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备战篇
第1章 股权激励的前世今生
第1节 “正宗”的股权激励源于美国
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1952年,美国菲泽尔公司为了避免公司高管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首次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这一举措被视为股权激励的开端。
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企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由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的企业的经营活动越来越受到所有者自身精力、专业知识、时间、管理能力的限制,当所有者不能在进行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时,就会委托专业人员去执行监控企业的职能,于是就出现了现代企业制度,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的问题,即股东作为委托人投入企业的是物质资本或金融资本,目标是追求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经营者作为代理人投入企业的是自己的人力资本,目标是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增加自身的效用。因此,寻求合理的激励方式、促使企业经营者最大限度地为所有者工作,成为现代企业需要解决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尤其是股权激励机制,是解决代理人问题的有效途径。美国政治经济学家凯尔索提出了扩大资本所有权的思想,强调了人力资本的价值,而股权激励可以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者尤其是管理层成为企业未来的股东,赋予其分享公司收益的权利,能够较好地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中委托代理的问题,并减少公司的运行成本。1956年,凯尔索等人设计了“员工持股计划”。随后,职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等股权激励模式纷纷被推出。
20世纪60年代,随着硅谷的崛起,经济形态开始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人力资本的作用在各类企业中的作用凸显,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出色的经营者对创业期及成长期的企业发展生死攸关,即使在成熟期的企业中,杰出人才的作用也日益显著,而且以工资和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体系越来越不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于是,硅谷的高科技公司为了节省现金支出、留住人才,开始大范围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股权激励制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经过几十年的理论完善和实践探索,股权激励从理论基础到模式化及实际操作都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之后,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也纷纷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