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要籍丛刊(全十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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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秦本纪第五

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1]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2]大业取少典之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3]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帝舜曰:“咨尔费,赞禹功,其赐尔皂游。[4]尔后嗣将大出。”[5]乃妻之姚姓之玉女。[6]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

[1] 【正义】黄帝之孙,号高阳氏。  [2] 【索隐】女脩,颛顼之裔女,吞(乙)〔鳦〕子而生大业。其父不著。而秦、赵以母族而祖颛顼,非生人之义也。按:《左传》郯国,少昊之后,而嬴姓盖其族也,则秦、赵宜祖少昊氏。【正义】《列女传》云:“陶子生五岁而佐禹。”曹大家注云:“陶子者,皋陶之子伯益也。”按此即知大业是皋陶。  [3] 【索隐】扶味反,一音秘。寻费后以为氏,则扶味反为得。此则秦、赵之祖,嬴姓之先,一名伯翳,《尚书》谓之“伯益”,《系本》、《汉书》谓之“伯益”是也。寻检《史记》上下诸文,伯翳与伯益是一人不疑。而《陈系家》即叙伯翳与伯益为二,未知太史公疑而未决邪?抑亦谬误尔?  [4] 【索隐】游音旒。谓赐以皂色旌旆之旒,色与玄(圭)〔玉〕色副,言其大功成也。然其事亦当有所出。  [5] 【索隐】出犹生也。言尔后嗣繁昌,将大生出子孙也。故《左传》亦云“晋公子姬出也”。  [6] 【集解】徐广曰:“皇甫谧云赐之玄玉,妻以姚姓之女也。”

大费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实鸟俗氏;二曰若木,实费氏。[1]其玄孙曰费昌,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2]费昌当夏桀之时,去夏归商,为汤御,以败桀于鸣条。大廉玄孙曰孟戏、中衍,[3]鸟身人言。[4]帝太戊闻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后,遂世有功,[5]以佐殷国,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

[1] 【索隐】以仲衍鸟身人言,故为鸟俗氏。俗,一作浴。若木以王父字为费氏也。  [2] 【索隐】殷纣时费仲,即昌之后也。  [3] 【索隐】旧解以孟戏、仲衍是一人,今以孟仲分字,当是二人名也。  [4] 【正义】身体是鸟而能人言。又云口及手足似鸟也。  [5] 【正义】谓费昌及仲衍。

其玄孙曰中潏,[1]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恶来。恶来有力,[2]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周武王之伐纣,并杀恶来。是时蜚廉为纣石北方,[3]还,无所报,为坛霍太山[4]而报,得石棺,[5]铭曰“帝令处父[6]不与殷乱,赐尔石棺以华氏”。死,遂葬于霍太山。[7]蜚廉复有子曰季胜。[8]季胜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9]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得骥、温骊、[10]骅骝、[11]騄耳之驷,[12]西巡狩,乐而忘归。[13]徐偃王作乱,[14]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15]缪王以赵城封造父,[16]造父族由此为赵氏。自蜚廉生季胜已下五世至造父,别居赵。赵衰其后也。恶来革者,蜚廉子也,早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大骆,大骆生非子。以造父之宠,皆蒙赵城,姓赵氏。

[1] 【集解】徐广曰:“一作滑。”【正义】中音仲。潏音决。宋衷注《世本》云仲滑生飞廉。  [2] 【集解】《晏子春秋》曰:“手裂虎兕。”  [3] 【集解】徐广曰:“皇甫谧云作石椁于北方。”【索隐】“石”下无字,则不成文,意亦无所见,必是《史记》本脱。皇甫谧尚得其说。徐虽引之,而竟不云是脱何字,专质之甚也。【正义】为,于伪反。刘伯庄云:“霍太山,纣都之北也。霍太山在晋州霍邑县。”按:在卫州朝歌之西方也。  [4] 【集解】《地理志》霍太山在河东彘县。  [5] 【正义】纣既崩,无所归报,故为坛就霍太山而祭纣,报云作得石槨。  [6] 【索隐】蜚廉别号。  [7] 【集解】皇甫谧云:“去彘县十五里有冢,常祠之。”【索隐】言处父至忠,国灭君死而不忘臣节,故天赐石棺,以光华其族。事盖非实,谯周深所不信。  [8] 【正义】音升。  [9] 【正义】《地理志》云西河郡皋狼县也。按:孟增居皋狼而生衡父。  [10] 【集解】徐广曰:“温,一作盗。”骃案:郭璞云“为马细颈。骊,黑色”。【索隐】温音盗。徐广亦作盗。邹诞生本作駣,音陶。刘氏《音义》云“盗骊,(窃)〔騧骊〕也。(窃)〔騧〕,浅(青)〔黄〕色”。八骏既因色为名,(窃)〔騧〕骊为得之也。  [11] 【集解】郭璞曰:“色如华而赤。今名马骠赤者为枣骝。骝,马赤也。”  [12] 【集解】郭璞曰:“《纪年》云‘北唐之君来见以一骊马,是生騄耳’。八骏皆因其毛色以为名号。”骃案:《穆天子传》穆王有八骏之乘,此纪不具者也。【索隐】按:《穆王传》曰赤骥、盗骊、白义、渠黄、骅骝、騟、騄耳、山子。【正义】騄音录。  [13] 【集解】郭璞曰:“《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于昆仑丘,见西王母。”【正义】《括地志》云:“昆仑山在肃州酒泉县南八十里。《十六国春秋》云前凉张骏酒泉守马岌上言,酒泉南山即昆仑之丘也,周穆王见西王母,乐而忘归,即谓此山。有石室王母堂,珠玑镂饰,焕若神宫。”按:肃州在京西北二千九百六十里,即小昆仑也,非河源出处者。  [14] 【集解】《地理志》曰临淮有徐县,云故徐国。《尸子》曰:“徐偃王有筋而无骨。”骃谓号偃由此。【正义】《括地志》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县北三十里,古徐国也。《博物志》云徐君宫人有娠而生卵,以为不祥,弃于水滨洲。孤独母有犬鹄苍,衔所弃卵以归,覆暖之,乃成小儿。生时正偃,故以为名。宫人闻之,更取养之。及长,袭为徐君。后鹄苍临死,生角而九尾,化为黄龙也。鹄苍或名后苍。”《括地志》又云:“徐城在越州鄮县东南入海二百里。夏侯《志》云翁洲上有徐偃王城。传云昔周穆王巡狩,诸侯共尊偃王,穆王闻之,令造父御,乘騕褭之马,日行千里,自还讨之。或云命楚王帅师伐之,偃王乃于此处立城以终。”  [15] 【正义】《古史考》云:“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时,去周穆王远矣。且王者行有周卫,岂得救乱而独长驱日行千里乎?”并言此事非实。按:年表穆王元年去楚文王元年三百一十八年矣。  [16] 【集解】徐广曰:“赵城在河东永安县。”【正义】《括地志》云:“赵城,今晋州赵城县是。本彘县地,后改曰永安,即造父之邑也。”

非子居犬丘,[1]好马及畜,[2]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3]马大蕃息。孝王欲以为大骆嫡嗣。申侯之女为大骆妻,生子成为嫡。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郦山之女,[4]为戎胥轩妻,[5]生中潏,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复与大骆妻,生嫡子成。申、骆重婚,西戎皆服,所以为王。[6]王其图之。”于是孝王曰:“昔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7]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嫡者,以和西戎。

[1] 【集解】徐广曰:“今槐里也。”【正义】《括地志》云:“犬丘故城一名槐里,亦曰废丘,在雍州始平县东南十里。《地理志》云扶风槐里县,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废丘,高祖三年更名槐里也。”  [2] 【正义】好,火到反。畜,许救反。  [3] 【正义】音牵。言于二水之间,在陇州以东。   [4] 【正义】申侯之先,娶于郦山。  [5] 【正义】胥轩,仲衍曾孙也。  [6] 【正义】重,直龙反。言申、骆重婚,西戎皆从,所以得为王。王即孝王。  [7] 【集解】徐广曰:“今天水陇西县秦亭也。”【正义】《括地志》云:“秦州清水县本名秦,嬴姓邑。《十三州志》云秦亭,秦谷是也。周太史儋云‘始周与秦国合而别’,故天子邑之秦。”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1]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2]有子五人,其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3]

[1] 【集解】徐广曰:“秦仲之十八年也。”  [2] 【集解】《毛诗序》曰:“秦仲始大,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也。”  [3] 【正义】《注水经》云:“秦庄公伐西戎,破之,周宣王与大骆犬丘之地,为西垂大夫。”《括地志》云:“秦州上邽县西南九十里,汉陇西西县是也。”

庄公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长男世父。世父曰:“戎杀我大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遂将击戎,让其弟襄公。襄公为太子。庄公立四十四年,卒,太子襄公代立。襄公元年,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襄公二年,[1]戎围犬丘,(世父)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岁余,复归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废太子,立褒姒子为嫡,数欺诸侯,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2]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乃用骝驹、[3]黄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畤。[4]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生文公。

[1] 【正义】《括地志》云:“故城在陇州源县东南三里。《帝王世纪》云秦襄公二年徙都,即此城。”  [2] 【正义】周平王徙居王城,即《雒诰》云“我卜涧水东,瀍水西”者也。  [3] 【集解】徐广曰:“赤马黑髦曰骝。”  [4] 【集解】徐广曰:“年表云立西畤,祠白帝。”【索隐】襄公始列为诸侯,自以居西(畤),西(畤),县名,故作西畤,祠白帝。畤,止也,言神灵之所依止也。亦音市,谓为坛以祭天也。

文公元年,居西垂宫。[1]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渭之会,曰:“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2]即营邑之。十年,初为鄜畤,[3]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十九年,得陈宝。[4]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5]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6]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赐谥为竫公。[7]竫公之长子为太子,是文公孙也。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8]竫公子立,是为宁公。[9]

[1] 【正义】即上西县是也。  [2] 【正义】《括地志》云:“郿县故城在岐州郿县东北十五里。毛苌云郿,地名也。秦文公车猎、渭之会,卜居之,乃营邑焉,即此城也。”  [3] 【集解】徐广曰:“鄜县属冯翊。”【索隐】音敷,亦县名。于鄜地作畤,故曰鄜畤。故《封禅书》曰“秦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史敦以为神,故立畤也。【正义】《括地志》云:“三畤原在岐州雍县南二十里。《封禅书》云秦文公作鄜畤,襄公作西畤,灵公作吴阳上畤,并此原上,因名也。”  [4] 【索隐】按:《汉书·郊祀志》云“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其神来,若雄雉,其声殷殷云,野鸡夜鸣,以一牢祠之,号曰陈宝”。又臣瓒云“陈仓县有宝夫人祠,岁与叶君神会,祭于此者也”。苏林云“质如石,似肝”。云,语辞。【正义】《括地志》云:“宝鸡(神)〔祠〕在岐州陈仓县东二十里故陈仓城中。《晋太康地志》云‘秦文公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不知名,牵以献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为(媦)〔媪〕,常在地中,食死人脑。”即欲杀之,拍捶其首。(媦)〔媪〕亦语曰:“二童子名陈宝,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陈仓人乃逐二童子,化为雉,雌上陈仓北阪,为石,秦祠之’。《搜神记》云其雄者飞至南阳,其后光武起于南阳,皆如其言也。”  [5] 【集解】张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6] 【集解】徐广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图大牛,上生树本,有牛从木中出,后见于丰水之中。”【正义】《括地志》云:“大梓树在岐州陈仓县南十里仓山上。《录异传》云‘秦文公时,雍南山有大梓树,文公伐之,辄有大风雨,树生合不断。时有一人病,夜往山中,闻有鬼语树神曰:“秦若使人被发,以朱丝绕树伐汝,汝得不困耶?”树神无言。明日,病人语闻,公如其言伐树,断,中有一青牛出,走入丰水中。其后牛出丰水中,使骑击之,不胜。有骑堕地复上,发解,牛畏之,入不出,故置髦头。汉、魏、晋因之。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按:今俗画青牛障是。  [7] 【集解】徐广曰:“文公之四十四年,鲁隐之元年。”  [8] 【集解】徐广曰:“皇甫谧云葬于西山,在今陇西之西县。”  [9] 【集解】徐广曰:“一作曼。”

宁公二年,公徙居平阳。[1]遣兵伐荡社。[2]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荡社。[3]四年,鲁公子翚[4]弑其君隐公。十二年,伐荡氏,取之。宁公生十岁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5]生子三人,长男武公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鲁姬子。[6]生出子。宁公卒,大庶长弗忌、威垒、[7]三父废太子而立出子为君。出子六年,三父等复共令人贼杀出子。出子生五岁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复立故太子武公。

[1] 【集解】徐广曰:“郿之平阳亭。”【正义】《帝王世纪》云秦宁公都平阳。按:岐山县有阳平乡,乡内有平阳聚。《括地志》云:“平阳故城在岐州岐山县西四十六里,秦宁公徙都之处。”  [2] 【集解】徐广曰:“荡音汤。社,一作杜。”【索隐】西戎之君号曰亳王,盖成汤之胤。其邑曰荡社。徐广云一作“汤杜”,言汤邑在杜县之界,故曰汤杜也。【正义】《括地志》云:“雍州三原县有汤陵。又有汤台,在始平县西北八里。”按:其国盖在三原、始平之界矣。  [3] 【集解】皇甫谧云:“亳王号汤,西夷之国也。”  [4] 【正义】音晖,即羽父也。  [5] 【正义】《括地志》云:“秦宁公墓在岐州陈仓县西北三十七里秦陵山。《帝王世纪》云秦宁公葬西山大麓,故号秦陵山也。”按:文公亦葬西山,盖秦陵山也。  [6] 【正义】德公母号鲁姬子。  [7] 【正义】音力追反。

武公元年,伐彭戏氏,[1]至于华山下,[2]居平阳封宫。[3]三年,诛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杀出子也。郑高渠眯杀其君昭公。[4]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5]十一年,初县杜、郑。[6]灭小虢。[7]

[1] 【正义】戏音许宜反,戎号也。盖同州彭衙故城是也。  [2] 【正义】即华岳之下也。  [3] 【正义】宫名,在岐州平阳城内也。  [4] 【索隐】《春秋》鲁桓公十七年《左传》作“高渠弥”也。  [5] 【集解】《地理志》陇西有上邽县。应劭曰:“即邽戎邑也。”冀县属天水郡。  [6] 【集解】《地理志》京兆有郑县、杜县也。【正义】《括地志》云:“下杜故城在雍州长安县东南九里,古杜伯国。华州郑县也。《毛诗谱》云郑国者,周畿内之地。宣王封其弟于咸林之地,是为郑桓公。”按:秦得皆县之。  [7] 【集解】班固曰西虢在雍州。【正义】虢音古伯反。《括地志》云:“故虢城在岐州陈仓县东四十里。次西十余里又有城,亦名虢城。《舆地志》云此虢文王母弟虢叔所封,是曰西虢。”按:此虢灭时,陕州之虢犹谓之小虢。又云,小虢,羌之别种。

十三年,齐人管至父、连称等杀其君襄公而立公孙无知。晋灭霍、魏、耿。[1]齐雍廪[2]杀无知、管至父等而立齐桓公。齐、晋为强国。

[1] 【索隐】《春秋》鲁闵公元年《左传》云“晋灭耿,灭魏,灭霍”。又《传》曰:“赐毕万魏,赐赵夙耿。”杜预注曰:“平阳皮氏县东南有耿乡,永安县东北有霍太山。三国皆姬姓。”【正义】《括地志》云:“霍,晋州霍邑县,又春秋时霍伯国。韦昭云霍,姬姓也。”《括地志》云:“故耿城今名耿仓城,在绛州龙门县东南十二里,故耿国也。《都城记》云耿,嬴姓国也。”  [2] 【正义】雍,于宫反。廪,力甚反。是雍林邑人姓名也。

十九年,晋曲沃始为晋侯。[1]齐桓公伯于鄄。[2]

[1] 【索隐】晋穆侯少子成师居曲沃,号曲沃桓叔,至武公称灭晋侯缗,始为晋君也。  [2] 【正义】伯音霸。

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阳。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阳。[1]立其弟德公。

[1] 【正义】即雍平阳也。平阳时属雍,并在岐州。解在上也。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1]大郑宫。[2]以牺三百牢祠鄜畤。卜居雍。后子孙饮马于河。[3]梁伯、芮伯来朝。[4]二年,初伏,[5]以狗御蛊。[6]德公生三十三岁而立,立二年卒。生子三人:长子宣公,中子成公,少子穆公。长子宣公立。

[1] 【集解】徐广曰:“今县在扶风。”  [2] 【正义】《括地志》云:“岐州雍县南七里故雍城,秦德公大郑宫城也。”  [3] 【正义】卜居雍之后,国益广大,后代子孙得东饮马于龙门之河。  [4] 【索隐】梁,嬴姓。芮,姬姓。梁国在冯翊夏阳。芮国在冯翊临晋。【正义】《括地志》云:“南芮乡故城在同州朝邑县南三十里,又有北芮城,皆古芮伯国。郑玄云周同姓之国,在畿内,为王卿士者。《左传》云桓公三年,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故逐之,出居魏。”今按:〔陕〕州芮城县界有芮国城,盖是殷末虞、芮争田之芮国是也。  [5] 【集解】孟康曰:“六月伏日初也。周时无,至此乃有之。”【正义】六月三伏之节起秦德公为之,故云初伏。伏者,隐伏避盛暑也。《历忌释》云:“伏者何?以金气伏藏之日也。四时代谢,皆以相生:立春,木代水,水生木,立夏,火代木,木生火;立冬,水代金,金生水;立秋,以金代火,故至庚日必伏。庚者金,故曰伏也。”  [6] 【集解】徐广曰:“年表云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门也。”【正义】蛊者,热毒恶气为伤害人,故磔狗以御之。年表云“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门”。按:磔,禳也。狗,阳畜也。以狗张磔于郭四门,禳却热毒气也。《左传》云皿虫为蛊。顾野王云谷久积变为飞蛊也。

宣公元年,卫、燕伐周,[1]出惠王,立王子穨。三年,郑伯、虢叔[2]杀子穨而入惠王。四年,作密畤[3]与晋战河阳,胜之。十二年,宣公卒。生子九人,莫立,立其弟成公。

[1] 【正义】卫惠公都即今卫州也。燕,南燕也。周,天王也。《括地志》云:“滑州故城古南燕国。应劭云南燕,姞姓之国,黄帝之后。”  [2] 【正义】《括地志》云:“洛州氾水县,古东虢国,亦郑之制邑,汉之城皋,即周穆王虎牢城。《左传》云宫之奇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  [3] 【正义】《括地志》云:“汉有五畤,在岐州雍县南,则鄜畤、吴阳上畤、下畤、密畤、北畤。秦文公梦黄蛇自天而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作畤,郊祭白帝,曰鄜畤。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亦祠黄帝)〔祠炎帝〕。汉高帝曰‘天有五帝,今四,何也?待我而具五’。遂立黑帝,曰北畤是也。”

成公元年,梁伯、[1]芮伯来朝。齐桓公伐山戎,次于孤竹。[2]成公立四年卒。子七人,莫立,立其弟缪公。[3]

[1] 【正义】《括地志》云:“同州韩城县南二十二里少梁故城,古少梁国。《都城记》云梁伯国,嬴姓之后,与秦同祖。秦穆公二十二年灭之。”  [2] 【正义】《括地志》云:“孤竹故城在平州卢龙县十二里,殷时诸侯竹国也。”  [3] 【索隐】秦自宣公已上皆史失其名。今按《系本》、《古史考》,得缪公名任好。

缪公任好元年,自将伐茅津,[1]胜之。四年,迎妇于晋,晋太子申生姊也。其岁,齐桓公伐楚,至邵陵。

[1] 【正义】刘伯庄云:“戎号也。”《括地志》云:“茅津及茅城在陕州河北县西二十里。《注水经》云茅亭,茅戎号。”

五年,晋献公灭虞、虢,虏虞君与其大夫百里傒,以璧马赂于虞故也。既虏百里傒,以为秦缪公夫人媵于秦。百里傒亡秦走宛,[1]楚鄙人执之。缪公闻百里傒贤,欲重赎之,恐楚人不与,乃使人谓楚曰:“吾媵臣百里傒在焉,请以五羖羊皮赎之。”楚人遂许与之。当是时,百里傒年已七十余。缪公释其囚,与语国事。谢曰:“臣亡国之臣,何足问。”缪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固问,语三日,缪公大悦,授之国政,号曰五羖大夫。百里傒让曰:“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贤而世莫知。臣常游困于齐而乞食䬹人,[2]蹇叔收臣。臣因而欲事齐君无知,蹇叔止臣,臣得脱齐难,遂之周。周王子穨好牛,臣以养牛干之。及穨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诛。事虞君,蹇叔止臣。臣知虞君不用臣,臣诚私利禄爵,且留。再用其言,得脱,一不用,及虞君难,是以知其贤。”于是缪公使人厚币迎蹇叔,以为上大夫。

[1] 【集解】《地理志》南阳有宛县。【正义】宛,于元反,今邓州县。  [2] 【集解】徐广曰:“䬹,一作铚。”【正义】铚音珍栗反。铚,地名,在沛县。

秋,缪公自将伐晋,战于河曲。[1]晋骊姬作乱,太子申生死新城,[2]重耳、夷吾出奔。[3]

[1] 【集解】徐广曰:“一作西。”骃按:《公羊传》曰“河千里而一曲也”。服虔曰“河曲,晋地”。杜预曰“河曲在蒲阪南”。【正义】按:河曲在华阴县界也。  [2] 【正义】韦昭云:“曲沃新为太子城。”《括地志》云:“绛州曲沃县有曲沃故城,土人以为晋曲沃新城。”  [3] 【正义】重耳奔翟,夷吾奔少梁也。

九年,齐桓公会诸侯于葵丘。[1]

[1] 【正义】《括地志》云:“葵丘在曹州考城县东南一里一百五十步郭内,即桓公会处。又青州临淄县有葵丘,即传连称、管至父所戍处。”

晋献公卒。立骊姬子奚齐,其臣里克杀奚齐。荀息立卓子,[1]克又杀卓子及荀息。夷吾使人请秦,求入晋。于是缪公许之,使百里傒将兵送夷吾。夷吾谓曰:“诚得立,请割晋之河西八城[2]与秦。”及至,已立,而使丕郑谢秦,背约不与河西城而杀里克。丕郑闻之,恐,因与缪公谋曰:“晋人不欲夷吾,实欲重耳。今背秦约而杀里克,皆吕甥、郤芮之计也。愿君以利急召吕、郤,吕、郤至,则更入重耳便。”缪公许之,使人与丕郑归,召吕、郤。吕、郤等疑丕郑有间,乃言夷吾杀丕郑。丕郑子丕豹奔秦,说缪公曰:“晋君无道,百姓不亲,可伐也。”缪公曰:“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诛其大臣?能诛其大臣,此其调也。”[3]不听,而阴用豹。

[1] 【集解】徐广曰:“一作倬。”  [2] 【正义】谓同、华等州地。  [3] 【正义】调音徒聊反。言能诛大臣丕郑,云是夷吾于百姓调和也。刘伯庄音徒吊反。按:调,选也。邪臣诛,忠臣用,是夷吾能调选。两通也。

十二年,齐管仲、隰朋死。晋旱,来请粟。丕豹说缪公勿与,因其饥而伐之。缪公问公孙支,[1]支曰:“饥穰更事耳,不可不与。”问百里傒,傒曰:“夷吾得罪于君,其百姓何罪?”于是用百里傒、公孙支言,卒与之粟。以船漕车转,自雍相望至绛。[2]

[1] 【集解】服虔曰:“秦大夫公孙子桑。”  [2] 【集解】贾逵曰:“雍,秦国都。绛,晋国都也。”

十四年,秦饥,请粟于晋。晋君谋之群臣。虢射曰:[1]“因其饥伐之,可有大功。”晋君从之。十五年,兴兵将攻秦。缪公发兵,使丕豹将,自往击之。九月壬戌,与晋惠公夷吾合战于韩地。[2]晋君弃其军,与秦争利,还而马[3]缪公与麾下驰追之,不能得晋君,反为晋军所围。晋击缪公,缪公伤。于是岐下食善马者三百人驰冒晋军,晋军解围,遂脱缪公而反生得晋君。初,缪公亡善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4]吏逐得,欲法之。缪公曰:“君子不以畜产害人。吾闻食善马肉不饮酒,伤人。”乃皆赐酒而赦之。三百人者闻秦击晋,皆求从,从而见缪公窘,亦皆推锋争死,以报食马之德。于是缪公虏晋君以归,令于国,“齐宿,吾将以晋君祠上帝”。周天子闻之,曰“晋我同姓”,为请晋君。夷吾姊亦为缪公夫人,夫人闻之,乃衰绖跣,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缪公曰:“我得晋君以为功,今天子为请,夫人是忧。”乃与晋君盟,许归之,更舍上舍,而馈之七牢。[5]十一月,归晋君夷吾,夷吾献其河西地,使太子圉为质于秦。秦妻子圉以宗女。是时秦地东至河。[6]

[1] 【正义】射音石也。  [2] 【正义】《左传》云僖公十五年,秦、晋战于韩原,秦获晋侯以归。《括地志》云:“韩原在同州韩城县西南十八里。《十六国春秋》云魏颗梦父结草抗秦将杜回,亦在韩原。”  [3] 【正义】音致,又敕利反。《国语》云:“晋师溃,戎马还泞而止。”韦昭云:“泞,深泥也。”  [4] 【正义】《括地志》云:“野人坞在岐州雍县东北二十里。”按:野人盗马食处,因名焉。  [5] 【集解】贾逵曰:“诸侯雍饩七牢。牛一羊一豕一为一牢也。”  [6] 【正义】晋河西八城入秦,秦东境至河,即龙门河也。

十八年,齐桓公卒。二十年,秦灭梁、芮。[1]

[1] 【正义】梁、芮国皆在同州。秦得其地,故灭二国之君。

二十二年,晋公子圉闻晋君病,曰:“梁,我母家也,[1]而秦灭之。我兄弟多,即君百岁后,秦必留我,而晋轻,亦更立他子。”子圉乃亡归晋。二十三年,晋惠公卒,子圉立为君。秦怨圉亡去,乃迎晋公子重耳于楚,而妻以故子圉妻。重耳初谢,后乃受。缪公益礼厚遇之。二十四年春,秦使人告晋大臣,欲入重耳。晋许之,于是使人送重耳。二月,重耳立为晋君,是为文公。文公使人杀子圉。子圉是为怀公。其秋,周襄王弟带以翟伐王,王出居郑。[2]二十五年,周王使人告难于晋、秦。秦缪公将兵助晋文公入襄王,杀王弟带。二十八年,晋文公败楚于城濮。[3]三十年,缪公助晋文公围郑。[4]郑使人言缪公曰:“亡郑厚晋,于晋而得矣,而秦未有利。晋之强,秦之忧也。”缪公乃罢兵归。晋亦罢。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

[1] 【正义】子圉母,梁伯之女也。  [2] 【正义】王居于氾邑也。  [3] 【正义】卫地也,今濮州。  [4] 【正义】《左传》云僖公三十年,晋侯、秦伯围郑。杜预云:“文公过郑,郑不礼之。”

郑人有卖郑于秦曰:“我主其城门,郑可袭也。”缪公问蹇叔、百里傒,对曰:“径数国千里而袭人,希有得利者。且人卖郑,庸知我国人不有以我情告郑者乎?不可。”缪公曰:“子不知也,吾已决矣。”遂发兵,使百里傒子孟明视,蹇叔子西乞术及白乙丙将兵。行日,百里傒、蹇叔二人哭之。缪公闻,怒曰:“孤发兵而子沮哭吾军,何也?”[1]二老曰:“臣非敢沮君军。军行,臣[2]子与往,[3]臣老,迟还恐不相见,故哭耳。”二老退,谓其子曰:“汝军即败,必于殽阨矣。”[4]三十三年春,秦兵遂东,更晋地,过周北门。周王孙满曰:“秦师无礼,[5]不败何待。”兵至滑,[6]郑贩卖贾人[7]弦高,[8]持十二牛将卖之周,见秦兵,恐死虏,因献其牛,曰:“闻大国将诛郑,郑君谨修守御备,使臣以牛十二劳军士。”秦三将军相谓曰:“将袭郑,郑今已觉之,往无及已。”灭滑。滑,晋之边邑也。

[1] 【正义】沮,自吕反。沮,毁也。《左传》云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见师之出,不见其入也。”  [2] 【集解】监本作吾。  [3] 【正义】与音预。  [4] 【正义】殽音胡交反。阨音厄。《春秋》云鲁僖公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括地志》云:“三殽山又名嵚岑山,在洛州永宁县西北二十里,即古之殽道也。”  [5] 【正义】《左传》云:“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孙满尚幼,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杜预云:“王城北门也。谓过天子门不卷甲束兵。超乘,示勇也。”  [6] 【正义】为八反。《括地志》云:“缑氏故城在洛州缑氏县东二十五里,滑伯国也。韦昭云,姬姓小国也。”  [7] 【正义】卖,麦卦反。贾音古。《左传》作“商人”也。  [8] 【集解】人姓名。

当是时,晋文公丧尚未葬。太子襄公怒曰:“秦侮我孤,因丧破我滑。”遂墨衰绖,发兵遮秦兵于殽,击之,大破秦军,无一人得脱者,虏秦三将以归。文公夫人,秦女也,[1]为秦三囚将请曰:“缪公之怨此三人入于骨髓,愿令此三人归,令我君得自快烹之。”晋君许之,归秦三将。三将至,缪公素服郊迎,向三人哭曰:“孤以不用百里傒、蹇叔言以辱三子,三子何罪乎?子其悉心雪耻,毋怠。”遂复三人官秩如故,愈益厚之。

[1] 【集解】服虔曰:“缪公女。”

三十四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

缪公于是复使孟明视等将兵伐晋,战于彭衙。[1]秦不利,引兵归。

[1] 【集解】杜预曰:“冯翊郃阳县西北有衙城。”【正义】《括地志》云:“彭衙故城在同州白水县东北六十里。”

戎王使由余[1]于秦。由余,其先晋人也,亡入戎,能晋言。闻缪公贤,故使由余观秦。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缪公怪之,问曰:“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2]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灭宗,皆以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于是缪公退而问内史廖曰:[3]“孤闻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今由余贤,寡人之害,将奈之何?”内史廖曰:“戎王处辟匿,未闻中国之声。君试遗其女乐,以夺其志。[4]为由余请,以疏其间。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君臣有间,乃可虏也。且戎王好乐,必怠于政。”缪公曰:“善。”因与由余曲席而坐,[5]传器而食,问其地形与其兵势尽察,而后令内史廖以女乐二八遗戎王。戎王受而悦之,终年不还。于是秦乃归由余。由余数谏不听,缪公又数使人间要由余,由余遂去降秦。缪公以客礼礼之,问伐戎之形。

[1] 【正义】戎人姓名。  [2] 【正义】罢音皮。  [3] 【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内史,周官也。”  [4] 【集解】徐广曰:“夺,一作徇。”  [5] 【正义】按:床在穆公左右,相连而坐,谓之曲席也。

三十六年,缪公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渡河焚船,大败晋人,取王官及鄗,[1]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2]渡河,[3]封殽中尸,[4]为发丧,哭之三日。乃誓于军曰:“嗟士卒,听无哗。余誓告汝。古之人谋,黄发番番,[5]则无所过。”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故作此誓,令后世以记余过。君子闻之,皆为垂涕,曰:“嗟乎!秦缪公之与人周也,[6]卒得孟明之庆。”

[1] 【集解】徐广曰:“《左传》作郊。”骃案:服虔曰“皆晋地,不能有”。【正义】鄗音郊。《左传》作郊。杜预云:“书取,言易也。”《括地志》云:“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县西北九十里。又云南郊故城在县北十七里。又有北郊故城,又有西郊古城。《左传》云文公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也。”《括地志》云:“蒲州猗氏县南二里又有王官故城,亦秦伯取者。”上文云“秦地东至河”,盖猗氏王官是也。  [2] 【集解】徐广曰:“在大阳。”【正义】《括地志》云:“茅津在陕州河北县、大阳县也。”  [3] 【正义】自茅津南渡河也。  [4] 【集解】贾逵曰:“封识之。”【正义】《左传》云:“秦伯伐晋,济河焚舟,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杜预云:“封,埋藏也。”  [5] 【正义】音婆。字当作皤。皤,白头貌。言发白而更黄,故云黄发番番,(以申思)谓蹇叔、百里奚也。  [6] 【集解】服虔曰:“周,备也。”

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1]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过贺缪公以金鼓。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2]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3]名曰奄息、仲行、鍼虎,亦在从死之中。[4]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君子曰:“秦缪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弃民,收其良臣而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穆)〔缪〕公子四十人,其太子代立,是为康公。

[1] 【正义】韩安国云“秦穆公都地方三百里,并国十四,辟地千里”,陇西、北地郡是也。  [2] 【集解】《皇览》曰:“秦缪公冢在橐泉宫祈年观下。”【正义】《庙记》云:“橐泉宫,秦孝公造。祈年观,德公起。盖在雍州城内。”《括地志》云:“秦穆公冢在岐州雍县东南二里。”  [3] 【正义】毛苌云:“良,善也,三善臣也。”《左传》云:“子车氏之三子。”杜预云:“子车,秦大夫也。”  [4] 【正义】行音胡郎反。鍼音其廉反。应劭云:“秦穆公与群臣饮酒酣,公曰‘生共此乐,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鍼虎许诺。及公薨,皆从死。《黄鸟》诗所为作也。”杜预云:“以人葬为殉也。”《括地志》云:“三良冢在岐州雍县一里故城内。”

康公元年。往岁缪公之卒,晋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1]在秦。晋赵盾欲立之,使随会[2]来迎雍,秦以兵送至令狐。[3]晋立襄公子而反击秦师,秦师败,随会来奔。二年,秦伐晋,取武城,[4]报令狐之役。四年,晋伐秦,取少梁。[5]六年,秦伐晋,取羁马。[6]战于河曲,大败晋军。晋人患随会在秦为乱,乃使魏雠馀[7]佯反,[8]合谋会,诈而得会,会遂归晋。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9]

[1] 【正义】雍母秦女,故言秦出也。  [2] 【正义】韦昭云:“晋正卿,士蔿之孙、成伯之子季武子也。食采于随、范,故曰随会,或曰范会。季,范子字也。”  [3] 【集解】杜预曰:“在河东。”【正义】令音零。《括地志》云:“令狐故城在蒲州猗氏县界十五里也。”  [4] 【正义】《括地志》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华州郑县东北十三里也。”  [5] 【正义】前入秦,后归晋,今秦又取之。  [6] 【集解】服虔曰:“晋邑也。”  [7] 【集解】服虔曰:“晋之魏邑大夫。”【正义】雠音受。又作犫,音同。  [8] 【正义】佯音羊。  [9] 【索隐】名豭。十代至灵公,又并失名。

共公二年,晋赵穿弑其君灵公。三年,楚庄王强,北兵至雒,问周鼎。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

桓公三年,晋败我一将。十年,楚庄王服郑,北败晋兵于河上。当是之时,楚霸,为会盟合诸侯。二十四年,晋厉公初立,与秦桓公夹河而盟。归而秦背盟,与翟合谋击晋。二十六年,晋率诸侯伐秦,秦军败走,追至泾而还。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1]

[1] 【集解】徐广曰:“《世本》云景公名后伯车也。”【索隐】景公已下,名又错乱,《始皇本纪》作(哀)〔僖〕公。

景公四年,晋栾书弑其君厉公。十五年,救郑,败晋兵于栎。[1]是时晋悼公为盟主。十八年,晋悼公强,数会诸侯,率以伐秦,败秦军。秦军走,晋兵追之,遂渡泾,至棫林而还。[2]二十七年,景公如晋,与平公盟,已而背之。三十六年,楚公子围弑其君而自立,是为灵王。景公母弟后子鍼[3]有宠,景公母弟富,或谮之,恐诛,乃奔晋,车重千乘。晋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对曰:“秦公无道,畏诛,欲待其后世乃归。”三十九年,楚灵王强,会诸侯于申,[4]为盟主,杀齐庆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5]后子复来归秦。

[1] 【集解】杜预曰:“晋地也。”【正义】栎音历。《括地志》云:“洛州阳翟县,古栎邑也。”  [2] 【集解】徐广曰:“棫音域。”骃案:杜预曰“秦地也”。  [3] 【正义】音钳。  [4] 【正义】在邓州南阳县〔北〕三十里。  [5] 【索隐】《始皇本纪》作“公”。

哀公八年,楚公子弃疾弑灵王而自立,是为平王。十一年,楚平王来求秦女为太子建妻。至国,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欲诛建,建亡。[1]伍子胥奔吴。晋公室卑而六卿强,欲内相攻,是以久秦、晋不相攻。三十一年,吴王阖闾与伍子胥伐楚,楚王亡奔随,吴遂入郢。楚大夫申包胥来告急,[2]七日不食,日夜哭泣。[3]于是秦乃发五百乘救楚,[4]败吴师。吴师归,楚昭王乃得复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早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

[1] 【正义】太子建亡之郑,郑杀之。  [2] 【正义】包胥姓公孙,封于申,故号申包胥。《左传》云:“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埸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  [3] 【正义】《左传》云:“申包胥对秦伯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4] 【正义】《左传》鲁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以救楚,败吴师于军祥。

惠公元年,孔子行鲁相事。五年,晋卿中行、范氏反晋,晋使智氏、赵简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齐。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齐臣田乞弑其君孺子,立其兄阳生,〔是〕为悼公。六年,吴败齐师。齐人弑悼公,立其子简公。九年,晋定公与吴王夫差盟,争长于黄池,卒先吴。[1]吴强,陵中国。十二年,齐田常弑简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灭陈。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厉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1] 【集解】徐广曰:“《外传》云吴王先歃。”

厉共公二年,蜀人来赂。十六年,壍河旁。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1]二十一年,初县频阳。[2]晋取武成。二十四年,晋乱,杀智伯,分其国与赵、韩、魏。二十五年,智开与邑人来奔。[3]三十三年,伐义渠,虏其王。[4]三十四年,日食。厉共公卒,子躁公立。

[1] 【集解】徐广曰:“今之临晋也。临晋有王城。”【正义】荔音戾。《括地志》云:“同州东三十里朝邑县东三十步故王城。大荔近王城邑。”  [2] 【集解】《地理志》冯翊有频阳县。【正义】《括地志》云:“频阳故城在雍州同官县界,古频阳县城也。”  [3] 【集解】徐广曰:“一本二十六年城南郑也。”【正义】开,智伯子。伯被赵襄子等灭其国,其子与从属来奔秦。  [4] 【集解】应劭曰:“义渠,北地也。”【正义】《括地志》云:“宁、庆二州,春秋及战国时为义渠戎国之地也。”

躁公二年,南郑反。[1]十三年,义渠来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怀公。[2]

[1] 【正义】南郑,今梁州所理县也。春秋及战国时,其地属于楚也。  [2] 【索隐】厉共公子也。生昭太子,未立而卒。太子之子,是为灵公。

怀公四年,庶长晁[1]与大臣围怀公,怀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早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2]灵公,怀公孙也。

[1] 【正义】长,丁丈反。晁,竹遥反。晁,人名也。刘伯庄音潮。  [2] 【索隐】生献公也。

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城籍姑。[1]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2]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3]

[1] 【正义】《括地志》云:“籍姑故城在同州韩城县北三十五里。”  [2] 【索隐】〔献公〕名师隰。  [3] 【索隐】简公,怀公弟,灵公季父也。《始皇本纪》云灵公生简公,误也。又《纪年》云简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正义】刘伯庄云简公是昭子之弟,怀公之子,厉公之孙。今(史)《〔秦〕记》谓简公是(厉)〔灵〕公子者抄写之误。

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1]壍洛。城重泉。[2]十六年卒,[3]子惠公立。

[1] 【正义】春秋官吏各得带剑。  [2] 【集解】《地理志》重泉县属冯翊。【正义】重,直龙反。《括地志》云:“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县东南四十五里也。”  [3] 【集解】徐广曰:“表云十五年也。”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郑。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1]杀出子及其母,沈之渊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2]

[1] 【正义】西者,秦州西县,秦之旧地,时献公在西县,故迎立之。  [2] 【正义】夺前所上八城也。

献公元年,[1]止从死。二年,城栎阳。[2]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献公曰:“周故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岁复合,合(七)十七岁而霸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栎阳。[3]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4]斩首六万,天子贺以黼黻。[5]二十三年,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痤。[6]二十四年,献公卒,[7]子孝公立,[8]年已二十一岁矣。

[1] 【集解】徐广曰:“丁酉。”  [2] 【集解】徐广曰:“徙都之,今万年是也。”【正义】《括地志》云:“栎阳故城一名万年城,在雍州东北百二十里。(栎阳)汉七年,分栎阳城内为万年县,隋文帝开皇三年,迁都于龙首川,今京城也。改万年为大兴县。至唐武德元年,又改曰万年,置在州东七里。”  [3] 【正义】言雨金于秦国都,明金瑞见也。  [4] 【正义】《括地志》云:“尧门山俗名石门,在雍州三原县西北三十三里。上有路,其状若门。故老云尧凿山为门,因名之。武德年中于此山南置石门县,贞观年中改为云阳县。”  [5] 【集解】《周礼》曰:“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  [6] 【正义】在戈反。  [7] 【集解】徐广曰:“表云二十三年。”  [8] 【索隐】名渠梁。

孝公元年,[1]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间[2]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3]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下令国中曰:“昔我(穆)〔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4]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缪〕公之故地,修(穆)〔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獂王。[5]

[1] 【集解】徐广曰:“庚申也。”  [2] 【正义】并,白浪反。谓淮、泗二水。  [3] 【正义】楚北及魏西与秦相接,北自梁州汉中郡,南有巴、渝,过江南有黔中、巫郡也。魏西界与秦相接,南自华州郑县,西北过渭水,滨洛水东岸,向北有上郡鄜州之地,皆筑长城以界秦境。洛即漆沮水也。  [4] 【正义】即龙门河也。  [5] 【集解】《地理志》天水有獂道县。应劭曰:“獂,戎邑,音桓。”

卫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1]求见孝公。

[1] 【正义】监,甲暂反,阉人也。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其事在《商君》语中。

七年,与魏惠王会杜平。[1]八年,与魏战元里,[2]有功。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3]十二年,作为咸阳,[4]筑冀阙,[5]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6]集为大县,县一令,[7]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8]东地渡洛。十四年,初为赋。[9]十九年,天子致伯。[10]二十年,诸侯毕贺。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11]朝天子。

[1] 【正义】在同州澄城县界也。  [2] 【正义】祁城在同州澄城县界。  [3] 【集解】《地理志》曰河东有安邑县。【正义】《括地志》云:“安邑故城在绛州夏县东北十五里,本夏之都。”  [4] 【正义】《括地志》云:“咸阳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咸阳县东十五里,京城北四十五里,即秦孝公徙都之者。今咸阳县,古之杜邮,白起死处。”  [5] 【正义】刘伯庄云:“冀犹记事,阙即象魏也。”  [6] 【正义】万二千五百家为乡。聚犹村落之类也。  [7] 【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县令长皆秦官。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  [8] 【索隐】《风俗通》曰:“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河东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  [9] 【集解】徐广曰:“制贡赋之法也。”【索隐】谯周云:“初为军赋也。”  [10] 【正义】伯音霸,又如字。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为霸,即太史儋云“合(七)十七岁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致伯。桓谭《新论》云:“夫上古称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三王由仁义,五伯以权智。其说之曰,无制令刑罚谓之皇;有制令而无刑罚谓之帝;赏善诛恶,诸侯朝事谓之王;兴兵约盟,以信义矫世谓之伯。”  [11] 【集解】徐广曰:“开封东北有逢泽。”【正义】《括地志》云:“逢泽亦名逢池,在汴州浚仪县东南十四里。”

二十一年,齐败魏马陵。[1]

[1] 【正义】虞喜《志林》云:“濮州甄城县东北六十余里有马陵,涧谷深峻,可以置伏。”按:庞涓败即此也。

二十二年,卫鞅击魏,虏魏公子卬。封鞅为列侯,号商君。[1]

[1] 【正义】商州商洛县在州东八十九里,鞅所封也。契所封地。

二十四年,与晋战雁门,[1]虏其将魏错。[2]

[1] 【索隐】《纪年》云与魏战岸门,此云“雁门”,恐声误也。又下云“败韩岸门”,盖一地也。寻秦与韩、魏战,不当远至雁门也。【正义】《括地志》云:“岸门在许州长社县西北二十八里,今名西武亭。”  [2] 【正义】七故反。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1]是岁,诛卫鞅。鞅之初为秦施法,[2]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于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3]

[1] 【索隐】名驷。  [2] 【正义】为,于伪反。  [3] 【集解】《汉书曰》:“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惠文君元年,楚、韩、赵、蜀人来朝。二年,天子贺。三年,王冠。[1]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齐、魏为王。[2]

[1] 【正义】冠音馆。《礼记》云年二十行冠礼也。  [2] 【索隐】齐威王、魏惠王。

五年,阴晋人犀首[1]为大良造。六年,魏纳阴晋,阴晋更名宁秦。[2]七年,公子卬与魏战,虏其将龙贾,斩首八万。八年,魏纳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阴、皮氏。[3]与魏王会应。[4]围焦,降之。[5]十年,张仪相秦。魏纳上郡十五县。[6]十一年,县义渠。[7]归魏焦、曲沃。[8]义渠君为臣。更名少梁曰夏阳。十二年,初腊。[9]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为王,韩亦为王。[10]使张仪伐取陕,出其人与魏。

[1] 【集解】犀首,官名。姓公孙,名衍。【索隐】官名,若虎牙之类。姓公孙,名衍,魏人也。【正义】犀音西。《地理志》云华阴县,故阴晋,秦惠王五年,更名宁秦,高祖八年更名华阴。  [2] 【集解】徐广曰:“今之华阴也。”  [3] 【集解】《地理志》二县属河东。【正义】渡河东取之。《括地志》云:“汾阴故城俗名殷汤城,在蒲州汾阴县北也。皮氏在绛州龙门县西一里八十步,即古皮氏城也。”  [4] 【正义】应,乙陵反。《括地志》云:“故应城因应山为名,古之应国,在汝州鲁山县东三十里。《左传》云‘邘、晋、应、韩,武之穆也’。”  [5] 【正义】《括地志》云:“焦城在陕州城内东北百步,因焦水为名。周同姓所封,《左传》云虞、虢、焦、滑、霍、阳、韩、魏皆姬姓也。”杜预云八国皆为晋所灭。按:武王克商,封神农之后于焦,而后封姬姓也。  [6] 【正义】今鄜、绥等州也。魏前纳阴晋,次纳同、丹二州,今纳上郡,而尽河西滨洛之地矣。  [7] 【正义】《地理志》云北地郡义渠道,秦县也。《括地志》云:“宁、原、庆三州,秦北地郡,战国及春秋时为义渠戎国之地,周先公刘、不窋居之,古西戎也。”  [8] 【正义】《括地志》云:“曲沃在陕州〔陕〕县西南三十二里,因曲沃水为名。”按:焦、曲沃二城相近,本魏地,适属秦,今还魏,故言归也。  [9] 【正义】腊,卢盍反,十二月腊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国为之,故云初腊。猎禽兽以岁终祭先祖,因立此日也。《风俗通》云:“《礼传》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蜡,汉改曰腊’。《礼》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  [10] 【正义】魏襄王、韩宣惠王也。

十四年,更为元年。二年,张仪与齐、楚大臣会啮桑。三年,韩、魏太子来朝。张仪相魏。五年,王游至北河。[1]七年,乐池[2]相秦。韩、赵、魏、燕、齐帅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长疾与战修鱼,虏其将申差,[3]败赵公子渴、韩太子奂,斩首八万二千。八年,张仪复相秦。九年,司马错伐蜀,灭之。[4]伐取赵中都、西阳。[5]十年,韩太子苍来质。伐取韩石章。[6]伐败赵将泥。[7]伐取义渠二十五城。十一年,里疾攻魏焦,降之。败韩岸门,斩首万,其将犀首走。公子通封于蜀。[8]燕君让其臣子之。十二年,王与梁王会临晋。庶长疾攻赵,虏赵将庄。张仪相楚。十三年,庶长章击楚于丹阳,虏其将屈匄,斩首八万;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楚围雍氏,秦使庶长疾助韩而东攻齐,到满[9]助魏攻燕。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犁臣,蜀[10]相壮[11]杀蜀侯来降。

[1] 【集解】徐广曰:“戎地,在河上。”【正义】按:王游观北河,至灵、夏州之黄河也。  [2] 【正义】乐音岳。池,徒何反。裴氏音池也。  [3] 【正义】修鱼,韩邑也。年表云秦败我修鱼,得韩将军申差。  [4] 【索隐】蜀西南夷旧有君长,故昌意娶蜀山氏女也。其后有杜宇,自立为王,号曰望帝。《蜀王本纪》曰:“张仪伐蜀,蜀王开战不胜,为仪所灭也。”  [5] 【集解】《地理志》太原有中都县。【正义】《括地志》云:“中都故县在汾州平遥县西十二里,即西都也。西阳即中阳也,在汾州隰城县东十里。《地理志》云西都、中阳属西河郡。”此云“伐取赵中都西阳”。《赵世家》云“秦即取我西都及中阳”。年表云“秦惠文王后元九年,取赵中都、西阳、安邑。赵武灵王十年,秦取中都安阳”。本纪、世家、年表其县名异,年岁实同,所伐唯一处,故具录之,以示后学。  [6] 【正义】韩地名也。  [7] 【集解】徐广曰:“将,一作庄。”【正义】赵将名也。  [8] 【集解】徐广曰:“是岁王赧元年。”【索隐】《华阳国志》曰:“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国为蜀侯,以陈庄为相。”徐广所云,亦据《国志》而言之。  [9] 【正义】满,或作蒲。秦将姓名也。  [10] 【正义】二戎号也,臣伏于蜀。蜀相杀蜀侯,并丹、犁二国降秦。在蜀西南姚府管内,本西南夷,战国时蜀、滇国,唐初置犁州、丹州也。[11] 【集解】徐广曰:“一作状。”

惠王卒,子武王立。[1]韩、魏、齐、楚、越[2]皆宾从。

[1] 【索隐】名荡。  [2] 【集解】徐广曰:“一作赵。”

武王元年,与魏惠王会临晋。[1]诛蜀相壮。张仪、魏章皆东出之魏。伐义渠、丹、犁。二年,初置丞相,[2]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张仪死于魏。三年,与韩襄王会临晋外。[3]南公揭卒,里疾相韩。武王谓甘茂曰:“寡人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死不恨矣。”其秋,使甘茂、庶长封伐宜阳。[4]四年,拔宜阳,斩首六万。涉河,城武遂。[5]魏太子来朝。武王有力好戏,力士任鄙、乌获、孟说皆至大官。王与孟说举鼎,绝膑。[6]八月,武王死。[7]族孟说。武王取魏女为后,无子。立异母弟,是为昭襄王。[8]昭襄母楚人,姓芈氏,号宣太后。武王死时,昭襄王为质于燕,燕人送归,得立。

[1] 【集解】徐广曰:“表云哀王。”【正义】按:魏惠王卒已二十五年矣。  [2] 【集解】应劭曰:“丞者,承也。相,助也。”  [3] 【正义】外谓临晋城外。外字一作水。  [4] 【正义】在河南府福昌县东十四里,故韩城是也。此韩之大郡,伐取之,三川路乃通也。  [5] 【集解】徐广曰:“韩邑也。”【正义】按:此邑本属韩,近平阳。《韩世家》云“贞子居平阳,九世至哀侯,徙郑”。《楚世家》云“而韩犹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阳”。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故知近平阳。  [6] 【集解】徐广曰:“一作脉。”【正义】膑音频忍反。绝,断也。膑,胫骨也。  [7] 【集解】《皇览》曰:“秦武王冢在扶风安陵县西北,毕陌中大冢是也。人以为周文王冢,非也。周文王冢在杜中。”【正义】《括地志》云:“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阳县西北十五里也。”  [8] 【索隐】名则,一名稷。武王弟。

昭襄王元年,严君疾为相。[1]甘茂出之魏。二年,彗星见。[2]庶长壮与大臣、诸侯、公子为逆,皆诛,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3]悼武王后出归魏。三年,王冠。与楚王会黄棘,[4]与楚上庸。[5]四年,取蒲阪。[6]彗星见。五年,魏王来朝应亭,[7]复与魏蒲阪。六年,蜀侯煇反,[8]司马错定蜀。庶长奂伐楚,斩首二万。泾阳君[9]质于齐。日食,昼晦。七年,拔新城。[10]里子卒。八年,使将军芈戎攻楚,取新市。[11]齐使章子,魏使公孙喜,韩使暴鸢[12]共攻楚方城,取唐眛。赵破中山,其君亡,竟死齐。魏公子劲、韩公子长为诸侯。[13]九年,孟尝君薛文来相秦。奂攻楚,取八城,杀其将景快。十年,楚怀王入朝秦,秦留之。薛文以金受免。[14]楼缓为丞相。十一年,齐、韩、魏、赵、宋、中山五国共攻秦,[15]至盐氏而还。[16]秦与韩、魏河北及封陵以和。[17]彗星见。楚怀王走之赵,赵不受,还之秦,即死,归葬。十二年,楼缓免,穰侯[18]魏冄为相。予楚粟五万石。

[1] 【正义】盖封蜀郡严道县,因号严君。疾,名也。  [2] 【正义】彗,似岁反,又先到反。  [3] 【集解】徐广曰:“迎妇于楚者。”  [4] 【正义】棘,纪力反。盖在房、襄二州也。  [5] 【集解】《地理志》汉中有上庸县。【正义】《括地志》云:“上庸,今房州竹(邑)〔山〕县及金州是也。”  [6] 【正义】《括地志》云:“蒲阪故城在蒲州河东县南二里,即尧、舜所都也。”  [7] 【集解】徐广曰:“《魏世家》云会临晋。”【正义】应音乙陵反。  [8] 【索隐】煇音晖。《华阳国志》曰:“秦封王子煇为蜀侯。蜀侯祭,归胙于王,后母疾之,加毒以进,王大怒,使司马错赐煇剑。”此煇不同也。  [9] 【索隐】名市。  [10] 【正义】《楚世家》云:“怀王二十九年,秦复伐楚,大破楚军,楚军死二万,杀我将军景缺。”年表云:“秦败我襄城,杀景缺。”《括地志》云:“许州襄城县即古新城县也。”按世家、年表,则“新”字误作“襄”字。  [11] 【集解】《晋地记》曰:“江夏有新市县。”  [12] 【索隐】〔暴鸢〕,韩将姓名。  [13] 【索隐】别封之邑,比之诸侯,犹商君、赵长安君然。  [14] 【正义】金受,秦丞相姓名。免,夺其丞相。  [15] 【正义】盖中山此时属赵,故云五国也。  [16] 【集解】徐广曰:“盐,一作监。”【正义】《括地志》云:“盐故城一名司盐城,在蒲州安邑县。”按:掌盐池之官,因称氏。  [17] 【正义】年表云:“秦与魏封陵,与韩武遂以和。”按:河外陕、虢、曲沃等地。封陵在古蒲阪县西南河曲之中。武遂,近平阳地也。  [18] 【正义】《括地志》云:“穰,邓州所理县,即古穰侯国。”

十三年,向寿伐韩,取武始。[1]左更白起攻新城。[2]五大夫礼出亡奔魏。任鄙为汉中守。[3]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4]斩首二十四万,虏公孙喜,拔五城。十五年,大良造白起攻魏,取垣,[5]复予之。攻楚,取宛。十六年,左更错取轵及邓。[6]冄免。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邓,[7]魏冄陶,为诸侯。十七年,城阳君[8]入朝,及东周君来朝。秦以垣为蒲阪、皮氏。[9]王之宜阳。十八年,错攻垣、[10]河雍,决桥取之。[11]十九年,王为西帝,齐为东帝,皆复去之。吕礼来自归。齐破宋,宋王在魏,死温。任鄙卒。二十年,[12]王之汉中,又之上郡、北河。二十一年,[13]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泾阳君封宛。二十二年,蒙武伐齐。河东为九县。与楚王会宛。与赵王会中阳。[14]二十三年,尉斯离[15]与三晋、燕伐齐,破之济西。王与魏王会宜阳,与韩王会新城。二十四年,与楚王会鄢,[16]又会穰。秦取魏安城,[17]至大梁,燕、赵救之,秦军去。魏冄免相。二十五年,拔赵二城。与韩王会新城,与魏王会新明邑。二十六年,赦罪人,迁之穰。侯冄复相。二十七年,错攻楚。赦罪人,迁之南阳。[18]白起攻赵,取代光狼城。[19]又使司马错发陇西,因蜀攻楚黔中,[20]拔之。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邓,[21]赦罪人,迁之。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为南郡,[22]楚王走。周君来。王与楚王会襄陵。[23]白起为武安君。[24]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25]及江南为黔中郡。[26]三十一年,白起伐魏,取两城。楚人反我江南。[27]三十二年,相穰侯攻魏,至大梁,破暴鸢,斩首四万,鸢走,魏入三县请和。三十三年,客卿胡(伤)〔阳〕攻魏卷、[28]蔡阳、长社,取之。[29]击芒卯华阳,破之,[30]斩首十五万。魏入南阳以和。[31]三十四年,秦与魏、韩上庸地为一郡,南阳免臣迁居之。三十五年,佐韩、魏、楚伐燕。初置南阳郡。[32]三十六年,客卿灶攻齐,取刚、寿[33],予穰侯。三十八年,中更胡(伤)〔阳〕攻赵阏与,[34]不能取。四十年,悼太子死魏,归葬芷阳。[35]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怀。[36]四十二年,安国君为太子。十月,宣太后薨,[37]葬芷阳郦山。[38]九月,穰侯出之陶。四十三年,武安君白起攻韩,拔九城,斩首五万。四十四年,攻韩南(郡)〔阳〕,取之。四十五年,五大夫贲[39]攻韩,取十城。叶阳〔君〕[40]悝出之国,未至而死。四十七年,秦攻韩上党,上党降赵,秦因攻赵,赵发兵击秦,相距。秦使武安君白起击,大破赵于长平,四十余万尽杀之。四十八年十月,韩献垣雍。[41]秦军分为三军。武安君归。王龁将,伐赵武安、皮牢,拔之。司马梗北定太原,尽有韩上党。正月,兵罢,复守上党。其十月,五大夫陵攻赵邯郸。四十九年正月,益发卒佐陵。陵战不善,免,王龁代将。其十月,将军张唐攻魏,为蔡尉[42]捐弗守,还斩之。五十年十月,武安君白起有罪,为士伍,迁阴密。[43]张唐攻郑,拔之。十二月,益发卒军汾城旁。[44]武安君白起有罪,死。龁攻邯郸,不拔,去,还奔汾军二月余。攻晋军,斩首六千,晋、楚流死河二万人。[45]攻汾城,即从唐拔宁[46]新中,[47]宁新中更名安阳。[48]初作河桥。[49]

[1] 【集解】《地理志》魏郡有武始县。【正义】《括地志》云:“武始故城在洛州武始县西南十里。”  [2] 【正义】《白起传》云:“白起为左庶长,将而击韩之新城。”《括地志》云:“洛州伊阙县本是汉新城县,隋文帝改为伊阙,在洛州南七十里。”  [3] 【集解】《汉书·百官表》曰:“郡守,秦官。”  [4] 【正义】《括地志》云:“伊阙在洛州南十九里。《注水经》云‘昔大禹疏龙门以通水,两山相对,望之若阙,伊水历其间,故谓之伊阙’。”按:今洛南犹谓之龙门也。  [5] 【正义】垣音袁。前秦取蒲阪,复以蒲阪与魏,魏以为垣。今又取魏垣,复与之,后秦以为蒲阪、皮氏。  [6] 【集解】《地理志》河内有轵县,南阳有邓县。【正义】《括地志》云:“故轵城在怀州济源县东南十三里,故邓城在怀州河阳县西三十一里,并六国时魏邑也。”按:二城相连,故云及也。  [7] 【索隐】悝号高陵君,初封于彭,昭襄王弟也。  [8] 【正义】《括地志》云:“濮州雷泽县本汉郕阳县,古郕伯姬姓之国,周武王封弟季载于郕,其后迁城之阳也。”  [9] 【索隐】“为”当为“易”,盖字讹也。【正义】蒲阪,今河东县也。皮氏故城在绛州龙门县西一里八十步。  [10] 【正义】盖蒲阪、皮氏又归魏,魏复以为垣,今重攻取之也。  [11] 【集解】徐广曰:“《汲冢纪年》云魏哀王二十四年,改宜阳曰河雍,改向曰高平。向在轵之西。”  [12] 【集解】徐广曰:“秦地有父马生驹。”  [13] 【集解】徐广曰:“有牡马生牛而死。”  [14] 【集解】《地理志》西河有中阳县。  [15] 【索隐】尉,秦官。斯离,其姓名。【正义】尉,都尉。斯离,名也。  [16] 【正义】鄢,于建反,又音偃。《括地志》云:“故偃城在襄州安养县北三里,古郾子之国也。”  [17] 【集解】《地理志》云汝南有安城县。【正义】《括地志》云:“安城在豫州汝阳县东南十七里。”  [18] 【正义】南阳及上迁之穰,皆今邓州也。  [19] 【正义】《括地志》云:“光狼故城在今泽州高平县西二十里。”  [20] 【正义】今黔府也。  [21] 【正义】鄢、邓二城并在襄州。  [22] 【正义】《括地志》云:“郢城在荆州江陵县东北六里,楚平王筑都之地也。”  [23] 【集解】《地理志》河东有襄陵县。【正义】《括地志》云:“襄陵在晋州临汾县东南三十五里。阚骃《十三州志》云襄陵,晋大夫犨邑也。”  [24] 【正义】言能抚养军士,战必克,得百姓安集,故号武安。故城在(潞)〔洺〕州武安县西南五十里。七国时赵邑,即赵奢救阏与处也。  [25] 【正义】《华阳国志》张若为蜀中郡守。《括地志》云:“巫郡在夔州东百里。”  [26] 【正义】《括地志》云:“黔中故城在辰州沅陵县西二十里。江南,今黔府亦其地也。”  [27] 【正义】黔中郡反归楚。  [28] 【集解】《地理志》河南有卷县。【正义】卷音丘袁反。《括地志》云:“故卷城在郑州原武县西北七里,即衡雍也。”  [29] 【集解】《地理志》颍川有长社县。【正义】《括地志》云:“蔡阳,今豫州上蔡水之阳,古城在豫州北七十里。长社故城在许州长社县西一里。皆魏邑也。”  [30] 【集解】司马彪曰:“华阳,亭名,在密县。”【索隐】芒卯,魏将。谯周云孟卯也。【正义】《括地志》云:“故华城在郑州管城县南三十里。《国语》云史伯对郑桓公,虢、郐十邑,华其一也。华阳即此城也。”按:是时韩、赵聚兵于华阳攻秦,即此矣。  [31] 【集解】徐广曰:“河内修武,古曰南阳,秦始皇更名河内,属魏地。荆州之南阳郡,本属韩地。”【正义】《括地志》云:“怀获嘉县即古之南阳。杜预云在晋州山南河北,故曰南阳。秦破芒卯军,斩首十五万,魏入南阳以和。”  [32] 【正义】今邓州也。前已属秦,秦置南阳郡,在汉水之北。《释名》云:“在中国之南而居阳地,故以为名焉。”张衡《南都赋》云:“陪京之南,居汉之阳。”  [33] 【正义】《括地志》云:“故刚城在兖州龚丘县界。寿,郓州之县。”  [34] 【集解】孟康曰:“音焉与,邑名,在上党涅县西。”【正义】阏,于达反。与音预。阏与聚城一名乌苏城,在潞州铜鞮县西北二十里,赵奢破秦军处。又仪州和顺县即古阏与城,亦云赵奢破秦军处。然仪州与潞州相近,二所未详。又阏与山在(潞)〔洺〕州武安县西南五十里,赵奢拒秦军于阏与,即山北也。按:阏与山在武安故城西南,又近武安故城,盖仪州是所封故地。  [35] 【集解】徐广曰:“今霸陵。”【正义】《括地志》云:“芷阳在雍州蓝田县西六里。《三秦记》云〔白〕鹿原东有霸川之西阪,故芷阳也。”  [36] 【集解】徐广曰:“邢丘在平皋。”骃案:《韩诗外传》武王伐纣,到于邢丘,勒兵于宁,更名邢丘曰怀,宁曰修武。【正义】《括地志》云:“平皋故城本邢丘邑,汉置平皋县,在怀州武德县东南二十里。故怀城,周之怀邑,在怀州武陟县西十一里。”  [37] 【集解】徐广曰:“芈氏。”  [38] 【正义】郦,力知反,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四里也。  [39] 【正义】音奔。五大夫,官。疑贲,名也。  [40] 【集解】一云华阳。【正义】叶,书涉反。  [41] 【集解】司马彪曰:“河南卷县有垣雍城。”  [42] 【正义】为,于伪反。蔡,姓。尉,名。  [43] 【集解】如淳曰:“尝有爵而以罪夺爵,皆称士伍。”【正义】《括地志》云:“阴密故城在泾州鹑觚县西,即古密须国也。”  [44] 【正义】《括地志》云:“临汾故城在绛州正平县东北二十五里,即古临汾县城也。”按:汾城即此城是也。  [45] 【集解】徐广曰:“楚,一作走。”【正义】按:此时无楚军,“走”字是也。  [46] 【集解】徐广曰:“一作曼。此赵邑也。”  [47] 【正义】唐,今晋州平阳,尧都也。《括地志》云:“宁新中,七国时魏邑,秦昭襄王拔魏宁新中,更名安阳城,即今相州外城是也。”  [48] 【集解】徐广曰:“魏郡有安阳县。”【正义】今相州外城古安阳城。  [49] 【正义】此桥在同州临晋县东,渡河至蒲州,今蒲津桥也。

五十一年,将军摎攻韩,取阳城、负黍,[1]斩首四万。攻赵,取二十余县,首虏九万。西周君[2]背秦,与诸侯约从,将天下锐兵出伊阙攻秦,令秦毋得通阳城。于是秦使将军摎攻西周。西周君走来自归,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城,口三万。秦王受献,归其君于周。五十二年,周民东亡,其器九鼎入秦。[3]周初亡。

[1] 【正义】今河南府县也。负黍亭在阳城县西南三十五里,本周邑,亦时属韩也。  [2] 【正义】武公。  [3] 【正义】器谓宝器也。禹贡金九牧,铸鼎于荆山下,各象九州之物,故言九鼎。历殷至周赧王十九年,秦昭王取九鼎,其一飞入泗水,余八入于秦中。

五十三年,天下来宾。魏后,秦使摎伐魏,取吴城。[1]韩王入朝,魏委国听令。五十四年,王郊见上帝于雍。五十六年秋,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2]尊唐八子为唐太后,[3]而合其葬于先王。[4]韩王衰绖入吊祠,诸侯皆使其将相来吊祠,视丧事。

[1] 【集解】徐广曰:“在大阳。”【正义】《括地志》云:“虞城故城在陕州河北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亦名吴山,周武王封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墟吴城,即此城也。”  [2] 【索隐】名柱,五十三而立,立一年卒,葬寿陵。子庄襄王。  [3] 【集解】徐广曰:“八子者,妾媵之号,姓唐。”【正义】孝文王之母也。先死,故尊之。晋灼云:“除皇后,自昭仪以下,秩至百石,凡十四等。”《汉书·外戚传》云:“八子视千石,比中更。”  [4] 【正义】以其母唐太后与昭王合葬。

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褒厚亲戚,弛苑囿。孝文王除丧,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子庄襄王立。[1]

[1] 【索隐】名子楚。三十二而立,立四年卒,葬阳陵。子始皇帝。

庄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于民。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使相国吕不韦诛之,尽入其国。秦不绝其祀,以阳人地[1]赐周君,奉其祭祀。使蒙骜伐韩,韩献成皋、巩。[2]秦界至大梁,初置三川郡。[3]二年,使蒙骜攻赵,定太原。三年,蒙骜攻魏高都、汲,[4]拔之。攻赵榆次、新城、狼孟,[5]取三十七城。[6]四月日食。(四年)王龁攻上党。[7]初置太原郡。[8]魏将无忌率五国兵击秦,[9]秦却于河外。[10]蒙骜败,解而去。五月丙午,庄襄王卒,子政立,是为秦始皇帝。[11]

[1] 【集解】《地理志》河南梁县有阳人聚。  [2] 【正义】《括地志》云:“洛州氾水县古(之)〔东〕虢国,亦郑之制邑,又名虎牢,汉之成皋。”巩,恭勇反,今洛州巩县。尔时秦灭东周,韩亦得其地,又献于秦。  [3] 【集解】韦昭曰:“有河、洛、伊,故曰三川。”骃案:《地理志》汉高祖更曰河南郡。  [4] 【集解】徐广曰:“一作波。波县亦在河内。”【正义】汲音急。《括地志》云:“高都故城今泽州是。汲故城在卫州所理汲县西南二十五里。孟康云汉波县,今郗城是也。”《括地志》云:“故郗城在怀州河内县西三十二里。《左传》云苏忿生十二邑,郗其一也。”  [5] 【正义】《括地志》云:“榆次,并州县,即古榆次地也。新城一名小平城,在朔州善阳县西南四十七里。狼孟故城在并州阳曲县东北二十六里。”  [6] 【正义】案:取三十七城,并、代、朔三州之地矣。  [7] 【正义】上党又反秦,故攻之。  [8] 【正义】上党以北皆太原地,即上三十七城也。  [9] 【正义】信陵君也。率燕、赵、韩、楚、魏之兵击秦也。  [10] 【正义】蒙骜被五国兵败,遂解而却至于河外。河外,陕、华二州也。  [11] 【索隐】十三而立,立三十七年崩,葬郦山。

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并天下为三十六郡,号为始皇帝。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子胡亥立,是为二世皇帝。[1]三年,诸侯并起叛秦,赵高杀二世,立子婴。子婴立月余,诸侯诛之,遂灭秦。其语在《始皇本纪》中。

[1] 【索隐】十二年立。纪云二十一。立三年,葬宜春。秦自襄公至二世,凡六百一十七岁。此实本纪而注别举之,以非本文耳。

太史公曰: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终黎氏、[1]运奄氏、菟裘氏、将梁氏、黄氏、江氏、修鱼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赵城,为赵氏。

[1] 【集解】徐广曰:“《世本》作钟离。”应劭曰:“《氏姓注》云有姓终黎者是。”

索隐述赞曰:柏翳佐舜,皂斿是旌。蜚廉事纣,石椁斯营。造父善驭,封之赵城。非子息马,厥号秦嬴。礼乐射御,西垂有声。襄公救周,始命列国。金祠白帝,龙祚水德。祥应陈宝,妖除丰特。里奚致霸,卫鞅任刻。厥后吞并,卒成凶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