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内拍卖活动】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委托拍卖或者参加竞买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八条 【拍卖企业的达标要求】本法施行前设立的拍卖企业,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逾期未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收缴营业执照。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六十九条 【施行日期】本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参考答案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