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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延寿
宣帝之世,燕、岱之间有三男共取一妇,生四子。及至将分,妻子而不可均,乃致争讼。廷尉范延寿断之曰:“此非人类,当以禽兽,从母不从父也。请戮三男,以儿还母。”宣帝嗟叹曰:“事何必古?若此,则可谓当于理而厌人情也!”延寿盖见人事而知用刑矣,未知论人妖将来之验也。
【译文】
汉宣帝年间,燕地和泰山之间,有三个男人共同娶了一个女人,生下四个孩子。到后来想分老婆孩子的时候,就没法平衡了,造成了争执,打起了官司。廷尉范延寿写下判语说:“这不是人类,应该采用禽兽的方法,孩子跟随母亲不跟随父亲。建议杀死三个男子,把孩子还给母亲。”汉宣帝嗟叹道:“处理问题何必根据古代。像这件事,可说处理得既合理又符合人情。”范延寿看得清人事,也懂得用刑,但还不知道探究人妖对于将来是一种什么样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