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圈正义
做一个勇敢的法律人
接了一个敏感的案件, 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向司法机关递交手续, 阅读案卷材料, 越来越坚信当事人不构成犯罪。
多年来, 也参与过一些要案的办理, 但是更多只是在幕后出主意、提建议, 很少会亲自走上台前“冲锋陷阵”。我总是习惯告诉别人要勇敢, 要做法治的先锋。但是, 当有人竭力劝我接下这个案件时, 我却百般推托。
我试图以各种理由来婉拒: 时间紧张、经验不足、教学任务大、学术压力重。但我知道这一切都不是理由, 我想逃离的唯一理由就是自己的胆怯。
不时有律师朋友来向我咨询案件。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挑出他们的毛病, 觉得他们在专业上有很多问题没有搞懂, 法律水平亟待提升。但是我心里知道, 有一点他们远甚于我,那就是他们比我勇敢。
丘吉尔说:“没有最终的成功, 也没有致命的失败, 最可贵的是继续前进的勇气。”
我一直想做一个勇敢的人, 所以我一直在寻找勇敢的正当化根据。
是道德主义吗? 按照道德规则行事, 做一个有德性的人, 丝毫不考虑这个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这种想法总是让人心潮澎湃。就像康德所说的, 道德本来就不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 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
但是, 每当我想这么去做的时候, 我就觉得自己虚伪。我越是想做一个高尚的人, 就越是觉得自己无比卑劣。我越是想摆脱自己的虚荣, 就觉得自己更加的虚荣。 “立志行善由得我, 只是行不出来由不得我。”每当我攀登道德的高峰,总有一种强烈的力量让我下坠。以道德主义作为行事为人的根据, 最大的痛苦就是在“知道”和“做到”之间存在一个天然的鸿沟。至少对我而言, 是无法跨越的。我一直想做一个勇敢的人, 但是我知道靠着我自己, 我无法变得勇敢。因此, 德行的初心可能走向德行的幻灭。
是功利主义吗? 根据行为的结果来决定是否行为。人皆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判断行为对错的最终标准是看行为能否增进人的幸福 (快乐)。但是“幸福”这个词语本身是模糊的。边沁认为, 幸福没有高下之分, 口腹之欲和心智之养没有区别。如果人只根据自己的经验计算利害得失, 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庸俗。这种功利观一定会让人追求现实的快乐, 追逐眼前的利益, 在勇敢和懦弱之间, 后者往往是最佳的选择。
但是穆勒却认为, 幸福是有高下之分的。 “做一个不满足的人, 胜于做一只满足的猪; 做不满足的苏格拉底, 胜于做一个满足的傻瓜。如果那个傻瓜或猪有不同的看法, 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自己那个方面的问题, 而相比较的另一方即苏格拉底之类的人, 则对双方的问题都很了解。”[1]
穆勒的说法比边沁的观点应该更加合理。如果你阅读过低俗小说和高雅书籍, 虽然两者都能给你带来快乐, 但是如果你要慎重地选择其中一本书送给子孙后代, 估计大部分人会选择后者。大部分人还是希望自己以及后代做一个高尚的人, 能够享受高级的快乐。
如果幸福没有高尚和庸俗之别, 那么一切都会变得平庸,劣币终将驱逐良币。事实上, 人类语言中存在“高尚”与“庸俗”这组反义词, 本身就告诉我们人类追求的幸福是有高下之分的。
那么, 如何区分高级和低级的快乐呢? 穆勒告诉我们,越是能够体现人的尊严的快乐就是越高级的快乐。
然而, 人为什么要有尊严呢? 按照功利主义的逻辑, 似乎是因为人有尊严可以带来社会福祉的增加。但是这种论证非常可疑。如果为了社会福利的增加, 需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尊严, 那么这些人的尊严还需要保留吗?
在穆勒看来, 人有尊严是不证自明的。 “穆勒版”功利主义与“边沁版”功利主义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超经验 (超验) 的, 而后者则是经验的。如果人有尊严, 那么一定存在一个永恒的概念。除掉永恒这个概念, 人的尊严只是一种假设, 可以随意抛弃, 幸福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高下之分。
这就是为什么学术界把功利主义区分为现世功利主义和永恒功利主义, 两者的区别在于是根据现世的经验还是根据“超经验的永恒福祉”来计算利害得失。因此帕斯卡尔说:“我们全部的行为和思想都要随究竟有没有永恒的福祉可希望这件事为转移而采取如此之不同的途径, 以至于除非是根据应该成为我们的最终目标的那种观点来调节我们的步伐,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具有意义和判断而迈出任何一步。”[2]
看来, 只有着眼于永恒的功利主义才能让我们不再根据眼前的利害得失作出选择, 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会走向融合。越追求德行, 越能体现人的尊严, 获得更大的快乐。唯此, 勇气也才可能有坚实的基础。
我很喜欢英国保守主义大师詹姆斯·斯蒂芬在其名著《自由·平等·博爱》一书的结尾所说的:
我们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 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待在那儿不动, 就会被冻死; 若是误入歧途, 就会摔得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怎么做呢? “你们当刚强壮胆”, 往最好处努力, 不要说谎, 我们要睁大双眼, 昂起头颅, 走好脚下的路, 不管它通向何方。如果死神终结了一切, 我们也拿它没办法。如果事情不是这样, 那就以大丈夫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 无论它是什么样子, 不要做巧舌之辩, 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3]
唯愿你我法律诸君有这样的勇气, 不悲伤、不犹豫、不彷徨。
今早雾霾蔽日, 但是不要害怕, 太阳依旧在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