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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及其他

重读《水浒》

1.

小时候读《水浒》,因为看战争电影的影响,对大军作战的场面特别着迷。宋江上山之后,梁山泊人丁兴旺,才有劳师远袭,攻打城池的故事。从前习惯于山间劫道、林中剪径的草莽英雄,忽然就转了型,摇身而为仪容赫赫的阵前大将。晁盖死后一拨拨上山的武将们,如董平,自不必说,早先的林冲、杨志,也是职业军官出身。然而看到庄户人家史进成了马军主将,已经觉得好玩;小牢子变成的闲汉李逵赤膊率领兵卒冲锋,更是一幕喜剧。每逢两军对阵,常常放慢速度,一句一字,细细品味。品味什么呢?只是他们的披挂和兵器。从头打量到脚,合眼想一想,是个什么形象。一败高太尉的时候,宋江排九宫八卦阵,梁山的人马逐次出场。马步二军,每一员大将带着两员副将。数数每一组的搭配,觉得趣味无穷。比如林冲这一组:

西壁一队人马尽是白旗,白甲白袍,白缨白马,前面一把引军白旗,上面金销西斗五星,下绣白虎之状。那把旗招展动处,白旗中涌出一员大将,怎生结束?但见:

漠漠寒云护太阴,梨花万朵叠层琛。

素色罗袍光闪闪,烂银铠甲冷森森。

赛霜骏马骑狮子,出白长枪搦绿沉。

一簇旗幡飘雪练,正按西方庚辛金。

号旗上写的分明:“右军大将豹子头林冲”。左右两员副将,左手是镇三山黄信,右手是病尉迟孙立。

类似的描写,看熟了,记在心里,充实了当时的生活经验,补足了对未来的期望。凡是生活中没有的,便是好的。知道存在着如今的生活中从没有过的事物,那就是未来的希望,也是一个诱惑。说到上引这一段,曾经很好奇,为什么把林冲归于西方,让他白马白袍,而不是东方或南方。但不管怎么说,我替林冲高兴,因为觉得他跃马横矛的形象很神气。20世纪70年代中国一个小县城的生活给了我什么?除了吃饭穿衣睡觉,很少很少,少到连这样公式化的描写也能和梦想联系起来。现在想得稍深了些,觉得问题不这么简单。布阵,也是一种仪式。仪式的要素,在神圣、庄严、肃穆。这些,都要靠规模之大来实现,一定的神秘气氛也是不可少的。在仪式中,作为个体的人,被尽可能地压小。他必须意识到自己是微不足道的,个体附属于并消融到一个更大的存在里,才是归宿,才是幸福,才是个人的意义。这是由恐惧支撑的崇敬,或者说,由崇敬支撑的恐惧,然而崇敬和恐惧都如盐在水,没人看得见。而可见的水,在所有人眼里,分明就是幸福。

只要这样幸福着,我们就是活在梦里。而我十来岁时描摹过的所有水浒英雄戎装立像,都证明了我曾经的幸福。

2.

辗转三十年,重读《水浒》,最大的变化,恰是对战争场面失去了兴趣。连“三打祝家庄”那样得到领袖赞扬的经典章节,也只一翻而过。现在吸引我的,是有关江湖、市井、民俗和旅途生活的部分。在鲁智深、武松和宋江的故事中,这类细节比较多。如鲁智深在相国寺,武松在快活林,宋江作为一个其貌不扬的单身汉在县衙门的上班生活,都细腻生动。石秀在杨雄家开肉铺,阮氏三兄弟在水村打鱼赌博,张青夫妻开黑店,以及后来宋江、柴进等人去东京观灯,攀李师师的裙带,反复读了,还遗憾作者的描写不像现代小说那样详细。仅此一点,《水浒》大不如宋人话本亲切,也少了“三言二拍”的市井气息。读宋人话本,谁能忘得了大名鼎鼎的樊楼?《水浒》里也提到樊楼:宋江等拜访过李师师,再去找另一名妓赵元奴,不遇,从樊楼前过,“听得楼上笙簧聒耳,鼓乐喧天,灯火凝眸,游人似蚁”。樊楼可是当年的世界第一酒楼。还有游人鼎沸的金明池。谁又能忘得了李翠莲的快板书?那可和老北京人的神侃有得一比。北宋的汴京人说话,大概不会像今天的河南话,听惯了普通话的人觉得土。《志诚张主管》里的小夫人,不幸嫁得一个老头儿,不待见那把白胡子,有言道:那白胡子是沾了糖的?这声口!

好小说,故事、情节、人物等等之外,最好有几个小场面,能让人反复咀嚼回味,哪怕这场面是游离于故事之外,要被锐眼的批评家斥为赘疣的。快活林那一回,胖大的蒋门神炎夏正午在酒店外大路口大树底下,躺在椅子上捕风纳凉。店里也不热,年轻的太太守着柜台卖酒。这场面,画一张画,或电影里拍一组慢悠悠的镜头,绝妙。如果不是武松来捣乱,就是永恒的好时光啊。我回忆从前的夏天,最怀念的场景,就是在乡下广阔的田野间,白花花的太阳底下,一棵大槐树,在树下的竹床上躺着,享受一阵阵热乎乎的风。不料这个梦想,竟然落实在蒋门神身上。再想想黄泥岗上,对于押送生辰纲的军士们,白胜的一担酒是如何迷人。还有那首“赤日炎炎”的小曲。杨志是个死心眼。这样的人,虽然本事大,不是会过日子的。幸亏他后来上了二龙山,天天和鲁智深在一起,人也熏陶得随和了。

比起惊天动地的英雄事业,普通人柴米油盐乃至声色犬马的生活,才是诗意所在,哪怕那诗意细微到如附于一片柳叶上的蛛丝一样,附着在同样细微的想象上。时迁去徐宁家盗甲时,爬到博风板上,看到屋子里头,徐宁和娘子对坐炉边烤火,怀里抱着一个六七岁孩儿,丫鬟一件件收拾衣服,“安在烘笼上”。临睡前,娘子吩咐丫鬟:“官人明日要起五更出去随班,你们四更起来烧汤,安排点心。”丫鬟睡了,“桌上却点着碗灯”。寻常城市人家平静的冬日生活,也能引人遐想,觉得其中大有滋味。再看徐宁在东京的住家,是在金枪班里(一个安静且安全的小区),“靠东第五家黑角子门”。从后门看,“一带高墙,墙里望见两间小巧楼屋”,附近不远,卧着一座土地庙,庙后一株大柏树。夜深,有人“提着灯笼出来关门,把一把锁锁了”,“谯楼禁鼓,却转初更”。这样娓娓道来,便似一幅淡墨风俗画,处处诗意,却又那么随便,显见生活中早有粉本,一砖一瓦,了然于心,用不着向壁虚构。

梁山好汉中至少有一半,日子过得是相当不错的,他们上山落草,并非受到欺压,愤而反抗。他们被逼,是因为梁山需要人才,被宋江、吴用设计陷害,断了归路。好几位,都叫智多星这家伙整得家破人亡。实实在在,要说仇人,梁山才是他们的仇人。若非一个“义气”作说辞,他们是不会投入造反队伍的。有时候,连《水浒》的作者也觉得那些被整得惨兮兮的汉子,只因宋江两句客套话,便一转眼认仇为友,似乎看不过去,只好归结于天命,加一句“也在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之数”了事。便如徐宁,放着这么好的日子不过,从此江湖倥偬,“革命”和“起义”对他有什么意义?在徐宁那里,宋江的理想说白了,就是回到他从前的生活,而且是缩了水,打了折扣的。

和徐宁相比,像柴进那样,守着偌大的庄园,养着成群的家丁,三教九流往来不断,整天闹哄哄的,倒未必有什么情调。而且柴进这人,好人,仗义疏财,像他让贤的祖上一样好欺负,就是不会玩。至少在书里,没见他玩什么。初见武松,要是我写,就让他趿拉着拖鞋,怀里搂着一只大懒猫。

3.

从前读《三国》,崇拜诸葛亮;读《水浒》,崇拜吴用。看他们玩弄对手于掌上,觉得打仗比上学还简单好玩。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一点聪明。而聪明,在那时,比一个干巴巴的苹果更容易得。我们一无所有,只有脑袋在自己肩膀上扛着,属于自己,不用花钱。那时我觉得,这个时代乏味无聊,不是别的原因,只是因为没有战争。没有周瑜供人设计把他气死,没有黄文炳供人擒拿,也没有猪头小队长和汉奸哈巴狗、刘魁胜之流供人逗着玩。运动、游行、喊口号、批判这个、批判那个,怎和千军万马的厮杀相比?就连公孙胜,背了一口剑,除了望天一指,口中念念有词,唤出一阵黑风,没见他和人拼上几十回合,就这样,也能让人羡慕。可是如今在《水浒》里,他们的光彩黯淡了,消失了。吴用做军师,在宋江之下,统领全军,骑着良马,好比今天开奔驰的,想撞谁就撞谁,然而自身形象还是一个村学究,而且是很不本分,沾染了浓厚江湖术士习气的学究。他的计谋,特别上不了台面,是从他看过的草纸本土印小说里抄来的。好在对手连土印小说也不看,加上梁山兵将个个勇猛,胜仗就一个一个糊里糊涂地打出来了。公孙胜,连同他的老师罗真人,像是跳大神的。不过公孙胜有一点好处:顾念亲情,事母甚孝,又知道进退,没有陪着宋江死玩。

大学时期最喜欢林冲,喜欢他的知识分子风度,喜欢他的大气,连打仗都堂堂正正。一匹白马,一杆长矛,不是直刺对手于鞍上,便是“轻舒猿臂”,直接将人活捉过来。不搞拖刀计,不杀回马枪,也不放暗箭,或者飞石打人。如今对他喜爱不减,但却明白了,所谓知识分子风度,是想象出来的,也可能受了戏剧的影响,李开先加李少春的影响。喜欢鲁智深的纯净,像武松一样疾恶如仇,却不似武松那么狠辣,像石秀一样敢拼敢为,却不似石秀那么爱用心计。燕青乖巧,可惜奴才味太重。功夫那么好,在卢俊义面前,却像个倡优。再说了,一个男人,那么乖巧,算怎么回事?

李逵粗鲁,有人说,他有赤子之心,所以,虽然逮机会就乱杀人(罗真人解释说,李逵杀人,是因为“下土众生作业太重”,故上天借他之手惩治),却不觉其恶。赤子之心,意思是傻。小说作者对他很不厚道,处处捉弄。戴宗捉弄他,罗真人也捉弄他。宋江一块银子买到他死心塌地的忠心,用起来也真狠,临死还不放过,这是捉弄的极致了,真不愧是官衙小吏出身。三阮有英雄气,头脑简单。性情中人,这是难免的。看吴用曲里拐弯儿地诱说“三阮”的段子,真想抽这老油条一记大嘴巴——有话直说,用得着这么绕吗!做大事,当英雄,当然来劲,可是,宋江捣鼓招安,吴用屁都不放,被人家当枪使。打方腊,也算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痛快吗?阮小二、阮小五死了,死得冤,他们不像那批阴错阳差上山的军官,梦想着封妻荫子,他们只求好好过日子。幸亏阮小七最终安然返乡,对读者是个安慰。

揭阳镇上的一群,若看排座次前的情节,也只是水乡恶霸。他们的作为,我看报上打黑的报道,黑社会控制市场,与他们如出一辙。但后来征方腊,李俊头脑冷静,居然能抓住机缘结识费保一伙,相约功成身退,共赴海外发展。这可能是宋江千方百计捞得招安后最破人闷气的情节了——唐人的虬髯客传奇,不意在这里开出一朵花。

4.

卢俊义那几回,除了引出燕青,十足无聊。又一个通奸的故事,而且是最罪大恶极的一个。潘金莲参与谋害亲夫,阎婆惜企图陷害宋江,都不如卢太太这么狠毒:借刀杀人,破家谋财。相比之下,潘巧云只是偷腥而已,可偏偏死得最惨。偷情大概也分三六九等吧,与和尚偷情,最为低下,因此是最不可原谅的。明清小说里头,最爱渲染和尚尼姑的风流事,写得津津有味、纤毫毕见而又极尽嘲弄申詈之能事。事情暴露,处置总是特别严厉。在一个故事里,和尚和情妇被剥光衣服,面对面紧紧搂着绑在一起,扣在大缸里,被活活烧死或烤死。所以,处置潘巧云的残酷,石秀之狠辣只是表面文章,那和民间风气有关,也和作者有关。《水浒》的作者看来是受过刺激的。凡是漂亮女人,就有奸情。坏女人水性杨花,眉眼盈盈,每一道流波摇漾出的,都是淫荡。好女人守妇道,红杏低垂。可是,你不出墙,别人却要翻墙,甚至推倒了墙来攀折——被豪强逼占。怎么办呢?女人最好中性化,上可学一丈青扈三娘,不爱红装爱制服,天天舞刀弄剑,下可学顾大嫂、孙二娘,以杀人放火为女红。日子久了,自己都忘了自己是女人,别人也生发不出“关关雎鸠”的情愫——王矮虎那样自身条件极差偏又很黄的色鬼除外。

成了家的男人,菜园子张青最幸福。他不仅毫无被人戴绿帽子、被人黥面发配、被人在肚子上踢一脚然后强灌砒霜之虞,而且老婆在江湖好汉面前,还给他相当的尊重——蒙汗药麻翻的好汉,张青惜才,常常不惜耽误老婆做包子馅,把人放了,而孙二娘都能听从,事后也不给他小鞋穿,对人讲起,还隐约带一些男人的见识比自己高的意思。

5.

前人论《水浒》,说作者仇视女人。姓潘的女人,尤其倒霉。《水浒》两大“淫妇”,潘金莲、潘巧云,不知为什么都姓潘。有意考证作者生平的,这条线索万勿放过。此外,书中刻意写的坏女人,还有卢俊义的太太、刘知寨的老婆,以及阎婆惜。阎婆惜的名字,不知为什么和“一剑霜寒十四州”的钱婆留那么相似。一男一女,一个开国之君,一个街头小女人,怪了。模范太太呢,大概就是林娘子。鲁智深从郑屠手里救下的金翠莲,也是难得的人物:漂亮、正派、重情分,还有见识。说林冲和鲁智深不一般,你瞧,他们遇到的女人亦然。

仇视女人是一方面,《水浒传》的作者,也不太看得起文人。

这是个老话题,并没有过硬的证据,但只要看看有关王伦,有关清风寨文寨主刘高,以及好几处州府的文人知府的描写,多少能够感觉得出来。林冲火并王伦时,骂他“一个落第秀才”,既无德无能,又心眼狭窄。刘高和花荣,一个文知寨,一个武知寨。一个阴狠奸猾,一个英武豪迈。花荣说,偏偏文职为尊,要受他的窝囊气。文官的知府们多半是贪腐奸佞之徒,手下的武将常被压制——当然,董平是个例外,这位风流的年轻军官贪恋上司的女儿,当梁山大军攻破东平府,知府程万里全家被杀,已归降梁山的董平跃马冲入程府,抢走了那位不知是倒霉还是幸运的程小姐。

王伦外号“白衣秀士”,林冲总结他的两大毛病,是有典型意义的。行走江湖,武艺才是真本事,一肚子诗书当得何用?何况读书的人花花肠子多,要么嫉贤妒能,要么阴狠奸诈。如王伦这样,拒绝众好汉上山入伙,怕夺了自己的权,还只是气量小。像黄文炳那样的,无事生非,明明于己无利,也要害人,是最最可恶的,所以他死得最惨,也最难看。

宋朝鉴于唐末五代武将跋扈,采取文官治国的政策,打压武将的地位——读读名将狄青的故事就很清楚。宋朝兵制上的弊病,造成军事上的积弱不振,面对外敌,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直至一灭于金,再灭于蒙古。《水浒传》的作者,或有感于此,才借梁山英雄故事,发泄一下胸中的不平吧。

和原汁原味的宋人话本小说相比,《水浒传》是高度精英化了的侠盗故事。真正的宋朝江湖,你要到《好儿赵正》《万秀娘仇报山亭儿》,以及《拦路虎杨温传》里去找。强盗有外号,在宋朝大概是件时髦事,《拦路虎杨温传》里有个“细腰虎杨达”,很像《水浒》里的“跳涧虎陈达”,陈达也是因为身子轻,善于蹦跳,才得了这样的外号。另外,你得知道,在宋人的话语里,“好汉”专指强盗,并非寻常的好一条汉子。《水浒传》从宋人话本里取材很多,一些故事是直接搬过来加工的。比如赵正与侯三老婆一节,就为孙二娘十字坡故事所本。宋四公和赵正行事,也有武松之风。如宋四公去张员外家盗物,不必要地杀死无辜的妇人,赵正引诱侯三夫妇杀死自己儿子,手段都很毒辣,杀人干脆,眼都不眨。《水浒传》的作者不管是谁,他是把《好儿赵正》等读得滚瓜烂熟的人,两篇对照,显见精神的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