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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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则举例

夫解释古书,其谨严方法,在不改原有之字,仍用习见之义。故解释之愈简易者,亦愈近真谛。并须旁采史实人情,以为参证。不可仅于文句之间,反复研求,遂谓已尽其涵义也。

《蓟丘之植植于汶篁之最简易解释》,《二编》

陈师又说:凡前人对历史发展所留传下来的记载或追述,我们如果要证明它为“有”,则比较容易,因为只要能够发现一、二种别的记录,以作旁证,就可以证明它为“有”了;如果要证明它为“无”,则委实不易,千万要小心从事。因为如你只查了一、二种有关的文籍而不见其“有”,那是还不能说定的,因为资料是很难齐全的,现有的文籍虽全查过了,安知尚有地下未发现或将发现的资料仍可证明其非“无”呢?这句话含有很重要的意义。有位清华国学研究院的同学,昔年和我讨论陈师的名言,他说这句话给他印象很深,影响很大。

1920年代对学生所言大意,罗香林《回忆陈寅恪师》,《追忆》

一天,先生说:历史研究,资料范围要尽可能扩大,结论则要尽可能缩小,考证要求合实际,一屋的人穿蓝的,也许就有一个人穿黑的,除有一定前提,类推不宜常用,先生对青年指点,常在燕谈笑语之间。

陈述《陈寅恪先生手书信札附记》,《纪念陈寅恪先生百年诞辰学术论文集》

又谓宓欲治中国学问,当从目录之学入手,则不至茫无津埃[涘],而有洞观全局之益。

吴宓日记1919年11月10日

总之,此事极重要而复杂,仓卒间鄙见亦未敢有所决定也。惟疑曳落河虽为公名健儿之义,亦为民族之专名,如赭羯之比。又,异族语音译相同者颇多,若无他证,仅据对音,则只能备一说而不能确指也。

1936年1月24日致陈述函,《书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