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该怎么办?
现实困惑
2013年1月,王某到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王某发现,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报酬如何计算,王某提出疑问,招聘人员称,王某的工作主要是拓展业务,此工作的报酬直接与业务量相关。王某当时求职心切,也就没太在意工资问题,于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经过几个月的工作,王某发现自己的业务量是稳定的,但是每个月的工资浮动很大,而其他员工的工资都比较稳定,王某觉得很不公平。但是,劳动合同没有具体规定,没有可靠的凭证。那么,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时,劳动者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具体到本案,如果公司与员工签有集体合同,则王某的报酬等事宜可按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如果公司未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则实行同工同酬,即王某与公司内从事相同劳动、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劳动成绩的劳动者,应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主要概括了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规定不明确而引发争议的处理办法。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该与用人单位就薪资协商一致,以避免发生冲突。在没有明确约定而发生争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集体合同规定或者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发放工资。该条规定主要遵循了维护劳动者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