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反腐与境外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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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追逃追赃理论研究的需要

我国境外追逃追赃的实践起源于20世纪,但相关的理论研究却开始于21世纪。学术论文方面,经过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我国题目中包含追赃的第一篇论文出现在2005年,[2]题目包含追逃的第一篇论文出现在2007年。[3]著作方面,我国第一部题目包含境外追逃追赃的著作出现在2008年。[4]从此以后,特别是自2014年以来,我国境外追逃追赃的研究蓬勃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论文和著作,根据中国期刊网的统计,截止到2017年10月,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到的题目中包含追逃或者追赃的论文有200余篇,题目中包含追逃或者追赃的著作(含译著)有20余部。已有研究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类:(1)追逃追赃宏观问题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境外追逃追赃的基本战略,具体措施的内涵与外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境外追逃追赃立法与实践的关系,对于境外追逃追赃的反思与展望等。[5](2)境外追逃问题研究,主要包括境外追逃各种具体措施的界定与适用,境外追逃与反腐败的关系等。[6](3)境外追赃问题研究,主要针对资产追回制度、违法所得特别没收制度等问题进行研究。[7](4)追逃追赃中具体制度的研究,主要包括对引渡制度、具体证据规则、量刑承诺制度等问题进行研究。[8](5)典型案例研究,主要针对我国境外追逃追赃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研究。[9](6)针对相关法律汇编与翻译。境内外追逃追赃法律法规是开展境外追逃追赃的依据,所以学者们也针对法律法规进行了汇编和翻译,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10]但是客观来说,上述研究主要是针对追逃追赃在实践中的规则、案例,法律编译等,对追逃追赃基础理论研究的并不多见,而对追逃追赃指导理念的研究更为罕见。基础理论是每一门学科(或者研究方向)学术研究全面开展的基础,[11]没有相对完善和系统的基础理论,一门学科不可能有广泛而深入的发展。特别是指导理念问题,更是基础理论发展的依托,是实践开展的指导。所以,境外追逃追赃的发展,也必定需要有科学理念的指导。良性循环理念的提出,正是深入加强追逃追赃理论研究的必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