好撇下他去追玛丽。水是凉的,我游得很高兴。我和玛丽游远了,我们觉得,我们在动作上和愉快心情上都是协调一致的。
到了远处,我们改作仰泳。我的脸朝着天,一层薄薄的水幕漫过,流进嘴里,就像带走了一片阳光。我们看见马松游回海滩,躺下晒太阳。远远地望去,他真是一个庞然大物。玛丽想和我一起游。我游到她后面,抱住她的腰,她在前面用胳膊划水,我在后面用脚打水。哗哗的打水声一直跟着我们,直到我觉得累了。于是,我放开玛丽,往回游了,我恢复了正常的姿势,呼吸也自如了。在海滩上,我趴在马松身边,把脸贴在沙子上。我跟他说“真舒服”,他同意。不一会儿,玛丽也来了。我翻过身子,看着她走过来。她浑身是水,头发甩在后面。她紧挨着我躺下,她身上的热气,太阳的热气,烤得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玛丽推了推我,说马松已经回去了,该吃午饭了。我立刻站起来,因为我饿了,可是玛丽跟我说一早上我还没吻过她呢。这是真的,不过我真想吻她。“到水里去。”她说。我们跑起来,迎着一片细浪扑进水里。我们划了几下,玛丽贴在我身上。我觉得她的腿夹着我的腿,我感到一阵冲动。
我们回来时,马松已经在喊我们了。我说我很饿,他立刻对他妻子说他喜欢我。面包很好,我狼吞虎咽地把我那份鱼吃光。接着上来的还有肉和炸土豆。我们吃着,没有人说话。马松老喝酒,还不断地给我倒。上咖啡的时候,我的头已经昏沉沉的了。我抽了很多烟。马松、莱蒙和我,我们三个计划八月份在海滩过,费用大家出。玛丽忽然说道:“你们知道几点了吗?才十一点半呀。”我们都很惊讶,可是马松说饭就是吃得早,这也很自然,肚子饿的时候,就是吃午饭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这竟使得玛丽笑起来。我认为她有点儿喝多了。马松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海滩上走走。“我老婆午饭后总要睡午觉。我嘛,我不喜欢这个。我得走走。我总跟她说这对健康有好处。不过,这是她的权利。”玛丽说她要留下帮助马松太太刷盘子。那个小巴黎女人说要干这些事,得把男人赶出去。我们三个人走了。
太阳几乎是直射在沙上,海面上闪着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海滩上一个人也没有。从建在高地边上、俯瞰着大海的木屋中,传来了杯盘刀叉的声音。石头的热气从地面反上来,热得人喘不过气来。开始,莱蒙和马松谈起一些我不知道的人和事。我这才知道他们认识已经很久了,甚至还一块儿住过一阵。我们朝海水走去,沿海边走着。有时候,海浪漫上来,打湿了我们的布鞋。我什么也不想,因为我没戴帽子,太阳晒得我昏昏欲睡。
这时,莱蒙跟马松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但就在这时,我看见在海滩尽头离我们很远的地方,有两个穿蓝色司炉工装的阿拉伯人朝我们这个方向走来。我看了看莱蒙,他说:“就是他。”我们继续走着。马松问他们怎么会跟到这儿来。我想他们大概看见我们上了公共汽车,手里还拿着去海滩的提包,不过我什么也没说。
阿拉伯人走得很慢,但离我们已经近得多了。我们没有改换步伐,但莱蒙说了:“如果要打架,你,马松,你对付第二个。我嘛,我来收拾我那个家伙。你,默而索,如果再来一个,就是你的。”我说:“好。”马松把手放进口袋。我觉得晒得发热的沙子现在都烧红了。我们迈着均匀的步子冲阿拉伯人走去。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小。当距离只有几步远的时候,阿拉伯人站住了。马松和我,我们放慢了步子。莱蒙直奔他那个家伙。我没听清楚他跟他说了句什么,只见那人摆出一副不买账的样子。莱蒙上去就是一拳,同时招呼一声马松。马松冲向给他指定的那一个,奋力砸了两拳,把那人打进水里,脸朝下,好几秒钟没有动,头周围咕噜咕噜冒上一片气泡,随即破了。这时,莱蒙也在打,那个阿拉伯人满脸是血。莱蒙转身对我说:“看着他的手要掏什么。”我朝他喊:“小心,他有刀!”可是,莱蒙的胳膊已给划开了,嘴上也挨了一刀。
马松纵身向前一跳。那个阿拉伯人已从水里爬起来,站到了拿刀的那人身后。我们不敢动了。他们慢慢后退,不住地盯着我们,用刀逼住我们。当他们看到已退到相当远的时候,就飞快地跑了。我们待在太阳底下动不得,莱蒙用手摁住滴着血的胳膊。
马松说有一位来这儿过星期天的大夫,住在高地上。莱蒙想马上就去。但他一说话,嘴里就有血冒出来。我们扶着他,尽快地回到木屋。莱蒙说他只伤了点皮肉,可以到医生那里去。马松陪他去了,我留下把发生的事情讲给两个女人听。马松太太哭了,玛丽脸色发白。我呢,给她们讲这件事让我心烦。最后,我不说话了,望着大海抽起烟来。
快到一点半的时候,莱蒙和马松回来了。胳膊上缠着绷带,嘴角上贴着橡皮膏。医生说不要紧,但莱蒙的脸色很阴沉。马松想逗他笑,可是他始终不吭声。后来,他说他要到海滩上去,我问他到海滩上什么地方,他说随便走走喘口气。马松和我说要陪他一道去。于是,他发起火来,骂了我们一顿。马松说那就别惹他生气吧。不过,我还是跟了出去。
我们在海滩上走了很久。太阳现在酷热无比,晒在沙上和海上,散成金光点点。我觉得莱蒙知道去哪儿,但这肯定是个错误的印象。我们走到海滩尽头,那儿有一眼小泉,水在一块巨石后面的沙窝里流着。在那儿,我们看见了那两个阿拉伯人。他们躺着,穿着油腻的蓝色工装。他们似乎很平静,差不多也很高兴。我们来了,并未引起任何变化。用刀刺了莱蒙的那个人一声不吭地望着他。另一个吹着一截小芦苇管,一边用眼角瞄着我们,一边不断地重复着那东西发出的三个音。
这时候,周围只有阳光、寂静、泉水轻微的流动声和那三个音了。莱蒙的手朝装着手枪的口袋里伸去,可是那个人没有动,他们一直彼此对视着。我注意到吹笛子的那个人的脚趾分得很开。莱蒙一边盯着他的对头,一边问我:“我干掉他?”我想我如果说不,他一定会火冒三丈,非开枪不可。我只是说:“他还没说话呢。这样就开枪不好。”在寂静和炎热之中,还听得见水声和笛声。莱蒙说:“那么,我先骂他一顿,他一还口,我就干掉他。”我说:“就这样吧。但是如果他不掏出刀子,你不能开枪。”莱蒙有点火了。那个人还在吹,他们俩注意着莱蒙的一举一动。我说:“不,还是一个对一个,空手对空手吧。把枪给我。如果另一个上了,或是他掏出了刀子,我就干掉他。”
莱蒙把枪给我,太阳光在枪上一闪。不过,我们还是站着没动,好像周围的一切把我们裹住了似的。我们一直眼对眼地相互盯着,在大海、沙子和阳光之间,一切都停止了,笛音和水声都已消失。这时我想,可以开枪,也可以不开枪。突然间,那两个阿拉伯人倒退着溜到山岩后面。于是,莱蒙和我就往回走了。他显得好了些,还说起了回去的公共汽车。
我一直陪他走到木屋前。他一级一级登上木台阶,我在第一级前站住了,脑袋被太阳晒得嗡嗡直响,一想到要费力气爬台阶和还要跟那两个女人说话,就泄气了。可是天那么热,一动不动地待在一片从天而降的耀眼的光雨中,也是够难受的。待在那里,还是走开,其结果是一样的。过了一会儿,我朝海滩转过身去,迈步往前走了。
到处依然是一片火爆的阳光。大海憋得急速地喘气,把它细小的浪头吹到沙滩上。我慢慢地朝山岩走去,觉得太阳晒得额头膨胀起来。热气整个儿压在我身上,我简直迈不动腿。每逢我感到一阵热气扑到脸上,我就咬咬牙,握紧插在裤兜里的拳头,我全身都绷紧了,决意要战胜太阳,战胜它所引起的这种不可理解的醉意。从沙砾上、雪白的贝壳或一片碎玻璃上反射出来的光亮,像一把把利剑劈过来,剑光一闪,我的牙关就收紧一下。我走了很长时间。
远远地,我看见了那一堆黑色的岩石,阳光和海上的微尘在它周围罩上了一圈炫目的光环。我想到了岩石后面的清凉的泉水。我想再听听淙淙的水声,想逃避太阳,不再使劲往前走,不再听女人的哭声,总之,我想找一片阴影休息一下。可是当我走近了,我看见莱蒙的对头又回来了。
他是一个人,仰面躺着,双手枕在脑后,头在岩石的阴影里,身子露在太阳底下。蓝色工装被晒得冒热气。我有点儿吃惊。对我来说,那件事已经完了,我来到这儿根本没想那件事。
他一看见我,就稍稍欠了欠身,把手插进口袋里。我呢,自然而然地握紧了口袋里莱蒙的那支手枪。他又朝后躺下了,但是并没有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我离他还相当远,约有十几米吧。我隐隐约约地看见,在他半闭的眼皮底下目光不时地一闪。然而最经常的,却是他的面孔在我眼前一片燃烧的热气中晃动。海浪的声音更加有气无力,比中午的时候更加平静。还是那一个太阳,还是那一片光亮,还是那一片伸展到这里的沙滩。两个钟头了,白昼没有动;两个钟头了,它在这一片沸腾的金属的海洋中抛下了锚。天边驶过一艘小轮船,我是瞥见那个小黑点的,因为我始终盯着那个阿拉伯人。
我想我只要一转身,事情就完了。可是整个海滩在阳光中颤动,在我身后挤来挤去。我朝水泉走了几步,阿拉伯人没有动。不管怎么说,他离我还相当远。也许是因为他脸上的阴影吧,他好像在笑。我等着,太阳晒得我两颊发烫,我觉得汗珠聚在眉峰上。那太阳和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太阳一样,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下面所有的血管都一齐跳动。我热得受不了,又往前走了一步。我知道这是愚蠢的,我走一步并不能逃过太阳。但是我往前走了一步,仅仅一步。这一次,阿拉伯人没有起来,却抽出刀来,迎着阳光对准了我。刀锋闪闪发光,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就在这时,聚在眉峰的汗珠一下子流到了眼皮上,蒙上一幅温吞吞的、模模糊糊的水幕。这一泪水和盐水掺和在一起的水幕使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我只觉得铙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那把刀刺眼的刀锋总是隐隐约约地对着我。滚烫的刀尖穿过我的睫毛,挖着我的痛苦的眼睛。就在这时,一切都摇晃了。大海呼出一口沉闷而炽热的气息。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着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我摸着了光滑的枪柄,就在那时,猛然一声震耳的巨响,一切都开始了。我甩了甩汗水和阳光。我知道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而在那里我曾是幸福的。这时,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也看不出什么来。然而,那却好像是我在苦难之门上短促地叩了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