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现代化进程中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角色
任何历史都是在传统和现代的碰撞中写就的,现代化的始发和进程必然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历史演进中相遇,发生冲突与矛盾在所难免。梳理自1840年至今我国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发现,传统与现代化总是在碰撞中,既相互对立、冲突,又相互渗透、借鉴,彼此在斗争中相互融合。传统文化既为现代化的发展贡献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智慧与给养,使得中国现代化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了较好的结合,同时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又对现代化的进程造成了不小的阻碍。由此,我们需要对中华传统文化在现代化中的历史角色予以科学合理的定位,搞清楚中华传统文化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到底起到什么作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我们应当在什么样的维度上加以认识,以历史的视角对现代化进程中中华传统文化的功能价值,作出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
一 中华传统文化促进现代化发展的思维智慧
中国现代化的发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身有着推动现代化进程的内在基因,具有较强的活力与生命力;另一方面,现代化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与助推。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其特有的智慧和功能,从多方面促进了现代化的发展,主要有:筑牢并守护现代化发展的民族文化根基、助推现代化发展的整体性思维、积淀现代化发展的治国理政经验、提供现代化发展立足点的思路借鉴。
(一)筑牢并守护现代化发展的民族文化根基
中华传统文化是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发展过程中积淀而成的。中华传统文化深深地打上了中华民族的烙印,记载和凝结了民族发展的历史,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碰撞、对抗与融合中,始终保持文化发展的民族特性。现代化是对过去或传统(包括传统文化)的对接与发展,同时也伴随着与过去或传统的决裂和对立。在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不期相遇之际,对于现代化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传统文化有着如何的反应和作为。
从文化学视角来看,任何传统文化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思想,首先总是带着审视的眼光过滤一下,进而形成一种抗拒的心理。所以,面对突然出现的现代化,传统文化的本能反应是固守本身、拼力抵御。这既是人们对社会发展自然具有的应对心理的反映,又是传统文化试图保持对社会影响力的一种无奈之举。具体到我国,在现代化来临之际,中华传统文化是在固根过程中逐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受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的浸淫,在封建大一统专制政治的束缚下逐渐形成的中华传统文化,经过几千年的荡涤和风风雨雨的洗礼,带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1]。但是,中华传统文化对于现代化引发的新思想、新事物,在一开始是不能欣然接受的,总要以各种理由或方式加以反对和阻挠,试图把新东西排斥于现有文化体系甚至是社会生活之外。当这种努力失败之后,中华传统文化又要护住原有的根基,就不断地对现代化因素予以必要防范或尝试进行有限的融入。
1840年西方列强入侵中国之后,附带着给中国传入了一些现代化的物质文化和思想意识,从而引发了我国有识之士的深深思考。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首批知识分子的优秀代表魏源认为,我们应该了解世界,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林则徐一方面力抗西方列强入侵,另一方面对西方的文化、科技和贸易持开放态度,主张学其优而用之。洋务运动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的指导下,主张引进西方军事设备、机器生产与科学技术,以此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戊戌维新”试图通过向西方学习,实行资本主义改革,使中国富强起来,从而摆脱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提出“驱除鞑虏,振兴中华”的口号,主张三民主义,促进中国之国际地位平等、政治地位平等、经济地位平等,使中国永久适存于世界。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的思想家们对于现代化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对什么是现代化没有一个明晰的概念,甚至把现代化等同于西方文化或其物质附属物;二是对中国如何摆脱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使国家走上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和路径选择;三是没能正确认识中华传统文化和现代化之间的关系,或是否定了传统文化的价值,或是没能在实践中使二者实现有机结合。当然,他们都把如何使民族兴盛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有的思想启蒙者也认识到了应该从民族自身去寻找发展的出路。
1919年的新文化运动冲击了封建思想,使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启发了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并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开辟了道路。但是,新文化运动中带有的“西化”导向,以及对中华传统文化价值的否定,也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与创新发展。孙中山认为,要“取欧美之民主为模范,同时仍取数千年前旧有文化而融贯之”[2]。我们要学习西方文化,终究要“作成中西合璧之中国”。对于现代化,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两点:一是现代化包含文化,但不等同于文化,既不等于西方文化,也不等于中国文化;二是中国现代化必定是中华民族的现代化,而不是其他形式的现代化。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经过不断探索而形成的正确认识。
面对蜂拥而入的现代化因素,中华传统文化在固守民族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这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其超强的稳定性坚守着现代化发展的民族底色。中华文化延绵几千年,历经沧桑而不衰,面对外敌入侵和历史巨变的考验,依然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顽强的意志力,始终与中华民族的特质连在一起。中华民族有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积极作为的品性,能够处变不惊,以平常心对待外来一切,能够很好地面对各种变化,表现出极强的适应能力。近代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缓慢,不得不说传统文化对其影响很大。新文化运动崇尚西方文化,弱化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但传统文化并没有因此减少对中国社会发展的作用力。即便是在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对峙的过程中,我国思想领域出现的新儒学派和西化派的交锋都没能摆脱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西化派的思想家尽管抨击传统文化的弊端和糟粕,但他们仍然没能逃脱封建思想的牢笼,总是从民族主义出发考虑问题。西化派代表人物胡适一生追求民主、自由、人权,他从世界文明的角度观察思考中国,所关注的是中国的现实问题,关注的是中国在世界的地位、中国在现代化中的位置问题。即便是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迈进之后,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工业社会逐步向知识社会转变的过程中,中华传统文化也一直是在不断地矫正现代化发展的方向,始终发挥着维护稳定和坚守民族底色的作用。
二是对外来文化思想展现出超强的同化能力。中华传统文化能够几千年连续不断,说明我们民族有着虚怀若谷的博大胸怀,有着能够吸纳其他外来文化的兼容并蓄能力。中华文化根植于民族的血脉中,始终保持着文化的民族性。中华文化亦不保守,对外来文化总是有选择地进行吸纳和借鉴。重本抑末,是以自然经济为主的我国农业社会的一贯主张。而在南宋时期的永嘉学派则强调事功,认为义理不能离开功利,故而反对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主张农商一体,同时认为在坚持国学的同时也要注意吸收西学,借鉴西方文明成果。这种对中西文化的辩证态度,以及对“合内外之道”的不懈追求和可贵探索,成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新见解。因此说,中华传统文化并不是一味地排斥外来文化,如佛教从汉代传入我国,到隋唐达到鼎盛时期,直至今天已经完全融入我们的生活中。正是在融会中西的发展过程中,中华文化保持了长久而旺盛的生命力。
三是始终坚持以我为大或以我为主的惯性思维。由于国力的强盛,中国与周边国家一直是宗主国和附属国的关系,尤其到了清朝以后,人们把本国本朝当作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认为大清王朝是泱泱大国,其他一切国家都是需要朝拜自己的藩属小国。在这种环境中延续发展的中华文化,不可避免地带有一种唯我独尊、蔑视天下的优越心理,这也造成国民对国家地位、发展方向以及自身不足等方面缺乏客观的认识。直到外国列强以坚船利炮打开国门,有识之士才从梦境乍醒,开始认识到国家在世界发展浪潮中已经落伍很久的现实。当然,大国心理一方面带来了夜郎自大、唯我独尊的心态和故步自封、停滞不前的状态,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使文化发展局限于自己民族的视野,带有浓重的民族色彩。
(二)助推现代化发展的整体性思维
从认识论视角看,中华传统文化在总体上呈现出一种宏大的思维整合模式,注意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视角认识和把握事物。在认识的出发点上,中华传统文化是从整体,或者说是从国家、社会整体利益、民族大义来把握与认知国家前途、民族发展等问题的。在认识的方法上,中华传统文化更多地采用了从事物的共同特征加以推演的“推类”的逻辑形式,即在整体上把握事物,从横向上关注事物的联系,如荀子的“以类度类”、墨子的“辞以类行”。简言之,中华传统文化整体性思维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和”,“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追求。古代圣贤讲求“中和”“中道”,“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3]。这实际上是要求人们考虑任何问题都要从“和”的视角出发。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华传统文化的“和”,意指“天人合一”。远古时期人们的敬天、畏天意识,对我国小农经济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后来,先哲们认为,人是宇宙自然演化而生,人与万物一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4],天道与人道是一致的,“道未始有天人之别,但在天有天道,在地则为地道,在人则为人道”[5]。人要知天悟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6]。只有在与自然的和睦相处中,人才能不断与“天地合其德”[7]。尽管这种“天地人和”思想有其局限性,甚至有些观点是错误的,如把天神秘化、宗教化,直至把人道神化,但是,天人合一的思想蕴含着人要遵从自然规律,与其他生物同其天地、以友相处的要求,即“民吾同胞,物吾与也”[8]。在今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需要维护生态平衡,建构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使天人真正合一。
从人与人的关系上,中华传统文化有仁爱思想,能够求同存异、和而不同。人不同于动物,“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9]。仁是人道,仁者爱人,“立人之道,曰仁与义”[10]。对家人,孝悌为本。“亲亲,仁也。敬长,义也。”[11]当然,仁爱求和不是无原则的,“和”也不是一团和气。仁爱是对人的一种态度,求和是要求人们在矛盾冲突中寻求双方的共同利益与共同之处,从而达到和谐状态。“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2]“非攻”就是不要非正义战争,对待侵略要用正义战争加以制止。现代化需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整个人类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当然也需要一种“和”的文化来涵养精神、凝心聚力。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齐心协力,方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目标。
“和”还表现为天下为公、利济苍生的大同思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人人尽其所能,“讲信修睦”,平等相助,“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13]。这要求人们从公心、从天下百姓的安危出发,处理个人与公利、与国家的关系。“至公无私,大同无我,虽眇然一身,在天地之间,而与天地无以异也。”[14]废私立公,则心胸豁达,眼界宽阔,为政者临政官民,论贤举能,就会王道荡荡,国泰民安。民众“志意修,德行厚,知虑明”[15],则能克己为公,忠信仁爱。因此,“吏多私智者,其法乱;民多私利者,其国贫”。[16]这种“和”是从社会理想的视角出发,以协调各种关系达到整体和谐。
中华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和”之价值追求,彰显出中华民族遵从自然规则的生态自觉,体现出中国人民的仁爱之心,显示出普通大众天下为公的大局情怀,折射出中华文化中应有的整体性思维方式。这种整体性思维对现代化建设具有助推作用。这一助推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现代化建设需要一种整体思维。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现代化是社会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稳步前进。任何一个社会的现代化都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多方面的建设,需要形成经济富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公平、生态良好的发展格局。就一个国家而言,现代化应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有机统一。对于自古以来一直以农业为主且是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大国而言,如何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协调不同领域乃至不同区域的发展,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和挑战。因而,没有一种整体性思维是难以实现现代化的。中华传统文化的整体性思维方式,对于国家和社会现代化的实现大有裨益。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使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的奋斗目标[17],在20世纪60年代我们党把“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确立为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我国由着重于“经济现代化”到经济、政治、文化共同发展,发展战略布局由“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都是整体性思维在现代化建设布局上的生动展现。
其二,现代化需要一个和谐的环境和氛围。中华传统文化的整体性思维要求以“和”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国与国的关系,这有助于形成社会的安定内部环境和良好外部条件。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之间既有传统习俗、思想观念的差异,又有发展程度的不同。随着农业社会逐渐向工业社会转型,诸多不稳定因素产生,同时又衍生出许多利益矛盾。如何平稳过渡,协调好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又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我国与多国相邻相望,有着领土、领海、领空等多方面的交集,周边的国际环境十分复杂。同时,我国在历史上遭受到多次外族入侵,1840年以后各国列强对我国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侵略战争,这使中国现代化更加步履维艰。尽管国人力图改变这种状况,但由于国家长期闭关锁国,各方面落后于西方列强,所以只能落后挨打,在很长时期内没能使现代化走上正轨。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才逐渐走上了民族繁荣、国家强盛的现代化之路。实现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问题。1953年,我国提出了国与国之间相处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当下习近平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都是对中华传统文化“和合”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其三,现代化发展需要有“和合”的顶层设计。任何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必须有一个整体的构思及发展思路。其中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设想、整个过程与阶段分期、国家发展与地方增长等。中华传统文化的和合思想,为党和国家进行顶层设计提供了重要借鉴和有益遵循。中华民族笃定“天下大同”理想,意在追求国力的增长、人民利益的实现,讲求的是社会的和谐;国家强调“政是以和”,意在社会各阶层的齐心协力、各民族的团结一致,讲求的是现代化发展的总体与全局。从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到今天习近平强调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都体现出“和合”的智慧,展现出对现代化的战略规划,都关系到国家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和发展着力点的大问题。
(三)积淀现代化发展的治国理政经验
现代化发展需要借助一定的管理手段来实现,管理理念是否科学、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管理方式是否有效,直接决定着现代化发展的速度与广度。中华传统文化蕴含的关于社会管理机制等思想,能够为现代化社会管理提供良好借鉴。
其一,从家庭维护外推至社会结构,适应了中国古代社会管理的需要。一家一户的分散的小农经济社会,催生了自由散漫、个体封闭和关注自我的思维方式,形成了以家世利益为轴心的家族主义管理模式。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如何理顺各种社会关系,引导民心归服,使社会稳步发展,既是统治者所要承担的历史使命,也是思想家必须研究解决好的社会问题。由此,必然涉及为什么要这样做、从何做起、怎样做的问题。小农经济带来了管理的两难选择,即不管就散,一管就死。从社会管理的视角看,统治者强化管理从而使社会按照其意志运行是必然的,而管理小农经济条件下的社会,首先需要找准突破点。小农经济存在的基础是一家一户,且政治结构是家国一体,只要把家庭管理好了,社会组织结构就能稳定,整个社会就不会有大的起伏。社会管理者或曰统治者便从家庭的管理开始,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要求以约束人们的言行。以家统国,看起来似乎不合逻辑,但恰恰是中国古代的特色,而且是与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相契合的。
在小农经济条件下,以血缘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古代社会结构,对中国由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演进产生了巨大影响。小农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其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是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性质。古代社会强调宗法血缘关系和等级森严的社会关系,形成了血族与政治一体化的线性社会政治组织,构成了家国一体、一统天下的社会体系,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文化思想,维护的是以等级制为纲的宗法精神。中国古代社会所特有的经济、政治、文化一体化的结构形态,显现了其超强的稳定性,融合了多民族共处同一体中,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维持着古代社会的稳定与缓慢发展,其对国家现代化发展中社会管理机制的确立具有重要启示作用。当然,宗法文化又是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古代中国社会结构延缓了民族发展的步伐。
中华传统文化蕴含的从家庭协调到国家管理,把齐家与治国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以齐家为治国的必要条件的思想,至今仍有重要价值。“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18]以家庭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和切入点,一方面说明家庭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要求治国理政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好突破口。对于一个农业大国而言,我们的先哲们作出这样的决定是有一定智慧的。家庭管理的状况,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更为重要的是关涉社会的稳定。
其二,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的维系机制,是依靠严格的人伦规范系统展开的。“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19]维系古代社会结构的人伦纲常体系,是以宗法精神为核心的。对于如何从家庭管理开始逐步推及社会管理,宗法制社会的特点决定了,需要在家庭中确立一套伦理规范要求,而且要符合家庭本身的特点及宗法制的等级秩序。传统中国的家庭结构是十分紧密的。在小农经济架构中,一家一户简单的耕种方式及经济生活,使同宗同族形成了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管理好小农经济家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中的人伦关系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以共同的经济、心理、风俗习惯等为生活基础,而且蕴含着浓浓的血脉相连、斩不断理还乱的亲情关系。因而,制定既维护宗法制下的家庭关系,又体现温情脉脉的血缘亲情的人伦纲常,显得尤其必要和重要。古代中国的家庭以夫妻关系为轴心,衍生出了父母、兄弟、祖孙等亲戚关系、宗族关系、同宗内的代际关系、代内关系等。根据由亲到疏、由近及远的原则,周朝时期就提出了以孝为中心的家庭伦理纲常规范。“天与我民五常,使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20]儒家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孝悌为本的规范体系,从孔子的仁爱,到孟子的“仁义”及“五伦”,到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再到宋明理学,不断使家庭伦理纲常愈加系统化、细密化。
家庭伦理纲常的确立只是社会管理体系的一个方面,在古代中国的人情社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儒家提出要以忠恕之道待人,要泛爱众,“博施于民而能济众”[21],要以仁爱之心关怀他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2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3]。墨家学派则提倡“兼爱”,人们应当“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24]。只有无差别等级的相爱,才能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从平民百姓的角度出发,他们还主张“非攻”,主张国与国之间相互尊重,不要发生非正义战争。社会生活中由此也繁衍出诸多的礼仪要求,如尊老敬老、抚幼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25],待人接物礼让谦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入乡随俗,仪态端庄大方、彬彬有礼、言行得体,交友择朋诚信为本、与人为善、同舟共济,等等。这些人伦纲常既规范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等级秩序,也维系着人与人之间的纯情关系。这种社会管理和运作方式,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和先哲们在治国理政方面的思考。
其三,德法结合的治理机制,对规范社会秩序与维系社会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纵观古代中国社会发展,统治者治理国家无非采用的是法治、德治、德法结合的手段,其中,纯粹单一的法治或德治是不可能的,由于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复杂性以及德、法治理手段的特点,需要把德法结合起来合力治国。
儒家从人性善的视角强调道德教化,注重德治。“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6]“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27]儒家并不否认“政”“刑”的作用,认为它们也是治国治民的重要手段。孔子提出宽猛相济的观点,主张“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28]。另外,礼乐与政刑是相辅相成的。“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29]当然,礼乐与政刑的治理效果是不同的,对之应有不同的态度。“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30]即儒家主张礼乐教化在先,政刑惩罚在后。
法家认为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因而要依法治国。法可以定纷止争,兴功惧暴,对社会的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提出,法要“布之于众”,官吏要依法断案,百姓要遵法行事。人人都要依法办事,“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31]。而且刑无等级,“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32]。从总体上看,法家主张用法治代替礼治,认为儒家的礼乐、仁义等思想是祸国殃民之学,但法家并没有否认道德的作用。管仲提出“礼义廉耻”是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33]。对于义利、诚信等问题,管仲也有着自己的观点。法家还指出,诚信是成人立身之关键,变法改革的基础。“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信之者,仁也。不可欺者,智也。既智且仁,是谓成人”[34]。可以说,只有诚信,才能赢得民众的拥护。法家强调利对于道德的意义,“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35]。他们认为利有公私之别,公利就是君主的利益,私利就是平民百姓的利益,要求去私利,行公利,因为“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36]
儒家和法家尽管在倾向性上分别坚持了德治和法治两种路径,但中华主流文化则一直是把德治与法治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德法的结合,保障了社会的平稳与百姓生活的安定,这是我国古代社会治理实践得出的经验。当然,我们不能由此把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德治和法治,与当今社会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同一而语。但从历史借鉴的视角看,古代社会治理的德法结合模式,无疑为我们现代社会的治国理政提供了诸多可资借鉴之处。
(四)提供现代化发展立足点的思路借鉴
社会发展的目的是什么?现代化是谁的现代化?在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历史新时期,这些问题又被推到人们面前,而且历史再一次需要人们很好地回答,尤其是当代中国处在民族复兴的伟大时刻,更应该回答解决好这些问题。实际上,中国共产党人已经明确地给出了解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以人民为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恰恰是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批判借鉴与创新发展。民本思想一直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尽管这些思想只是统治者的一种驭民、愚民之术,且更多的时候只是停留在理论或口头表达层面,并没有形成制度或在实践操作中贯彻到底。但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为我们今天确立现代化发展目标及其价值追求,仍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其中有三点尤为重要。
第一,摆正民众百姓在社会中的位置。“民惟邦本,本固邦宁。”[37]自有官民关系以来,许多思想家都对如何处理官权和民心的关系作了自己的注解。周公提出了“敬德保民”思想,认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38],要求君王必须时时刻刻把老百姓放在心上。孟子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民本思想,认为首先要重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39]。在国家发展过程中,民众的作用比王公贵族更为重要,是天下兴亡的根本性要素。荀子认为:“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40]因而,君王要顺民意、得民心,因为“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41]。要政令畅行,就必须得到民众拥戴,“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42]。能否得到民众拥戴,这是明君圣王能否一统天下的重要条件。“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彼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43]只有对民众有仁爱之心,才能为百姓所拥戴。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始终牢记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44],由此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的伟大胜利。今天,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同样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确处理好执政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第二,国家治理需爱民惠民。《尚书·大禹谟》记载了大禹的民本观点。他主张“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并积极在施政中贯彻。如大禹治水,“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而达到“仁者无敌”[45]。只有关心民众之疾苦,施政纲领才符合民众需求,获得民众拥护。“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46]荀子提出了“富民”“养民”“裕民”的思想。“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47]只有民众富足了,国家才能稳定,君王才能安心。治国理政就是要通过理顺君与民、国与民、民与民的关系,以使国家政令畅通,“政是以和”,便可达到国力强盛、民众富裕、民族繁荣。管子认为:“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48]今天,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为的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在此意义上看,治国理政是一种手段,是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和使命的现实平台,其目的在于“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49],也就是要国泰民安。
第三,对民众的管理要施以仁政,善教德化。“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50]要“平政爱民”,施恩惠于民,而不能对民施以暴政。“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51]爱护、体恤百姓是国家之本,体恤百姓的根本则是君王端正心术,确立明晰的纲纪法度。关心百姓,就要引导、教化百姓遵德守纪,崇贤尚义。“夫民者,诸侯之本也;教者,政之本也;道者,教之本也。有道,然后教也;有教,然后政治也;政治,然后民劝之;民劝之,然后国丰富也。”[52]治国理政不在于“治”,也不在于“理”,而是在治理中树人。管仲主张:“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53]教化百姓,要对民众施之以宽。明代的王夫之提出,“宽者,养民之纬也”,“故严以治吏,宽以养民,无择于时而并行焉,庶得之矣”[54]。以仁义教化百姓,通过循礼而规范行为,就可以“有耻且格”,反之,“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5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中的治国理政实践,不是表层上的百姓归顺、社会秩序条理,而是要在治理中使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国家意识,产生民族责任感,真正对国家忠诚,自觉自愿地为民族的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因而,通过引导、善待百姓,能让人民群众心悦诚服,能把社会的规范要求转化成为内心信念,成为“居于内心的道德法则”,此为治国理政的真正目的所在。当然,治国理政并不是仅仅依靠柔性政策就可实现,还要宽严相济,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尽管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诸多借鉴和启发,但其中亦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内容,需要加以鉴别与剔除。如爱民、惠民的目的并不在于为百姓造福,而只是为了统治者的私人或集团利益。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有着极大的局限性,我们需要结合时代发展对之进行改造创新,才能有效发挥其当代价值。
二 中华传统文化阻滞现代化发展的糟粕缺陷
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因素,催发着我们民族现代化发展的步伐,但传统文化毕竟是历史的产物,历史的局限性总会在其发展中留下痕迹,加之传统文化自身的原因,其中的诸多糟粕也会抑制现代化的进程,如传统社会以农业文化为重,阻滞了近代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宗法制度的血缘文化造成国民民主精神、公民意识、法治观念的淡漠,家族主义等小农意识限制了人们的视野眼界,束缚了社会主体参与现代化的积极创造精神。这一切,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现代化的发展和推进。
(一)农业文化抑制了科学技术的拓展与提升
中国自古是一个农业社会,由此创造了与农业有关的文明成果,促进了农业社会的进步。但是,农业文化所产生的“重农抑商”等政策,限制了科技理论的拓展与提升,而科学技术的发展恰恰是现代化所包含的主要因素、是现代化的根本标志。由此,科学技术发展的迟缓严重阻碍了中华民族步入现代化的进程。社会发展是一个系统建构的过程,需要各种要素的相互协调。农业社会以农为主是天经地义的,然而专注于农业忽视其他则会使社会发展形成跛脚。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塑造了农耕文化以及由此生成了重农意识,在其指导下制定的经济政策一旦超出了经济领域并作为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构成,就会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广泛且深远的影响。如“重农抑商”,重经验传授轻理论建构等理念的盛行,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的全面进步,这也是妨碍中国古代科学提升、造成近代科学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近代科学发展缓慢,科学与技术无法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农业社会也就无法尽快地转向工业社会,中国科学技术的总体水平必然要落后于西方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也就不可避免地延缓了。
首先,农业文化带来社会各行业发展的不平衡。一个社会的发展是多层面、多领域、多视角的。一个农业社会,关注农业的科技水平,制定相关的制度与法令,对农业发展的政策倾斜,都无可厚非。然而,农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自身保持先进性,另一方面更需要其他各个领域的支持和辅助。立足社会生产活动的历史发展顺序,社会生产的产业结构可分为三大产业,即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大产业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但是,三大产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比重是不尽相同的,因而有一个轻重缓急、先后顺序的发展问题。在中国古代农业为重的社会条件下,如不能迅速使农业与工业等其他产业相融合,不仅会由于产业的不均衡发展造成社会结构的畸形,而且还会对人们的思想认识产生误导。一些人总认为广袤的大自然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物质财富,发展农业会带来现实利益的满足,因而把注意力过多放在如何发展农业及相关产业方面,却不重视、歧视甚至阻滞商业的发展。中国古代社会长期采取“重农抑商”政策,在思想文化上对农业以外的行业进行排斥,民间则把面朝黄土背朝天当成本分。人们的社会生活只是限于满足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思想意识中也渐渐形成了关注现实利益、小富即安、知足常乐等观念。受其影响,人们在科学研究领域的认知,更多的是从经验出发,主张经世致用,对社会发展认知的视野并不开阔。所以,明朝时期出现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萌芽,在我国没有得以茁壮成长,一直延续下来的农业文化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极大地延缓了古代文明向近代文明的过渡步伐。而轰轰烈烈的欧洲工业革命则如火如荼地进行,使西方世界各方面飞速发展,迅速地推进了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其次,实证科学的乏力。实证科学是指对自然界、人类社会现象中的经验事实进行把握、认知,进而揭示出其内在规律,并在实验中进一步证实其经验上的真理性和价值性。实证科学为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探索和实践证成的方法论指导。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然而近代以来却明显落后于西方,没有产生出实证自然科学。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科学研究定位的偏差。科学研究的终极目的是要发挥人类自身的最大能量,让人们在把握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满足自己的需要。中国古代科学家大都认为科学研究应以实用为价值取向,以对当下生活或社会带来实际价值为主要目的。人们进行科学研究旨在把自己面对的问题解决好,或是探求怎样为我服务的问题,而对以抽象的思维探讨一些形而上的东西则不感兴趣。尽管中国古代科学在数学(代数)、医学、电磁学、测绘、交通等领域取得了相关技术的进步,而且也一度在世界居于领先地位,但实证科学一直是缺乏的,并没有在近代使中国走上工业化的道路。
农业文化思维方式存在明显不足。科学研究是人通过各种方式,透过诸多现象,不断探索自然、社会奥秘的一种实践活动。它是以理论的形式形成对客观世界的抽象逻辑把握,或是以实际经验形成惯性思维指导人们的认知,或是通过思辨与经验的结合以实证形式接近对事实现象的认识。只要能够把握到客观事实的本质,任何方式都是可取的。中国先哲们更为注重从经验出发得出定论,这些结论的正确与否是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经验积累中得以验证的。农业文化要求人们遵循古制,讲求对先哲们的经验进行诠释,从思维方式来说就是重经验轻论证,重解读轻创造,重传统轻发展,以这种思维方式去认识事物,就难以出现近代科学发展所需要的分析、归纳、实验证成的研究方法。
再次,农业文化影响了科学研究应有的政策支持和创造热情。科学研究需要一定的原动力和社会的强大助推力,也要有一定氛围和兴趣点。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府对科学研究的态度决定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古代中国的统治者为了政权的巩固,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把人们的视野引向功名利禄。中华传统文化中有一种轻视科学研究与技艺的倾向,对社会职业认识则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是为了什么,“学而优则仕”,只有入仕才能成为人上人。人们由此把目光盯在如何精研孔孟之道上,以考取功名、入仕当官为荣。人们崇尚仕途,瞧不起能工巧匠,把大量精力、财力用于挤入官道,无暇顾及科学研究,即便是出现了一些在实用科学领域如天文历算、医学等优秀科学家,仍不能引导人们转向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同时,古代思想家较为注重实际运用的经验指导,忽视理论的总结,对其学生、弟子使用亲传身授等方法,没有组织起由经验到理论的研究团队。因而,科学研究缺乏坚实的人才队伍基础,研究人才的短缺,使得科学研究缺乏后劲,无法实现其延续性、整体性。
科学研究不仅需要大批的人才储备,而且还要有充足的研究资金。“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影响了整个社会资金的流向。政府投入资金所设立的国子监、太学、州学、府学、书院等学术机构,并不是为了推进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发明,而是为了诠释解读各种典籍,即便其中有关于自然科学的内容,也只是用于整理和存档,并不是为了创造新的成果,总体上没有用于科学探索的资金安排。从社会情况来看,农民家庭仅靠几亩薄地,或租种地主的土地,让其子弟读书求学已经很不容易,不可能再有发明创造的资金投入。即便是地主、官宦、商人家庭,首先考虑的也是现实利益,或拿钱捐官、培养子弟应试科举入仕,或置办家产等。因此,古代、近代中国的经济总量长期排在世界前列,但以农业为重使得整个社会缺乏进行科学探索的资金安排。“重农抑商”政策将农民束缚于土地上,使得农业生产主要以小块土地经营、精耕细作为主,农民缺乏改造土地的技术和能力,政府也不向农业进行更多的投入,当然也就没有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更谈不上农业科学的发展。尽管我国古代的农学取得了一定成就,甚至在一定时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然而,迂腐而专制的“重农抑商”政策以及官本位思想等,都造成了人们在农不重农的价值取向,也就难以推动和实现农业科学的发展。同时,古代中国的农业是第一产业,其状况直接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近代科学发展落后亦不可避免。
总之,“重农抑商”政策的长期实施,改变了人才和资金的流向,使人才主要为入仕而忙碌,资金大量用于购买土地,导致古代、近代中国缺乏进行科学探索的人才和资金条件;同时也抑制了农业、手工业的技术进步,使商人不关心技术进步、不愿采用新技术而致使科学探索缺乏需求和动力。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党和国家一方面不断调整着产业政策,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加快发展服务业,努力使三大产业趋于平衡发展,逐步走向工业化发展的道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另一方面则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使我国在一些领域缩短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甚至在有些领域已经走在了前列。但也应看到,目前我们的科学技术也面临着困难和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56]。因此,需要加快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一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57]。现代化需要强劲的科技力量为先导,科技的进步是基础性研究与前沿性研究的结合,是在不断创新中实现的,需要我们强化科技创新理念,不断加大各个领域创新研发的支持与投入力度,努力成为科技强国、创新强国。二要培养科学技术创新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有能力、创新意识强的科技人才队伍。现代化的实现是人才队伍的不断发展与成长的过程。现代化建设既要有能吃苦耐劳、为国家建设勤勤恳恳、能够承担起国家各个领域重任的劳动者大军,更要有走向世界而且能走在世界前列的科技创新人才大军。在这方面要有前瞻性,要创新人才引培战略,制定相应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58],力保中华民族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三要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相结合的方法论,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走出我们自己的科技创新之路。要认清当下我们发展的问题和劣势,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攻关,补齐存在的短板,努力成为世界一流科技强国,为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强大科技力量支撑。
(二)宗法文化造成公民意识培养乏力
绵延中国几千年的宗法制是基于家庭血缘关系秩序,按其内部成员亲疏关系以确立政治特权、财产权继承的世袭制度。其源于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至周朝形成完备的制度,后来影响到各个封建王朝,使传统文化带有浓郁的宗法色彩。宗法文化具有明显的宗族性、等级性、血亲性,表现为处于统治地位的宗族内部等级序列和国家政治统治的行政序列合为一体。宗法文化主导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国民性。
首先,民主精神有待进一步树立。人类社会步入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民众享有充分的平等自主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这是无法实现的。这固然与民众尚未取得应有的自主地位有关,也与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相连。因为由传统文化塑造的宗法关系层级结构,形成了上对下的权威、下对上的绝对服从体系。这种宗法文化具有多重内涵和表现。
其一,坚守“官本位”。以官为本、以官为尊、以上为尊、以官为贵。按人们的权力大小划分地位的尊卑贵贱、严格等级规则,不能僭越,更不能犯上作乱。由此,形成了权力崇拜、权力至上的价值理念,助长了长官意志、附庸盲从的作风,导致唯上是从、个人专断、“一人当官,鸡犬升天”的现象产生。虽然传统文化中有着诸多民本观念,有的已被统治者所接受,但在“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基本准则的引导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众之滨,莫非王臣”的意识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统治者通过颁布强化中央集权专制的政令实现对社会的控制,民众则要恪守臣民之道、服从管理,从而编织了皇权之下每个人都束缚其中的宗法牢笼。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与社会的民主机制,普通民众的权利维护就无从谈起。
其二,造成了义务与权利的分离。宗法文化以宗族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强调个体对整体的服从,不仅压抑了个人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而且使宗族成员在权利和义务上产生了严重的不平等。从一定意义上说,宗族成员对宗族整体只有服从的义务而没有权利可言,占统治地位的宗族的皇帝或代表宗族利益的族长,可以对属下或成员任意发号施令,而个体则不得违令或有个人的自由选择。在这种氛围中,臣子对君王、下级对上级、个人对宗族、子对父是没有任何尊严,更没有所谓的权利的,如果说有的话也是对方赋予的,或是一些有限的在专制下的权利。如此来说,在宗法文化中是不可能使权利和义务实现统一的,当然也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更没有民主精神的诞生。
其三,宗法文化形成了人们的奴性心理和从众性格。小农经济带给人们的是对自然的依附和无可奈何,虽然人类也在不断与自然进行着抗争,但由于耕种条件的落后和生产力水平的低下,靠天吃饭的局面一直未有改观。面对宗法制的社会状况,人们无力也没有可能予以改变,只能被动地接受不平等的待遇和不同等级的地位安排。久而久之,人们就习以为常,逐渐形成了对于权力的畏惧心理和对于命运的屈从意识。人们只要还可以生活下去,就不愿打破传统的惯性思维,故而人云亦云,得过且过,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来安排,既没有民主观念,更没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这逐渐成为社会变革的心理障碍。
其次,公德意识的薄弱。现代社会需要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相互合作、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宗法文化是以整体为本位,重社会轻个体,其结果并没有把人们的眼光引向对于社会发展的关注,相反加重了个人的自私自利倾向。
其一,削弱了个体作为道德主体实现自身价值的主动性。宗法制使人们意识不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只是被动地被编织在宗法关系之中,而不会主动地去参与社会活动。个体既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道德主体地位,更不可能主动担当道德主体职责,因为已有的规范已经就其行为作出了既定安排。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其活动的范围基本上是家族式的生产、生活,对外交流的机会较少。读书人或在学堂、或赶考、或研究经文,他们的活动范围稍广泛些,尤其是取得功名走上仕途后才算真正拥有了社会舞台。然而,这些人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毕竟是极少数。宗法制下的道德文化就是以家庭关系为轴心展开的。“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59],并外推至社会各种关系之中,建构起“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体系,使得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相互渗透,以家庭为中心的宗亲权力侵入到社会公共生活中,甚至用私德代替公德,从而导致了民众的公德意识淡薄。
其二,缺乏社会责任感。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在把个体限制在宗法牢笼之中的同时,也稀释了人们作为社会人的思想意识。作为个体,人们不仅没有把自己当作处于社会生活中的个体,不知道自己的社会职责是什么,而且其责任意识也极为淡薄甚至是不清楚的。因为按照宗法文化的要求,制定规范或人伦标准是统治宗族整体的事情,代表的是宗权意志,个体只有遵循的义务而没有选择的余地。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所关心的大多是与其自身现实利益相关的事情。具体地说,小农所追求的目标就是“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文人通过咏诵四书五经,求取功名;官员则热衷于追逐权力,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宗法文化没有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公共生活事务,没有为公民责任意识的培养提供良好氛围,更没有维护人们的基本社会权利。个体认识不到自己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对社会也无法形成一种认同感。
其三,宗法文化培养了个人自私心理。宗法制造就了宗族血缘的不平等关系,使宗族整体与个体产生对立。宗法体制要求个体对宗族整体的归顺与服从,表面上形成了整齐划一的社会秩序,宗族整体利益也成为宗族成员个体的虚幻的共同利益。但事与愿违,实际上,宗族成员个体对其整体并没有产生归属感,相反宗族为其带来了压抑感、恐惧感和离心力。其原因在于,宗法文化给宗族个体所带来的是思想上的桎梏,而缺乏的是整体对个体的人文关怀。处在宗法文化束缚之中,个体既享受不到开放性的公共生活带来的快乐,也无法参与公共事务,唯一能考虑的就是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因此,宗族个体对所在整体缺乏认同感,甚至积压了厌恶心理,不但不能为整体的发展作出贡献,反而形成了一种阻滞力。个人不关心社会和他人,“各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当然也就无法形成有助于整体发展的公德意识了。
最后,法治意识淡漠。现代化要求公民有契约精神、法律意识,懂得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宗法制度下,皇权、族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依附于统治权力,人治代替法治,使人们产生对权力的崇拜而不是对法律的敬畏。宗法制下社会结构的维系所需要的是伦理规范,而不是法。法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维护公平正义、判断是非曲直的行为规范,宗法制度则突出了血缘亲疏、远近尊卑、老少长幼的等级秩序,强调了家规、祖训、族权的地位和作用。宗法制与法本质上是冲突的。虽然占统治地位的宗族为了巩固其中央集权,也制定了诸多的法规律令,但这些法规既不允许与宗族特权相抵触,更不能妨碍等级秩序。在实施过程中,法也是必须根据统治权力的需要而改变形式和内容。权大于法的现象,使得人们错误地认为社会治理就是依靠人们手中权力的运作而实现的,由此就会产生“德治”为主而忽视法治的倾向,甚至产生人治的治国理论,其结果必然是社会成员法治观念淡薄,社会秩序缺失规范化、公正性。
宗法制度试图通过建构所谓温情脉脉的血缘亲情以维系社会等级秩序。在人情化的社会结构中,衡量人们价值的只能是尊尊亲亲的人伦尺度。往往是以亲疏远近、高低贵贱的主观标准划分出种种亲缘伦理圈子,包括父子、祖孙、兄弟的血缘亲情以及由此繁衍出的姻缘情、朋友情、乡党情、师生情等。以人情为依托,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完全处于各种情分组成的情缘圈子之中,而且是多元分层、错综纷杂,甚至是环环相扣、层层套叠,整个社会成为一个大的人情体系。其中的规则,就是以情为核心的纲常要求。人们所遵循的,不是条目清晰、平等公正的有序规范,而是受到人情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左右。面对任何问题时,没有什么对与错、是与非,所考虑的问题是涉及哪些亲情及其密切程度。尽管中国古代社会中有着系统的人伦规范,可是人们往往受情所困,失去了衡量善恶的价值尺度,呈现的是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
现代化需要每个社会成员拥有法律规则意识,要以法度、规则去客观地衡量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不能仅凭主观的好恶来评价社会现象,否则会陷于人情的泥潭,限制国民素质的提升,阻碍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当然,法治不是不讲人文关怀,更不是要破坏和谐的人际关系,现代化要在良法善治的过程中,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优质的发展条件。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不断清除宗法文化产生的严重影响。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我们面临的消除宗法制度负面影响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任务依然艰巨。传统宗法文化的遗毒仍有一定市场,当前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民主与法治、自由与纪律、责任与权利、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既要有主人翁意识,把自己当作社会的主人,又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担当相应的社会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有的人似乎认为现代化与自己无关,对社会发展毫不关心,缺乏社会责任感,把自己置于现代化建设的圈外;有的人没有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坚持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我行我素,以主观随意性挑战党的纪律,对抗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也有的人热衷于小圈子,拉关系,搞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待人处事没有做到公正公平。这些都是需要认真对待并着力解决好的现实问题。
(三)小农意识眼界遮蔽了现代化发展的视野
小农意识在我国封建社会根基深厚,是在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基础上,以血缘家族关系为轴心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认知方式、习惯心理、价值观念的总和。小农意识有着求稳怕变、安于现状、我行我素、自我封闭、保守狭隘等特点。在中国几千年发展过程中,小农意识深深地嵌入到国人的思维方式和日常生活中,影响着中华传统文化的发展及对社会发展支撑作用的发挥。在今天,虽然小农意识产生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但作为一种历史遗留的习惯心理、思维定式,小农意识依然对现实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有着某种制约,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首先,求稳怕变的心理以及保守僵化、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式,影响了人们思变图强的勇气和拼搏精神。重复而封闭的小农业生产,造就保守、狭隘的文化传统。自给自足的封闭式小农经济是中国传统社会最具代表性的生产方式,人们逐渐养成了封闭自身、不愿与外界交流、惯于传统习性的心理和行为方式,形成了一个自给自足的生态圈。人们的一切观念“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60],深处小农经济影响下的人们,其意识和思维必然要受到环境的浸染。小农经济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劳作方式,主要特点是遵循古制、按部就班,延续几千年来古老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努力追求家庭的和谐与生活的满足。“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61]世代相传的生活习惯和劳作方式,被后代奉为金科玉律,导致人们不愿接受新生事物和先进理念,更不愿走出祖先留下来的狭小的、封闭的天地。一是固守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以习惯性思维认识世界、把握生活,不愿改变现状,更无力去抗争传统带来的种种不公正或生活的贫困,养成了事已至此、何必改变的心理定式。既不主动思变、提升自己需求的层次与质量,更不想打破原有的生活规律和秩序,因而面对一些新的事物和方法时,人们总是以一种抗拒态度对待之,甚至把它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企求小而全的封闭社会圈子。小农经济社会带给人们的生产方式和定式思维,使人们逐渐习惯于前人留下的生活经验和行为方式,尽量减少与他人合作交流的机会。人们想方设法完善自己的生存环境,总认为他人有不如自己有,家大业大、生活安适是自己的追求目标,形成了对外界需求甚少、万事不求人、自给自足的心态。不与外界协作,满足于个人的技能与经验,也就不能获得先进的生产技术,只能处于低层次的需求境界和生活状态中。保守僵化的思维限制了我国生产技术更新的步伐,延缓了我们民族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步伐。
其次,目光短浅、眼界狭隘和以我为中心的自私观念,抑制了人们对现代生活的向往和远大追求。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和生活单位的小农经济,使人们在固守先人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养成了专注现实而没有长远眼光、看重既得利益而不考虑未来发展、只顾个人相关需求满足而不关心他人安危的自私狭隘心理。所谓目光短浅,是指靠天吃饭的农业经济活动,逼迫人们不得不力争当下而不从长远思考问题。因为上天不会从人所愿,一旦错失时机就有可能减少收入,影响日常生活,甚至基本的生存需求也没保障。对自然、对上天的消极依赖使人们的眼界限于眼前、趋于现实。只要是对当前自己有利或有用的事情或东西,就不顾一切地抓紧抓牢,表现为典型的实用主义、功利主义。能够把握好当下固然是一种好的认知态度,但现实终将成为过去,未来必然转化为现实,只专注于眼前,看不到未来的发展远景,这会障蔽人们的视野,并容易使人们满足现实中的点点滴滴,甚至患得患失、急功近利,失去前进的方向和动力。由此造成目标短期化现象较为普遍,甚至为了一时之利而不惜危及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的长远利益。眼界狭隘表现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小农经济使人们奉行“知足常乐”“小富即安”的处世之道,人们既不想打破自己平静的生活习惯,拒绝接受任何改变现状的新思想、新做法,更不愿冒险失去自己的安适生活,在生产上循规蹈矩,不搞技术创新,获得的收益也不进行扩大再生产,更多的是买地置房,生存消费指数占较大比重。在生活中,则尽量限制除食品之外的其他消费,至于提升家庭成员个人能力、知识学习等方面,根本不列入消费开支。节俭为本,只是考虑数量,不关注质量。人们千方百计节衣缩食,从吃穿用中省下必需的物质享受,却不愿努力创造条件放眼世界。树立节俭意识是必要的而且是应该的,但是为了节俭而节俭,不是通过节俭更好地追求美好生活,节俭就成为一种愚昧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眼界闭塞,还表现为小农经济条件下的世界是熟人生活圈。在实际生活中,在由天然血缘关系构成的人情世故的网络之中,人们产生封闭心理在所难免。大家安守于宗族的小圈子或通过宗族发展的熟人关系圈,并不关心熟人世界之外的变化发展。将自己闭锁于狭小的交往领域,或一叶障目,或坐井观天,或盲目自大,正如清王朝把自己比作世界中心而其他民族都需向其朝拜一样,人们满足于生活环境的稳定,习惯于自我的生存状况。因依托一定宗族圈子,每个“我”的内心都会膨胀,继而很难与陌生人建立信任的合作交流关系,也看不清自己与他人的差距,缺乏高远的人生理想和追求。现代化则要求人们眼光远大,走出自我,实现现实与未来、眼前与长远的有机结合。
最后,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妨碍了人们主体意识的形成,压抑了大众参与现代化的积极性。平均主义是小农意识的表现形式。平均主义否认差别,要求一种没有差别的绝对平等。在社会制度的视角下,宗法制度的长期蹂躏压制,使众人表面上逆来顺受,不敢越雷池一步,但在心里或在背后则是期望着能改变自己的处境。所以,秦末农民大起义就发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声,力图通过努力争得自己应得的权利。后来的农民起义也都以“等贵贱,均贫富”作为奋斗目标。而当镇压农民起义取得成功后,统治者又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宗法制带来的特权,丝毫没有反思和改变,周而复始,一直挣扎在特权、平等、平均的恶性循环状态中。在社会生活中,受“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意识的影响,人们往往产生仇富心理。“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等观点,代表了人们等待观望、不愿出力而想获得好处、妒忌他人的才能和眼红别人付出后的获得等等阴暗心理。可以说,人们追求的平等,实际上是获得上的平均,事事处处斤斤计较,大家的眼中只看到利益的分配、自己能在其中得到多少,却不管利益是如何实现的、自己的实际付出是多少。在社会生产方面,平均主义不是鼓励人们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诚实劳动去获得较多的收入,以达到勤劳致富,而是采取吃“大锅饭”的方式,不管干多干少、干与不干,大家一起平均参与分配,人们由此形成了尽量不付出或少付出、以期使自己的利益获得最大化的惯性思维。人们在生产中并不关心投入什么以及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怎样扩大再生产的问题,着眼点主要放在分配和消费上。
平均主义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对社会认识的维度上,平均主义把人们的视野限定在个体的生活圈子里,使其往往从自私狭隘的立场出发认识问题、处理问题。没有是非标准,没有考虑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待人处事的尺度就是审视自己能得到什么,为人处世以自己捞到好处为准则。这是一种最大的不公。在生活中,人们有可能打着公平正义的旗号,却做着极为不公正甚至是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事情。每当自己志在必求的利益得不到时,就要从平等出发,均衡他人的劳动所得。如果有人不从,就要动用所谓社会的法则,以道德的名义迫使他人就范。平均主义反对竞争,维持表面上的一团和气,但实际上把明争改为暗斗,使人形成了一种畸形发展的两重人格。人们不再努力提升个人自我素质,而是暗地里使用各种小伎俩,不择手段地打压他人,抬升自己。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人们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限制了人们主体性作用的发挥。
小农意识浸淫着国民的思想和行为,影响着我们对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判断和对未来趋势的展望,严重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强化全球化与民族性、主体性与外在性、稳定性与创新性、互助性与竞争性的结合,消弭着小农意识对当今社会的影响,加速了现代化的发展步伐。但是,小农意识根深蒂固,仍在以各种方式阻滞着现代化的发展。其一,在思想观念中,面对现代化的挑战,有的人往往考虑的不是改变自身,而是遵循古制审视新事物。一些旧有的习俗束缚着人们的手脚,使其无法走出自我,不能尽快地融入新的环境中。改革开放就是要扫除阻碍发展的陈规陋习,现代化首先是人们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其二,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是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处理和有机结合的过程。社会生活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62],有长远利益和暂时利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民族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联系与区别。受小农意识的影响,有些人不是从长远的观点、全局的视角、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更多的是关注眼前利益、小团体利益、自我利益。以个人主义标准衡量社会改革,对我有利的抢着做,对我无利、有损的坚决抵制。目光短浅,抱残守缺,甚至以所谓精致利己主义对待一切,以致不惜侵占他人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其三,以公正公平为幌子,不仅要分得经济资源,更要保证自身利益的优先满足。在全球化的条件下,面对先进科学技术的冲击、国外资本的输入,一些人处于茫然状态,无竞争意识,不敢也不愿创新,稳字当头,得过且过;还有的急于改变贫穷状态,不择手段搞窝里斗,中饱私囊,慷国家之慨,甚至为了个人私利和眼前利益,作出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三 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基本方式
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既有融合又有对立,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机统一体。中华传统文化既有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也包含着阻碍现代化发展的成分,而现代化又必须与传统文化联系在一起。二者在现代社会中是自成又是互成的,在矛盾运动中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彼此作用与影响的具体方式表现为,在对立中相互渗透、冲突中相互修正、隔阂中相互凭借,在相互作用中实现着良性互动,促进着彼此的发展。
(一)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既对立更相互渗透
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之间存在着很多相互对立的方面,如传统文化的保守性与现代化的开放性、传统文化的封闭性与现代化的渗透力、传统文化的狭隘性与现代化的公共性等。但我们必须看到,现代化是在传统文化浸染的环境中确立和行进的,现代化建设与传统文化是扯不开掰不断的,更多的是相互渗透、彼此融合。在文化上,现代化表现为对传统文化的承继与发展,组成了传统与现代文化的联结长链,同时现代文化又有机地渗透于并改造着传统文化,逐渐赋予传统文化以现代气息。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渗透,还表现在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之中。当然,这种渗透更多地表现为现代化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借鉴,传统文化也在接受诸多现代因素的过程中使自身向现代转化。
1.传统耻感文化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相互影响
中华传统文化历来重视知耻明辱在个体道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孟子认为,“无羞恶之心,非人也”[63];“仁则荣,不仁则辱”[64];“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65]。荀子指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66]。陆九渊强调:“由义为荣,背义为辱”;“夫人之患莫大乎无耻。人而无耻,果何以为人哉?”[67]在孔子看来,道德教化之所以有效,就在于它能使民众知耻,从而自觉地有所不为,即“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68]。宋代学者范浚将知羞耻作为求学“入道”的前提,“夫耻,入道之端也”[69]。周敦颐认为,“人之生,不幸,不闻过;大不幸,无耻。不闻过,人不告也;无耻,我不仁也。必有耻,则可教;闻过,则可贤。”[70]康有为认为:“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如无耻心,则无事不可为矣。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71]耻感作为中国传统道德体系的基本元素,经过历史的传承与发展,在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基础性地位可以说从未被撼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汲取了传统文化中的知耻明辱思想,结合我国道德建设的实际情况,为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人提供了简洁明了、简单易行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尺度,如“八荣八耻”,就有利于对人们道德行为进行规约,有利于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并且使传统耻感文化具有了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
2.以人为本对传统民本文化的借鉴与发扬
“民惟邦本”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又一基本精神,意指民众是国家的根本,这一理念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提供了理论依据。夏初,人们已经意识到民众是护邦的主要力量,提出“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无与守邦?”[72]商周统治者认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73],因而有了“重我民”“罔又唯民之承”“视民利用迁”“施实德于民”[74]的主张。孔子确立了以“爱人”为核心的仁学,主张“大畏民志,此谓知本”[75],这被后人概括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76]的民本思想。“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民犹水也,君犹舟也。”[77]老子则提倡“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78]。法家韩非子主张“闻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顺人”[79],“利之所在,民归之”[80],因而,“民者,万世之本”,“与民为敌者,民必慎之”[81];“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只有“行仁政”,才能符合“天意民心”。明清之际的进步思想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等人继承了这种民本思想,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使之具有了近代启蒙思想的色彩。现代化建设需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应该说,“民惟邦本”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以人为本提供了理论来源,中国共产党强调以人为本,坚守人民至上立场,是对“人”“人民”最高境界的阐释,赋予传统文化“民本”以崭新的内容。
3.传统“天人合一”思想为科学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
现代化虽然给人类带来了高科技的享受,如迅捷的交通和通信、充分发挥所有感官功能的文化生活等,但也带来了地球资源日益加速耗竭和生物圈日益被破坏的恶果,这又使人类的生存面临着威胁。中华传统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天人合一”,有助于对此类问题的思考与解决。汉代司马迁提出“究天人之际”[82],董仲舒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83],宋代邵雍提出“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84],张载提出“乾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85]。他们都认为自然(天地)是万物之母,而自然(天地)又按自身的规律运行不已。我们当下建构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是要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天人合一”。“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86]现代化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的主体地位予以肯定,从根本上弥补了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的缺陷,有利于正确认识、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一方面应该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另一方面又应该合理地利用自然,使自然为我所用。
4.传统和谐思想对和谐社会建构的价值
和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张岱年指出,中华传统文化中“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东西,即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统一”[87]。张立文则认为:“和合是中国文化人文精神的精髓和首要价值。”[88]中国自古以来重视和谐。应该说,中华传统文化能够屹立世界之林几千年,很大程度上源于它所倡导的和谐统一思想。我国对传统和谐思想的运用和继承,是中华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团结融洽的基础。在国家内部关系中,我们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89]。56个民族相亲相爱一家人,这形成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我们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我们坚持“一国两制”,推进了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进程。在国与国的关系中,我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外交原则,提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90],这都体现了中华民族一贯坚持的和谐思想。今天我们所要构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
5.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渗透
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关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传承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寄托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历经千辛万苦确立的理想和信念,也承载着我们每个人的美好愿景”[91]。他强调,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如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兴国利民、富民强国;民惟邦本、仁政善教;弘化正俗、民风淳朴;尚中贵和、和而不同;自强不息、刚毅有为;忠恕与人、谦恭礼敬;天下为公、正义明道;循法而行、宽猛相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恪尽职守、惟道业精;至诚有信、言行一致;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等思想理念,不仅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而且有其永恒的时代价值,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厚资源。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十二个范畴,都浸透着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就此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时代的精神集萃,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发展,更是对优秀传统价值理念的创新转化。
(二)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冲突中相互修正
中华传统文化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文明的产物,而现代化则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确立工业社会基础并向更高社会形态发展的过程。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传统文化与现代化需求之间必然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如小农意识与国际视野、官本位与民主、宗法特权与平等公正、墨守成规与开拓创新等,都是不能相容的,而且这些矛盾还会贯穿于现代化过程的始终。但二者之间的冲突,又不是完全割裂的,也不是格格不入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矛盾中发生密切联系,并且互为修正、互为引导。虽然在相互修正中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改造与转化更多一些,但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些消极成分则有着抑制和排除作用。
1.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修正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每个人都要受到传统文化的浸染,不管他是否了解传统文化,也不管人们对传统文化持有何种态度。传统文化产生于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下,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文化中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变化了的社会,需要在现代化过程中予以修正。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修正,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现代化对利益的关注有利于修正传统文化重义轻利观念。我国传统文化有着以“义”至上、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92],主张“君子以义为上”“见利思义”“见得思义”,要求人们见到利益的时候,首先应考虑是否合于“义”,即考虑是否在满足自己物欲的同时有违社会规范和准则,如果符合规范就可以获取,如果不符合社会规范或者损害了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就不应该获取。孟子曾告诫梁惠王:“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93]传统文化追求人的德行,讲义而不求利,甚至贬低人的功利目的。这种价值观有其合理之处,有利于人们形成较高的价值追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易于抑制人们正常的功利性需求。只讲道德自觉而不讲功利,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既会影响人们的积极性,也难以真正实行。市场经济具有趋利性的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利益实现为主要目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94]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处理好国家发展、民族繁荣与个人进步、自身利益的关系,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需要面对的。我们不仅要求人们为中国梦的实现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并维护其个人利益,在改革发展中让每一个中国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现代化对人们自主性的提升有利于修正传统文化社会为本的思想。中华传统文化强调人的整体性,以社会为出发点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宗法等级秩序压抑人的个性发展;崇尚家族整体至上,讲求个人对整体、集体的人身依附,忽视个体的相对独立性、自主性,影响了人的创造性的发挥,不利于个人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整体的发展。古代思想家总是以尚群、利群以及公私关系的观点,诠释以整体为本位的传统思想。他们提出“人之生,不能无群”[95],需要“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96],“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97],这对群己、公私关系的认识都是到位的,但在现实中往往导致重社会轻个人、以公灭私,使个体的主动性、能动性得不到应有的发挥。现代社会要求人们增强个体意识、主体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的治理与发展。人的个性发展是同整个社会发展密切联系的。现代化的推进改变了传统文化中的人身依附关系,促使传统的以血缘身份纽带为基础的社会关系被人与人的自由契约关系所取代,使得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增强。只有不断解脱个人对社会的依附,把个体从整体和社会的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才能激发人的创造性,使人的潜能和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全球化的竞争和挑战,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尊重人、理解人、宽容人和关心人,只有在不断满足个体需要的同时,才能努力塑造每个社会成员的主体形象,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在共建共享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现代化修正了传统文化的义务化倾向。中华传统文化主张“义以为上”,这在现实中造成了重义务、轻权益的现象,使人们在注重道义的同时,没有顾及个人权利、个人利益的满足。古代思想家要求人们追求崇高的格局与胸怀,要求人们达到理想人格的境界,坚持了道义论的观点,如“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思想,一直是人们需要把握的道德底线。现代化的发展则不仅强调个人义务,更强调个人权利,尤其是市场经济对市场主体权利的赋予,从根本上纠正了传统文化重义务、轻权益的价值取向。市场经济要求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经济伦理规范,既注重个人义务的履行,也注重个人权利的实现。因为一个人的权利往往意味着另一个人的义务,如彼彻姆所言:“权利的语言可以转译为义务的语言。意即,权利和义务在逻辑上是相关的;一个人的权利迫使别的人承担避免干预或提供某种利益的义务,而一切义务同样赋予了别的人以权利。”[98]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人们正确认识与处理义务和权利的关系,强调“义”,是为了更好地引领社会的价值导向,关注“利”,是为了使人们在“义”的前提下能获取更多正当利益,既担当义务的履行,也注重权利的赋予,注重个人利益的满足,实现义与利、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2.传统文化对现代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颇的修正
传统文化有许多糟粕因素阻滞现代化的发展,但同时又蕴含着一些适应现代化且能对现代化发展有修正价值的因素。现代化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很多问题,如短期行为、破坏自然、个人主义盛行、物质至上、失却崇高、贫富差距等,这些问题是无法单纯依靠市场经济自身的调节来解决的,需要借助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力量加以修正。
传统“天人合一”思想对现代自然观偏颇的启迪与修正。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认为,人与自然(或曰“天”)要和谐相处。如“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99],“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00],以及“制天命而用之”[101]“效法自然”等思想,目的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天人合一”的实质,是要求人们顺从自然,依照自然规律处理自然和人的关系。这种天人观对古代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重要指导作用,对当前我们认识、把握天人关系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对于保护人类的共同家园、保护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有着重要价值。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市场原则的驱动强化了人们的财富欲望,导致了人们对自然的掠夺式开发利用,这不仅造成了生态危机,而且也对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破坏。人与自然关系的冲突与对立,使人类遭到了自然的强烈报复,同时也使人类丧失了一些生存发展空间和美好环境。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应汲取“天人合一”思想的精华,纠正人们对自然的无限制利用行为。“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102]对于大自然,人们需学会尊重与保护。“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103],“故先王之法,畋不掩群,不取麝夭,不涸泽而渔”[104],人类不要过度地向大自然索取。这些“天人合一”思想一再告诫我们,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相处,不然就会给人类带来无穷的灾难。当今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的出现,都向人类发出警告,现代化的实现不能以自然的满目疮痍、资源的枯竭为代价。现代化是人的现代化,更是自然与人的更高层级的合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承继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精华,不断调整发展方向,始终坚持可持续存在、可持续发展原则,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健康、稳步、和谐而有序地发展。
传统文化的整体主义对现代社会个人主义倾向的抑制与修正。在家世利益基础上以维护宗法秩序为主线的传统社会本位思想,重整体轻个体,重宗法秩序轻自由创新,重服从轻自主,维护了统治者的等级专制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却压抑了社会成员的个体能动性。传统的整体主义意识对于现代化的进程起阻碍作用。现代化首要的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就是人的自主性、创造性的凸显,传统文化的整体主义阻塞着个人主体性的发挥。从社会发展的总体来看,传统文化整体主义思想在把个体行为规范于社会秩序的统筹中发挥了一定作用。现代化建设需要每一个人展示其主体能动性,并在个人全面发展中为社会作出贡献。同时,现代化又是社会有序的发展,每个人需要按照社会的要求实现自我价值,“因为所有道德纪律都是为个体制定的规则,个体必须循此而行,不得损害集体利益,只有这样,才不会破坏他本人也参与构成的社会”[105]。某些人错误理解市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原则,认为利益最大化就是个人利益最大化,为此不择手段、不惜损害他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造成个人角色和社会要求的失衡;有些人离开社会整体发展谈个性自由,把个性发展狭隘地当成“随心所欲”,奉行个人主义,带来的是社会发展的失序。这都是需要加以克服和避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社会发展与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传统文化的整体主义价值对个人主义倾向是一种抑制,有利于协调个体和集体之间的关系。现代化的实现不是为了某个人或少数人,而必须是大多数人的利益满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106]只有持有公心,为天下百姓服务,才能达到天下大同。不然,“若切于好利,蔽于自私,求自益以损于人,则人亦与之力争”[107]。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候都要协调好个体能动性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既不损害集体利益,又能使个人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
传统官德思想有利于良好党风政风的树立。官德思想是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108]儒家重视官德的作用,认为官吏的道德表率作用是巨大的。“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109]“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110]加强官德建设,要求官吏遵循“为政以德”的原则,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实践证明,“正人先正己”“身教重于言教”,这是从政者廉洁自律、执政为民的座右铭。正如清代曾国藩所言:“为人上者专重修身,以下之效之者速而且广也。”[111]这些理念彰显的境界,同样适用于当前我们党的建设。作为执政党,必须强化为政德性。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12],需要加强官德建设。当前,官员腐败成为我国社会的突出问题,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也影响着社会道德建设的成效。党政官员本应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一些官员却在金钱的诱惑下不惜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侵害人们的共有利益,阻碍着人们获得正当利益的途径。官员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他们对整个社会风气影响力之大,他们的败德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威信,使公众在对政府的怀疑中弱化了社会责任感,而且会对公众产生负面的示范作用,引发社会范围内的道德失范。“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113]在反腐败治理和斗争过程中,既要加强制度的约束,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也要加强官德建设,从根源上杜绝腐败。传统文化为政以德的要求,对当前加强官德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隔阂中的相互凭借
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之间存在着隔阂,但二者之间又是相互凭借的,能够为彼此的转型或发展提供支撑或动力。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抛开本国国情而开启现代化,国家的现代化需要借助优秀传统文化来推动,同时传统文化要完成现代转型也必须凭借现代化才能达到。从民族精神的建构到抵御外来文化的入侵,都需要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相辅相成和互为作用。
1.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中华精神家园的建构上相互凭借
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精神支柱。中华民族的复兴,需要“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114]。中国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统一,民族精神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互动交融的凝结。传统文化为中国精神的构筑提供了汩汩不绝的文化源泉和坚实的历史基础,现代化为人的精神家园构建提供了价值导向和目标引领。现代化借助于传统文化使自身具有强大的历史文化底蕴,使现代化的发展具有连续性,让精神家园的建设充满丰厚的民族气息;现代化则使传统文化具有了与时代同步的功能和内容,在提供丰厚精神资源的同时,让人们的精神家园建设有了更加充分的民族根脉和历史依据。二者相互凭借,共同构建着当代中国人的精神家园。精神家园既包含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精神寄托,又是国家和民族历史演进的集体记忆,是区别于所有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最鲜明标志。精神家园记载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历程,也与文化传承创新的轨迹相一致。在精神家园的建构中,传统文化确保了民族文化的特质性、认同性,为现代化提供民族认同、精神聚力,并以其文化凝聚力使处于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教育背景,但同根同祖的炎黄子孙形成民族向心力。而民族的向心力不仅可以使一个国家或民族保持内在统一、社会稳定,还可以强化民族的凝聚力,推动本民族的发展更加繁荣昌盛。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在历史长河中历经坎坷动荡而巍然屹立于世界,重要原因就是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民族精神和强大凝聚力。传统文化中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理想精神,各族一家、和而不同的宽容精神,忧国忧民、先忧后乐的爱国精神等,都能够激发国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民族大团结。现代化一方面能使传统文化强化对本民族成员的影响力,使其渗透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新时代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另一方面能使传统文化强化自身的现代气息,使其适合现代化发展并融入现代精神家园的建设中而发挥作用。可以说,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传统文化需要借助现代化实现自身转型,同时确保中华文化自身的特质性、认同性,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支撑、彼此助力,为人们构建着共同的精神家园。
2.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抵御和改造西方文化上相互凭借
自近代中国的国门被西方以武力的方式打开以来,我们不仅在经济上受剥削,军事上受打压,而且政治上受排挤,文化上受歧视。尽管西方的文化侵略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新的文化气息,但列强们也试图把西方的价值观、社会制度乃至文化形态强加给中华民族。在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文化的冲突更加激烈。随着西方思想文化思潮的涌入,在人们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的同时,披着民主与自由外衣的西方文化,也借助不同的渠道以各种名义对我国社会进行着渗透,试图从思想或意识形态上影响甚或控制中华民族。对此,西方学者萨义德指出:“处于强势地位的西方,通过对东方的情形作出相关陈述,对有关东方的观点进行权威裁断,对东方进行描述、教授、殖民、统治等多种方式,来对东方加以控制、重建和君临的一种方式。”[115]面对文化的殖民侵略,在如何保持民族文化特色的基础上容纳西方文化的精神资源,就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发展进步的共同话题。在中华民族通往现代化的道路上,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相互凭借,对外来文化的扩张进行了顽强的抵制。传统文化既凭借自身强有力的习惯定式极力阻止外来文化的渗入,又借助现代化要素,在吸收西方文化有利于自身发展因素的同时严防死守自己的势力范围,拒不与西方文化的殖民主义同流合污。现代化也凭借传统文化势力,力求打上本民族的标签。中国现代化走过的路程清楚地印证了这一点。
新文化运动力图打倒“孔家店”,引进西方的科学、民主等文化思想,并以此改变原有的传统文化。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西方文化并没有得以扩张,反而同传统文化融为一体。如西方的人道主义,在当今中国已成为一种人民意识。这种人民意识,虽然是从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演化而来,但已经剔除了其中宗法等级成分,吸收了平等、自由等要素,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116]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内容和基本方略。对西方文化的抵御和改造,只有坚持民族文化的母本,并融入现代文化的时代精神,才能创造出具有无限生命力的中华优秀文化。
3.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各自发展中相互凭借
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都离不开本土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是现代化的文化根基和理论基础,二者在相互弥补对方的缺憾中共同发展。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历史积淀和精神源泉,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文化中诸多糟粕性的要素,因其阻碍现代化的进程,且自身固化保守,会逐渐被历史所淘汰或摈弃。同时,传统文化又不能完全脱离社会历史的发展大道,面临着如何能够与不断出现的现代化要素相联结的问题。就一个民族现代化要素的内部生成来讲,它必须建构在传统基因的基础上,不可能脱离开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犬牙交错、密不可分的相互作用中共同发展。
传统文化既是现代化发展的思想基础,也是现代化持续推进的内在助力。比如,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粹之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117]其中蕴含着人的主体性的自觉,是中华民族凝心聚力、抵御外敌、共渡难关、拼搏奋进的内在基础和强大动力。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中,尤其是晚清以来,中华民族饱经磨难、历经沧桑,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威胁,中国人民进行了英勇无畏、前赴后继、艰苦卓绝的斗争。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今天,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不仅是我们真抓实干、真正富起来、强起来的精神财富,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精神保障。我们既要保持自强不息的民族自信,苦练内功,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和精神状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又要集聚一切有利于我们自身发展的力量,在与其他民族相互学习、相互竞争、相互促进中保持我们的民族特色。
传统文化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要求人的道德自觉,最突出表现在对“慎独”的关注。《礼记》有言:“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王守仁强调了“慎独”的重要性:“能慎独,故能克己不贰过,而至于三月不违。”[118]“慎独”是指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也能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地按照伦理规范行事。“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微细之事,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惧,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潜滋暗长于隐微之中,以致离道之远也。”[119]“慎独”这种道德自觉,无疑有利于现代化中个人的自我约束,有助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协调,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新时代现代化过程中必然会面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过大等,人类正在承受着现代化带来的诸多“负效应”,如果没有传统文化的支撑,这些社会问题会易于导致人们精神空虚,偏离价值尺度和规范原则而走向堕落,会易于导致社会秩序失守,危及整个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传统文化中的道义评价和理性判断,如孟子的“人性本善”、王阳明心学中的“致良知”等,都有助于我们用来解决好这些社会问题。
传统文化具有包容性、适应性,为了自身生命力的彰显而不断吐纳和变革,在融入、创新过程中进行现代转型。在传统文化进行现代转型过程中,现代化起着不可缺少的推动作用。现代化为传统文化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为其提供了新的生长点,使其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五四新文化运动高扬民主、科学的旗帜,冲击了传统封建礼教,促进了思想解放,推动了现代科学在中国的发展。五四运动是反帝反封建的伟大斗争,促使人们对中华民族生存发展问题的深度反思和探索,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良好条件。在一定意义上说,五四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的开始,也是中国现代化新的历史起点,由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开启了中华民族现代化的可歌可泣、不断走向辉煌的新征程。直至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已经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20]的新时代。
现代化为传统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载体,网络载体的出现有力促进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互联网的普及将人们的生存从现实社会延伸到网络上的虚拟社会。麦克卢汉曾断言:“任何技术都倾向于创造一个新的人类环境。”[121]在网络盛行的今天,人们的生活已经与网络有了密不可分的联系,网络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信息时代的媒体传播系统为传统文化的传承带来有利条件:一是媒体的多样化使信息传播具有迅速性、即时性,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了丰富的内容载体,传统文化可以突破时空的局限成为人们的共享资源,传统文化步入现代社会,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更加全面地了解文明的发展,以及把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二是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了便利。网络的普及尤其是传播媒介的不断更新,使人们接收信息更为及时、更为便捷与更为全面。借助于网络进行宣传和教育,传统文化可以被广泛传播与有效承续。
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实现着内容和形式的现代转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民族的现代化是民族复兴的全方位的伟大事业,思想文化的现代化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现代化同样要求传统文化融入现代化。现代化需要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和培育,传统文化需要在现代化的熏陶中脱胎换骨。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一是伴随着社会整体文明的进步,在与现代化的各种现实需要的冲突碰撞中,传统文化不断转换自身而实现华丽蜕变。二是在与现代化思想意识的对立矛盾中,传统文化汲取充满着现代气息的文化养料,激发了自身的生命活力。几千年农耕社会浸润的中华传统文化,从本质上说是难以满足经过工业革命洗礼的现代文明发展的,更是与后工业革命尤其是信息社会格格不入。由此,中国共产党在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不断摒弃传统文化的糟粕,继承并创新其精华,并把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融合在一起,使传统文化有机地嵌入在现代化的进程之中。
四 把握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几个维度
对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我们需要深入把握二者相互作用的依据、衡量的标准和坚持的方法论。这不仅在于横亘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对现实的影响根深蒂固,而且还在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构既包含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的对峙,又是二者内在要素不断协调协同的一个漫长过程。因而,认识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事情。需要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中华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相互作用进行系统把握和研究。不但要从历史和现代化的双重视角,解读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发展中的不期而遇及其相互影响,而且还要对它们之间的作用机理给予辩证的分析,以分清利弊和优劣;要在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使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一)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为什么能够相互作用
有一种观点认为,传统文化存在诸多糟粕,与现代化势不两立,只会对现代化造成阻碍作用,不可能有利于现代化的发展。如果说有价值,也只是嵌入到现代化体系中才能发挥作用。这种说法虽有一定道理,却也难免片面。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是可能的,也是现实的。传统文化本身的特点和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必然使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靠拢,发生内在的有机联系。
传统和现实总是在碰撞冲突和相依相融交流中,推进人类文明的进程,这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每个人都要受到传统文化的浸染,不管他是否了解传统文化,也不管人们对传统文化持什么样的态度,大家都不免要面对蕴含着传统文化因素于其中的国情、舆情,并据此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无论你是跳出传统看传统,还是从现实看传统,都不可能绕开传统及其与现实的联系。虽然传统文化产生于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其中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变化了的社会,但是一些已融入民族基因且不可剥离的优秀成分,依然会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对现代化中不合时宜的东西能予以修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122]。从一定意义上说,历史就是传统与现实的相互作用的过程。社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既要归功于在我们若干次评判和改革中保留下来的东西,又要归功于我们改变了的或新加上的东西”[123]。这就是说,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是相融在一起的,是能够发挥其应有作用的。传统文化在现代化中不断沉淀并融入现代社会中,促进着社会的发展,并对现代化在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偏颇予以一定程度的修正。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在对立中相互修正、相互凭借,是客观实情,也是历史必然。看不到它们的冲突是否认历史的辩证法,忽视了二者的相互修正就抹杀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对立与衔接,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中,优秀传统文化有着独特的价值,体现了自身的优势。中华文化根植于民族的血脉中,对外来文化总是有选择地进行吸纳和借鉴。在与外来文化进行交流过程中,中华传统文化保持了自身的民族特性,以其超强的稳定性坚守着民族底色。中华传统文化能够几千年绵延不绝,既说明我们民族有着虚怀若谷的博大胸怀,还有着能够吸纳其他外来文化的兼容并蓄能力。作为一种“和”的文化,中华传统文化要求人们说话办事要“中和”“中道”,对人和,与自然和,人与人相和,人与社会和谐,形成天地万物浑然一体、天人合一、“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124]的“和合”境界。这种“和”文化不但要求人们确立“和为贵”的理念,主动从全局、从对方的立场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125]。而且需要从差异与和谐统一的视角处理问题,坚持“和而不同”“周而不比”的原则。“和”文化使我们自身的发展既有民族特色,又有博古通今、横贯中西、纵横捭阖的气派,其对当下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现代化的实现。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社会管理机制及理论,如古代社会的人伦纲常体系、德法结合模式,也为现代化社会管理机制的确立提供了良好借鉴和可以汲取的滋养。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自强不息、奋勇拼搏精神,成为使中华民族历尽劫难英勇不屈、不断实现伟大梦想的巨大动力。正是这些优秀成分及其机能和属性,使中华传统文化能够在民族整体文化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导向、修正和规约作用。
现代化的发展既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超越,也在不断地生成一些新的价值观念,不断进行着新的思想蜕变。同时,现代化又是在面临诸多复杂情况下进行的,不仅需要应对多元分层、纵横交错的问题,且还要不断剔除自身发展中形成的各种消极成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借助相关因素形成合力。其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内在关联性以及二者的各自特性,使现代化建设既需要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改造与发展,又必须在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互作用中把握自己的发展方向。当然,现代化不等于文化、不限于文化,但却是与文化密切相关的,是内含着文化的现代化的。同时,中国现代化是中华民族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之固根。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内容,是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助力要素,如仁爱和平、尚义贵和、克己奉公、尊礼谦让、自强笃实等道德品质,是我们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也是现代化建设丰厚的精神食粮。离开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化,照其他民族的舶来品画瓢,是实现不了现代化的。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评价尺度
对于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需要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进行合理的评价与把握。
首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把握需要有一个科学的态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毕竟是“传统”的,它产生于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时代,与现代中国的情景大相径庭。按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看,中华传统文化不可能也无法直接拿来用于当代社会,它只属于过去的那个时代。任何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126]。由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必须符合现代化的需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优秀”也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评价。一定意义上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在历史上产生过积极影响的文化成分,另一方面是在当下现实中的“优秀”,即传统文化对当前社会的推动作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与现实的两个方面的“优秀”,都需要给予合理的把握。对在历史中有过积极作用的传统文化,既要分析其历史价值的大小,又要认识到它有无现实意义。对在现实中依然发挥正能量的传统文化,需要从历史与现实的考察中把握其质与量的价值。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总是交织在一起的,即便是优秀的文化中也会有一些杂质存在其中,需要以辩证的态度来理解把握。如知足常乐,对于处在自然经济时代的人们无疑是一种应予倡导的理念,在当代也应保持其合理成分,但其中除了要求人们不要贪欲、永远乐观等积极因素之外,也同时存在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内容,这与激励人们拼搏开拓是相矛盾的。
其次,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要有一个合理的限度。一要区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只能从现代化发展过程的部分或局部上去认识。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不会从根本上决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也不可能从整体上左右现代化建设。中国现代化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需要,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127],优秀传统文化只是作为现代化整体中的某个方面发挥作用。二要把握功能与融入的关系。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功能,实际上是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化过程的一种方式。传统文化无论多么优秀,如果不能与现代化接轨,不能与现代社会融合在一起,它永远是传统的、过去的。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功能,是使自身有机地嵌入现代化进程中,使传统的东西转化为现代合理的要素。如谦恭礼让是中华传统美德,在今天要按照现代人际关系的要求来发扬。“中华民族的新政治和新经济,乃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的根据。”[128]三是从双向互动的视角来把握。现代化是在对传统文化继承与扬弃中发展的,传统文化是在现代化发展中改变自身并融入其中的。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是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不能仅仅看到传统文化对现代化有作用,而忽视了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改造与创新。更为重要的,是要看到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是现代化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现形式,并激活其内在生命力。没有现代化的创新改造,传统文化只能是过去的东西,其作用力只停留在社会的浅层。同样,没有传统文化的滋养,现代化也会失去厚重的发展基础。
最后,认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作用的实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必须是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而发挥。当下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虽然需要借鉴历史传统中的一些理论和方法,但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保证社会主义方向。不能以拿来主义、复古主义的态度,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我们既要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修正现代社会消极成分的过程中,实现其向社会主义文化的转化,又要使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具有中华民族的特色,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其中,既不把社会主义现代化绝对化,搞所谓的纯之又纯的社会主义,又不能割裂社会主义与中华民族的历史联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失去民族历史根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是一个不断发展、提升的过程。我们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并非是权宜之计,并非只是用来装装门面,也不能使其囿于低层次的运行状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又是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
(三)实现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实现,需要依靠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从主客体、转化的路径和实施的力度等几点来说,需要搞清楚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处理好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实现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实现,并不仅仅是二者自身在发生联系,人是其中的主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实现主体,是当下社会中不同层面的主体,而协调不同层面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一项重要任务。社会中的人是“作为个人的存在”,“同时又是社会存在物”[129]。人的存在方式有类、群体、个体。把握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实现主体需要从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层面来划分责任。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实现,首先是一个国家整体层面的问题。在一个国家文化传承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文化与当下文化总会发生或这或那的交汇、碰撞和相互影响,如何使二者能够相融相连、相辅相成,涉及如何引导和调节的问题,这是一个国家作为整体对民族、对其成员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当一个国家离开了国家的观念时,世界历史就要决定其是否还值得继续保存的问题。”[13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需要科学把握和处理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关系。习近平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131]国家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处理好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造性发展,从国家整体战略的视角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国家作为主体承担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衔接及二者相互作用的协调、疏导,以保证传统文化能够与现代化实现很好的对接和融合。在一定意义上说,国家是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相互作用的主要承担者和领导者,而且只有把支配权、主导权掌握在国家手里,才能坚持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才能使中华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相互作用产生积极效应。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是社会多方主体共同完成的事业。这不仅在于从传统到现代的过程极其复杂,会遇到多种因素和方方面面的挑战,还关系到社会中不同主体的利益实现和发展前景。要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有效相互作用,必须让处于现代社会的主体,包括每一位个体都融入这一过程之中。每一主体都置身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换过程之中,本身面临着传统与现代的矛盾,都需要投身于传统与现代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并在不断解决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实现自身的蜕变。这是任何主体都不能推卸的历史责任。“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132]由此,每一主体必须认识到自己是民族发展中的一分子,在历史演进过程中不可置身事外。而且“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133]。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实现,必然要由我们每一个主体来承担。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对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要不断认知、理解把握,并在实际行动中实现其相互作用。国家主体需要把代表全民意志的整体方案有效地传达给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同时要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以保证每一主体都能投身于这一过程。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也要通过一定形式,把自己的理念传达给国家,作用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互动过程。正是在多主体能量的相互转化中,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融相合才能得以很好地实现。
第二,处理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中多元文化与一元文化的关系。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是其自身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也是外来文化不断涌入并与本国文化碰撞融合的过程。现代化建设既面对传统文化,又面对多元文化。我们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把握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准去检验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同时要高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旗,兼容并蓄,汲取各种文化的有益因素。为此,我们要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134]一是现代化与中国共产党革命传统的关系。传统是过去的东西,在这种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但是与一般的传统文化不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有着自己的特质。它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宝贵经验,是对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人革命传统的滋养和来源,二者是密切联系的,既不能把二者截然分开,又不能使它们混为一谈。在我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一直是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动力,也与现代化的发展相互作用,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脉相承,是今天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丰富食粮。二是现代化与外国优秀文化的关系。从民族自身的发展角度看,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文化首先是民族的然后才是世界的,只有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才能与其他民族的文化实现有机的结合。不同民族只有在相互汲取、相互学习中,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使自己的民族文化有较大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需要凝结世界优秀文化的成分,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是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借鉴的。我们需要汲取国外优秀文化,荟萃人类优秀文化成果,促使自己的文化成果融入世界文明体系之中。三是现代化与非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传统文化的优秀与否既有性质上的区分,也有时间上的问题。优秀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鲜明特质,但在某一历史时期的积极作用也可能只是昙花一现,即便算不上优秀成分的文化因素,我们也不能对之采取鄙视的态度,而需要客观全面把握。在实现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135],使其有效地嵌入现代思想体系之中。四是现代化与当代各种文化的关系。当今中国现代化进程面对各种复杂的状况,包括要面对鱼龙混杂的文化,甚至有封建文化、低俗文化、充斥极端利己主义的文化。形形色色的文化现象既包含有积极向上的动力,也有着很大的负能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形成主流文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136],同时我们要立足当代中国实际,对多元文化进行准确的分析辨别,不断消除消极东西的负面影响,不断“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137]。
第三,处理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中理论和实践的关系。认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既需要从理论的层面把握其逻辑理路,弄清包括为什么、是什么的问题,又要从实践操作的角度解读如何做、怎么做的内在规定性。只有从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统一上加以厘清,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才能真正实现。任何观念都经过一个产生、完善直至实现的发展过程。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自有其发展规律,把握其发展规律首先要达到“知”,即从思想上明确它们的内在联系,使每一社会主体真正了解传统文化的价值、现代化的目标以及二者关系的实质。对传统文化、现代化以及二者相互作用的认识看似不难,实际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中,我们对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探索经历了漫长的岁月,直到改革开放才有了较为明晰成熟的思路,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由此,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借助媒体宣传,从我们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过程,充分认识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密切联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正确对待传统文化,形成适应并引导我国现代化发展的理论体系。二要启迪人们的文化自信意识,尊重自己民族的文化,尊重自己民族的发展历史,“坚定文化自信,离不开对中华民族历史的认知和运用”[138]。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人们对自己民族文化的尊重与承继。要在历史回顾和现实比对中,使人民群众认识到传统文化对我国现代化的意义,消弭历史复古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的影响,以增强民族自豪感,使每一个中国人树立起中华民族光明前途的自信心。三要实现由社会认知到个体认知的转化。对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作用的认识,是一个由个别人到少数人、再扩展至多数人,最后达到社会全体成员认同的发展过程。从个体层面看,是一个由自发、被动、不由自主到自觉、主动、自由地接受并创造的过程,是由不知、知之甚少到逐渐明晰的过程。对于理论的实现来说,是理论不断掌握群众,成为人民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武器的过程。“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139]
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是在各种社会主体的实践活动中完成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140]对二者相互作用的把握,不能只停留在认知层面上,要体现在主体各方面的活动中。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说到底是整个中华民族历史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是耍耍花架子就能解决的问题,也不能依赖别人给你承担责任,只有我们自己付出艰苦的努力,奋勇拼搏才能完成任务。对社会来说,需要创建群众性的实践平台,让所有的民众都参与到形式多样的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活动中,使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社会要建立起一定的协调机制、保障机制、运行机制、评价监督机制,以使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互作用有序顺畅。对特定的领域如厂矿企业、社区街道、公共场所、学校教育、家庭生活等中的特定人群,要有针对性地展开系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让人们明确现代化是优秀传统的延续,传统和现代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从而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渗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之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要通过常态化、规范化、生活化的教育实践活动,力求把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耦合在一起。这一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141]。任何形式主义的做法都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作为个体而言,在加强中华传统文化修养的同时,要不断与自己的日常生活相衔接,把优秀传统文化真正融入自己的行动中,且要作为一个长期任务始终坚持下去。
[1]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4页。
[2] 《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60页。
[3] 《礼记·中庸》。
[4] 《庄子·齐物论》。
[5] 《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22上。
[6] 《道德经》第25章。
[7] 《周易·文言传》。
[8] 《张载集·西铭篇》。
[9] 《荀子·王制》。
[10] 《周易·说卦传》。
[11] 《孟子·尽心上》。
[12] 《道德经》第42章。
[13] 《礼记·礼运》。
[14] 《二程集·河南程氏粹言·论道》。
[15] 《荀子·正论》。
[16] 《管子·禁藏》。
[17]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3页。
[18] 《礼记·大学》。
[19] 《左传·隐公十一年》。
[20] 《尚书·康诰》。
[21] 《论语·雍也》。
[22] 《论语·雍也》。
[23] 《论语·颜渊》。
[24] 《墨子·兼爱中》。
[25] 《孟子·梁惠王上》。
[26] 《论语·为政》。
[27] 《春秋繁露·精华》。
[28] 《左传·昭公二十年》。
[29] 《礼记·乐记》。
[30] 《汉书·贾谊传》。
[31] 《韩非子·忠孝》。
[32] 《史记·太史公自序》。
[33] 《管子·牧民》。
[34] 《管子·枢言》。
[35] 《管子·牧民》。
[36] 《韩非子·饰邪》。
[37] 《尚书·五子之歌》。
[38] 《尚书·蔡仲之命》。
[39] 《孟子·尽心下》。
[40] 《荀子·王制》。
[41] 《孟子·离娄上》。
[42] 《管子·牧民》。
[43] 《墨子·节用中》。
[4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1页。
[45] 《孟子·梁惠王上》。
[46] 《孟子·梁惠王下》。
[47] 《荀子·富国》。
[48] 《管子·牧民》。
[49] 《礼记·礼运》。
[50] 《孟子·尽心上》。
[51] 《宋史·朱熹传》。
[52] (汉)贾谊:《新书》卷9《大政下》。
[53] 《管子·权修》。
[54] 《读通鉴论·汉桓帝》。
[55] 《论语·尧曰》。
[56]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9页。
[57]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1页。
[58]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1—32页。
[59] 《论语·学而》。
[6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661页。
[61] 《费孝通全集》第6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22页。
[6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1页。
[63] 《孟子·公孙丑上》。
[64] 《孟子·公孙丑上》。
[65] 《孟子·尽心上》。
[66] 《荀子·荣辱》。
[67] (宋)陆九渊:《陆九渊集》,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76页。
[68] 《论语·为政》。
[69] (宋)范浚:《范浚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72页。
[70] 《通书·幸第八》。
[71] 《孟子微》卷6。
[72] 《国语》,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6页。
[73] 《尚书·泰誓上》。
[74] 《尚书·盘庚上》。
[75] 《礼记·大学》。
[76] 《尚书·五子之歌》。
[77] 《资治通鉴》卷197唐纪13。
[78] 《道德经》第49章。
[79] 《韩非子》卷8。
[80] 《韩非子》卷11。
[81] (汉)贾谊:《新书》卷9《大政上》。
[82] 《史记·太史公自序》。
[83]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84] 《皇极经世·观物外篇》。
[85] 《正蒙·乾称》。
[86]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1页。
[87] 张岱年:《中国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剖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1期。
[88] 张立文:《中国和合文化导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89]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0页。
[90]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8—59页。
[9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69页。
[92] 《论语·里仁》。
[93] 《孟子·梁惠王上》。
[9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5页。
[95] 《荀子·富国》。
[96] 《礼记·坊记》。
[97] 《管子·牧民》。
[98] [美]汤姆·L.彼彻姆:《哲学的伦理学——道德哲学引论》,雷克勤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1页。
[99] 《礼记·礼运》。
[100] 《庄子·齐物论》。
[101] 《荀子·天论》。
[102] 《管子·八观》。
[103] 《论语·述而》。
[104] 《淮南子·主术训》。
[105] [法]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页。
[106] 《礼记·礼运》。
[107] 《二程集·周易程氏传·益卦》。
[108] 《论语·为政》。
[109] 《论语·颜渊》。
[110] 《论语·子路》。
[111] 《曾文正公全集·求阙斋日记类钞》卷上。
[11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6页。
[113] 《论语·颜渊》。
[11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3页。
[115] [美]爱德华·萨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3页。
[116]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1页。
[117] 《周易·乾卦》。
[118] 《阳明先生道学钞》卷2《杂著书》。
[119] (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
[120]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1页。
[121] [加拿大]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5页。
[12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58页。
[123] [英]埃德蒙·柏克:《自由与传统》,蒋庆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10—111页。
[124] 《礼记·礼运》。
[125] 《墨子·兼爱中》。
[12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73页。
[1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1页。
[128]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4页。
[1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9页。
[1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84页。
[13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70页。
[1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74页。
[1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29页。
[134] 马永庆、马兆明:《传统文化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何以可能》,《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10期。
[135]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2页。
[136]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1页。
[137]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3页。
[138]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51页。
[139] 《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7页。
[140] (明)王阳明:《传习录》卷1。
[14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48页。