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历代家训集成·清卷:慎独则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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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于清端公治家规范[1]

于成龙

导读

《于清端公治家规范》是于成龙为改变当时社会的一些陋习而对家人所做的训诫。全书共四十二条,对家人的日常生活言行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作者首先强调以孝悌作为立家的根本。指出:“孝为百行之原。父母生儿,能有几个身显荣亲的。就是力田贸易,肩挑负贩者,皆可随分以养亲。但要把父母时时刻刻放在心里,时时刻刻顶在头上。”其次,要求子弟要做到勤劳兴家、经营有道、乐善好施。另外,他主张为人处世要宽和忍让,指出:“不可结怨于人,人之最难忘者感恩、积恨二端,施恩于人尚有忘者,积恨于人则透入骨髓,未有不思报者。”最后,他谆谆告诫子弟:“以上四十二条,皆我亲身阅历,件件有着。凡我后人,勿谓其迂远而忽之也。”

作者简介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方山县)人。历任罗成县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冈知州,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入京觐见。后升任两江总督,不久便在任上去世。死后追赠为太子太保,谥号“清端”。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据说他去世时,木箱中只有一套官服,别无余物,南京市井百姓闻之无不痛哭流涕。

传[2]曰:“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则是家有教也。正惟一家有教,一国观感,相习成风,而仁让兴焉矣。故居今日而欲陋习丕变[3],当自士大夫之家倡之。为作家训,以示后人云。

一、孝为百行之原。父母生儿,能有几个身显荣亲的。就是力田贸易,肩挑负贩者,皆可随分以养亲。但要把父母时时刻刻放在心里,时时刻刻顶在头上。读书明理者,以养志为先。愚夫俗子,亦勉力养其口体,依依膝下,始终孺慕[4]。第一不可听妻子之言。如有不孝,族人公罚。

一、弟兄形虽有二,溯源于父母之身,究竟还是一个人。若弟兄仇敌,只为看做两个,所以参商。我今立训,同爨[5]者宜一室和气,若是分居,亦要彼此联属。为兄者当爱,为弟者当敬,患难相恤[6],贫富相顾,不肖相劝。勿听妻子之言,而伤手足之情。如有不遵者,朝廷法律具在,莫贻后悔。

一、族中之人,皆吾祖宗一脉。譬如树之有干,毕竟落叶归根。彼族中老幼,奈何其不睦乎?今人见族中之富贵者,羡为荣耀。见族中之贫寒者,多生厌恶。此种心肠,岂可以对祖宗?我今立训,凡系族人,不分枝派远近,不论人品贵贱,俱照长幼执礼。倘敢高下异视,照不睦条议罚。

一、士农工商,各执一业。子弟十二三岁时,贤愚已定。贤者做向上事,愚者亦别令其执一艺,庶不致闲旷其身。到了长成,还可以赡养妻子。若一姑息,或听其暴弃,鲜不贻[7]后日之悔也。

一、族人不知读书之乐。侥幸博一青衫[8],自以为万事皆足。至于科第一节,皆诿之于阖郡[9]风水。不知发过先达,尽系读书之人。岂风水之说,独不应于我辈乎?愿我家子弟,破除积习。做童生,下一番苦功望进学。做秀才,下一番苦功望中举。即使数命不偶[10],艰于遇合,道理明透,亦不被人目为不通。

一、四民[11]之首曰士,原期读书明道,较愚人迥出一头,故称之秀才。岂知一做秀才,惹祸招灾,总从一念之放肆起。我愿子弟,小心敬畏。虽进学与平人无异,埋头读书。设有非礼之来,当以理遣。如果有干身家,始许理论。切勿呼朋引类,做出非为的事来,那时悔之晚矣。

一、士子幸而上达[12],身虽贵显,居家切要勤俭,不可奢靡。待人务宜谦先[13],不可骄傲。

一、有田之家,率其佃仆,及时耕种,及时耘耨。宁先时,毌后时。仍不时亲身董率[14]。勿自家懒惰,委之家人。

一、种田不离田头,深耕易耨是其本分。勤得一分,多得一分之利。仍要积聚粪灰,地肥则苗盛。于农暇之时,就想到来岁耕耘之时,有当备用之物,乘闲置办。虽遇丰年,所获纵多,亦不可浪费,少留储蓄,以备凶荒。田有隙地,必种瓜菜之类,畜养猪鸡以补不足。

一、朝廷钱粮,依期封纳[15],不可拖延,为里中顽民。

一、生意之人,或开店,或行商,俱要早起晚睡,不可偷安。语云:“不将辛苦意,难取世间财。”

一、居家要俭。当念钱财非易,衣服饮食,惟期适口充身,不可浪费。吾永宁地土硗瘠[16],而天时又亢涝[17]靡定,少有所蓄,庶可以备荒年。

一、驭仆婢体恤劳苦,轸念[18]饥寒,不可近狎,亦不宜疏远。临之以庄[19],驭之以礼。至要,至要。贵显之后,乡党之间,禁其放肆,则又宁严毋宽也。

一、结亲惟取门当户对,不可攀高,亦不可就下。司马温公曰:“嫁女胜吾家,娶妇不若吾家。”二语切记切记。女夫儿妇[20],俱要一一访实。如仪容恶疾之类,慎之于始,不可以一言之合,辄将儿女轻许。至于聘财妆奁,但当量其家计大小,不可过费,恐伤元气。

一、丧葬俱按《文公家礼》行。父母年至六十,则衣衾棺木之类,俱当及时置办。

一、祭祀祖先,或时祭,或忌日,牲醴[21]、汤饭、纸钱,量力设备。男妇依序行礼,不可疏略。

一、夫妇之间,当思一“敬”字。梁鸿、孟光之举案齐眉[22],千古称为美谈,敬而已矣。如今夫妻反目不和,只为太狎。太狎则不敬,不敬则变生莫测矣。是故居室之间,当如宾客,自然刑于之化以起,门内之和以生。至于彼此骂詈,辱及其身,则又祖宗之罪人也。岂足语于人道乎?倘有小家女,不敬祖先,不尊丈夫,敢用污言詈夫,并辱宗祖者,以不孝律出之。

一、凡年至四十无子,方许置妾。嫡妻不得妒忌。如不遵此训,照七出条[23]出之。其夫亦不得纵妾凌妻,犯者合族公罚。

一、贵显之家,有故交寒士在座,觉得另有一番韵致。若有骨鲠之士[24]、文学之人在座,则愈显其休容之度[25]矣。子弟贵显者,切莫疏慢士类。

一、人家生儿子,自然是聪明者佳。但聪明人每多刻薄,则暗中亏折了许多福分。常见尖颖之人,终于落薄,庸庸之人,反享厚福。一系聪明发泄已尽,一系天机浑含不露,所以受用各有不同。我劝聪明子弟,以宽厚宅心,庶可邀和平之福。

一、子弟将成人之时,性情易扰。不许结交淫朋浪友,如与不端之人往来,为父兄者急早禁绝,以防其渐。

一、子弟年幼,早晚不时稽查,不许远离膝下。即从师在学,亦必访察功课。倘有旷业之日,则根究踪迹,大加振刷[26],勿事姑息。

一、子弟居室,早则十八岁,迟则二十岁,切不可再早。恐元气未壮,致成虚怯。

一、子弟家居,饮食动作,俱教以规矩。事上接下,俱教以礼数。勿致放荡,恐久久便成狂妄。

一、子弟出外,必禀命于父兄,反必面[27]。妇女外出,必禀命于公姑,反必面。不许擅自出入。

一、人家子女,到五六岁时,男则从师,颖悟[28]者望其上进,愚鲁者束其身心,不致将来有佻达[29]之虞。从小姑息,长大废弃,皆为父者贻之也。孔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女孩儿即教其纺绩,再长则教其针黹[30],仍约束其骄傲之性。妇主中馈,为母者亦须教导。务要早起晚睡,不可令其懒惰。头足修饰,不可令其垃塌。语言谨慎,不可令其纵肆。行止端庄,不可令其轻浮。若纵而不教,一到夫家,不成材料,不执妇道,牵惹辱罚,皆为母者贻之也。子女所关匪细,为父母者慎之。

一、闺门要严肃,虽系中表[31]至亲,务要男女有别,远嫌别疑。不可同席而食,同坐而语。宅中分别内外,昏夜之间,女不出,男不入。女子有事,夜行以烛。男子年交十六,早晚非奉呼唤,不许擅入内宅。

一、妇女不许入寺观烧香拜会。惟在家念佛持素不禁。

一、妇女惟正事出外,用金珠服饰。在家则家常服饰,不得乔妆艳服。

一、妇女不幸而夫早夭,应该守节为是。其或青春年少,不能终节者,不妨善言尽伊父母,令其改适,以免意外之诮。

一、致富由勤,人尽知之。我谓“公道”二字,乃致富之要诀。常见世人欺慢愚人,巧诈取财。或戥[32]秤升斗,出入各别,也有赚钱起家的。究竟巧里来,拙里去,明里来,暗里去。盖由出此心一欺,必干[33]天谴,终成无益。何如任天由命,永保福基。故我谓“公道”二字,其致富在“勤”字之上。

一、富贵是命里带来的,自不必说。然亦非铁汁镕成的。天道恶盈,若无德以迓[34]之,恐转而消折矣。

一、钱财盈丰,千仓万箱,不过属你管辖,不可看作万年不拔之基。若遇好事不做,遇贫难不施,不过一守财虏耳。或者博施济众,上天鉴之,必永享富厚也。

一、居心不可刻薄。天地长养万物,只是一个仁,仁则并包无外。今人当处处以仁存心,所见所行所言,自无暴戾之习。纯是一团蔼然和气,福慧油然而生,为子孙不知存了多少地步,自家那里觉得?

一、立身贵高。高非高傲之高,只是不可把自家的身子卑了,同流合污是也。须要看得自己身子重,自然非礼不为。视一班苟贱趋奉者,如坐泥涂,我之身岂不抬高几十层乎?

一、人贵立志。志非大言不惭之谓也,乃念念向上一等做去。譬如我志在富,则当勤俭以致之。所趋者在那一等,自然所得者即在那一等。所谓有志者事竟成也。

一、莫谓神明当敬也,敬神明不如敬心。莫谓此心可欺也,欺此心即是欺天。心存正直,天知神敬,心存欺诈,鬼祸灾生。从古欺心做坏人者,曾有几个到头?

一、世间当行与不当行者,善恶两途,天之福人与祸人者,亦善恶两途。勿谓些小之善不足纪,善念一生,天必降之福。勿谓些小之恶无足畏,恶念一生,天必降之灾。二者不分大小,只在人举念间耳,《太上感应篇》注得分明。

一、不可结怨于人。人之最难忘者,感恩、积恨二端。施恩于人,尚有忘者,积恨于人,则透入骨髓,未有不思报者。所以吾人处世当存一宽大之念,不独驭事留其有余,就是言语之间,也不可过锐。我出于一时之无心,而人竟积为终身之怨阶矣。

一、凡事不可做尽。人力不逮于我,我不可穷人之力。人势不及于我,我不可使尽其势。即言语之间,不妨让人一句。略得便宜,抽身便转,讨了许多受用。

一、人终身体认一个“忍”字。小不忍则乱大谋,忍得一分,受用一分。父子不忍,则乖天伦。兄弟不忍,则成吴越。夫妻不忍,则鱼水反目。朋友不忍,则气谊参商[35]。居家不忍,则乖气致戾。世情不忍,则变起仇敌。甚而一言不合,戈矛顿起。人命反掌,悔焉莫及。不忍之害大矣,可不慎诸!

以上四十二条,皆我亲身阅历,件件有着。凡我后人,勿谓其迂远[36]而忽之也。

注释

[1]于清端公治家规范:于清端公于成龙《治家规范》是他数十年守身处世经验的总结,共四十二条。据清余治原编,杨钟钰、蔡文鑫重辑《重订得一录》转录。

[2]传:一般指的是《论语》。

[3]丕变:大变。语出《书·盘庚上》:“罔有逸言,民用丕变。”

[4]孺慕:依恋、亲敬。孺,相亲。

[5]同爨:同灶炊饭。《礼记·檀弓上》:“或曰:‘同爨缌。’”孔颖达疏:“既同爨而食,合有缌麻之亲。”

[6]患难相恤:遇到患难彼此互相救助。恤,体恤,周济。

[7]贻:遗留,留给。

[8]青衫:古时学子所穿的服装。此指取得微小的秀才功名。

[9]阖郡:全城。阖,全。

[10]不偶:不合。引申为命运不好。

[11]四民:指士、农、工、商。泛指古代对平民职业的分类。

[12]上达:上进显达、发达,指官职得到进升。

[13]谦先:当作“谦光”。《易·谦》:“谦尊而光。”孔颖达疏:“尊者有谦而更光明盛大。”后因用“谦光”,指谦退或谦退的风度。

[14]董率:督率。

[15]封纳:封装交纳。

[16]硗(qiāo)瘠:土地坚硬而贫瘠。

[17]亢涝:干旱与洪涝。亢,大旱。涝,水灾。

[18]轸(zhěn)念:辗转思念。引申为关怀之意。

[19]庄:庄重严肃。

[20]女夫儿妇:女儿出嫁,儿子娶亲。

[21]牲醴(lǐ):祭祀用的牺牲和美酒。

[22]举案齐眉:汉代梁鸿和孟光夫妇相敬如宾的故事,见《后汉书·梁鸿传》。

[23]七出条:七出又称七去、七弃。古代汉族婚俗之一,规定夫妻离婚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妇人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24]骨鲠之士:刚直不屈的人。鲠,同“耿直”。

[25]休容之度:善美宽容的度量。

[26]振刷:整肃。

[27]反:同“返”。面:面见。

[28]颖悟:聪颖有悟性。

[29]佻达:轻薄放荡;轻浮。

[30]针黹(zhǐ):针线活儿。

[31]中表:古代称父亲的儿子为外兄弟,称母亲的兄弟姊妹的儿子为内兄弟。外为表,内为中,合称“中表兄弟”,故称与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为“中表”。

[32]戥(děnɡ):亦作“等”,一种称量金银、药品的小秤。

[33]干:这里是冒犯的意思。

[34]迓(yà):迎接。

[35]参(shēn)商:参商二星此出彼没,两不相见。比喻两人意见不统一或不和睦。

[36]迂远:迂阔而不切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