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浮华诏
【题解】
北齐文宣帝高洋,字子进,高祖神武皇帝高欢的次子,武定八年(550)即位,改元天保。六月辛巳,下此诏书,见《北齐书·文宣帝纪》。
诏书先以近世“风俗流宕,浮竞日滋”总起,接以例举浮华之种种情形,扣紧“流宕”、“日滋”,末申言立法,以节俭、淳朴为旨归,言简意明。后来文宣帝重用杨愔,严禁贪污,并开始制定齐律,均可视作以此诏发端。
清人许梿评此诏云:“洞澈末流恶习,大似箴铭格言。谁谓齐、梁间尽靡靡之奏邪?今之士大夫,当书此于门屏几席,可以起废疾、针膏肓矣。”可见反浮华、倡俭朴在整个封建时代,乃至今日,都有其现实的积极意义。
顷者风俗流宕〔1〕,浮竞日滋〔2〕。家有吉凶,务求胜异。婚姻丧葬之费,车服饮食之华,动竭岁资,以营日富。又奴仆带金玉,婢妾衣罗绮。始以创出为奇,后以过前为丽。上下贵贱,无复等差。今运属维新〔3〕,思蠲往弊〔4〕。反朴还淳〔5〕,纳民轨物〔6〕。可量事具立条式,使俭而获中。
【注释】
〔1〕流宕:放荡不拘。
〔2〕浮竞:浮华的追逐。滋:增长。
〔3〕运:国运。属:值,当。维新:更新。《尚书·胤征》:“旧染污俗,咸与惟新。”惟、维通。
〔4〕蠲(juān捐):去除。
〔5〕反:通“返”,回归。
〔6〕纳民轨物:语出《左传·隐公五年》:“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谓使民器用合于法度。
【今译】
近来朝野风俗放荡不检,追逐浮华的情况与日俱增。家中凡遇吉庆凶丧,务必要求盛大奇异。婚姻丧葬的费用,车马服饰和吃喝的华靡,动不动就用尽一年的财资,来构成一日的富裕。又奴仆披金带玉,使唤丫鬟婢女也身穿绫罗绸缎。开始时还以首创出新为奇,后来就以胜过前人为丽了。这样就使上下和贵贱,不再有等级差别。现在正值国运更新之时,考虑去除过去的弊病。回归简朴恢复淳厚,使百姓使用器物合于法度。可以根据事情的不同来订立各种条例款式,让世风节俭和适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