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社会及宗教生活
第一章 中国古代社会
(b21)周朝时期的中国社会分为两个等级分明的阶层:下层是农民组成的平民阶层,上层是贵族组成的“士”阶层。两个阶层的组织原则108-109截然相反:其中一个阶层带有某种群居性,生活在一个群体或社区中,个人或家庭的概念模糊或不被认可;另一个则相反,是某种家庭式的个人主义。贵族除了要履行面对领主和长辈的义务之外,他们的人身是自由的;农民则被绑定在一个谨小慎微的环境中,不允许有任何主动性。贵族162有一个部族的姓,有自己的祖先,有家族祭拜,他们可以拥有封地,可以担任官职;这一切平民都没有,他们从来不能拥有土地。甚至生活中的伦理准则两个阶层也有不同,贵族实践“仪礼”,平民只有“风俗”,即所谓的“礼不下庶人”163。
1. 平民
古代中国的平民为农民,以八个家庭为一组劳作于领主定期分配给他们的农田。
所有的领地,包括王畿和诸侯的领地都被分成“井”田164,也就是说109-110一块四方的土地被分为较小的九块方田,其中八块被称为“私田”,每个家庭的负责人得到一块,家庭的食物和生计110均来于此,八个家庭共同耕种位于中心的第九块公共土地,“公田”,公田的收成归领主所有。井田的大小随区域而不同。在王畿地区,即洛水河谷地区,井田原则上是一千亩,大约等于十五公顷,每个家庭的负责人分得一百亩作为私田,另有五亩土地用于家庭的房屋及院子;黄河沿岸进入东部平原的地区,即怀庆与开封之间也如此;再向北在邺附近,家庭所得土地有二百亩。在宋国,井田似乎较小,只有630亩,即每块私田和公田为70亩。在汾水河谷(山西) 的晋国,井田好像从一开始就更小,只有大约400亩(约六公顷),分为九块。这种制度在(公元前)4世纪后很快消失并被人们彻底遗忘,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简单许多的按家庭分配土地的制度,每个家庭负责人获分500亩地,其中五亩的收成用来交税165。
农民只是耕种这些土地,并不拥有它,土地归领主所有;
不应对“私田”这个名称产生任何幻想:在同一个井田劳作的农民并不是各自耕种自己那份土地,而是共同耕种110-112九块土地。孟子这样描述武王时期农民理想中的幸福生活:“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166农民几乎可以从劳作中自给自足所需的物品:谷物、家畜、丝绸等;多出的可以拿到市集出售。每个城市和乡镇都至少有一个市集,在领主宅院的北侧,由第一个领主的夫人在封邑建立时设立;在比较重要的城市,城东和城西也会有市集,不过北边的是大市集。市集处在一块方形的大广场:在东周的首都洛邑,市集边长600步167,这样算来面积超过一公顷。市集当日,市集的负责人“司市”在广场中央设立起自己的办公台,当一切准备就绪他就竖起大旗,市集开市。中间的地方原则上保留空置,农民和流动商贩的货架安放在四周。售卖相似产品的商贩集中到一个区,由各个区域的负责人“肆长”监管,肆长对他管辖区内的货摊收税并维持此区的治安:市集里有卖谷物的商人组成的区域,卖兵器及车辆的区域,卖陶制碗碟的商人的区域,卖金属物件的区域以及买卖奴隶的区域等168。同类商品的价格由商品主管“贾师”(肆长的上级)来制定,贾师也具有赋予或拒绝商贩卖货的权力。对售卖的商品有各种规定:布匹或丝绸112-113的幅宽和长度是固定的,车子的尺寸是有规定的;对于水果和谷物的销售有时间上的规定,不允许将过季的产品拿来市集销售;如果将质量好坏不等的产品混在一起销售,混合的比例超过20%将会受到惩罚;督察员(“司虣”)监督是否有造假的现象并制止轻微的犯罪,而警察(“司稽”)负责市集整体的秩序,阻止争吵打架和暴力行为169。所有的交易都有契约为凭:对于不是非常重要的交易,双方满足于共享一份合约(称为“剂”);对于重要的交易,如买卖奴隶,其买卖契约(也称“质”)会由担保人(“质人”)书写双份,后者会就此收取费用并在有争议时快速解决问题170。
直至今日,市集都在农民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交换物品的场所,也是交换信息和观念的场所。市集里不仅仅只有农民,还有不同行业的商人、批发商和流动摊位的零售商,因为商品交易不能在市集之外的地方进行。市集开市时分为三场,早场为批发商而设,晚场给转卖的零售商,只有午场是留给附近的农民来做些日常的小生意171。早场因为有陌生人前来加入便成了传递各种新闻的中心;在这个时期所能存在的民众意见也在这里形成;农民在这里获悉有关诸侯国或周王朝的事件;这里也是农民与外界取得些许联系的地方。
行政制度出于为农民着想将农民封闭于他们的村社,指引他们的生活,农民事实上只有通过在市集的偶遇得以与外界接触。113-115国家的大事,村里的事件,都与他们无关,对于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也并不很在意。就连简单的家庭愿望农民也几乎没有,因为农民的家庭只是八个人组成的一个既成事实的群体,包括长辈和孩子,但在法律上并不被视为一个个体。在远古中国,所有的个体都基于某种特殊的崇拜,而平民因没有祖先,也没有家庭崇拜的对象(与此相对应,贵族有家庭崇拜,因此他们的家庭是一个个体)。全村二十五个家庭需一起拜祭一个土地神172,“里社”,这样的农民群体因有了一个特殊的祭拜对象便可以称为一个个体。在这些群体中为了实现必要的团结,要做到最大化的整齐划一,因此农民是不能有任何自主性的。农民的全部生活,公众生活也好,私生活也好,都是被管制的,管制的目的不是为了他们个人而是为了整个群体,管制他们的是领主或具体办事的官员。每年都有特殊的官员命令他们应该种植什么作物以及播种和收获的时间;其他官员会督促他们离开冬天居住的屋子去田里干活,或离开农田回到家中闭门不出;还专门有人负责他们的婚姻;也有人分配土地,按孩子的数目分配多余的份额。整个由司徒掌管的部门就是来安排农民的生活并管理他们的一切。
不过平民生活中的典型事件,能最鲜明地显示出他们的特点的并不是行政制度,而是宗教和社会生活。一年被分割成两个对立的季节,春夏是在室外劳作的季节,冬天是闭门不出的季节。这种分割对于贵族来说除了对宗教活动有些影响之外没有什么重要性,但相反地,它却统治着平民的全部生活而且是他们生存的基本规则。从一个季节到另一个季节,平民的生活完全不同,包括住处、生活方式、日常事务,甚至情绪。
115当天气变冷接近冬天的时候,在第九个月,农民就会接到返回村落的指令:“寒气总至,民力不堪,其皆入室!”173于是每个家庭都回到村里为他们保留的黏土做的茅屋中居住,他们的村庄被称为“里”,每个里由二十五个家庭组成,这二十五个家庭是由三个“井”的居民每五家为“邻”组成的174。这个小型的农民聚集点由一个最底层的贵族“士”指挥(非世袭制),他的住所及宗庙也在那里;学校在东北边,市集在北边;南边的入口处是土地神社。每个茅屋旁115-116的小院都种了桑树,还有猪圈和鸡舍,整个占地不大,约两亩半(即约四公亩);平民家庭在完成了农田的耕作后就居住在这里。“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室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175。”在来年的春天到来之前人们不再出门。这段时间是在家中劳作的时间176,主要是妇女要做的活计,如织布、做衣服等。
到了夏天农民们就会彻底放弃他们在村里的茅屋。“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南亩。”177所有人,无论男人、女人、男孩、女孩,全都在田野里,在共同的井田中安顿下来,就如同他们史前的祖先在遍地荒草中开垦临时土地时所做的一样;在春天的第三个月,他们先举行仪式,将火从村里的家中取出,熄灭旧火,再钻榆木或柳木,在露天的空地上燃起新火178。之后他们搭建被称为“庐”179的大棚舍,耕种同一井田中三块土地的家庭116-117组成一组180,杂乱地挤在棚舍中:他们完全生活在露天,或在农田中劳作,或沉湎于当季的庆典。
因此,对于农民来说,夏天和冬天并不只是炎热或寒冷的两个季节,而是全然没有共性的两个时期,其间的生活需要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来协调:在闭门不出的冬天,每个家庭都生活在自己的家中,自我封闭,与邻居分开而且原则上也不会与邻居有任何交流;相反到了夏天是自由和野外的时期,在家庭群体中乐不思蜀181,个人的茅屋被公共的棚舍取代,个人的家务活被集体的农田劳作取代;在两者中间的春天和秋天是过渡的季节,两种生活方式会混合在一起。
平民因没有家庭崇拜,没有礼仪,自然不了解贵族的婚姻“婚”,平民间的结合被称为“奔”182;这种结合对贵族来说是不够的,因为贵族婚姻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家族崇拜,但对平民来说这种结合是极其普遍的。平民因没有部族的姓,因此也没有家族的宗教观念,对他们来说异族通婚的必然性只是一种特殊的形式,与贵族所讲求的有很大差别183。在春天的第二个月117-119,当帝王供奉媒婆之后,婚配的季节随即开始,官员“媒氏”向农民宣布“男女结合”的时候到了。这正好是人们准备放弃冬天的茅屋去与其他家庭一起生活在夏天棚舍的时候,也是农田劳作开始之前春天盛大的庆典之时。年轻男女在他们到了十五岁上下的年纪就一起到农田里唱歌,通常都是在传统上留给他们相聚的地方,有时一群群的,有时一对对的,歌曲一首接一首,之后他们就在露天结合。整个春天和夏天情人们都可以毫无困难地见面和相处184;但当冬天到来,家庭回到村庄,他们就会分开;夏天所允许的见面此时是被禁止的,就算他们能成功见面也是偷偷摸摸的:夏天开放的心态被冬天狭隘的心态所取代。第二年的春天他们中的大多数会重新一起唱歌,而有些见异思迁的就会去找别的伴侣;这样的情形可以持续好几年,直至男子到了三十岁,女子到了二十岁。秋天时,如果年轻女子怀孕了,两人就会成婚,婚礼通常在第八个月,是由媒氏主持的大众仪式。年轻女子婚后便会离开自己的父母去与丈夫居住;这之后她就要停止119-120在春天的庆典中唱歌185。这便是平民的婚姻结合方式,如同他们生活中其余的部分一样,跟随着一年中被分隔开的两个对立的时期。
2. 贵族
贵族“士”的阶层的特点是拥有祖先并属于某一部族,部族拥有他的“姓”186。贵族所享有的一切都来自部族第一位祖先的品行—“德”:如果这位祖先是神、英雄或远古的帝王,如果他拥有土地,他被赋予官职,他进行崇拜或他接受一个部族的姓,那么他的后裔们就将永远拥有这块土地,永远享有这些官职,同样可以进行崇拜并使用部族的姓。部族的姓于是便成了贵族的外部标记。
120-121有史记载的中国古代部族不是按区域划分的部族,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们曾经如此;有些部族的分支拥有封地,但大部分都没有;任何土地都不是某个部族的共同财产187。
不管他们最初是怎么样的(某些迹象显示在部族最初形成时是按母系家族划分的)188,但在有史记载的时期,部族是完全按照父系由一个共同的祖先传承下来的贵族群体,他们对这位祖先进行崇拜。女人出嫁后就会离开自己的部族进入到丈夫的部族并与他们共同崇拜(丈夫部族的祖先)。部族是一个宗教群体,其主要的特点是成员间绝对禁止任何性关系:部族内部不允许通婚,甚至从部族内部买妾也不可以;人们如此害怕违反禁忌以至于无论谁买了一个不知其姓的小妾都需要进行占卜,以确保他们的结合是合法的189。部族的数量似乎并不多:传统上所说的“百姓”,肯定比实际的数目多很多190;古代文献中提到不足三十个姓,虽然这个数字是个底限,但(实际的数字)也不会超过它很多。
部族的祖先是神或英雄:姬姓,即周王室、晋侯、鲁侯、卫侯、郑伯等的姓,源自稷神后稷;子姓,即宋国公的姓,源自偰;121-122姒姓源自大禹;姜姓,齐侯、吕侯、申侯所共用的姓,据说源自东峰神“泰山”;陈国公的妫姓可追溯到舜帝;杜伯及房国领主的祁姓来自尧帝;风姓来自伏羲。有时几个部族有同一个祖先:如英雄祝融和他的兄弟陆终与八个部族有关—己、斟、曹、妘、秃、董、彭、芈,每个部族以陆终的六个儿子中的一个为祖先。这些祖先并不一定是以人形出现的:姒的祖先鲧和禹就分布是鱼和熊,在为他们举行的祭拜中,人们要避免供奉熊脂和鱼肉191。秦国和赵国国君(嬴姓)的祖先中衍,是一只会说人话的鸟,擅长驾驭马车192。赵简子在梦里去到天宫,看到代国的祖先是翟犬193。姬姓的祖先稷神也是掌管所有谷物的神,他将黍麦传给人类,他本身是一个拟人化的黍麦的形象,而黍麦这个作物应该就是最初的祖先。有些极其古老的观点很显然流传了下来194,不过到了有史记载的时期只剩下了122-124一些勉强可以感知的迹象。这些观点向着另外的方向发展,到了周朝中叶,随着人们将古老的传说神化以便由此来编写历史,那些早期的祖先们就都有了世系表:所有部族都将自己与远古帝王挂上钩,特别是黄帝,这些世系表系统化的特质就揭示出这种安排是虚构的。
部族的重要性只限于宗教方面,在其他方面贵族是以“氏”、“支”、“族”为单位的。这些单位可以看作是部族以下的划分:它们与部族一样,是严格按照父系传承的,它们由祖先的父系子嗣连同他们的妻子组成。不过这些单位主要是民事甚至行政方面的:它的存在是出于帝王或诸侯的意愿,帝王或诸侯创造这些单位时是将一个特殊的称谓作为荣誉标志赐予某个亲戚、大臣或亲信(这些称谓通常是封地的名称或者官位的名称);后代家族中的成员可以获得一个属于他个人的称谓从而创立一个新的家族:如晋国,从荀氏发展出中行氏和智氏。每个家族都有一个家长,人们简单地以家族的氏来指代他而不用他个人的名195。整个家族都要服从于这个家长:孩子出生时由他决定要不要这个孩子;他安排男女的婚事;他甚至按他的意愿解除他们的婚约196;他向朝廷引荐家族的成员197,如果家族成员中有人得到封赏,封赏的一部分必须供奉给他198;如果家族成员犯罪,他有权私下审判而无须国家司法124-125介入199。家族的联系不会因为迁移而中断:在陌生地方安顿下来的年轻贵族,需要在三代的时间里向还在家乡的家长报告有关他们的职业、官位、婚姻等方面的大事200。年轻分支的家长即使在建立了自己的家族之后仍需通过某些外在的方式向年长的分支家长表示敬意:如果他在官位上高于年长的家长,在祭祀活动拜访年长家长时他不能佩戴表示其职位的标志;他只有在参加了年长家长拜祭祖先的活动后才能拜祭自己的祖先201。
只有婚姻能够使部族及其崇拜延续下去。这就是贵族婚姻首先是宗教活动的原因:它的目的是为贵族的家庭祭祀活动提供一个实在的帮手和将来的继承者;夫妻如果在有生之年共同供奉过祖先,那他们在死后也不会分开。因此贵族只能结一次婚;无论对天子还是对普通贵族,这是不容置疑的规矩:鳏夫不可以再婚,而历史学家提到的二婚的情况应该被谴责。不过这个规矩并不代表一夫一妻:相反地,年轻男子不是只娶一个,而是同时娶多个女子(如果是普通没有头衔的贵族娶两个,如果是大夫娶三个;诸侯和帝王可以娶九个女子,根据某些传统帝王甚至可以娶十二个),不管数目多少这些女子必须来自同一个部族。她们中的一个是正室妻子,所有的仪式都是和她完成的;其余的是她的家庭送来随嫁的,称为“媵”,这些女子是排在正室妻子之后的,在正室过世后可以取代她,但却不能享有她的名分。
贵族婚姻202的基本规则是贵族125-126永远不能娶与他同部族的女子为妻203;这是同一部族的男女禁止任何性关系这一总体原则的体现。可能是为了更好地遵守异族通婚的规则,也为了证实预言是有利的,前期的准备需由一个媒人来牵头,这个媒人不是农民区域集体的官方媒氏,而是为了准备婚礼特意从亲戚朋友中挑选出来的。这个中间人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著名的诗篇中有这样的诗句—“想要迎娶女子该怎么做?没有媒人是不能成婚的”(“取妻如何?匪媒不得。”)204;没有媒人就没有合法的婚姻“婚”,只能有如平民结合那样的“奔”,而家族的家长可以拒绝接受以这样的方式娶来的女子来到自己的家族,并让丈夫休妻205。媒人负责所有的准备工作直至订婚仪式:他负责提亲,询问女方的姓名,将女方的姓名传给男方家庭,将占卜的结果告知女方的家庭;媒人的角色到订婚时便可以终止了,此时所有的决定都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了206。
到了婚礼那天,未婚夫亲自来迎娶年轻女子,将她接回家;并不是他本人将她带走,他只是做做样子,握着缰绳让马车在她面前停下,当她上车坐好之后,他就让马车前进,走大约三个车轮的长度后126-128他将缰绳交还给车夫,回到他自己的车上。到了男家的宅院后就进行婚庆的仪式,称为“合卺【卺,音jǐn。】”:两个年轻人一起用餐,有三道菜,人们向他们敬酒三次;最后一次敬酒时酒是倒在一个切开两半的葫芦里,寓意他们将结合成为不可分离的伴侣。随后,随嫁的女子来吃新郎吃剩的饭菜,伴郎“赞”来吃新娘剩下的饭菜,他们以这样的方式加入仪式中来。这时新人被领至洞房,他们在那里脱去衣服,新郎将脱下的衣物交给一个随嫁的女子,新娘的则交给驾车送她来这里的车夫,此人是新郎的亲戚。这样做了之后,婚礼的仪式就完成了,不仅是对新娘的礼仪,还有所有随嫁女子的礼仪都一并结束。
不过还有些事情要做才能算接纳年轻女子来到这个新的家庭,即要让她参与丈夫祭拜祖先的活动。婚礼的第二天,丈夫将新婚妻子介绍给他在世的与故去的长辈,妻子要向他们行礼;不过这只是某种礼节上的介绍,为的是让先人认识这个来和他们一起居住的陌生人。正式的介绍是在三个月之后的隆重的祭祀仪式上,这将是新婚妻子第一次站在丈夫身边、仪礼所赋予她的位置。在这个祭祀仪式之前,年轻女子都不能被算作家庭的成员:无须正式的休妻她就可以被送回自己家;为了清楚地显示这一点,夫家在这段时间里保留着新娘来时所乘马车的马匹,以便在有需要的时候(再用这些马匹)将她送回去207;如果她过世了,她不会被当作妻子对待,也不可以葬在丈夫的旁边。只有在祭祀祖先的仪式之后她才真正成为合法的妻子208。
所有这些仪式似乎都保留着非常古老的仪礼的痕迹:在婚庆仪式中可以看到群婚—即几个兄弟同时迎娶一家所有的姐妹的痕迹;婚后三个月才正式将妻子介绍128-129给祖先,这是只属于贵族阶层的时间记忆,在平民中不存在,平民的年轻男女在春夏自由地见面之后,到了秋天,只有在女子怀孕的情况下才能结婚;在贵族中也有类似的情形,往往是怀孕的最初迹象使得婚礼被最终确定下来209。
如此组成的家庭会有很多孩子,妻子所生的孩子以及根据仪礼随嫁来的姐妹的孩子,如果丈夫比较富有,还要加上买来的小妾的孩子。孩子们的排行根据母亲的情况而定:妻子的长子永远被视为长子,即使他有比他年长的,但是排位较低的哥哥,也是由长子来继承家族的香火和崇拜。不过孩子刚刚出生时的礼仪不分排行都是差不多的。在出生时,人们只是做一些简单的象征意义的仪式:如果是男孩,就在大门的左侧悬挂一支桑木做的弓;如果是女孩就在右侧挂一块佩巾。在最初的三天,孩子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任何人不得接近,也不可以给孩子喂食,如果是男孩就放在床上,女孩则放在地下,孩子的手里拿着象征他们将来职业的物件,一个象征爵位的玉制权杖;或者一个代表家务的陶土做的纺锤210。三天之后,当婴儿以他们的啼哭声来表达他们的生命力时,家族的家长将决定接受或放弃这个孩子211:如果他决定放弃,孩子将被杀死或遗弃212;如果决定接受这个孩子,由占卜选出的一个仆人129-130(在最初三天孩子不进食的时间里这个仆人也进行斋戒)将孩子抱去女眷的住处,由母亲或奶妈第一次给孩子喂奶;同时如果这是个男孩,人们就用他出生之日挂在大门上的桑木弓射六支羊茅箭,分别射向天、地及四方,以驱赶所有的灾祸。孩子的父亲需要主持特别的祭祀活动向祖先宣布这一事件,这样才算正式接受这个孩子,将他/她视为部族的一员。但孩子需要接受的考验还没有结束:由于“孩子的精神与呼吸都无甚气力”,他/她将被隔离在母亲所居住的房间里长达三个月,而母亲在这期间也与丈夫及其他女眷分开,直到产后允许复出的时候。只有到了那时,人们才认为孩子已经足够强大,能够战胜危险,可以带他/她去见他/她的父亲了。
通过占卜选择一个吉日,这一日人们来帮孩子理发,孩子的头发到此时还从来没有剪过,这一日梳好的发型要一直保持到他成年之时:头顶中间的头发会被留下,如果是男孩,就扎两个角辫,如果是女孩就编个髻。孩子的母亲抱着他/她来到大殿的中间,女眷的总管女师向孩子的父亲说道:“母某敢用时日只见130-131孺子。”父亲握着孩子的右手,说出他给孩子取的名字,“名”,他说话时用着小孩子般的声调以免吓着孩子。只有在得到了名字之后,孩子才能被记入家族的族册中成为家庭的一员213。
贵族的孩子与生俱来就拥有某种潜在的品德,“德”,将其与平民区分并赋予他/她特别的能力。但这种品德需要经过启蒙才能得以发展,启蒙则为孩子进入到一个新的生活拥有一个新的名字的阶段,对于男孩来说就是佩戴男子的冠帽,“冠”的时候,对女孩来说就佩戴发簪,“笄”的时候,冠礼和笄礼标志着他们结束了青少年时期而步入成年人的世界。所有的贵族“士”都要经历这样的礼仪,哪怕是天子的长子,因为“天下无生而贵者也”214。在远古时代,贵族的少年在青春期开始的时候就以一种特别的生活准备接受启蒙教育,年轻的男孩与成年人分开,离开自家的住所,聚集到一所宅院,在有史记载的时期这里便演变成书院,年轻的女孩则相反留在家中的宗庙中。管教女孩的规则相对没有那么严厉,她们只需留在女眷之中,最多回避到宗庙中;但对于男孩来说就非常严格,他们在完成学业之前是不能回到家里的。
男孩的教育215在乡遂的学校中进行,他们从10岁到20岁在那里夜以继日地生活九年,学习三德、礼仪及六种技能,包括舞蹈、音乐、射箭、驾车、写字和计算,每半年根据季节教授不同的课程,户外的练习在春季和夏季,室内的艺术(书法等)在秋季和冬季。长子有权去132国都的王室学校学习,那里是培养王室继承人的地方;人们也选拔各地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去那里学习,所受的教育与地方上是相同的。学生们被关闭在学校里的生活还保留着年少时聚集在某一个家庭接受启蒙教育时的痕迹,学校是青少年独有的社区,与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关联。同时,学校也远离村庄和城市,在西北郊,成半圆形(只有在都城中的王室学校是圆形的),以清晰地显示出它与世俗世界是分隔的;在有史记载的时期,即便很多古老的思想开始褪色,但学校始终被视为圣地,女人不得进入,除了老师之外的成年男子只能进入学校参加特定的仪式。
学业结束后,年轻男子回到家中,蓄发准备他的冠礼。礼仪的时间是在第二个月,日期需要用蓍草占卜得出。仪式的前一晚需向祖先宣布将要举行的仪式,(第二天)仪式在屋苑东侧的建筑里,在众多亲友的见证下盛大举行。首先要解除儿时的发辫—两个角辫,将头发梳理成成年人的发式—用丝带绑住的发髻;随后,人们郑重地为年轻人佩戴上仪式所要求的三重冠帽,佩戴每个冠帽时都需换上相应的服饰搭配。所有的礼节都表示出年轻人将开始全新的生活:发式是新的,冠帽和服饰是新的,最后还有一个新的名字,“字”,用以取代儿时的“名”。仪礼不断强调着重生的特点,在第一次加冠时主礼人说道:“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在给予他新的名字前的祝辞为:“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132-134宜之于嘏,永受保之!”216对于年轻女子,仪式没有这么隆重,但意义是相同的。女孩在十岁的时候就与男孩分开,被封闭在女眷的世界中,学习与女性有关的一切,首先是服从,这是女性首要的任务,其次是女性的工作:种麻、纺织、抽丝,等等,最后学习宗教仪式,这在她们结婚后会用到。当女孩订婚后,她将去宗庙闭关三个月,之后接受笄礼以及她的新的名字。
冠礼标志着年轻贵族步入了成年人的行列。从今以后,他将承担贵族所应承担的所有责任,但同时也享有贵族所享有的所有特权。他是一个战士,要加入军事远征的行列中;他要服务于他的首领;他有能力接受官职和封地;他能完成公众的或私人的祭祀活动;同时他也可以成婚了。虽然经过启蒙教育的贵族原则上有着同样的职责,但事实上他们远非平等:尚不提天子所培养的诸侯,从乡村的普通贵族“士”到任职于王室和各地的“大夫”,这中间就有着一整套等级制度,不同的等级由授予贵族的职责数目“明”来划分。
贵族最重要的特权是可以拥有土地。但贵族取得土地的方式各有不同。有些以封地“国”的名义得到土地:封建君主通过隆重的分封仪式将土地分给贵族或他们的祖先,并从自家土地神像上取一块土送给贵族,用来放在贵族在家中专门设立的封国的土地神社中,贵族家中的土地神社通常面对着祖庙217。封国的面积大小不一134-135,从大型的、领主比封建君王还要强势的诸侯国到只有100个家庭的小封国,如同胜利者越王战胜他的敌人吴国后想要送给吴王的封国218;所有封邑都以相同的方式组建,并且这些土地主要的特色是它的宗教色彩。
不过不是所有的土地都是封邑:有很多贵族拥有一小块土地,这些土地不是从封建分封所得,只是作为财产得到的。王侯有很多远亲或官员,这些人获分一块土地作为与他们的职位相称的财产:人们将其称为“家”,或“食邑”“采邑”219,这些土地并非都是可以世袭的,土地没有经过分封,在这些土地上也没有设立特别的土地神社220,因此这些土地的授予没有任何宗教色彩,不管土地的面积有多大都不能算作封地221,不过与分配给平民农民的土地不同,这些土地是一次性固定下来的,不会定期变化,有土地的分界划分,并有农民进行耕种。这些土地的授予更像是给予这些贵族某种土地使用权,令他们有权享受其中的快感。也有一些家庭得到了可以世袭的财产,“世禄”222,通常也是以土地的形式,与官员得到的类似:得到世禄的这些家庭的祖先中一定曾有一位高官。这样的土地,根据名字也看得出,可以父子相传,应该也可以135-136被子孙共享—因此有些土地已经被分得很小了:楚国的一个贵族许行来滕国居住,他自己耕种滕公给予他的土地,可见这块土地并不大,他还以哲学观点来诠释自己的所为223;陈相也效仿他做了同样的事224。没有证据显示这些人有权转让土地,因为理论上这些土地并不属于他们;但似乎从很早的时期起人们就在现实中找到了迂回的办法,虽然法律是从(公元前)4世纪起才开始逐步允许土地的自由买卖,但对于之前已经完成的交易也是认可的225。此外,大夫们早就以身试法,交换或变卖授予他们的土地,这些土地没有特别的土地神,也就不构成带有宗教色彩的土地226。
由此从(公元前)6世纪开始慢慢地形成了一个小地主阶层,他们处于被分封的王侯、大夫、附庸以及没有产业、只有权耕种固定数量而不是固定地点的土地的农民之间。似乎就是从这个不太富有的贵族阶层中产生了周朝所有的作家,以及战国时期在各国朝廷寻求财富的冒险家。他们当中的大部分非常贫穷:孔子的年轻时代在贫困中度过,他父亲去世后,母亲无法再得到与父亲职位相关的财物,她只能靠自己的财产为生。孔子的学生颜回“一箪食,136-137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227”。公元前3世纪的一个作家这样描述贫困贵族的住处:“儒有一亩之宫,环堵之室229,筚门圭窬,蓬户瓮牖;易衣而出,并日而食。”
这些贫困的贵族靠什么为生呢?他们常规的职业是服务于他们的领主。“子之能仕,父教之忠;策名委质,贰乃辟也。”230经过这样的仪式,年轻的贵族就成为领主家庭的一员,作为领主的跟从者,“徒”;而领主给他提供食宿并保护他,作为交换,年轻贵族服务于领主,听命于领主,跟随领主出战、出使,或在领主遭遇不幸时,随他被流放,有时甚至追随到死,在领主的墓前自尽。所有诸侯国的大领主都有门徒组成的队伍,有些是他们自己家族的年轻子弟,有些是领地上的贵族。他们被当作保镖雇佣:在(公元前)563年的郑国,执政大臣子驷和负责作战的大臣子国被杀,子国的儿子子产得知这个消息后137-138立即封锁家院进行防卫,他召集他的臣子,将这些人列队,遂率十七辆战车即约1800人出战231。领主在这些人中挑选他的骑师,“术”、车夫、战车的兵士,这些职位都是炙手可热的,因为它们能拉近与领主的接触232;也是在这些人中领主任命他的家臣、负责祭祀的人、占卜的人、负责财政的人、衣官、厨师、屠夫,等;领地的总管,领主城邑的“宰”也从这些人中而来233。
尽管这些人的使命是执行命令,但他们并不是为了满足供养他们的主人的任意需求而不惜一切的亡命徒,他们是将自己对领主的职责发挥到极致的臣子234。此外还有一系列荣耀的准则,即“古之制”,来指导他们的行为。第一条,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准则是对领主的绝对服从,不计后果:当领主下达了命令后,“莫余敢止”,这就是古之制(之一)235。即使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他们也不会退缩:(公元前)550年栾氏封地曲沃的贵族被问到如果他们失宠,被贬的领主栾盈从流放归来他们会怎么做时,他们这样回答:“得主而为之死,犹不死也。”236同样的准则不允许他们在处于不利境况时放弃他们的领主,这个准则甚至可以凌驾于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之上:相关的例证便是狐突的两个儿子,他们是被流放的重耳的随从,(公元前637年)晋怀公给所有跟随重耳出逃的人138-14012个月的期限回来投降,否则就会屠杀他们的家人237,狐突的两个儿子即使见到他们的父亲被杀,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主人前去接受晋怀公的豁免。“古之制”也指引着他们与其他人的关系:他们不能与曾经的师傅发生矛盾。子鱼带着卫献公乘坐他的战车出逃(公元前559年),发现追赶他们而来的是他曾经的射箭师傅,于是喊道:“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这样在马鞍上射了两箭之后,他与车夫交换了位置,车夫与对手并无师徒关系,于是可以狠狠地射击238。
这些臣子最重要的一项职责是为家族复仇:必须毫无怜悯地追捕杀害自己父母或兄弟的凶手,如果是远亲,须助主要复仇者一臂之力。如果涉及为父亲或母亲复仇,这项职责将超越其他一切职责,甚至应放弃官职,并准备好在任何地方将凶手杀死—这个世界并不大,不足以同时容纳儿子及杀害他父母的凶手239:“寝苫枕干……遇诸市朝,(因为随时带着武器),不反兵而斗240。”对于死去的人也要复仇:(公元前)506年,伍子胥和伯嚭【嚭,音pǐ。】带领胜利者吴军进攻楚国,将已经死去十年的平王的尸体挖出并鞭尸,因平王曾下令杀死他们的父亲241。这个时期的编年史充斥着家族复仇的历史。
在周朝时期140-141贵族常规的职业便是服务于诸侯或大领主;想要脱离这些职位是不易的,直到七十岁时他们才能提出退休但有可能不予准许;就算有罪罚在身他们也无法离开:如果被处以宫刑,他们将在内宫服务;如果被处以剕刑,他们将会被派去守宫门。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擅长操作武器或担任官职。那些自己感觉无法胜任这些职位的贵族,如果可行,便靠自己的土地为生;还有些人靠他们的专长为生,如祭司、占卜者242、巫师、医师243、兽医244、厨师245、屠夫246等,他们中间最幸运的人最终将自己的财富与某些王侯或大领主的联系在一起。有些人成为村里学校的老师,教贵族的孩子写字及基本的礼仪,如音乐和射箭,为他们进入乡遂的学校做准备。另有些人从事商业活动,如端木赐(子贡)在卫国以及颛孙在陈国,这是他们依附孔子,成为孔子的弟子之前的职业247。专职耕种的农民只能在离他们最近的市集从事一些初级的商业交换,与此不同,贵族所从事的商业活动规模要大得多,如段干木在跟随子夏学习之前是晋国最著名的经纪人248。贵族商人们将齐国的盐141-142售卖到周边国家,还运输谷物、丝绸、牛、马匹等,“候时转物,逐十一之利”249,甚至沿黄河的航道前去陇西(近今宁夏府)的市集与来自西方的沙漠商队打交道。这些商人中有郑国贩牛的商人,在遇到秦军时以自己的机智避免了祖国遭受意想不到的攻击250;还有一位来自晋国的商人,在(公元前)588年计划营救被楚国囚禁了八年的晋国将军知罃,其计划是将知罃藏在他的货物中251;以及范蠡,在做了二十年越王的大臣之后离开这个国家,两次靠从商致富252。又或者贵族们依附于大领主,他们的职责限于朝中,经营王侯的领地(252a)。也有些人靠权宜之计谋生,就如《孟子》中讲到的一个食客,他每天出去寻找葬礼,就为了能在葬席吃饭253。
不管贵族处于何种境况之中,甚至在贫苦中,他们也有机会担任最高的官职:根据传说,傅说在被殷王武丁任命为大臣之前是一个修路的苦力。即使被流放,根据传统习惯,收留他们的地方也会为他们安排与他们的官位相称的职责。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差别是永远不会消失的。
3. 诸侯
那些被帝王分封了封地的贵族,如果君帝是他们直接的领主,他们便是“诸侯”;如果帝王将他们指派给附近有权势的诸侯,他们则成为“附庸”。分封是通过隆重的仪式进行254,在仪式中人们从祭拜王室土地神的神坛取下一小块土,所取的土的颜色和方位与封地相一致,如东方的封地取绿色的土,西方的封地用白色,等等;在取下来的土块上撒上黄土,用白色的茅草包住,将它交给新受封的贵族带回他在诸侯国的家中,用它作为制作封地土地神的核心。
贵族被授予了土地,被分封为诸侯或附庸,他们就有了新的权力和责任,包括对他的领地上的神灵的责任:他要供奉专为他而做的土地神,供奉山川,供奉成为他领地守护者的祖先;对人民的责任:对封地良好的管制,教授人们礼仪及正确的方向;对封建帝王的责任:进贡,兵役等。诸侯家中的住处前面有三道大门,首先是“库门”,库门连着的院子是对外的大殿,他在这里主持公道,然后是“雉门”,连着第二个院子,这里是对内听证的地方,土地神坛在院子西边,祖庙在东边,最后是“路门”,由此进入私人居室;诸侯的生活与一个普通贵族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他的封地比较大,而且国家事务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时间。其余的,且不说个人生活(成年冠礼、婚姻等)从帝王到普通贵族都是一样的,就连公众生活也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虽然分封加大了他的德行但并没有将他变成一个圣人,他不需要遵守什么戒律,也没有任何特殊的禁忌与他的官位及职责相关联。他仍然是一个普通的贵族但有权管理其封邑,那些能够与王室接触的算是比一般诸侯多了些特权143-144。在(公元前)8世纪末7世纪初那些大型诸侯国建成时,这些领主在政治上与他们的封建帝王同样强大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这些诸侯只有从封建帝王那里才能为他们的实际权力找到宗教基础,而他们本人始终是世俗的。
4. 帝王255
帝王是世界的统治者:“普天之下,皆是王土,四海之内,皆是王臣。256”不过从始至终王权的宗教色彩胜过政治色彩。帝王并不只是诸侯的首领、贵族的楷模、最具道德及最有权势的人;他也不只是国家的领袖、人民绝对的主人、所有王侯及野蛮部落的君主;他首先是上帝授予职权的圣人,他接受来自上天的“天命”257,或者以另一种方式表达,他是上天的儿子,“天子”。对于古代的中原人来说,“天子”这个词并不像现代那样只是象征性的,周朝的帝王的确从上帝而来—他们的祖先后稷的母亲因踩着上帝的脚印而怀孕;作为殷王后代的宋国国公丝毫不怀疑自己的祖先偰是在母亲吞下一颗玄鸟丢下的蛋后怀孕的。要想接受和执行来自上天的使命至少需要一个这样的身世,因为上天的使命不仅要求帝王管理144-146民众,也要求他成为上帝有力的助手,维护世间秩序,并以他的行动辅佐上天以确保一切都井井有条,要做到这样,不只需要祭祀仪式,还需要帝王好好安排他的日常生活以至于他的影响力和他的德行能够为世界的良好运作做出贡献,并忠实于星辰、季节、冷暖等的变化。
不管是他的出身还是他的职责都决定了帝王是位圣人,要承担一系列正面和负面的义务。事实上在有史记载的时期,帝王的政治角色越来越重于宗教角色,最束缚他的义务也逐渐消失,不过他职责中神圣的部分并没有受到影响。在史前时期,帝王是如此神圣以至于他不能居住在城市中他的臣民中间,他的住所被放置在城市之外的西南郊区258。围绕着一个供奉本朝祖先的中央大殿建造起对称见方的楼宇,这样的安排是为了让帝王能够生活在家族中第一位接受天命的先人旁边。他的生活根据年节的变化有着精致的安排:他的住处、衣着、食物根据相应的季节、方位、元素、颜色及味道而改变。春天他应该居住在东边的宫殿,穿绿色的衣服,吃麦类及羊肉;夏天他住在南边的宫殿,着红色衣衫,吃豆类及鸡肉;秋天,居住的是西边的宫殿,衣袍是白色的,食物由麻类和狗肉组成;到了冬天,他住在北边的宫殿,穿黑色的衣服,吃146-147黍麦和猪肉;(这样安排)是因为春天对应的是东方和绿色,夏天对应的是南方和红色,秋天对应的是西方和白色,冬天对应的是北方和黑色;至于谷物和家畜,他们的供应自然要看每个季节的种植和养殖条件。如果有仪式需要帝王外出,如大型的祭祀、狩猎或由他指挥的军事远征,他的战车和马匹也要配上与季节相应的颜色;有时为了巡视封地,日期和巡视的顺序也要如此安排:第一年应该去东边,第二年去南边,并根据季节的顺序如此继续下去。他与他的妻妾的关系也以同样的逻辑安排:王后的象征是月亮,所以满月那晚是留给王后的,之后直至月底每晚按照从高到低的排位留给他的妃子,下一个月的前半部再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259。此外,帝王不能直接与他的臣民对话,为了和他们交流,古老的传说一直讲述的是智慧的大臣如何辅佐远古的圣王并替他们管理国家(尧将他的政权交给舜管理,舜做了帝王之后就将事务交给禹,到禹登上王位后有伯夷任大臣),而帝王由于各种各样的禁忌被限制在他的职位所设定的圣人的世界中,只有通过大臣才能行使他的权力,大臣从他这里得到圣旨并传递下去,成为帝王与世俗世界必然的衔接者,这些古老的传说便似乎是保留了对那个时代的记忆。到了有史记载的时期,人们觐见帝王时要将他“一分为二”,不可以望他的衣领以上及腰带以下,和帝王说话之前要在嘴前放好一块长形或圆形的玉牌,以免说话的气息弄脏帝王,玉牌被称为“圭”或“璧”,是爵位的象征。
那些将帝王围困在他的神圣领地的古老禁忌在有史记载的时期已不复存在,于是周王和他的妻妾就居住在加筑了城墙的都城中心。不过那里只是147-148他们的日常住处,某种世俗居所,而古老的宫殿还保留着,作为帝王的德行—他的职位所特有的—唯一能够得以发扬的地方。古老的宫殿远不是残留的建筑。它是圆形环水的宫殿“辟雍宫”,人们似乎也把它叫作圣殿“明堂”260,它有一个观天象的平台“灵台”;帝王已不再居住于此,但如同他去其他庙宇一样,他为了某些仪式会来到这里。根据仪
礼,帝王每个月到宫殿去模拟古代帝王的生活,在(相应的)寝宫,着(相应的)服饰,吃(相应的)食物,以确保世界保持秩序井然,季节按规律轮换,或简而言之,保证自然界的进程不会受到影响261。不过随着人们对古代帝王生活的记忆慢慢消失,古老宫殿的作用也在减弱。西周的都城镐有一座辟雍宫:据称由文王建造,到了(公元前)6世纪它的灵台还保留着,在秦国的都城附近。当平王在(公元前)8世纪中叶在洛邑建立新都时,不确定是否也建造了一个这样的宫殿。在明堂举行的最盛大的仪式是所有诸侯觐见帝王的仪式,(东周时)这个仪式每次在郊外一个临时的、方形的神坛上搭建的圣地举行262,似乎大部分特殊的礼仪都转移到祖庙进行,祖庙逐渐成为宗教事务的中心。
周王的日常生活和普通诸侯一样,在他的都城中心进行。东周的都城据说是周长17 200尺(约3500米)见方的小城263,在洛水以北,它的名字“洛水的村落”,即“洛邑”由此而来264。148-149城墙简单地竖立在方形的城郭之外,被护城河环绕,城墙上凿出12个门(每边三个),南面中间的门是主门,专供帝王使用;在东南门的旁边放置了著名的“九鼎”,据说由传说中的大禹铸造,拥有九鼎意味着合法拥有王权。九条横向的街道和九条纵向的街道贯穿了都城的东西南北,城中心大约九分之一的面积里是留给王宫的;城北是大市集,宽阔的院落中布满店铺,这个市集是建城之初由王后亲自主持启动的,比都城其他地方简单的市集要大许多;城南是大臣们的住所;东西两侧是官员和朝臣以及其他所有依赖朝廷生活的人的居所。
王宫仅为帝王日常的住所,已经没有任何宗教色彩265,总体上它就是一个扩大了很多倍的诸侯的住所,召见群臣的大堂在南边,祖庙在左边,土地神社在右边,帝王的住处在后院,整个建筑被城墙围住,入口在南面。当帝王摆脱了那些将他置于城外圣殿的禁忌后,他便满足于按照他的封臣的住处来改建自己的居所266。与臣子们的住所一样,帝王的住处从外殿到私人寝宫被三道门隔开,每道门之间的距离是一百步,其间经过有不同公众用途的院落267。第一道门149-150是放置皋鼓的“皋门”,通向外院,门内是对外接见的大殿,帝王在那里主持公道,或者确切地说是由司寇替他处理刑事案件;也是在那里举行帝王召见群臣的隆重仪式,仪式上帝王面南而坐。大夫与封臣按照他们的等级排列在大殿与大门之间的院子中间,第一级的排在左边,第二级的在右边,九级官员的位置以九棵棘树来识别;在大门入口处面对帝王的地方,三棵槐树标志着朝廷最高官员“三公”所在的位置。在中央区域两侧各有一块石头,右侧的是美丽的“嘉石”,有罪行的人在这里示众;左侧是如同肺的颜色的“肺石”,那些投诉官员的人会在肺石上站立三日268。
这之后就来到应鼓的大门,“应门”,两侧有两根柱子,从这里进入第二个院子:院子的最里面是对内听政的大殿,帝王每天早上在这里接见大臣商讨国家事务;这个院子右侧的城墙处有个缺口,是土地神和谷神的神坛“社稷”,左侧有条通道,通道的北边是祖先的庙宇“太庙”,太庙的对面,通道的南边像屏风似的有栅栏围着,上面有顶棚,这里关着的是被战胜的朝代的土地神,被称为引以为戒的土地神社“戒社”,或亳州的土地神社“亳社”269。这里是(整个建筑的)中心150-152天井“中霤”,宫殿的土地神也供奉在这里,如同所有的民居一样;因担心车轮会破坏集雨池,任何人都不得驾车驶过这里,否则车辕会被砍断,车夫会当场被杀头270。
最后是第三道门,“路门”,也称为“毕门”,从这里通向帝王专用的“六宫”。第一个建筑是大寝宫“大寝”,或称路门的寝宫“路寝”,这里是用于接待的宫殿;长三十五步,它分为三个厅,节庆的大厅“宴堂”是帝王举行豪华宴会招待诸侯和大臣的地方;左右两个侧室是帝王仪式前更衣或仪式结束后休息的地方。大寝后面沿着内院的是帝王的小寝室“王小寝”,这里才是帝王真正居住的地方,有卧室、衣橱、各种储藏间、厨房等。后面再向北是女眷的六宫,总体布局看起来和帝王的六宫是一样的:前面是王后的大寝宫“后大寝”,王后在这里召见相关人士处理宫廷内部事务及下达指令给奴役,这里也用于对外接待及举行仪式(比如将出生三个月的新生儿介绍给他/她的父亲的仪式就在这里举行);后面沿着内院的是“小寝”,其中两间是专门留给王后的,其他三间给三位“夫人”,她们是王后的陪嫁,也是最高级别的妃子;六宫之外是“九室”,大概分为三个殿,供后宫的女人居住—按等级分为两个阶层:“世妇”及“御妻”(为一级);之后是奴隶“婢”、被处罚在后宫劳作的女人及看管和监督后宫所有152-153服役女人的宦官“司人”;其他的殿堂被用作厨房、仓库等。这里与现代王宫相似,如同一个大花园,占据了整个王宫的北侧。
帝王的生活就是在这里,在他的女人及未成年的孩子中进行。事实上当帝王的儿子长大之后他们便不再住在后宫,他们被授予属于他们自己的宫殿,通常来讲王位的继承者“太子”会住在东宫,他的兄弟住在西宫、北宫等。帝王的私人生活与其他的诸侯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成年冠礼、结婚、丧葬,并没有专门为帝王而设的礼仪;最多是在需要遵守礼仪的时候,帝王可拥有的数量(比一般诸侯)多:普通贵族只能娶三个女人,封建诸侯可以娶九个,而帝王可以有十二个;他需要定期祭拜的祖先有七位,诸侯有五位而大夫只有三位,等等。不过这些都只是外在的不同,并未改变礼仪的实质。只有在过世之后,残余的传统区别才又显现出来:如同帝王在世时进行宗教生活的圣殿与一般人的住所不同,天子死后的住所—他的墓穴也与他的臣民的不同;不仅是他的坟墓更大,而且只有通往帝王墓室的粗石砌成的墓道“隧”是有顶棚遮挡的,诸侯的墓道只能是露天的,不过我们并不清楚帝王小心翼翼地保留着这个特权代表了什么271。
王位是父子相传的:妻子的长子是法定的继承人。不过惯常的王位继承中还保存了一些较古老的按照母系顺序继承的痕迹,(在这种情况下)不是儿子继承王位,而是兄弟继位或姐妹的儿子继位,这时为了表示子承父业,需要一个大臣做中间人,帝王将王权退让给他再由他交给要继位的人272。帝王去世前不久会将满朝大臣召集在殿前,为首的大臣是三公之一的“太保”;帝王授权太保将王权传给他的儿子并辅助他管理国家。帝王去世后,太保领命操办各项事宜:由他下令官员们准备葬礼;是他让大史记录下已故帝王的遗训;也是由他将继位的王子带到亡父身边主持葬礼。几天之后太保将为继位的王子举行登基仪式。那天太保手持象征王位的12寸玉牌,在负责宗教事务的公侯及大史的陪同下,像帝王上朝一样,从专为宫殿主人而留的台阶进入大殿,面向南而立,以王室上朝的礼仪接见王子,王子从宾客使用的台阶进入,如同臣子般站在太保面前。大史读出将王权转予王子之职责,王子先拒绝两次,然后在奠酒之后接受,随后他便收到象征王权的玉牌。王子于是面向南站在(帝王)荣耀的位子,而太保退出大殿,取回象征大臣的玉牌,再从宾客的台阶进入大殿,以臣子的身份觐见新帝王273。
在远古时期王权所扮演的宗教角色胜于政治角色,由上可见在有史记载的时期帝王的职权仍保留了一些远古时期的残余。周朝所发生的事件令周王失去了全部的政治权力,又通过独特的变化,赋予了周王一个纯粹的宗教角色。但很多观念从上古时代开始已经改变,就算礼仪的形式还和以前一样,周朝末期宗教意义上的帝王与远古起源时亦神亦巫的帝王相比已经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