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林①:记住乡愁——故乡在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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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林的管属

在中国,村有两种:自然村与行政村。行政村是最基层的区域单位,是中国行政区划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设有村民委员会、党支部等权力机构。以家族、户族、氏族或其他原因自然形成的居民聚居的村落称自然村,是行政村的行政小组(村民小组,过去叫生产队)。几个、十几个相邻的自然村可以构成一个大的行政村。

芳林的管辖范围

目前,芳林村是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的一个行政村,距沙田镇政府11公里,距贺州市城区2公里,由11个自然村(村民小组)组成,这11个自然村(村民小组)分别是:

芳林街(1组、2组、3组、4组、小河组、居民组、大树组、老屋组)。

龙颈头(5组)。

长潭(6组)。

上墩(7组)。

塘面、板田(8组)。

新圳、西阳(9组、10组)。

余田(11组)。

柏木、围肚(12组、13组)。

回龙(四股圳14组、恩平寨15组、老糖寮16组)。

老薛屋(上薛屋17组、老薛屋18组)。

新薛屋(新薛屋18组)。

芳林的历史沿革

在历朝历代中,由于贺州行政区域屡有变迁,芳林的管属、建制沿革也跟着改变。

春秋战国及之前,芳林先属百越后属楚。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派屠睢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公元前214年,秦军基本上占领岭南。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象、南海”3个郡。南海郡辖境是东南濒南海,西到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北连南岭,包括今广东的一部分,辖番禺、龙川、博罗、四会4个县,郡治所在番禺。芳林属南海郡(一说属桂林郡)。

秦末汉初一百多年,芳林属赵氏南越国。

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平南越,在今贺州市北部及昭平县置苍梧郡统辖临贺县等10县,临贺县县治所今贺州市贺街镇。芳林属苍梧郡的临贺县。

三国时吴国黄武五年(226年),孙权置临贺郡统辖临贺、富川等6县,属荆州,临贺县治所贺街为郡治所。芳林属荆州临贺郡的临贺县。

南朝宋泰始六年(470年),宋明帝改临贺郡为临庆国,临贺县治所为国都。芳林属南朝临庆国临贺县。

南朝齐建元二年(480年),恢复临贺郡名,临贺县仍为郡治所。芳林属南朝临贺郡的临贺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郡设州,设贺州。临贺县为贺州治所。芳林属贺州的临贺县。

隋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废贺州。把临贺县、荡山县并入富川县,改名为贺川县。芳林属贺川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贺州和临贺县,临贺县仍为郡治所。芳林属贺州的临贺县。

唐天宝元年(742年),唐玄宗改贺州为临贺郡,芳林属临贺郡临贺县。

唐乾元元年(758年),唐肃宗改临贺郡为贺州。临贺县为贺州治所。芳林属贺州临贺县。

唐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设道,芳林属岭南道的贺州。

唐咸通三年(826年),唐懿宗分岭南道为东、西二道,芳林属岭南西道的贺州。

五代十国(907—960年)时,贺州先属楚,后属南汉,芳林亦随之所属。

宋开宝四年(971年)潘美先克贺州再克广州,南汉亡,置广南路。芳林属广南路的贺州。

宋至道三年(997年),宋太宗把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芳林属广南东路的贺州。

宋大观二年(1108年),宋徽宗把贺州改属广南西路,广南西路辖桂州、贺州、昭州、梧州、浔州、邕州、廉州、雷州、郁林州、琼州、高州、化州。芳林属广南西路的贺州。

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升广西为行中书省,贺州属广西行省,领临贺、富川、怀集3县。芳林属贺州临贺县。

明洪武十年(1377年),明太祖降贺州为县,临贺县改名称贺县,治所在今广西贺州市贺街镇,属平乐府。芳林属平乐府的贺县。

明万历时(1573—1619年),贺县设18个里(上6个里,中6个里,下6个里),沙田为上6里。芳林属平乐府的贺县上6里的第八都。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复设广西苍梧守道,管辖桂林府、平乐府、梧州府。平乐府领1厅1州7县,即信都厅、永安州及平乐、恭城、富川、贺县、荔浦、修仁、昭平7县。芳林属平乐府的贺县。

清同治四年(1865年),贺县沿用明朝18里的行政区划,设沙田里、芳林里。芳林属贺县芳林里。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贺县改里为区,设6个区,以区辖团,以团辖村。芳林属二区芳林团。

民国三年(1914年),废巡府设道观察使,民国六年(1917)改为道尹,贺县属桂林道。芳林属桂林道平乐府的贺县。

民国十五年(1926年),贺县并区,设区6个,辖团62个。沙田为六区之一,称沙田区。芳林属贺县沙田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广西设民团区,贺县属平乐民团区,区治所在平乐,后迁贺县八步,1931年,贺县划八区。芳林属平乐民团区贺县黄田区即二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广西改民团区为行政监督区。平乐民团区改为平乐行政监督区,贺县划为4个区。芳林属平乐行政监督区贺县黄田区(即二区)的芳林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广西将行政监督区改制行政督察区,平乐行政监督区改制为广西第二行政督察区,治所在贺县八步。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 3月,广西行政督察区由12个缩成7个。第二区(平乐)改为第一区,治所不变。辖富川、贺县、钟山、昭平、蒙山、平乐、修仁、荔浦、恭城、信都、怀集等县。芳林属平乐行政督督区贺县黄田区即二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贺县设区4个,乡38个,镇3个。厦良乡、鹅塘乡、沙田乡、芳林乡、道石乡、马峰乡、狮洞乡等属黄田区管辖。芳林乡设1街7村,即芳林街、回龙、柏木、石子、瓦窑、田厂、三加、官田。芳林属平乐行政监督区贺县黄田区芳林乡。

1949年12月10日,中共平乐地方委员会和平乐专区行政公署在贺县八步镇成立,辖贺县、信都、钟山、富川、昭平、蒙山、荔浦等11个县和八步工矿区(县级区)。芳林与八步、西湾、望高、立头等同属八步工矿区。芳林属平乐专署八步工矿区。

1950年6月撤销八步工矿区,黄田区改称临江区,八步镇、沙田乡、芳林乡、道石乡、马峰乡、狮洞乡等属临江区管辖。7月,贺县调整为10个区一个直属镇,沙田乡、道石乡、马峰乡、狮洞乡划归第八区管辖,芳林乡划归第七区(夏良区)管辖。芳林属平乐专署贺县七区(夏良区)。

1951年8月,平乐专区驻地由贺县八步镇搬迁到平乐县平乐镇。信都县并入贺县,修仁并入荔浦等县。9月,贺县县治所由贺街迁八步。芳林属平乐专署的贺县七区(夏良区)。

1954年11月贺县划小乡,狮南、狮中、马东、道石等14个小乡为第八区,区公所驻地沙田圩。芳林、民田、田厂、鸬鹚等小乡仍属七区(夏良区),区公所驻地观音岩。芳林属平乐专署的贺县七区(夏良区)。

1955年,开始组织农业合作社初级社,1956年春,组建农业高级社。芳林属平乐专署的贺县七区(夏良区)。

1958年1月,撤区并乡。芳林乡划归沙田,沙田乡、芳林乡、道石乡、马峰乡、狮洞乡、狮东乡这六个乡为贺县直属乡镇。7月,经国务院批复,平乐专署撤销,改设梧州专区。9月人民公社化,厦良区改为厦良人民公社(后称鹅塘人民公社),芳林片的4个高级社(芳林、民田、田厂、三加大队)属厦良人民公社(鹅塘人民公社)。芳林属梧州专区贺县厦良人民公社(鹅塘人民公社)。

1959年秋,三加大队划归八步镇人民公社,田厂、民田、芳林三个大队划归沙田人民公社。芳林属梧州专区贺县沙田人民公社。

1970年梧州专区改为梧州地区,芳林属梧州地区贺县沙田人民公社。

1984年9月,梧州地区各县恢复乡镇人民政府,撤销人民公社。全地区由82个人民公社、10个乡镇改为115个乡(镇)。田厂、民田、芳林都称村。芳林属贺县沙田乡。

1989年4月,撤乡设镇,沙田乡人民政府改称沙田镇人民政府,芳林属贺县沙田镇。

1997年2月,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和原梧州地区更名为贺州地区,贺州地区驻地设在县级贺州市;芳林属县级贺州市沙田镇。

2002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贺州地区和县级贺州市,原县级贺州市改称为八步区。设立地级贺州市,辖原贺州地区的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昭平县和新设立的八步区。11月2日,地级贺州市正式成立。芳林属贺州市八步区沙田镇。

2007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贺州市平桂管理区。9月1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平桂管理区,在原中央直属企业平桂矿务局的基础上成立,属于贺州市的一个派出机构,是一个县处级的行政管理单位。芳林属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沙田镇。

201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贺州市平桂区。12月2日,平桂区正式挂牌成立。芳林属平桂区沙田镇。

所以现在人们述及芳林,还常指芳林原来的一带地方,即以芳林街为中心的一些村庄,东至回龙村的薛屋、柏木村的西阳,西至民田村的文洞、上坑,南至田厂村的朱家洞、山脚,北至八步三加村的东木园,面积约40平方市里,包括约40多个自然村,这些以芳林街为中心的村子,形成了自古至今不可分割的芳林,也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大芳林,与现在行政村的芳林有所区别。因此,学生到学校报名注册时,有的往往在家庭住址栏会写“芳林田厂”“芳林民田”“芳林三加”等之类的名称,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他们的长辈就是这样告诉他们的。芳林曾设过乡,管辖过民田、田厂、三加等的一部或全部,也曾划入八步、黄田、鹅塘等的管辖区域,但区划不管如何调整,芳林永远属于可爱的祖国,属于美丽的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