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ing in Nowadays
今日的写作
我曾经读到过说阿纳托尔·法朗士注38尽量只使用他极其推崇的十七世纪作家使用的文章架构和词汇。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如果确乎如此,那倒可以解释他优美而简洁的法文当中为什么会欠缺某种活力。不过,如果因为不能以特定的方式加以表达,就不去说本来应该说的,那么这样的简洁就是虚假的。人应当用他那个时代的方式写作。语言是生动且一直在变化的,努力像身处遥远过去的作家们那样写作,只能导致不自然。我知道今天常见的词语只会流行一时,也意识到俚语过了十年可能就没人明白,但如果它们能形成生动和确实的效果,那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它们。如果文体有一种经典形式,那么它也会赞成对仅仅适用于一时一地的措辞要谨慎使用。我情愿一个作家庸俗,也不希望他做作;因为生活就是庸俗的,作家追求的就是生活。
我认为,英国作家要向我们的美国同仁们学习。因为美国人的写作已经摆脱了钦定本《圣经》的统治,美国作家也较少受到旧日大师们的影响,而这些大师的写作模式已经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了。美国作家们已经——可能不自觉地——更直接地从其周围的生动言谈中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其最妙处在于直接、有活力,那劲头使我们更温文尔雅的写作方式显得无精打采。很多美国作家都曾经做过记者,他们的新闻都是用比我们更犀利、更简练、更生动的英语写成的,这是他们的一个优势。因为我们今天读报纸,就和我们的祖先读《圣经》一样。并不是说同样得不到什么收益;因为报纸——特别是通俗类的——提供给我们作家不能错过的一部分经历。那是直接来自家畜屠宰场的原材料,如果因为它散发血腥气和汗臭味,我们就把头调转过去,那么我们就太蠢了。尽管我们愿意,却还是无法逃脱这种日常生活中的散文的影响。不过一段时期之内的新闻都有非常相似的文风,可能所有的新闻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是客观的。要抵制其影响,最好阅读另一种风格的作品。只有不断接触不太久远年代的作品,人们才能做到这一点。这样人们才能形成一种标准,用以检验自己的文风,也才能形成一个理想模型,让他们可以以现代方式朝其努力。就我而言,我发现研究两个作家将对达成这一目的至为有用:赫兹里特和纽曼主教注39。我不会去模仿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赫兹里特会过度修辞,有时他的饰语就像维多利亚时期的哥特式建筑那样装饰过分。纽曼则有一点华丽。但处于巅峰期的他们都令人钦佩。时间于他们的文风无伤,那差不多就是当代的。赫兹里特生动、鲜活而精力充沛,有力量和生气。你能从他的语词中感觉到他这个人,不是他展示出来为世人所知的那个小里小气、爱发牢骚、令人讨厌的那个人,而是在他的理想境界中的那个人。(存在于我们内在当中的那个人,和我们在现实当中外在看起来的那个可怜、迟疑的人一样真实。)而纽曼有一种优雅,像音乐,有时顽皮、有时庄重;他那林地般的语词美,成熟且端庄。两个人都写得非常明晰,但最纯粹的品位所要求的简洁,两个人都不具备。我觉得马修·阿诺德在这点上超过了他们。然而赫兹里特和纽曼两个人都能很好地掌控语词的平衡,都知道怎样才能写出悦耳的语句。两个人的听觉都极其敏感。
如果有谁能把他们的优点结合起来,用今天的方式写作,那他就能达到创作的巅峰了。
注38 阿纳托尔·法朗士( — ),法国作家、文学评论家、社会活动家, 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主要作品有《诸神渴了》( )、《天使的反叛》( )等。(“如果沿途风光美妙旖旎,先不要问这条路会带我们去往何方吧。”)
注39 纽曼主教( , — ),英国基督教圣公会内部牛津运动领袖,后改奉天主教,成为天主教会领导人。主要作品有《大学的理念》( )、《同意的原理》( )等。(“伟大的记忆力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思想,就像一本字典并不能决定一部文学作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